海關稅則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海關稅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德)迪特爾·比爾克寫的 德國稅法教科書(第十三版) 和林青的 進出口商品歸類實務(第三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阿根廷政府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空氣調節器產品展開反傾銷落日 ...也說明:... 具冷藏機組空氣調節器,容量相等或低於6,500 Hcal/H (即南方共市稅則號 ... (四) 阿國海關將依相關法令,對旨揭產品採行非優惠性原產地管制措施。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北京大學出版社 和中國海關所出版 。

國立屏東大學 國際貿易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黃財源所指導 洪維詳的 ECFA早收清單對台灣出口貿易之探討 (2019),提出海關稅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早收清單、區域經濟整合、自由貿易協定。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興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李惠宗所指導 吳雪苹的 關稅法上稅則分類之研究 (2019),提出因為有 稅捐法定原則、稅捐平等原則、正當法律程序、關稅體制、WCO、WTO、海關進口稅則的重點而找出了 海關稅則的解答。

最後網站中華民國稅則號別 - TYQQ則補充:27-29,皮革(41-49章)1017. 紡織品,8605-8606,以書面向海關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合訂本(103年版) – 財政稅務,茲經復查決定如下: 主文原核定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海關稅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德國稅法教科書(第十三版)

為了解決海關稅則的問題,作者(德)迪特爾·比爾克 這樣論述:

《德國稅法教科書(第十三版)》總共分為四個章節,先後介紹了稅收基礎理論、稅收法律關係、稅收程式關係和“收入和收益的稅”和“對消費以及法律事務往來”有關的稅,體例不同於一般的教科書,不僅涵蓋了徵稅的原則、依據、程式等基礎理論,還涉及所得稅、增值稅、土地購置稅、遺產贈與稅等各稅體系和歐洲稅法與國際稅收競爭的相關內容。 迪特爾·比爾克 德國著名法學家和律師。明斯特大學教授。先後在圖賓根大學、慕尼克大學和雷根斯堡大學學習法律。此外,曾在美國(1990)、英國(1994-1995)、法國(1999)和日本(2000)訪學。曾在慕尼克財政法庭兼職,後在律所擔任兼職律師。

第一章 引言 第一節 歷史基礎、原則和稅收體制 一、 當今稅法制度的歷史背景 二、 徵稅原則 三、 稅收體制概況 四、 稅收構成要件的結構 第二節 稅收的憲法和歐洲法法律基礎 一、 財政憲法法律基礎 二、 徵稅權力的憲法法律限制 三、 歐洲稅法 第二章 一般稅收債務法與一般稅收程式法 第三節 稅收債務法 一、 稅收債務關係的請求權 二、 個別稅收法律使用的一般原則 三、 附加:公益權利 第四節 稅收程式法 一、 稅收行政的處理方式 二、 徵稅實行 三、 徵收程式 四、 法律保護程式 第三章 收入和收益的稅 第五節 個人所得稅法 一、 歷史發展概述 二、 作為個人所得稅徵稅對象的收入:

概念及基本準則 三、 個人的納稅義務 四、 各種獨立的收入種類 五、 收入所得的調查 六、 扣除及優惠 第六節 企業稅法 一、 對人合公司徵稅 二、 對股份公司徵稅 三、 營業稅 四、 《重組稅法》概要 第七節 國際稅法 一、 對跨國事件徵稅 二、 避免進行雙重徵稅的措施 三、 跨國經濟活動的形式 四、 收益轉移和國家的防禦策略 第八節 遺產贈與稅法 一、 概述 二、 納稅義務 三、 對稅金計算基礎的說明 四、 稅金計算 五、 稅收核定以及徵稅;所得稅折算 第四章 對消費以及法律事務往來徵稅 第九節 概要 第十節 增值稅 一、 增值稅的發展以及意義 二、 增值稅調查 三、 稅收申報以及估稅的

程式 第十一節 土地購置稅 一、 個人納稅義務(《土地購置稅法》第13條) 二、 實質納稅義務 三、 課稅權的產生、期限以及實行 索引 譯者序 《德國稅法教科書》(以下簡稱譯著)是德國明斯特大學著名法學教授迪特爾·比爾克所著,由德國法學界久負盛名的C.F. Müller出版社出版發行。C.F. Müller出版社針對德國的法學教育出版了不同層次的專業書籍:從初學者的“進入法學系列”,到中級階段作為輔助材料的“藍皮書系列(重點系列)”,再到為第一次國家司法考試準備的“複習資料系列”,滿足不同層次的需求。譯著屬於“藍皮書系列(重點系列)”,於1998年第一次出版發行以來,一

直深受德國大學法學院學生和稅務諮詢者的喜愛,每隔幾年都要修改相關法條再次出版,此次翻譯的著作是2010年第13版。全書由下列內容構成: 第一章是引言部分,介紹了稅收的基本理論以及德國稅法和歐盟稅法的關係和發展;第二章介紹了稅收法律關係和稅收程式法;第三章和第四章則詳細介紹了德國的稅收制度,這兩章的構架不同於一般的稅法教科書按照商品稅、所得稅和財產稅的思路撰寫,而是獨闢蹊徑,分為“收入和收益的稅”和“對消費以及法律事務往來徵稅”。其中第三章介紹收入和收益的稅,包括個人所得稅法、企業稅法、國際稅法和遺產與贈與稅法;第四章介紹了增值稅和土地購置稅。 一個國家的稅法體系一般分為稅法通則、各個稅種的

法律及配套的實施細則。《德國稅法通則》(AO)位於德國稅法體系的核心,自1919年公佈實施以來,經過多次修訂,成為邏輯嚴密、體系完整的稅收基本法律。《德國稅法通則》共9章415條,包括總則(Einleitende Vorschriften)、稅收債法(Steuerschuldrecht)、一般程式規定(Allgemeine Verfahrensvorschriften)、課徵稅收的實施(Durchfǜhrung der Besteuerung)、徵收程式(Erhebungsverfahren)、強制執行(Vollstreckung)、法院外之法律救濟程式(Auβergerichtliches

Rechtsbehelfsverfahren)及刑罰與處罰的規定和程式(Strafund Buβgeldvorschdriften,StrafundBuβgeldverfahren)。《德國稅法通則》是當今世界各國稅收通則的優秀之作。 需要說明的是,德國稅法的發展離不開歐盟的發展,離不開歐盟法制化的發展,由於本書在德國2010年出版,距今已有8年,近年來,德國的稅法也在不斷發展與完善,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配合歐盟內部稅法的協調。為建立一體化稅法和協調各成員國稅法,歐盟進行了大量的工作,並取得了很大成果。歐盟法對於推動單一市場,建立統一的歐盟大市場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有助於維護統一

市場秩序,排除成員國之間國際貿易的障礙,其立法和司法實踐一直在不斷發展和創新。歐盟稅法是一個發展中的法律體系,有不少理論和實際問題有待進一步的探索和研究。在關稅、間接稅和直接稅領域,歐洲稅收一體化的進度不一。究其根本原因是歐盟基礎條約在這三個領域給予歐盟的授權不同。基礎條約明確賦予了歐盟機構協調關稅和間接稅的權力,德國在這兩個領域就必須讓渡出一部分稅收主權,交給歐盟機構統一協調;但是基礎條約從未明確授予歐盟協調直接稅的權力,這意味著直接稅仍屬於德國的主權範圍,而歐盟機構僅能依據輔助性原則採取協調措施。這種授權差異導致歐盟不得不在關稅、間接稅和直接稅領域採取不同的介入機制,從而造成了目前這三個領

域一體化程度的不同,而直接稅領域始終是一體化進程的瓶頸。經過多年努力,歐盟的一體化稅法不斷發展,歐盟已成為世界上稅收一體化層次最高、範圍最大的區域經濟體。在關稅方面,歐盟取消了各成員國間的關稅,統一了共同海關稅則,建立了關稅同盟。間接稅方面,通過了增值稅、消費稅等一系列法規,有力地協調了各國的間接稅制度。直接稅方面,在避免雙重徵稅和稅收征管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今天的歐盟稅法,既是稅收一體化的成果,又是推動一體化進程的重要手段,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德國稅法的發展。 第二,加強所得稅領域反避稅的趨勢。歐洲法院往往採取自由流動規則來消除不同成員國的所得稅歧視政策,根據《歐洲聯盟運行條約》第115條

規定,理事會在諮詢歐洲議會和經濟與社會委員會後,按照特別的立法程式以一致方式頒佈指令,目的是使對內部市場建立和運行有直接影響的成員國法律、法規和行政性規定趨同。在第115條的基礎上,歐盟制定了在歐盟層面上的所得稅共同稅制的指令,其“歐盟層面”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BEPS)正在深刻地影響著歐盟及其成員國的經濟發展,並已成為歐盟稅收流失最為重要的因素之一,其衍生出的政治、經濟利益衝突已成為歐盟迫切改革的內在需求。與此同時,一場全球範圍的致力於匹配稅收與經濟實質的二十國集團(G20)稅收改革,為正在不斷探求自我完善的歐盟國際稅法體系營造了外部機遇。作為全球最重要的經濟體之一

以及國際稅法的積極引導者,面對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歐盟打擊BEPS的法規變化及其運作機制將對國際稅收新變革產生重要影響。2016年7月12日,歐盟議會通過了《歐盟反避稅指令》(Anti Tax Avoidance Directive)。2017年7月,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通過制定一部刑法,用於打擊損害歐盟經濟利益欺詐行為,其中包括打擊某些與增值稅有關的刑事犯罪活動。 2018年3月4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首場新聞發佈會上有記者提出我國到2020年是否能實現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問題,目前我國現有18個稅種只有6部稅法,而且還缺少一部稅法通則。依法治稅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

,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是重要的改革任務,稅收法律的完善則是改革的基礎。世界上一些國家在制定稅法通則的時候都或多或少地參考借鑒過《德國稅法通則》,希望本譯著的出版,能夠抛磚引玉,為我國稅法的發展獻出綿薄之力。 本譯著的順利出版,要特別感謝北京大學出版社王晶女士近十年來的鼓勵與幫助。本書引用法條眾多,德文晦澀,翻譯事宜一度擱置,正是王晶女士不斷地聯繫與鼓勵,並不耐其煩地認真校對各個法條,多次提出寶貴意見,才使得翻譯工作得以繼續進行,本書能夠順利出版。此外,還要感謝董春玲、殷露陽、趙丹妮、李雨晨、朱江楓、趙克柔、張曉剛等不能在此一一列出姓名的同仁對本書進行的辛苦校對,沒有你們的幫助,本書不能得以面世。

由於譯者學識粗淺,一直忐忑不能將德國稅法的精髓翻譯出來,這也是多年來一直不敢將譯稿付梓的原因,然而“醜媳婦總要見公婆”,若譯著存在謬誤或者其他錯誤,譯者文責自負,懇請諸位方家批評指正。 徐妍2018年3月於薊門橋

海關稅則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不是我們要笑台派戰神陳柏維,而是他戰前羅威拿,戰時吉娃娃,戰後泥娃娃也太好笑了吧?

打架前嗆聲到一個天下地上唯我獨尊,打架時被鎖個猴就乖乖溜走,打架連發六篇文轉移焦點後哭訴討拍甚麼跟中國有關係,進美國牛是美國要的,又是跟中國有甚麼關係?

然後還拿出傳統台派老招,甚麼雜碎是只有中國才會用的稱呼,我堂堂大台灣不用這個稱呼,稱呼雜碎真是太下賤了。台派戰神陳柏維立委,關於美豬你一點功課都沒做對吧?

「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中直接就寫的是「肉及食用雜碎」分類,陳柏維你連一頁都沒看對吧?美豬的新聞你也沒看對吧?不然怎麼會說台灣不用這個稱呼,是哪個台灣?台派專屬的平行世界台灣嗎?

美豬的豬雜碎還是我國進口排名第一位呢!沒做功課不看新聞打架又打不贏,是怎樣啦!根據經濟日報的報導:【在整體豬雜碎部分,以美國進口最多,在生鮮冷凍冷藏豬雜碎部分,2018年進口7886公噸,「其他」豬雜碎部分進口2464公噸;分別占進口整體的40%、34%,數量為各國之冠。根據財政部關務署的稅號分類顯示,所謂的冷凍豬雜碎稅號02064,包括豬肝、豬筋、豬肉骨等等,實際上也有進口豬腸、豬肚、豬胃、豬皮、豬腸衣、豬頭等豬雜碎產品。】

另外沒想到違反食安法下台的嫌犯丁怡銘今天又有他的戲了~~~

根據蘋果日報的報導:【丁怡銘雖已卸下行政院發言人職務,但今天下午到警局應訊時,卻仍備受「禮遇」,中正一分局警方不但讓丁的座車直接駛入警局地下停車場,連丁結束偵訊後,為了讓疑似丁怡銘車輛離去,更罕見特別派出4名警員在車道口架設紅龍柱,將騎樓走道圍起,不讓路過的民眾經過,要求民眾改道走馬路,造成人車爭道,也讓外界質疑動用特權。】

一個犯錯道歉下台的人我國警方竟然把他當上帝一樣禮遇,這個是不是拜錯神了?蘇貞昌最近都快自身難保了結果你中正一分局當丁怡銘是貞昌分靈體,他前老闆敢騙神明,所以你們也怕他,還把民眾趕離騎樓,是服務民眾還是服務下台官員啦?

ECFA早收清單對台灣出口貿易之探討

為了解決海關稅則的問題,作者洪維詳 這樣論述:

  本研究從關港貿單一窗品統計資料庫查詢系統擷取相關出口貿易資料,按海關稅則號列分類成第39章塑膠及其製品、第72章鋼鐵、第82章卑金屬製工具、第84章機械、第85章電機及第87章車輛,t檢定結果發現,上述6章貨品在ECFA早收清單實施(2011年)前後出口貿易額平均數均達顯著改變;而卡方檢定結果發現,比較2013年與2010年台灣出口產品至前五大國家比重,第39章塑膠及其製品、第72章鋼鐵、第84章機械及第85車輛均達顯著改變,而第82章卑金屬製工具及第87章車輛則未達顯著改變。  本文認為ECFA對台灣經濟的發展十分重要,不僅有助於對中國大陸的貿易及投資發展,也可讓國內產業提早面臨國外的

競爭,並希望藉由簽署ECFA的經驗,台灣也可以加入CPTPP與RCEP等區域經濟組織,以提升國內優勢產業在全球的發展。

進出口商品歸類實務(第三版)

為了解決海關稅則的問題,作者林青 這樣論述:

本書系統闡述了商品歸類所必備的知識要素,並融入筆者多年來的教學經驗及成果,其中一些重要的歸類原則還配有其精心總結的歸類流程圖。此外,作者還分章節編寫了專項實訓題,精選了十年報關員考試的相關試題,並為這些題目配備了詳細解答,指導讀者強化掌握知識點。 此次再版,本書結合世界海關組織2017年對《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所做的重大修訂,依照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在前一版的基礎上進行了全面修訂,並且對有改動的部分商品編碼進行了詳細講解。本書涵蓋的知識點十分全面,解析精准,具有實用性和可讀性。 本書應國內高校報關、物流等相關專業課程的教學需求編寫,即可作為學生教材,又可作為應試參考書。

第1篇進出口商品分類目錄 1.1《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 1.2《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 本篇小結 課後練習 第2篇進出口商品歸類的海關行政管理 2.1進出口商品歸類的依據和原則 2.2進出口商品歸類申報的要求 2.3進出口商品歸類的修改規定 2.4進出口商品預歸類制度 2.5商品歸類決定 2.6商品歸類爭議的處理 2.7其他管理要求 本篇小結 推薦閱讀 課後練習 第3篇歸類總規則 3.1規則一 3.2規則二 3.3規則三 3.4規則四 3.5規則五 3.6規則六 本篇小結 課後練習 第4篇進出口商品正確歸類的方法 4.1熟悉稅則的結構,掌握其編排規律 4.2積

累必要的商品知識,注意相關商品的相互區別和聯繫 4.3正確使用歸類依據 4.4加強對注釋的運用 4.5嚴格按照商品歸類的操作程式/步驟進行歸類 本篇小結 課後練習 第5篇動植物類商品的歸類(第一類~第四類) 5.1動植物類商品的分佈情況 5.2第一類活動物;動物產品 5.3第二類植物產品 5.4第三類動、植物油、脂及其分解產品;精製的食用油脂;動、植物蠟 5.5第四類食品;飲料、酒及醋;煙草、煙草及煙草代用品的製品 本篇小結 第6篇礦產品的歸類(第五類) 6.1礦產品(第五類)歸類概述 6.2第25章鹽;硫黃;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 6.3第26章礦砂、礦渣及礦灰 6.4第27章礦

物燃料、礦物油及其蒸餾產品;瀝青物質;礦物蠟 本篇小結 第7篇化工類商品的歸類(第六類~第七類) 7.1化工類商品的分佈情況 7.2第六類化學工業及其相關工業的產品 7.3第七類塑膠及其製品;橡膠及其製品 本篇小結 第8篇皮革類商品的歸類(第八類) 8.1皮革類商品的分佈情況 8.2第41章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 8.3第42章皮革製品;鞍具及輓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類似容器;動物腸線(蠶膠絲除外)製品 8.4第43章毛皮、人造毛皮及其製品 本篇小結 第9篇木及編結類商品的歸類(第九類) 9.1木及編結類商品的分佈情況 9.2第44章木及木製品;木炭 9.3第45章軟木及軟木製品 9.4

第46章稻草、秸稈、針茅或其他編結材料製品;籃筐及柳條編結品 本篇小結 第10篇紙品及紙製品的歸類(第十類) 10.1紙品及紙製品的分佈情況 10.2第47章木漿及其他纖維狀纖維素漿;回收(廢碎)紙或紙板 10.3第48章紙及紙板;紙漿、紙或紙板製品 10.4第49章書籍、報紙、印刷圖畫及其他印刷品;手稿、打字稿及設計圖紙 本篇小結 第11篇紡織類商品的歸類(第十一類) 11.1紡織類商品歸類概述 11.2第50章蠶絲 11.3第51章羊毛、動物細毛或粗毛;馬毛紗線及其機織物 11.4第52章棉花 11.5第53章其他植物紡織纖維;紙紗線及其機織物 11.6第54章化學纖維長絲;化學纖維紡

織材料制扁條及類似品/ 11.7第55章化學纖維短纖 11.8第56章絮胎、氈呢及無紡織物;特種紗線;線、繩、索、纜及其製品 11.9第57章地毯及紡織材料的其他鋪地製品 11.10第58章特種機織物;簇絨織物;花邊;裝飾毯;裝飾帶;刺繡品 11.11第59章浸漬、塗布、包覆或層壓的紡織物;工業用紡織製品 11.12第60章針織物及鉤編織物 11.13第61章針織或鉤編的服裝及衣著附件 11.14第62章非針織或非鉤編的服裝及衣著附件 11.15第63章其他紡織製成品;成套物品;舊衣著及舊紡織品;碎織物 本篇小結 第12篇鞋、帽、傘、人造花與人發製品的歸類(第十二類) 12.1鞋、帽、傘、人

造花與人發製品的分佈情況 12.2第64章鞋靴、護腿和類似品及其零件 12.3第65章帽類及其零件 12.4第66章雨傘、陽傘、手杖、鞭子、馬鞭及其零件 12.5第67章已加工羽毛、羽絨及其製品;人造花;人發製品 本篇小結 第13篇礦產製品、陶瓷及玻璃類商品的歸類(第十三類) 13.1礦產製品、陶瓷及玻璃類商品的分佈情況 13.2第68章石料、石膏、水泥、石棉、雲母及類似材料的製品 13.3第69章陶瓷產品 13.4第70章玻璃及其製品 本篇小結 第14篇珠寶、金屬類商品的歸類(第十四類~第十五類) 14.1珠寶、金屬類商品的分佈情況 14.2第十四類天然或養殖珍珠、寶石或半寶石、貴金屬、

包貴金屬及其製品;仿首飾; 14.3第十五類賤金屬及其製品 本篇小結 第15篇機電類商品的歸類(第十六類) 15.1機電類(第十六類)商品歸類概述 15.2第84章核反應爐、鍋爐、機器、機械器具及其零件 15.3第85章電機、電氣設備及其零件;答錄機及放聲機、電視圖像、聲音的錄製和重放設備及其零件、附件 本篇小結 第16篇運輸設備類商品的歸類(第十七類) 16.1運輸設備類商品歸類概述 16.2第86章鐵道及電車道機車、車輛及其零件;鐵道及電車道軌道固定裝置及其零件、附件;各種機械(包括電動機械)交通信號設備 16.3第87章車輛及其零件、附件,但鐵道及電車道車輛除外 16.4第88章航空

器、航天器及其零件 16.5第89章船舶及浮動結構體 本篇小結 第17篇儀錶類商品的歸類(第十八類) 17.1儀錶類商品的分佈情況 17.2第90章光學、照相、電影、計量、檢驗、醫療或外科用儀器及設備、精密儀器及設備;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17.3第91章鐘錶及其零件 17.4第92章樂器及其零件、附件 本篇小結 第18篇雜項製品的歸類(第二十類) 18.1雜項製品的分佈情況 18.2第94章傢俱;寢具、褥墊、彈簧床墊、軟坐墊及類似的填充製品;未列名燈具及照明裝置;發光標誌、發光銘牌及類似品;活動房屋 18.3第95章玩具、遊戲品、運動用品及其零件、附件 18.4第96章雜項製品 本篇小結

商品歸類實訓題 附錄 二十一類類標題記憶口訣 參考文獻 進出口商品必須按照當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以下簡稱?稅則?)進行歸類,以確定該商品的稅率繳納關稅。同時,進出口商品歸類也是海關實施行政管理職能、對進出口商品進行監管的基礎,正確歸類與否直接影響到進出口商品的順利通關及其他海關業務。因此,進出口商品歸類是海關相關人員及報關人員必須掌握的一項基本技能。國內一些高職院校相繼設立了海關管理專業、報關與國際貨運專業,進出口商品歸類是該類專業的核心課程,本教材就是為了滿足這一教學需求而編寫的。 海關自1992年開始以?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為基礎,結合實際進出口

情況編制?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是一部多用途的國際貿易商品分類目錄。它廣泛應用於海關稅則、國際貿易統計、國際貿易運輸、國際貿易談判、貿易管制、原產地規則等多種領域。為了適應新產品的不斷出現和國際貿易結構的變化,世界海關組織定期對?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進行修訂,2017年是繼2012年之後的又一次重大修訂,以其為基礎編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也進行了相應轉換。借此機會作者依照2017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以下簡稱?稅則?)對本教材進行了全面修訂。 本教材緊密聯繫實際進出口情況,從高職高專學生的知識結構、接受能力與未來工作崗位需求出發,突出

基礎理論知識夠用、應用和實踐技能加強的特色.將實際進出口業務中不可能出現的武器、彈藥(?稅則?的第十九類)和古物(?稅則?的第二十一類)略去,並將?稅則?中有關聯的大類進行整合,最後將2017年版?稅則?中的二十一大類商品整合為十四大類商品進行深入淺出的講解.本教材中的例題、實訓題及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商品歸類題所涉及的編碼答案,均採用2017年版?稅則?中的八位元數編碼。 本教材內容主要包括:進出口商品分類目錄簡介、進出口商品歸類的海關行政管理、歸類總規則、進出口商品正確歸類的方法及十四大類進出口商品的歸類實務.進出口商品歸類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只有瞭解?稅則?的編排規律、熟悉?稅則

?的結構及各類各章的商品範圍、擁有豐富的商品知識、掌握相關的歸類原則,才能快速、準確地歸類.本教材系統闡述了歸類需具備的這些知識要素,並融入了筆者多年來的教學經驗及成果,一些重要的歸類原則都配有筆者總結的歸類流程圖。為了説明大家熟悉編碼表、掌握相關的歸類原則,本教材配有實訓題,實訓題選用了大量海關實際進出口商品及2002~2012年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試題,具有題量大、涵蓋知識點全面、實用性和應試適用性強的特點。 感謝中國海關出版社盛情邀請.在我們教學團隊與海關出版社的精誠合作下,本教材得以問世。希望通過本教材的學習,能對相關人員掌握進出口商品歸類這項技能有所幫助。

關稅法上稅則分類之研究

為了解決海關稅則的問題,作者吳雪苹 這樣論述:

前大法官許玉秀曾說到,國家賦予人民的兩大痛苦,一是限制人民之行動自由,二是賦稅,誠哉斯言,「稅」的英文為「TAX」,源自於拉丁文「TAXO」,有痛及必須忍受之意思,顯見稅制對人民權利產生極大影響。因此,建立良好完善之賦稅機制,是國家應當保障人民權利的本分。我國稅目共有19種,關稅與其他稅目一樣,應遵行租稅正義,以租稅法定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課徵賦稅,然而各種稅制設計有其徵收目的及理論基礎,關稅與其他稅目相較下,其性質較為特殊,因關稅是國家主權之表現,國家賦予海關權責向其他國家銷入我國的進口貨物徵收關稅,因此關稅與國際貿易如同脣齒相依一般親密。又關稅也常被作為國家經濟政策之指標,國家可設定關稅條

件來達到保護國內產業或報復他國之手段,因此關稅也常作為國家外交談判上的籌碼。但無論如何,各國無不希望能國富民強,透過國際貿易賺取大筆外匯,增加國庫收入,故世界各國對關稅議題皆相當重視,以增進世界貿易自由化。關稅與進口稅則息息相關,稅則決定稅率及輸入規定,故稅則分類是否正確、是否遵行租稅正義原則,必定影響納稅者之權利。進口貨物之稅則分類有其獨特的原理原則,並非旁人能容易理解,故稅則分類之爭議也成為行政救濟案件之主要原因之一。海關為國家在沿海、邊境或內陸關口所設立的執行進出口監管的行政機關。國家賦予其權限、課徵關稅並執行查禁走私等任務。本文從關稅原理探討海關課稅調查證據程序及若干稅則核列的檢討,從

關稅影響進口人權益的觀點,探討關稅課徵體制,以進口稅則制度為主軸,藉由案例分析,對關稅課徵容易產生的問題提出相關檢討及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