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提告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職場霸凌提告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吉靜如寫的 只是開玩笑,竟然變被告?套書1+2(共2冊) 和彭孟嫻的 職場霸凌:法律調停專家教你維護職場權益,化解工作場合的欺壓侵犯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員工發生職場霸凌事件,公司該負責嗎? - 1111人力銀行也說明:究竟職場發生霸凌事件,即使公司非加害者也須承擔責任嗎? ... 妨害自由、傷害、恐嚇等刑法責任,須注意的是,若為告訴乃論,提告時間限定6個月內。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采 和時報出版所出版 。

國立臺南大學 教育學系教育行政碩士在職專班 呂明蓁所指導 許友鄉的 民代地方服務處女性助理職場性騷擾經歷之敘事研究 (2021),提出職場霸凌提告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民意代表、職場性騷擾、權力差距、性別平等教育。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郭玲惠所指導 李斯琳的 新型態職業病認定與消滅時效爭議問題之探討 (2021),提出因為有 職業病、憂鬱症、職場性騷擾、職場霸凌、過勞、RCA案件、因果關係、舉證責任、消滅時效、勞動事件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職場霸凌提告的解答。

最後網站駐巴西外交官墜樓亡...生前14秒音檔曝光遺孀一聽痛哭控霸凌 ...則補充:駐巴西外交官墜樓亡...生前14秒音檔曝光遺孀一聽痛哭控 霸凌 @ChinaTimes ... 遭「3度看精神科」 家屬 提告 |TVBS新聞@tvbsnews02. TVBS選新聞.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職場霸凌提告,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只是開玩笑,竟然變被告?套書1+2(共2冊)

為了解決職場霸凌提告的問題,作者吉靜如 這樣論述:

  學法律保平安!從小建立正確觀念!   不只要避免觸法,更要學會自我保護!     原來給人家取綽號是犯法的?   罵人家「神‧經‧病」,每個字都是錢?   如果我懂法律,我就會知道,   有些話不能說,說出口的話,一個字可能要罰一萬。   我就會知道,有些事不能做,不能隨便拿人家東西當作開玩笑、   不能因為無法拒絕就幫別人保管危險的東西、不幫別人買賣東西、   更不可以隨便給別人看我的身體,或是把很重要的資訊給別人……   這些,都是「法院的少年調查保護官」教我的事。   【書籍資料】   ◎無注音,適合10~18歲青少年、老師、家長閱讀   ◎教育議題分類:法治教育   ◎學習領

域分類;社會、綜合活動 本書特色   《只是開玩笑,竟然變被告?:中小學生最需要的24堂法律自保課》   本書是少年調查保護官吉靜如,全書共有24章,收錄校園與法庭案例,為解決校園霸凌、言語暴力、性平、毒品、詐騙、暴力、賭博行為等重大法律問題而寫成,是第一本給現代青少年與兒童的法律知識書,能夠幫助孩子辨識危險、遠離威脅、做對的事。孩子將透過本書提供的各種案例與解說,瞭解個人的「行為與責任」,既避免觸法,又能建立法治觀念,妥善保護自己。     •台灣第一本寫給現代青少年與兒童的法律知識書。   •包含校園與地方法院的大量案例,呈現青少年最容易疏忽的危險事件。   •全書包含霸凌、言語暴力、

性平問題、毒品、詐騙、暴力、賭博行為等重大問題。   •親子共讀最好,更推薦每篇加以討論,可以有效引導孩子辨識危險、遠離威脅、做對的事。     《只是開玩笑,竟然變被告2:中小學生和老師家長都需要的法律自保課》   26則逼近法律紅線、瀕臨危險處境,甚至已經句句犯罪的青少年現場!青少年要看,家長老師更要看!大人的第一反應,不只關係到孩子如何面對事件,也關係到老師/家長本身的職責與義務!更驚心動魄、更多真實案例,一再挑戰現代父母與師長的神經。法律教育做在前面,比司法量刑做在後面更好!每個家庭都不希望遇到這些事件/案例發生!法治教育的「超前部署」,絕對是家庭教育重要的一環!也是青少年長大之前必知

的最重要一哩路!     •蒐集各種青少年容易觸法案例,包含未成年間的金錢交易、毀謗污辱、言語威脅或網路行為等,請務必留心注意。   •建立青少年最重要的法治思維,避免因為一時衝動鑄下大錯或是遇上無可挽回的危險事件!   •強化校方、師長、家長等成人的危機處理,採取正確的引導方式,保護被害者,防護二次傷害!   熱血推薦   「地方爸爸與他的小幫手們」版主   王昭棠   新北市蘆洲區鷺江國民小學校長  何元亨   台北市永安國小校長  邢小萍   教育部閱讀推手/桃園市新埔國小教師  李威使   高雄市新光國小教師  李郁璇   嘉義市教育處長 林立生   台北市地方法院少年法庭退休法官

洪舜帆   台北市家長協會理事長/教育電台【教育好夥伴】主持人 胡語姍   花蓮縣源城國小教師  唐宇新   財團法人國紹泌尿科學教育基金會秘書長  徐掌瑛   新北市教育局局長 張明文   新北市石碇高中輔導主任 陳依婷   台北市敦化國中心韻父母效能成長班61期召集人 陳貴春   鏞鏞甫甫親子部落格  陳瑜   臺中市北新國中國文老師/臺中市閱讀輔導團輔導員  陳茂松   台北市中山國中生教組長  游承翰   親職作家  番紅花   教育部閱讀推手 楊沛綸   台北市仁愛國中父母成長班會長  管珍之   台中市何厝國小總務主任  蔡昌樺   素養教育工作坊核心講師 蔡依橙   新北市石碇高

中輔導組長 蔡佩靜   桃園市過嶺國中輔導主任  謝佩翰   親職溝通作家  羅怡君      (以上依姓名筆劃排列)   「吉官這二本著作,應成為家長、老師以及學校行政人員在引導孩子時的寶典。」──新北市教育局長 張明文   「吉官這本書,是你在人生路上的護身符。」——教育廣播電台教育好夥伴主持人 胡語姍   「相信老師們看過後會更清楚,自己該引用那些故事與孩子們分享!」──花蓮源城國小教師 唐宇新   「匯集了時下學生常犯的錯誤行為,釐清了一般人對於法律上似是而非的迷思。」──新北市石碇高中輔導主任 陳依婷   「我很喜歡吉官的演講,吉官能把她的專業寫成書讓孩子了解,不要傷害他人

,也要懂得保護自己,自己錯了,錯在哪裡很重要,這是一本很棒的書。」──臺北市敦化國中心韻父母效能成長班61期召集人 陳貴春   「孩子需要知道這些事!學校課本沒講到的,讓這本書告訴你。」──教育部閱讀推手 楊沛綸   「讓孩子們了解守住自己且自保,是當今很重要的課程!」──臺北市仁愛國中父母成長班會長 管珍之   「這本書真的是法治教育最佳讀本。」——何厝國小總務主任 蔡昌樺   「一本校園親師生都該擁有的工具書,吉官以淺顯的文字與真實案例書寫,簡直就是家長和老師們用來輔導、管教烈火青春少年的最佳武功秘笈!」──桃園市過嶺國中輔導主任 謝佩翰   「相信讀者看過這本書後,會更懂得謹言

慎行。」──新北市蘆洲區鷺江國民小學校長 何元亨

職場霸凌提告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台南中西安平區清潔隊,近期流出一段影片,內容是隊長在工作時對隊員口出惡言,疑似職場霸凌,投訴人更去提告,對此,台南市環保局表示,是否職場霸凌要再請教法制室,不過會要求各區隊長巡勤時注意口氣。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20962

-
由台灣公共電視新聞部製播,提供每日正確、即時的新聞內容及多元觀點。

■ 按讚【公視新聞網FB】https://www.facebook.com/pnnpts
■ 訂閱【公視新聞網IG】https://www.instagram.com/pts.news/
■ 追蹤【公視新聞網TG】https://t.me/PTS_TW_NEWS

#公視新聞 #即時新聞
-
看更多:
■【P sharp新聞實驗室】全媒體新聞實驗,提供新一代的新聞資訊服務。 (https://newslab.pts.org.tw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聚焦台灣土地環境、勞工司法、族群及平權等重要議題。 (https://pnn.pts.org.tw

民代地方服務處女性助理職場性騷擾經歷之敘事研究

為了解決職場霸凌提告的問題,作者許友鄉 這樣論述:

自性別工作平等法通過後,職場性騷擾的受害人有了正式的保障申訴管道,但在工作上遭遇到性騷擾的受害人對於自己在工作職場受到的性別歧視或偏見,會如何因應?他們會站起來,捍衛自己的權益嗎?本研究以地方服務處,需要大量參與人際互動之女性助理作為主要研究對象,使用敘事研究(Narrative Research),探討其遭逢職場性騷擾經歷的處境與對策。本研究採半結構式的深度訪談,邀請五位在求學或校外於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後接受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且於民代的地方服務處任職的女性助理暢談他們的職場性騷擾經歷與生命故事,與其一同察觀性騷擾事件的歷程,了解作為雇主的民代對助理反應遭遇性騷擾時的態度與作法與面對性騷擾事

件的反應及後續。本研究之發現如下:一、 女性助理易於參加餐會的行程遭遇性騷擾;其行為態樣有三種,以「性攻擊」的強迫、逕自、忽視被騷擾者意願的強行觸碰身體為最主要的類型,例如趁機親吻、擁抱或觸摸胸、臀等身體穩私部位;次之則為「性挑逗」的詢聊性事、暗喻穿著引人遐思,再次之則是因對女性的刻板印象及歧視產生的啐罵或批評等的「性別騷擾」。二、 女性助理傾向願意告知雇主遭遇職場性騷擾事件,儘管雇主知情後的主要態度仍為息事寧人,應對及處理的方式對女性助理的保護不足。三、 女性助理受制於組織權力結構與面對政治生態的環境運作,致使職場性騷擾發生,因擔心拒絕性騷擾遭受報復或影響日後生活,所以她們會選擇隱忍、

避而遠之,甚因工作需要與性騷擾者保持互動的正向關係。四、 女性助理肯定學校教師在性別意識的正確認知有助於學生增進性別平等意識,但也認為性別平等教育還能做的更好。關鍵字:民意代表、職場性騷擾、權力差距、性別平等教育

職場霸凌:法律調停專家教你維護職場權益,化解工作場合的欺壓侵犯

為了解決職場霸凌提告的問題,作者彭孟嫻 這樣論述:

「職場霸凌」不單指工作當中的言語傷害與肢體傷害, 也包含薪資、權益、輕蔑、冷落、刁難、孤立、性騷擾、栽贓、汙衊、歧視!   本書解析20種職場霸凌, 讓法律調解專家告訴你,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樣做。     ․20種不同類別的職場霸凌,讓你知道職場霸凌發生的情境,協助你遇到職場霸凌如何保護自己。作者的「真實外商經歷」,以及列舉出「職場霸凌觸法」的「法律章節」,讓你能夠「面對職場霸凌」與「處理職場霸凌」。在這國際化的時代,掌握「職場霸凌生存法則」,用對的方法面對職場霸凌,讓你在職場逆轉勝。     ․20種職場霸凌:薪資霸凌、職場權益霸凌、人力剝削霸凌、職場言語霸凌、妨

害名譽霸凌、冷落霸凌、職場雙重霸凌、性騷擾霸凌、情感霸凌、不當解雇霸凌、職場共同過失霸凌、職場網路霸凌、職場栽贓霸凌、職場歧視孕婦霸凌、職場歧視殘障者霸凌、文化霸凌、種族霸凌、職場年齡歧視霸凌、職場肢體霸凌、主管偏心霸凌。     在職場的工作環境中,教你維護職場權益,化解工作場合的欺壓侵犯,為自己爭取更多的權益!     工作永遠是人與人的修道場,職場修道場你需要知道──   ․「勞動契約」的權益:「薪資保障」、「加班費」、「出差費」、「特別休假」規定,還有公司福利當中的「健康保險」、「職災保護」。除此之外,「政府勞保」、「資遣與解僱」等。     ․新時代上班族與公司

的關係變化,當中「混合模型」的工作形式與工作中的「網路監管」。     ․職場男女關係,是忌諱,還是祝福?是「性騷擾」,還是真愛?在職場需注意的「情感霸凌」。     ․在職場不要人云亦云,職業歧視的「言語貶低」,屬於「言語職場霸凌」,同事的看法一定要過濾。     ․在職場不要加入公司小道消息造成「妨害名譽霸凌」,小心不要讓霸凌同事的汙名掛在你身上,因為危險就在你身邊。     ․職場霸凌中的「冷落霸凌」常常發生在你的友善回答,千萬不要傻傻的有問必答。     ․遇到職場霸凌,呈報公司高層有必要,但是注意「越級報告」的危險,小心老闆與經理同陣線,讓你成

為「職場雙重霸凌」的受害者。     ․不可恃才傲物,急著加薪就是等著無薪的開端,但是要注意公司「薪資是否達標 」、「是否刻意降薪」、「是否按時薪資給付」、「薪資報稅預扣方式」的「薪資霸凌」。     ․不要凡事講求公平,有時候 不公平反而是你的人脈累積。但是,要清楚任職公司的「公司福利」當中的「健康保險」、「職災保護」,也要知道「政府勞保」,不要讓自己落入「職場權益霸凌」的不公正而不自知。     ․臨時委派當日出差任務,但是如果公司沒給「出差費」與「加班費」該如何解決?在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中,仍然要注意「人力剝削霸凌」。     ․在職場「男女同工同酬」是職

場的權力,不要落入男女不平等的「職場性別歧視」霸凌,在職場員工也有權利得到「特別休假」,不要成為職場休假不平等的「福利剝削霸凌」。     ․在職場,棒打出頭草,「懲罰不同流合汙者」屬於職場霸凌,怎樣觀察職場方向,不要落入「職場共同過失」的霸凌。     法律調解專家教你如何維護職場權益,化解工作場合的欺壓侵犯,讓你在職場建立公平健康的工作環境。所謂的「職場霸凌」(workplace bullying),不單指工作當中的言語傷害與肢體傷害,也包含薪資、權益、輕蔑、冷落、刁難、孤立、性騷擾、栽贓、汙衊,還有孕婦歧視、文化歧視、種族歧視等也是職場霸凌。職場的「勞動契約」當中的基本薪

資、加班費、出差費、男女同工不同酬、休假等的違法,也是屬於職場霸凌。除此之外,公司是否有給付公司福利當中的健康保險、意外發生後的職災補償等,也是屬於職場霸凌範疇。   本書特色     ․職場20種職場霸凌+法律規範,讓你知道如何面對職場霸凌&如何處理職場霸凌。   ․此書包含「職場實戰故事」、「職場法律」,以及「職場生存潛規則」。   ․職場入門必學!在職場你不需要逃避職場不公平,你要知道的是面對與處理逃避職場糾紛。   ․用對方法,面對、處理職場霸凌,化解工作場合的欺壓侵犯,讓你在職場逆轉勝!   ․法律調解專家教你如何顧全自身權益與建立公平健康的工作環境。

  誠摯推薦     《換日線》頻道總編輯&天下雜誌未來事業部數位營運總監  張翔一    教育廣播電台主持人&金鐘廣播得獎人  常勤芬    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國防部公聘律師  陳冠仁   名人推薦     每一篇內容都是以案例開題,點出涉及的事實爭議與法律問題,再佐以加拿大以及我國現行法律規定,讓人能夠清楚明瞭。甚至,看完全書內容,就會發現,這本書除了從「法」的角度,教導員工如何防範霸凌;更從「情」、「理」的觀點,指導員工應該如何用最好的方式表達自己的訴求,爭取自身權益之餘,又不失職場應有的分際。──明冠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國防部公聘律師

 陳冠仁

新型態職業病認定與消滅時效爭議問題之探討

為了解決職場霸凌提告的問題,作者李斯琳 這樣論述:

隨著工作型態轉變、時代變遷,出現新型態之執行職務所致職業病,例如因職場霸凌、職場性騷擾或是過勞而導致之憂鬱症,以及引起社會關注之RCA汙染案件。其中有關RCA職業災害事件,因傾倒有毒物質而汙染台灣之地下水以及土壤,導致受僱者之健康受有損害,遂向RCA等母公司提告,於2020年3月6日,臺灣高等法院作出107年度重上更一字第134號民事判決,僅24名原告獲得勝訴並判賠5470萬元,其餘222名原告皆遭到法院駁回。而此判決內容之A組、B組、C組勞工,於RCA公司之任職期間內,其所罹患之疾病,與長期暴露於公司內之化學物質間,是否具有因果關係?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更一審判決有別於前幾審,針對因

果關係之認定有不同之看法。而RCA案件為目前台灣史上最大型有關化學毒物污染之職業災害事件,自1970年迄今已逾50年,受害者仍須向法院上訴請求賠償,不但歷時許久未獲得司法之公平正義,甚至對於職業病之因果關係認定仍前後不一。然從此類新興發展中可觀察出三大部分之問題,其一為因果關係之認定,其二為消滅時效起算點之規定,其三為舉證責任該如何分配,又勞動事件法於2020年1月1日正式施行,對於舉證責任之部分是否會有影響,將於第四章一併探討之。因此,本論文之研究範圍,將僅限於上述所提及之憂鬱症類型以及RCA案件,以此二種新型態之執行職務所致職業病,於新興發展中所出現之三大部分議題為論述,使將來職業病之訴訟

上有發生前述三項爭議時,皆得以本論文之研究作為參考依據。 本論文共有五章,首先第一章「緒論」係說明本文之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方法、論文章節架構及研究目標與文獻分析。第二章「新型態之職業病」將說明何謂新型態之職業病以及介紹我國實務重要爭議案例。第三章「新型態職業病之認定挑戰」將闡述因果關係理論之發展,並說明職業病鑑定之六大判斷標準,再以此標準套用於我國實務爭議案例以進行研析。第四章「新型態職業病請求之消滅時效與舉證責任規定」將說明職業病請求之消滅時效起算時間為何,以及介紹職業病之舉證責任分配,並彙整勞動事件法上有關舉證責任之相關規定,最後再以我國實務爭議案例進行分析。第五章「結論與建議」,將闡

述新型態職業病於三大部分之議題將面臨何種困難與挑戰,而此議題分別為舉證責任之分配、消滅時效起算點之規定以及因果關係之認定,最後將提出本文建議以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