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新頭殼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館長手握「電話錄音檔」能告Toyz員工冒名查稅?國稅局否認 ...也說明:不過昨(13)日晚間新頭殼記者致電詢問國稅局,查證是否有提供電話錄音檔案給館長,結果國稅局否認提供資料,「他手邊有什麼資料,應該由他自己去釐清。」.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袁義昕所指導 許姨嫻的 人工智慧在稅捐稽徵應用之研究 (2021),提出國稅局新頭殼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人工智慧、稽徵經濟、協力義務、推計課稅。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會計學系 盧聯生所指導 盧彥霖的 新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租稅優惠之探討 (2020),提出因為有 智慧機械及5G、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的重點而找出了 國稅局新頭殼的解答。

最後網站本局新聞稿則補充:... 新視窗). 字體小icon 字體中icon 字體大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彈窗列印設定. 本局新聞稿. 關鍵字. 發布時間. ~. 分類. 綜合所得稅 營利事業所得稅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國稅局新頭殼,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人工智慧在稅捐稽徵應用之研究

為了解決國稅局新頭殼的問題,作者許姨嫻 這樣論述:

摘要隨著人工智慧儲存運算能力的精進,各行各業開始思考將人工智慧導入應用,然而在稅務領域的應用卻是屈指可數,因此本文以人工智慧在稅務應用為主,來討論如何將其運用於稅捐稽徵應用。人工智慧的運用和大數據有著很大的關連,在大數據的取得下應考慮我國的個資法,我國個資法和一般個人資料保護規則(GDPR)皆是師承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個人資料保護原則,且我國「個資法」的修訂過程,不少條文意旨參考GDPR前身之個人資料保護指令(Directive 95/46/EC4)的相關規定,而目前我國個資法中尚無「資料可攜權」及「隱私保護預設」的概念。稅法為了稅務稽徵經濟原則採取推計課稅和推計課稅下的擴大書審制

度,在人工智慧技術下的應用,更能符合量能課稅原則,更因人工智慧的運用,縮減地下經濟所造成的稅源流失。

新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租稅優惠之探討

為了解決國稅局新頭殼的問題,作者盧彥霖 這樣論述:

產業創新條例原訂於 2019 年底實施期滿,然而考量到國際競爭愈趨激烈,政府為使我國企業維持競爭力,並讓產業安心投資及加速創新布局,遂再次修正該條例,其中除修正延長原有租稅優惠措施十年外,更增訂第 10 條之 1 和第 23 條之 3 兩項租稅優惠措施,盼能提供產業穩定且良善的投資環境。本研究分別以實務應用層面及政策效益層面為切入點,先針對此次修法新增之二項條文內容及其子辦法深入分析,探討條文於實務層面應用上可能遭遇之問題,並據以提出可行之操作方式,作為實務界依循之參考。而後本研究復透過上開二條文之稅式支出評估報告,探究政府實施該租稅優惠政策之必要性,並做成結論,俾提供政府未來可能修法方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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