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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林育廷所指導 林元琪的 由開放金融論數位時代之資料權 (2021),提出台灣最高法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個人資料保護、資料權、開放銀行、開放金融、金融科技。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林洲富所指導 蘇美如的 保險利益與親屬關係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保險利益、道德危險、保險詐欺、保險法第107條、同意權、撤銷權、學生團體保險、保險金信託、實物給付保險、分期定額給付保險、增額保險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灣最高法院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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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過天青:2016-2019有你一起走的婚姻平權攝影故事書
為了解決台灣最高法院 的問題,作者社團法人台灣彩虹平權大平台協會 這樣論述:
☆ 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婚姻平權、同性得以結婚國家的倡議、行動與修法歷程全記錄! ☆ 以攝影搭配紀錄與採訪,用圖像述說平權運動歷程的艱辛與淚水。 ☆ 台灣憲政與人權歷史上的驕傲,參與平權見證歷史的你我都該保留的世代記憶。 ☆ 行政院長蘇貞昌專文推薦。 ☆ 主要內容附有英文翻譯,台灣平權的寶貴經驗可以直接提供國際朋友參考。 Love Wins 台灣的婚姻平權運動於2016年再次引起社會關注與討論,而後從排入立院議程與民法修法一讀、大法官釋憲、公投挫敗,再到同婚專法通過,過程中經歷了各種風雨,曾以為看見曙光,卻又跌落黑暗,再努力奮起,終見雨過天青。 這幾年間的努力倡議與動員,有
許多動人的畫面與故事,值得講述與記憶,本書記錄 2016 - 2019 年同婚法案運動期間,婚姻平權大平台所看見的幕前與幕後珍貴畫面。 以現場相片訴說故事 本書分成「時間軸」、「序」、「概論」、「過程」、「故事」、「重返緊急會議」幾個部分,首先由快速回顧修法歷程大事記的「時間軸」開場。從2016年3月「尤美女立法委員與數個國內性別、同志組織、法界人士等共同組成『同婚修法小組』,定期討論民法修正方向及內容」開始,2016年底三個黨團在立法院提出民法修正案通過一讀,2017年5月大法官會議釋憲,2018年的公投對決,再到2019年5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通過,台灣成為亞洲
第一個婚姻平權的國家,相愛的人不再因為性別而無法結婚。 時間軸之後,接著是行政院長的推薦序文,在平權理念與保守現實間開創新局總是得頂下許多政治上的壓力與折衝;也有來自澳洲和美國的平權夥伴的祝賀序文,顯見婚姻平權讓台灣與國際接軌,台灣站到世界上別具意義的位置。和碩聯合科技董事長童子賢和彩虹平權大平台執行長呂欣潔的文章,也顯見這場運動從民間力量聯合組成不斷努力的進程。「過程」章節以相片訴說著三年多來的大大小小事件,從人民自發上街的宣傳請託到媒體活動、進總統府拜會,再到幾次大規模動員拚場拚人氣,從情緒高昂落到谷底再勇敢前行,種種大大小小的過程以眾多畫面紀錄呈現,重新喚起有你一起走過的同行記憶。
影響運動人物的貼身訪談 除了動人時刻的紀錄,書中「故事」章節也收錄運動中各自努力發揮影響力的七位重要角色——尤美女×許毓仁、李懷仁、張懋禛、郭媽媽、温貞菱、李芝晨的參與運動故事,以推動法案進程的立委、政治幕僚、同志牧師、櫃父母解惑者、公眾人物、第一線志工種種不同的身分、角度,分享汗水與淚水交織的倡議過程,這幾段採訪不時透露當初難以公開明說的心情,這些都只有雨過天青之後方能撥雲見日。最後是「重返緊急會議」,讓當初匯集成大平台的各團體成員再次聚首,談談當年的祕辛與糗事。 中英文雙語呈現 為了讓國際朋友也可以瞭解台灣在這些年通過婚姻平權的歷程,本書最後一部分是英文版,將本書
主要內容譯成英文,期待台灣的經驗可以鼓舞更多世界上更多的人爭取平權,協助其他運動者在全球各處倡議公平與平等。 這些年,正因為有你,正因為有愛,我們才可以一起走過這趟難以相忘的旅程,才能為更加平等有愛的社會奠定第一塊基石。 這本書獻給每一位一起走過的你。 名人推薦 「許多人和我一樣,為同志朋友發聲,讓同志可以結婚,堅持的是一種素樸的自由、平等理念,因為沒有誰有權利歧視誰;但對那些長年備受歧視、不被公平對待的同志以及親人而言,這不是理念之爭,而是每一天的生活,是每一天切身感受的痛苦,而這生活裡的痛,其實一直存在於我們的身邊,我們卻渾然不知。」——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
社會有許多事情值得我們去理解、去學習、去改變。我會希望,自己在這個過程中,能夠跟著所有人往更好的地方去。」—— 温貞菱
台灣最高法院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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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開放金融論數位時代之資料權
為了解決台灣最高法院 的問題,作者林元琪 這樣論述:
現今網際網路之快速發展,加速了實體分行之瓦解,加深消費者對於網路銀行之依賴性,現行資訊隱私權之內涵已不足以因應實務之需求,資料之商業價值日漸重要。金融業方面,網路銀行之利用日益頻繁、甚至出現純網銀,而「資料即資產」的時代下,掌握資料流已成為銀行間之競爭利器。再者,全球化時代來臨,使得我國對於開放銀行與開放金融之全球趨勢難以置身事外;而GDPR之出現,對於國際金融業將首當其衝,未來與歐洲、甚至世界金融業互動時,各國之資料權法制「適足性」將直接影響到我國金融業之發展,而我國現今開放銀行與開放金融之發展已進入第二階段之消費者資料交換,資料權相關規範之訂定,卻有些許落後,因此,儘速完備資料權相關保護
規範為當務之急。從而,本文之研究以金融業為研究開端,並逐步擴展至跨市場資料交流,比較法觀察歐盟GDPR與澳洲CDR之立法模式,對於資料權之內涵及其保護範圍,甚至相關機關設置方面之規範為參考。另對照我國現行立法院所提出的修正草案,雖於立法理由說明權利部分皆參照GDPR之規定,但實際上皆多以原條文直接為順序變更,徒有修法之形式,對於法規實質內容卻未有深入探討修正,甚為可惜。因全球化之趨勢難擋,與世界同步之資料權相關法制之完備,就我國金融業之發展,將有所助益。因此,本文參照GDPR之模式,對於個人資料保護之主體權利、客體範圍等方面重新檢視修正,以期提供未來修法之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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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間的努力倡議與動員,有許多動人的畫面與故事,值得講述與記憶,本書記錄 2016 - 2019 年同婚法案運動期間,婚姻平權大平台所看見的幕前與幕後珍貴畫面。 以現場相片訴說故事 本書分成「時間軸」、「序」、「概論」、「過程」、「故事」、「重返緊急會議」幾個部分,首先由快速回顧修法歷程大事記的「時間軸」開場。從2016年3月「尤美女立法委員與數個國內性別、同志組織、法界人士等共同組成『同婚修法小組』,定期討論民法修正方向及內容」開始,2016年底三個黨團在立法院提出民法修正案通過一讀,2017年5月大法官會議釋憲,2018年的公投對決,再到2019年5月《司法院釋字第7
48號解釋施行法》通過,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婚姻平權的國家,相愛的人不再因為性別而無法結婚。 時間軸之後,接著是行政院長的推薦序文,在平權理念與保守現實間開創新局總是得頂下許多政治上的壓力與折衝;也有來自澳洲和美國的平權夥伴的祝賀序文,顯見婚姻平權讓台灣與國際接軌,台灣站到世界上別具意義的位置。和碩聯合科技董事長童子賢和彩虹平權大平台執行長呂欣潔的文章,也顯見這場運動從民間力量聯合組成不斷努力的進程。「過程」章節以相片訴說著三年多來的大大小小事件,從人民自發上街的宣傳請託到媒體活動、進總統府拜會,再到幾次大規模動員拚場拚人氣,從情緒高昂落到谷底再勇敢前行,種種大大小小的過程以眾多畫面紀錄呈
現,重新喚起有你一起走過的同行記憶。 影響運動人物的貼身訪談 除了動人時刻的紀錄,書中「故事」章節也收錄運動中各自努力發揮影響力的七位重要角色——尤美女×許毓仁、李懷仁、張懋禛、郭媽媽、温貞菱、李芝晨的參與運動故事,以推動法案進程的立委、政治幕僚、同志牧師、櫃父母解惑者、公眾人物、第一線志工種種不同的身分、角度,分享汗水與淚水交織的倡議過程,這幾段採訪不時透露當初難以公開明說的心情,這些都只有雨過天青之後方能撥雲見日。最後是「重返緊急會議」,讓當初匯集成大平台的各團體成員再次聚首,談談當年的祕辛與糗事。 中英文雙語呈現 為了讓國際朋友也可以瞭解台灣在這些年通過婚姻平權的
歷程,本書最後一部分是英文版,將本書主要內容譯成英文,期待台灣的經驗可以鼓舞更多世界上更多的人爭取平權,協助其他運動者在全球各處倡議公平與平等。 這些年,正因為有你,正因為有愛,我們才可以一起走過這趟難以相忘的旅程,才能為更加平等有愛的社會奠定第一塊基石。 這本書獻給每一位一起走過的你。 名人推薦 「許多人和我一樣,為同志朋友發聲,讓同志可以結婚,堅持的是一種素樸的自由、平等理念,因為沒有誰有權利歧視誰;但對那些長年備受歧視、不被公平對待的同志以及親人而言,這不是理念之爭,而是每一天的生活,是每一天切身感受的痛苦,而這生活裡的痛,其實一直存在於我們的身邊,我們卻渾然不知。」
——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社會有許多事情值得我們去理解、去學習、去改變。我會希望,自己在這個過程中,能夠跟著所有人往更好的地方去。」—— 温貞菱 作者簡介 社團法人台灣彩虹平權大平台協會(Taiwan Equality Campaign) 2017年,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GagaOOLala正式籌組「婚姻平權大平台」,為推動婚姻平權的落實,組織化進行政治遊說、社會倡議等行動。 2017年5月24日大法官釋憲,宣告現行《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自由有違憲法,奠定了台灣為亞洲第一個保障同志婚姻的歷史定位,更引
發國際關注與媒體大篇幅的報導。2019年5月24日台灣同性婚姻法上路之後,婚姻平權的推動已完成階段性任務,因此,自2019年11月起,婦女新知基金會與GagaOOLala同志影音平台,因人力因素不再參與婚姻平權大平台的決策工作,轉為議題與活動的合作團體。 婚姻平權大平台更名為「彩虹平權大平台」,致力於透過政治參與、社會教育、國際合作等行動與工作項目,消除因性 / 別產生的各種不平等,讓友善同志成為生活的日常,邁向多元共好的台灣。 時間軸 序 -蘇貞昌 / 願陽光的溫暖始終在 -童子賢 / 婚姻平權的一小步,台灣人權的一大步 -Alex Greenwich / 一場帶來希望的運
動 -Freedom to Marry / 愛在台灣的勝利 -呂欣潔 / 雨過天青 概論 過程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 2021 故事 -尤美女 × 許毓仁 -李懷仁 -張懋禛 -郭媽媽 -温貞菱 -李芝晨 重返緊急會議現場 初心 The Calm after the Storm / English Version 推薦序 願陽光的溫暖始終在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文施行法》,寫著婚姻自由、人人平等的憲法權利,有著同志朋友一路走來的掙扎與血淚,字裡行間更有社會衝突與政治爭議的妥協痕跡。
2019年5月17日,這部法通過了,象徵台灣終於跨越了歧視的社會鴻溝,跨進了一個多元包容的新時代。 就像每個新舊時代的轉移,從來不是一蹴可及;每個價值觀念的改變,也都來自於無數人的涓滴意念。這本書正記錄了許多或將在歷史長河裡被遺忘的故事,但一起走過的人會記得彼此的挫折、憤怒,以及溫暖與勇氣。 做為提出這部法案的行政院首長而言,這部法代表了行政院的態度,我有責任也有義務要讓這部法在立法院通過。但這不是件容易的事,尤其是牽涉價值的選擇、根深柢固的後天觀念,說服、溝通、折衝都是免不了的過程,理解和耐心更是必須,在法案沒通過前,我承認我也抱著忐忑的心情。但終究,這一天,多數的委員面對失去選
票的恫嚇威脅,仍然選擇了站在追求人人平等的這一方。 現在回頭看,也許雲淡風輕,但當時卻是殘酷的掙扎,事後有人回憶說,每按下一次表決鍵,就像是自己往自己身上插了一把刀,看見選票不斷的流失,但這一次,多數人勇敢的守著不退,讓台灣社會往前跨了一大步。 5月17日之後,生活和工作一切如常,每天依舊是亟待解決的繁重政務,一個會議接著一個會議,一個行程接著一個行程。但有一天,一個老朋友來拜會我,說有私事想和我單獨談,我略感詫異,但還是讓陪同會面的其他人迴避。偌大的會客室只剩我倆,這位朋友慎重的站定,向我深深鞠了一躬,起身後眼眶泛淚。驚訝之下,他對我說,他的女兒就是同志,多年來是家庭的痛,對女兒
遭受的歧視與折磨,既疼惜又不捨。現在終於法通過了,同志可以正大光明的結婚了,他要感謝我做的努力。 那一刻,我才深刻的瞭解到,許多人和我一樣,為同志朋友發聲,讓同志可以結婚,堅持的是一種素樸的自由、平等理念,因為沒有誰有權利歧視誰;但對那些長年備受歧視、不被公平對待的同志以及親人而言,這不是理念之爭,而是每一天的生活,是每一天切身感受的痛苦,而這生活裡的痛,其實一直存在於我們的身邊,我們卻渾然不知。 生活一直走,雨過天會青,會有陽光照下來,但願這生活裡的陽光,照亮那我們忽略太久、陰暗太久的角落,讓溫暖始終在。 婚姻平權的一小步,台灣人權進步的一大步 和碩聯合科技董事長 童子賢
性別平等是世界人權宣言的重要目標,也是台灣社會共同努力的目標。 多年來面對同志在社會上所受的不公平待遇而致常常必需隱藏自我,我深感遺憾與自省。因此我一直主張:台灣同婚平權,也是台灣進步人權。 同婚立法一定要成功,才會帶給社會新和諧、新進步面貌,我眼中的青澀台灣才能轉型成成熟台灣,更好的開朗的進步的公民社會,這是我們應該努力追求的新面貌。而同婚立法也不會妨礙任何社會既存異性婚姻的幸福快樂。 從2019年5月14日到5月17日,當我們把同婚立法推進到最後關鍵的倒數階段,令人緊張、期待、興奮。當立法院蘇院長主持朝野協商,進行不同版本三個法案辯論,並逐條討論通過的緊張時刻,我自己
也在青島東路上,與上萬群眾一起靜坐。而這立法院旁的小小馬路,成千上百的彩虹旗飄揚,愈來愈多的熱心市民湧入。看著來自四面八方湧入的熱血朋友,看著義工揮汗如雨,聽著廣場擴大器不斷宣佈法條的協商進度,我知道這是歷史性的一刻。 現場不斷傳出鼓掌、唱歌、喊加油聲!我深深為台灣社會的學習與進步感動與驕傲。我對於台灣公民與輿論能透過辯論、思考、再辯論、再思考,而達成這樣的成就而驕傲。 社會不是沒有缺點,社會尚待努力改正的議題,在政治、經濟、法規上,猶待改善的還很多⋯⋯在外籍移工、獨居老人、所得貧困、受虐兒童、短期契約工、流浪動物等議題上,陽光照不到的角落還很多。 但是我們從同婚法案立法開始
,已踏出勇敢的一步,讓性平在家庭中在社會上得到法律的保障,這是重要的關鍵一步。讓我們再次說,留下見證不要忘記2019這歷史關鍵的一刻:婚姻平權的一小步,台灣人權進步的一大步。我們為自己為台灣贏得值得期待的明天。 一場帶來希望的運動 澳洲婚姻平權協會(Australian Marriage Equality)理事長 澳洲新南威爾斯州(NSW)議會雪梨市議員 Alex Greenwich 台灣在逆境與不確定中邁向婚姻平權的旅程,為全世界倡議同志社群與家庭人權的工作者們帶來了希望。這場激勵人心的運動建立了社會大眾的支持、在法律層面上提出挑戰、利用公投捍衛社群權益,並且贏得台灣政治人物在情感與
理性上的認同。 台灣所遭遇的挑戰和澳洲與美國相似,這兩個國家都很榮幸得以為台灣傑出的同運工作者提供支持與鼓勵,讓他們開創新的局面,使婚姻平權在第一個亞洲國家獲得落實。 婚姻平權在台灣正式入法的這天(2019年5月24日)是一個值得歡慶的日子。在迎來這一天前,堅定投身於此議題的倡議工作者和志工經歷了多年來各種令人情緒激盪又耗費心神的收穫與失落,而如今他們將可以分享自身的成功經驗,為未來的運動提供幫助。 我們必須盡力在許多其他國家推廣婚姻自由,而台灣、亞洲和世界其他角落也依舊面臨許多挑戰。這場運動的勝利將有助於幫其他國家打下基石,並再次肯定宣告,同志屬於每個家庭、職場、宗教、社群
和國家的一份子,並應該要受到法律平等和公平的對待。 在個人層面上,我想要感謝台灣的婚姻平權運動和澳洲與全球的倡議者一同合作。我們從台灣的旅程中學到許多,而台灣也將繼續激勵我們實現更多目標,並協助其他運動者在全球各處倡議公平與平等。 愛在台灣的勝利 美國推動婚權組織Freedom to Marry Evan Wolfson, Thalia Zepatos, Cameron Tolle 台灣最高法院於2017年5月的釋憲結果肯定了婚姻自由,也為接下來同志平權漫長曲折的奮戰揭開序幕——從憲法法庭、到公投票箱,又回到了立法院。這兩年,代表著反同方有充足的時間試圖阻礙婚姻平權。 婚姻
平權大平台深知,為了讓台灣成為第一個贏得婚姻自由的亞洲國家,團隊要打造一場堅實的全國性運動,一場動員政治決策者、並把同性伴侶故事帶到台灣民眾眼前的運動。這領悟反映了我們(美國推動婚姻平權的團隊「Freedom to Marry」)幾個世代掙扎中所學到的教訓:安撫這類恐懼最好的方式,是訴說渴望結婚的同性伴侶們與親友互相支持的故事。 當台灣反同方強行將婚姻平權推向一場全國性公投,儘管我們相信,家庭的尊嚴不應以此決定,但藉由公投,我們的對手不經意地在台灣史上開啟了一場針對同志的大型對話,讓運動者去建立一個立基在台灣家庭、扎根於在地價值的大型草根運動。婚姻平權大平台成為全球所見過最令人驚豔的大型
婚權運動之一。 大平台四處尋找台灣民眾表露自己支持婚姻平權的心聲。從90歲阿嬤、父親支持同志女兒的轉變旅程,到已在一起超過三十年的男同志伴侶,這些故事透過各種媒體在全台廣泛傳播,同時對每一個台灣人昭示,婚姻平權不只與同志有關,更與台灣價值有關。 2019年5月,台灣取得了亞洲在婚姻自由上的首次勝利,引起全球歡慶。隨著這場勝利持續融入日常生活,如今有60%的台灣民眾支持婚姻平權,這證明了,當我們移除激烈言詞和恐嚇策略,讓人們看到真實已婚伴侶,多數人都能理解,結婚的同性伴侶並不會影響自己的生活,事實上還可能讓國家變得更強大。 在未來許多年間,我們都會感受到台灣的歷史性勝利所帶來的
長遠影響——在亞洲的同志運動中,更在那些彼此許諾的同性伴侶的生活中。 序 雨過天青 彩虹平權大平台執行長 呂欣潔 那段時間我們總在街頭相見——大型集會、街頭記者會、遊行、戶外抗議行動,在一些很重要的時刻,雨水也澆不熄我們的決心。 2016年12月10日,25萬人集結在凱道前,是太陽花運動後台灣最大的街頭集會,「為婚姻平權站出來」音樂會,三十幾位藝人連番上陣,經費不足又沒有足夠經驗的「同運團體」們,讓好幾位妝容精緻的女藝人淋著大雨表演,到最後,台下十幾萬人卻也都沒有離開。 2019年5月17日那天,立法院內正在進行最後的法案投票,在雨中,我們見證著同婚法案一條一條的表決著
,雨下得之大,分不清楚我們臉上的是雨水還是淚水,在拍板定案那刻,天空從雲層中露出了陽光,彩虹出現在眾人的頭頂上,雨水和淚水都被陽光曬乾,撥雲見日大概就是這種感覺,而我們都破涕為笑,不敢相信台灣社會在我們的有生之年,在我們的眼前,走到這一步。 從2019年5月24日那天起,台灣成為了亞洲第一個同性可以結婚的國家,至今已有超過6000對同性配偶在這塊土地上締結婚姻、組成國家所認可的合法家庭,甚至有不少人也透過海外人工生殖的協助,擁有了孩子。在這個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和組成是個大型的有機體,當同志成為了這個國家能夠合法進入婚姻制度的一員,許多不同的故事也開始在各個角落發生、在不同的社群中產
生改變的契機,而我們的下一代,將會迎來將平權與更多元的故事深植內心的未來。正因如此,我們希望在一切變得理所當然之前,記錄下這看似不可能的改變。 這是一場扎扎實實要聚集眾人之力才能合作實現的運動,三十年來台灣社會和同志社群的起伏與挑戰,絕非用三言兩語能夠呈現,此書嘗試從大平台的角度出發,將2016-2019這三年多來的日子所經歷的點滴用影像與文字稍加紀錄下來,近四年是不短的日子,紙短情長,要說的故事太多,或不夠完整,只盼我們都能記得這段共同努力的、前所未有又難以被遺忘的歷史。 這本攝影故事書是獻給每一位為婚姻平權運動付出的人,不只是在台灣的你們、也有在世界各地的好多好多夥伴們;不只是
現在的我們,更有過去的每一份努力與血淚。我也想藉此機會,感謝支持大平台的朋友,以及所有過去與現在參與在大平台工作中的夥伴,我們挑戰了作為運動者在意志與體力的極限、人跟人與團體之間合作的極限、以及學習了如何放下自我意識邁向共好,為同一個目標共同前行尋找前進的方法,或許過程並不全然的美好,但相信在我們的生命中都是重要的學習。 未來平權之路仍顛簸,但有眾人之力,改變一定會發生! 故事1尤美女 × 許毓仁尤美女,時為民進黨不分區立委、現為律師許毓仁,時為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現為台灣玉山科技協會秘書長 在尤美女和許毓仁兩位還擔任立委時,當年他們的辦公室恰好在同一層,他們時不時在電梯前
碰面,並重複以下對話:「我會問他:『啊你們國民黨現在怎麼樣?(笑)』。」「我就會說『我不知道』,反問她民進黨怎麼樣,她就會說她『也不知道』。」這段對話反映的,或許是兩位在推動同婚法案時有多邊緣。2019年5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投票日前,民進黨所有協商都將尤美女排除在外,「他們理由是說,反正我要講什麼他們都知道了,可能怕我去跟對方起衝突吧。」好長一段時間,時不時會有選區立委抓著她說,「尤美女我會被你害死」。許毓仁的狀況當然也沒好到哪去,身為政壇菜鳥,照三餐被黨內大老施壓「不要出聲、不要投票、不要吵」,表決前一天,他也接到了關切電話:「我被勸說不要發言,但投票前還是上台講了。下來
之後坐我旁邊的委員就說:『我不是叫你不要上去講嗎?』之後我每按一個贊成,他就一把火燒起來。」他回憶此事,有點調皮地說,想知道是哪一位委員,大家就自己上網查查看吧。------- 為人權,逆風三十年為了支持同婚,兩人將被討厭的勇氣補好補滿。對尤美女而言,婦運背景絕對是她能支撐下去的原因,「參加婦運之後,開始有自信,我不再在乎別人的眼光。我所在乎的是自己的所作所為到底是對是錯,還要為自己負責。」1980年代加入婦女新知基金會,攤開戰績,洋洋灑灑,性別工作平等、子女姓氏修法都有她在背後大力推動。進入立院後更是火力全開,家事事件法、夫妻財產制、通姦除罪化,越艱難越要推,雖千萬人吾往矣。2012年,尤美
女第一次提出同婚民法修正案,到2019年同婚以專法形式通過,走了七年,路程磕磕碰碰,令人沮喪的事不少,但她從未想過放棄。「我從事婦運三十年,跟婦女權益有關的法案,幾乎每一個都要將近十年的時間,而且都是在一個事件爆發,不是有人去世就是有人受傷的情況下才能夠通過。」
保險利益與親屬關係之研究
為了解決台灣最高法院 的問題,作者蘇美如 這樣論述:
保險利益是保險契約成立之核心要素,有許多在保險利益規範範圍內,而以不當之方法,獲得違法的保險理賠金就是保險詐欺,最激烈之手段為謀財害命。未成年身故之原因是被害或意外往往分辨不易,為保護未成年人保險法107條第1項經過多次的修改,從禁止到開放,開放到限額。經過不斷之事故,迭經修法,從生命無價的理念至嚴守損害賠償原則,本文試圖找出是否還有其他方法,可以保護未成年人。 保險法第16條人身保險上建立保險標的的是家屬、生活費和教育費所仰給之人和債權債務關係、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現行實務上保險人在保險法第16條之家屬及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以直系親屬和配偶間或具有法律上之關係者如養子女、監護人
始能受理承保,以不逾越法律規定而採目的性限縮方式來辦理。本文除瞭解保險之本旨外,亦探討保險法第16條規定與其他可能面對之問題。
台灣最高法院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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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等,審理渠被訴違反農地重劃條例等案件
本案嘉義地方法院及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將屬於行政機關權責範圍之行政罰「責令變更農地部分恢復原狀」部分,於判決中併予處罰,違背法令極為明顯。乃於該案調查報告通過 ... 於 www.cy.gov.tw -
#2.各級法院介紹 - 天秤座法律網
少年法院則是少年保護事件及少年刑事案件的第一審法院。(於未設少年法院地區,由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2、高等法院 我國目前在台灣地區設有台灣高等 ... 於 www.justlaw.com.tw -
#3.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4263號刑事判決 - 维基文库
最高法院 裁判書-- 刑事類【裁判字號】 97,台上,4263 【裁判日期】 ... 李國禎律師蕭道隆律師上列上訴人因殺人案件,不服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中華民國 ... 於 zh.m.wikisource.org -
#4.學名藥開發爭議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東洋:深表欣慰 - 鉅亨
東洋與晟德間的民事確認契約關係訴訟中,經台灣高等法院認定委任契約存在,但東洋認為與事實不符,依法提起第三審上訴,經最高法院廢棄原判決,發回 ... 於 m.cnyes.com -
#5.賄選買票前屏縣議員判關4年定讞 - HiNet生活誌
刑事部分,歷審依選罷法交付賄賂罪,將他判處4年、褫奪公權6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周陳文彬2018年參選屏東縣議員第13選區(春日鄉)第19 ... 於 times.hinet.net -
#6.最高法院民事庭決議(81~90年) - 台灣法律網-律師事務所
最高法院 90年度第15次民事庭會議紀錄(90年12月18日) / 站務4 ... 【決議全文】 討論事項: 貳、台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八十九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第二十八號提案法律 ... 於 old.lawtw.com -
#7.互助契約是否為保險或類似保險?(台灣高等法院100年度金 ...
高點法學編輯委員會,月旦知識庫,整合十大資料庫交叉檢索搜尋,是法律學者,實務工作者,法律學子學習好幫手! 於 lawdata.com.tw -
#8.台灣高等法院| 搜尋標籤 - 聯合新聞網
搜尋{台灣高等法院}共找到171篇新聞。udn.com 提供即時新聞以及豐富的政治、社會、地方、兩岸、國際、財經、數位、運動、NBA、娛樂、生活、健康、旅遊新聞, ... 於 udn.com -
#9.前屏東議員周陳文彬涉賄選最高院判刑4年定讞 - Tvbs新聞
無黨籍前屏東縣議員周陳文彬涉以每票新台幣2000元賄選,去年12月31日被判當選無效確定,遭解職。賄選部分一、二審均被判刑4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 ... 於 news.tvbs.com.tw -
#10.110年法學緒論大全(包括法律常識) - 第 499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二)高等法院:我國目前設有台灣高等法院(院址位於台北市)1 所,並分設台中、台南、高雄及花蓮 4 所高等法院分院。外島部分設有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1 所。 於 books.google.com.tw -
#11.最高法院
應對疫情發展,本院遵照司法院指示調整防疫措施如下:. 一、有關法庭開庭,將依個案情形,選擇遠距視訊開庭或實體開庭,若採實體開庭 ... 於 tps.judicial.gov.tw -
#12.「少數說」最高法院法官黃瑞華將接掌台南高分院 - 自由時報
黃瑞華為台大法律所碩士,司法官學院21期結業,現為最高法院刑事庭法官。黃2006年擔任宜蘭地院院長時,曾投書媒體,質疑當時的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特 ... 於 news.ltn.com.tw -
#13.月旦民商法雜誌第27期 - Google 圖書結果
惟本件最高法院容認原審有關消保法第七條規定乃屬侵權賠償責任、保護法益應包含 ... 按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之台北新家族社區房屋半倒事件,台灣高等法院嗣後作成九十六 ... 於 books.google.com.tw -
#14.最高法院長鄭玉山被退休吳燦升任推動透明分案 - 鏡週刊
由前總統馬英九任內欽點的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在政黨輪替後, ... 吳燦67歲,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23期結業曾任台北地方法院法官、 ... 於 www.mirrormedia.mg -
#15.保險法判決案例研析(一) - 第 24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台灣 高等法院87年度保險上字第32號第二審判決則持相反見解,其理由要旨為:「按損害 ... 於計算賠償金額時亦難謂無其適用(最高法院五十四年臺上字第二四三三號判例參照). 於 books.google.com.tw -
#16.首页 - 最高人民法院
台湾. 内蒙古. 广西. 西藏. 宁夏. 新疆. 澳门. 香港. 北京. 最高人民法院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於 wenshu.court.gov.cn -
#17.十分鐘知天下2021/11/26 | 民報Taiwan People News
最高法院 宣判創造工作法違憲. 菲律賓. 拒絕中國要求,不會移除1999年於南海仁愛暗沙觸礁的菲律賓海軍馬德雷山號登陸艦. 馬來西亞. 於 www.peoplenews.tw -
#18.俄羅斯法院將審議關閉著名人權組織問題 - 美國之音
俄羅斯最高法院星期四將審議當局要求關閉俄羅斯最著名的人權團體國際紀念組織的案件。該組織也是俄羅斯公民社會的一個支柱。 於 www.voacantonese.com -
#19.SB 8法仍有效最高法院可望周一裁決 - 世界新聞網
達拉斯晨報報導,德州最具爭議的SB 8「德州心跳法」被放上法庭後,美國最高法院日前對該案進行口頭辯論,一些人猜測最高法院... 於 www.worldjournal.com -
#20.吳玟嶸|佛教有五大山頭,寶可夢金版有十六道館,那全台灣的 ...
是幾十間還是幾百間呢? (徐自強案更九審無罪宣判,高等法院刑事庭前記者會). 從司法院的行政組織 ... 於 plainlaw.me -
#21.台灣高等法院相關報導- Yahoo奇摩新聞
最新最豐富的台灣高等法院相關新聞就在Yahoo奇摩新聞,讓你快速掌握世界大事、財經動態、體育賽事結果、影劇圈內幕、社會萬象、台灣在地訊息。 於 tw.news.yahoo.com -
#22.臺灣最高法院刑事裁判年鑑2017 - 第 170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緣前裁定附表編號4、5、10、11所示各罪,均係在該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判決確定日即九十九年六月十四日之前所犯,台北地院因認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台北地檢)檢察官 ... 於 books.google.com.tw -
#23.台灣高等法院文書科電話號碼02-2314-3438 - 樂趣地圖
於台北市高等法院的台灣高等法院文書科電話號碼:02-2314-3438,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27號2樓台灣高等法院幼稚園樓,分類:公共事業、司法院、高等法院. 於 poi.zhupiter.com -
#24.(民國107~new年)02最高法院民事庭具參考價值裁判彙編
【最高法院民事判決109年度台上字第1756號】. 【上訴人】台灣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李O華【訴訟代理人】朱柏璁律師黃韵筑律師【上訴人】永慶房屋仲介 ... 於 www.6laws.net -
#25.臺灣最高法院105.03.18 一百零五年度臺上字第429號裁判書
主文原判決廢棄,發回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 理由本件被上訴人主張:上訴人李○茂係股票上市之上訴人○○○○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董事兼副董事長,負責輔佐 ... 於 www.selaw.com.tw -
#26.什麼是裁定?什麼是判決?什麼是判例? - 法律百科
在過去,如果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做成的裁判很值得參考時(例如完整說明某一法律概念,或明確區分很容易混淆的法律關係等),就會透過民事庭會議、 ... 於 www.legis-pedia.com -
#27.台灣最高法院:檢方違法扣押扁在台資產可解凍 - RFI
台灣 的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為了確保被前總統陳水扁夫婦移轉到國外的贓款,最後不至於追討無門,除了透過外國政府凍結扁家在海外的資產,更全面清…… 於 www.rfi.fr -
#28.「不要酬庸」 建構最高檢訴訟組挑戰大法庭陳瑞仁退休前還在 ...
其實,因應最高法院大法庭制度上路,訴訟組是最高檢特偵組被廢掉之後, ... 專家進行言詞辯論,台灣最高檢察署在2019年2月26日正式成立訴訟組,應對大 ... 於 new7.storm.mg -
#29.新股私募案之股東會決議門檻(台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字第281 ...
新股私募案之股東會決議門檻(台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字第281號民事判決) 文章下載. 作者, 高點法學編輯委員會. 中文摘要. 按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 ... 於 lawyer.get.com.tw -
#30.劉德立款宴巴拿馬最高法院院長| 台灣英文新聞 - Taiwan News
中央社台北27日電)中華民國駐巴拿馬大使劉德立夫婦於當地時間25日款宴巴國最高法院院長阿育普拉多暨女兒及副院長李昂(Hernan de Leon)暨夫人。 於 www.taiwannews.com.tw -
#32.判例制度何去何從? - 一起讀判決
11月底,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台灣法學會年會中,指出判例、決議制度有合憲性 ... 所謂判例,依照法院組織法第57條規定,是最高法院就其裁判所持的法律 ... 於 casebf.com -
#33.月旦民商法雜誌第32期 - 第 126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55 最高法院77年度台上字第1582號判決、92年台度上字第2406號判決、98年度台上字第1333號判決。 56 58 參照: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94 ... 於 books.google.com.tw -
#34.前屏東議員周陳文彬涉賄選最高院判刑4年定讞 - 芋傳媒
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庭判決周陳文彬當選無效,高雄高分院去年12 月31 日駁回上訴確定,周陳文彬遭解職。 ... 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於 taronews.tw -
#35.Q:是否可再上訴到最高法院?
刑事案件裡,高等法院上訴到最高法院時最高法院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97條及401條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後,判決書最後有寫「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十 ... 於 www.ks-lawyer.com.tw -
#36.嚴文廷- 報導者The Reporter
【不斷更新】武漢肺炎大事記:從全球到台灣,疫情如何發展? ... 《報導者》原保地專題發揮影響力!9月17日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裁定統一見解,直指「非原住民以借名 ... 於 www.twreporter.org -
#37.美冒牌律師行騙25年專家支招防受騙
如今,洛杉磯最高法院已頒布臨時命令,允許扣押迪恩斯的前客戶檔案和記錄。「在加州,無律師執照營業是違法的。」洛縣地方檢察官喬治‧賈斯康(George ... 於 www.epochtimes.com -
#38.最後的正義: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歷史 - 博客來
推薦序:誰來為台灣的大法官寫歷史? 文/范立達介紹. CH1 危機隱伏:歷史中總統與聯邦最高法院的交鋒角力. CH2 服務的召喚:司法任命. CH3 何處是吾家:駛往第一街的 ... 於 www.books.com.tw -
#39.最高法院(中華民國)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最高法院 ,簡稱最高院,位於臺灣臺北市中正區,在二元訴訟制度下,屬於普通法院體系,於訴訟上是中華民國的三終審機關之一,行政組織上則隸屬於司法院。 於 zh.wikipedia.org -
#40.司法院新人事副秘書長葉麗霞調派懲戒法院法官| 社會 - 中央社
七、調派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楊皓清、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兼庭長程怡怡、桃園地院法官施育傑、花蓮地院法官陸怡璇等4人,調派司法院辦事。 此外,推選最高 ... 於 www.cna.com.tw -
#41.彰銀案報捷台新金:司法終會還其公道 - ETtoday財經雲
台新金聲請彰銀董事會假處分一案,上周最高法院裁定發回台灣高等法院重新審理。台新金發布聲明表示,基於最高法院裁示,將就假處分案繼續向台灣高等 ... 於 finance.ettoday.net -
#42.賄選買票前屏縣議員判關4年定讞 - MSN
前屏東縣議員周陳文彬3年前競選時,因賄選買票,被判當選無效定讞而解職。刑事部分,歷審依選罷法交付賄賂罪,將他判處4年、褫奪公權6年,最高法院 ... 於 www.msn.com -
#43.誹謗 - 香港經濟日報hket.com
香港電影《寵我》版權持有人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指控台灣電影《怪胎》製作公司及編導涉抄襲,事後《怪 ... Facebook上訴遭奧地利最高法院駁回須刪除對當地政客誹謗言論. 於 service.hket.com -
#44.俄國人權組織「紀念」被迫關閉支持者要求最高法院撤案
俄羅斯最著名人權組織「紀念(Memorial)」的數萬名支持者今天(25日)敦促最高法院,駁回將「紀念」關閉的案件,並指此舉標誌著俄國的黑暗之日。 於 news.sina.com.tw -
#45.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厦 - Facebook
台灣 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厦, Taipei, Taiwan. 67 likes · 7 talking about this · 2420 were here. Government Organization. 於 m.facebook.com -
#46.翁茂鍾醜聞案最高法院院長數度哽咽:抱歉!我們沒有做得很好
針對多名法官涉入富商翁茂鍾案,最高法院院長吳燦今(4)日數度哽咽道歉,他說,雖然是非有待調查釐清, ... 籲國民黨別卸責綠委揭台灣技術種苗外流史 ... 於 newtalk.tw -
#47.從「一位新人法官被霸凌案」看:為何最高法院應儘速取消 ...
去年8月間,前最高法院法官楊絮雲召開記者會,控訴最高法院分案霸凌,監察院調查報告11月出爐,監委高涌誠等提出最高法院分案有「配套不周、人工作業 ... 於 www.businesstoday.com.tw -
#48.最高法院刑事裁判評釋 - Google 圖書結果
一九九八年我留學回國之後,開始地毯式蒐集具有研究價值的台灣刑事裁判,希望能夠結合所學理論與本土實務。但是,單單最高法院一年就有約八千筆的刑事裁判,歷年合計更如 ... 於 books.google.com.tw -
#49.早報:台灣最高法院將太陽花「攻佔行政院」案發回更審 - 端傳媒
據中央社報導,2014年台灣太陽花學運「攻佔行政院」案,台灣最高法院昨日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理由是人民行使抵抗權或公民不服從得阻卻違法或 ... 於 theinitium.com -
#50.最高法院 - 台灣選舉維基百科VoteTW
從上述法院組織法可知,最高法院管轄不服高等法院及其分院第二審判決而上訴之民事訴訟案件,然而並非所有第二審判決都可以上訴到最高法院,因為依據《民事 ... 於 votetw.com -
#51.卷證堆滿房間...誰說最高法院是爽缺? | 聯合新聞網| 遠見雜誌
來源大不同最高院法官審案壓力來自於這個. 我國法律制度採三級三審制,地方法院、高等法院為事實審,審案著重於調查 ... 於 www.gvm.com.tw -
#52.总统与最高法院相比,谁的权力更大 - 中国台湾网
最高法院 在一开始的窘境也反映了在一个国家推行司法独立是多么难,除非要赋予法官更多的权力或者保障。美国宪法规定中,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是终身制,而且 ... 於 www.taiwan.cn -
#53.案件纏訟十餘年再回首人事非 - 更生日報
案件纏訟十餘年再回首人事非台灣司法公信力不高前法官湯文章指:司法人員 ... 二是審判制度出問題,例如一審依法判,二審減一半,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 於 www.ksnews.com.tw -
#54.最高法院承認「抵抗權」,魏揚等7人「有罪」判決遭撤銷
最高法院 指出,抵抗權是為了保衛及回復民主憲政秩序,並由《憲法》賦予 ... 期日調查之證據而未調查等違法,因此撤銷原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 於 www.thenewslens.com -
#55.最高法院認定原死刑判決不合法湯景華活活燒死6人改判無期免 ...
一審到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4次將湯男判處死刑,上訴最高法院審理,由刑事第六庭庭長許錦印、受命法官何信慶及陪席法官朱瑞娟、劉興浪及高玉舜5人組 ... 於 www.chinatimes.com -
#56.最高法院終於開庭了!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最高法院 終於開庭了! ◎李艾倫_民間司改會工作委員、律師我國最高法院不但是終審法院,更是法律審,透過對爭議法律問題以判決表示法律意見,而達到統一解釋法令的 ... 於 digital.jrf.org.tw -
#57.最高法院處務規程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刑事案件之編號、計數、分案、報結,依最高法院民刑事案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要點、最高法院法官司法事務分配要點、最高法院民事事件分案實施要點及最高法院刑事案件 ... 於 law.moj.gov.tw -
#58.首位最高法院庭長直升院長吳燦:非常惶恐 - Rti 中央廣播電臺
67歲的吳燦是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23期結業,曾任台北地方法院、金門地方法院、宜蘭地方法院的法官,及高等法院法官。 吳燦在3年後將滿70歲 ... 於 www.rti.org.tw -
#59.二○○二年判解回顧 - 第 194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其前審台灣高等法院認爲運途人應對貨損負賠償責任。最高法院則認爲,船長海員雖過失致貨物落海,但到底是航行或管理船舶之行爲有過失,或是其他過失,仍有甚酚餘地;再者, ... 於 books.google.com.tw -
#60.若提案予最高法院大法庭之法律問題已經司法院大法官作成解釋
最高法院 於109年11月25日作成109年度台抗大字第724號裁定(下稱本號 ... 之法律問題已經司法院大法官作成解釋,最高法院應受拘束,駁回提案(台灣). 於 www.lexology.com -
#61.高等法院及區域法院同日收可疑信收件人為法官陳仲衡、李慶年
據悉,收信人分別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陳仲衡,以及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涉案信件中同樣內藏字條及裝有肉粉的透明膠袋,警方爆炸品處理課(EOD)人員 ... 於 www.hk01.com -
#62.最高法院法官該由總統任命嗎| 台灣新社會智庫全球資訊網
司改國是會議決議,將來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官,不僅員額縮減為二十一人,亦直接由總統任命。如此的人事決定權之變更,由於無須經立法院同意,就 ... 於 www.taiwansig.tw -
#63.台湾最高法院_百度百科
台湾 “最高法院”是中国台湾地区司法案件的终审机关之一,也是台湾地区的一级法院,位于台湾台北市,台湾法界人士通常简称为“最高行”。该院最早创立于1933年,现隶属于 ... 於 baike.baidu.com -
#64.受益人有兩人以上時,只要其中一人申請保險金就可以了?
相信應該有些人聽過保險業務員這樣說,但是,真的都可以這樣嗎? 保險, 請求權時效, 中斷時效, 保險金, 保險, 公司, 高等法院, 中斷, 判決, 申請, ... 於 vocus.cc -
#65.終審法院法官擬改特任官立委參與遴選| 社會
近百的最高法院法官,將被全數解職換掉成只剩21名蔡英文掌控的終生職法官, ... 政治部門參與終審法院法官提名或任命並非罕見,原有人提議由總統任命,但台灣輿論「怕 ... 於 cofacts.tw -
#66.法院組織法各論-最高法院(五)-知識百科-三民輔考
組織. (四)輔助機構 1.人事室 (1)最高法院設人事室,依法律規定辦理人事管理、人事查核等事項,並得分股辦事;股長由科員兼任,不另列等。 (2)最高法院人事室主任1人, ... 於 www.3people.com.tw -
#67.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 國立臺灣大學
法院裁定:上訴駁回。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01 年度台上字第24 號. 上訴人王○各. 訴訟代理人蔡順居律師. 被上訴人國立台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附設山地實驗農場. 於 www.taiwan921.lib.ntu.edu.tw -
#68.法人董監報酬之歸屬-評最高法院101 年度台上字第700 號民事 ...
刊登出處:, 台灣/中正財經法學/第9 期/73-108 頁 ... 高院判決原告應向「法人股東」請求返還,最高法院則判決應向「自然人代表」請求。對於此一爭議,國內目前有 ... 於 www.lawbank.com.tw -
#69.司法首例!最高法院院長哭了全都因為這些人 - 蘋果日報
最高法院 院長吳燦今天中午邀請各媒體司法記者吃便當,同時說明最高法院最近推行的民事調解等措施,吳燦突然話鋒一轉,提到「翁姓商人」相關的司法官 ... 於 tw.appledail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