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申訴案件查詢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元大證券也說明:查詢. *資料來源包含下市/櫃或被合併之股票商品. 最新消息. 公告 · 熱門 · 講座 · 活動 · 法人說明會 · 承銷案件公告 · 公開收購專區 ...

國立中正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羅俊瑋、林德瑞所指導 許嘉竣的 公平待客原則於投資型保險契約適用之研究 (2021),提出金管會申訴案件查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平待客原則、原則性指導、保險、保險契約、投資型保險契約。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林仁光所指導 劉筱妘的 跨國衍生性金融商品爭端解決機制之比較研究 -以銀行及投資人間爭端為例 (2020),提出因為有 衍生性金融商品、爭端解決、金融消費者、金融消費爭議、金融消費評議的重點而找出了 金管會申訴案件查詢的解答。

最後網站動產擔保交易線上登記及公示查詢則補充:有關未辦理註銷之動產擔保交易登記案件,本系統之公示查詢相關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金管會申訴案件查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公平待客原則於投資型保險契約適用之研究

為了解決金管會申訴案件查詢的問題,作者許嘉竣 這樣論述: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訂定「公平待客原則」之意旨,就是希望可以藉由「原則性指導」讓公司組織,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大原則範疇下,由各公司自行檢視後,自訂相關程序藉以實施,其強調金融服務業自我監理能力,讓公司參於金融監理不在是因為金融監理規範所為,係因公司內部文化衍生公平與合理對待金融消費者的自我監理能力。我國目前對於保險業之監理,仍採取「實體監督主義」之嚴格監理,而我國監理機關在實體監理環境下,藉以原則指導之「公平待客原則」,對於「投資型保險契約」這一保險商品,在管理及銷售上有何顯著之差異。本文首先探討以「規則」為基礎之監理措施與以「原則」為基礎之監理措施之差異;其次,探討「公平待客原則」的緣起

與發展,並檢視我國推行「公平待客原則」之現況,加以說明及介紹;最後檢視我國「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對於「投資型保險契約」之爭議處置,其實務運作與「公平待客原則」核心精神發展之運用。總結而論,「公平待客原則」對於保險業者係為原則性指導,並無強制效力,但本文探討之「投資型保險契約」,保險業者於銷售或提供相關服務時,亦須遵循保險法規、投資型保險商品相關法規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等法令規範,在這層層法令規範中,保險業者在制定自身公司「公平待客原則」時,是否依據公司內部特性而制定,將會影響「公平待客原則」之發展及可否深植公司員工內心,進而成為銷售之正確價值觀,鑑此,保險業者在嚴格監理體制中,要如何制定及

發展「公平待客原則」,實有賴身兼監理者與輔導者之金融監理機關,制定一套有效之執行規範,並使金融監理機關在這保險金融商品推陳出新及日新月異的環境下,可以更適切去監督及管理保險業者對於「公平待客原則」之運作。

跨國衍生性金融商品爭端解決機制之比較研究 -以銀行及投資人間爭端為例

為了解決金管會申訴案件查詢的問題,作者劉筱妘 這樣論述:

面對金融商品日新月異,金融消費紛爭多樣化,我國現行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為協助金融消費者,以有效率且快速之紛爭解決方式解決金融消費糾紛,參考英國金融服務暨市場法所建立的英國金融公評人制度,以及新加坡金融業爭議調解中心之運作機制,設立單一專責機構—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下稱評議中心)。本論文比較新加坡、英國及美國相關法制及爭端解決機制。各國金融發展背景雖有不同,然萬變不離其宗,所有紛爭解決制度都是在傳統訴訟救濟制度外,另外建立一套紛爭解決機制。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好處在於,能避免透過訴訟程序制度主張權利時,可能產生之不利益,且透過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較具彈性,金融消費者權益較能獲得適足之保障,進而

達成程序經濟、減少訟源,減輕法院審理負擔。此外,我國評議中心自2012年正式運作以來,以「公平合理、迅速有效」為處理原則及目標,已解決多次金融消費爭議,評議中心之運作制度已穩定發展。最後,針對現行制度,本文提供改革建議,作為日後強化紛爭解決制度之參考,除保護金融消費者外,亦使金融機構能夠扮演穩健金融秩序之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