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申訴業務員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金管會申訴業務員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景新,林盟翔寫的 企業暨無形資產評價 和汪信君,廖世昌的 保險法理論與實務(四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申訴保險公司業務員..金管會保險局回信後續2也說明:看來...我可以寫長篇故事給大家看了XD這個業務員...對我這件事愛理不理的保險公司的人員要他打電話跟我說明事情業務員說是誤會,那是我自己要改的一個業務員被客戶誤會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五南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逢甲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林廷機所指導 温珈瑜的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之銀行業說明義務 -以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為例 (2020),提出金管會申訴業務員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說明義務、適合性原則、風險承受、金融消費者。

而第二篇論文淡江大學 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保險經營碩士在職專班 田峻吉所指導 林士雄的 人壽保險業保險行銷爭議處理與品質管理之研究 (2018),提出因為有 申訴、行銷招攬、綜合評分值、爭議處理、評議中心的重點而找出了 金管會申訴業務員的解答。

最後網站新壽業務員涉挪用保戶保費長達四年金管會重罰720萬元則補充:金管會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新光人壽違規缺失,包括第一,辦理保戶申訴案件處理,有業務員挪用保戶保費、保戶通訊地址與業務員親屬相同、對業務員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金管會申訴業務員,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企業暨無形資產評價

為了解決金管會申訴業務員的問題,作者林景新,林盟翔 這樣論述:

  本書旨在協助高教學生及甫踏入評價業界人員,在企業暨無形資產評價的領域有初步但卻重要的認識,有了各項基礎概念後,除了可以活用於未來職場之外,對於參加評價相關的證照考試,也能有所助益;對於大學諸多系所正在執行中的跨領域教學,亦可產生實益。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之銀行業說明義務 -以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為例

為了解決金管會申訴業務員的問題,作者温珈瑜 這樣論述:

時代日趨進步、傳播媒體演進,致使消費者意識逐漸抬頭,金融消費者在選擇與承做金融商品之際,自主意識上漲,而成就了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自民國一百年六月總統公布,同年十二月施行迄今已將近十個年頭,其立法意旨在於為保障金融消費者於接觸金融商品或服務時,其權益得以受到公平、合理、有效之處理,並規範一套金融消費爭議解決之路徑。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全文之骨幹環繞著金融服務業者提供商品或服務予金融消費者之說明義務,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二章金融消費者之保護-該部分針對金融服務業者在提供金融消費者商品或服務時,包含所訂立之契約內容、業務招攬內容皆有重要之規範,並以行員的身分,以廣義之角度研究銀

行業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務予金融消費者時應善盡之說明義務。 最後以銀行業者於提供商品或服務予金融消費者時,雖已善盡說明義務,仍不免引發金融消費爭議事件,依實務上曾發生之案例加以探討,並作出相關建議。

保險法理論與實務(四版)

為了解決金管會申訴業務員的問題,作者汪信君,廖世昌 這樣論述:

  本書撰寫之目的在於使讀者於修習保險契約法時,不僅對於保險法之相關條文有所認識,更著重於條文所欲規範之目的與民法兩者間之適用關係。再者,於理論體系之建構外,並藉由實務常見爭議問題之論述,期使讀者除於研讀基本理論外,更得進一步將其實際應用於保險契約爭端之解決。   本書是國內目前唯一同時兼顧保險契約法基本理論的闡述外,又詳細剖析司法實務對於保險契約爭議具體案例類型。使讀者在學習基本理論之際,又能對於司法實務有哪些具體的保險爭議類型,能通盤瞭解。

人壽保險業保險行銷爭議處理與品質管理之研究

為了解決金管會申訴業務員的問題,作者林士雄 這樣論述:

民眾投保人壽保險業所提供之保險商品及保單服務,越來越普遍,而人壽保險業所提供之保險商品及保險服務型態越來越多元、專業、複雜,導致容易發生投保保單爭議,一旦發生相關保險爭議時,造成保戶對人壽保險業失去信任與負面評價,人壽保險業商譽與形象受損。為迅速、合理、有效處理客戶爭議申訴案件,並預防申訴再發,保險業應建置優質的申訴爭議處理作業與完備的品質管理機制。 本研究透過問卷調查法與深度訪談法,檢視人身保險業對於保險行銷爭議處理機制與保險行銷品質管理策略之各構面完備程度(例如:組織架構、作業授權、招攬查察、處理協調、電腦資源、教育訓練、作業流程等等構面),以策勵未來。  依據本研究實證結果發現:1

.各公司在組織架構(設有獨立專責申訴處理部門、分層負責表授權)方面,有將近83%-87.1%是符合監理機關之要求辦理。2.保險公司對於「銀行保險通路(完備度39%)」、「合作之保險經紀人/代理人通路(31.8%)」保險行銷/招攬服務爭議之查察機制建立尚有精進之空間。3.發生之保險行銷/招攬服務爭議,客訴部門在與銀行公司/銀行保險通路溝通協調上」,有高達約40.2%填答非常受制於銀行/銀行保險通路。4.保險業實務作業上「爭議處理」完備性(70.8%)高於「品質管理」完備度(僅有45.5%),可看出業者在「品質管理」方面機制建立尚有較大之精進空間。大型公司「品質管理」作業較為完備,優於中、小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