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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獨資、合夥-負責人變更登記 - 圓寶記帳士事務所也說明:3. 新發票章. ✺本事務所有代刻服務 ; 4. 轉讓契約書. ✺雙方需親自簽名 ; 5. 合夥同意書或契約書. ✺合夥人需親自簽名 ; 6. 原公司行號印鑑章.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寂天 和寂天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黃程貫所指導 陳建文的 經營組織變動勞動保護問題之研究-我國法制發展之回顧與前瞻 (2005),提出負責人變更讓渡書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經營組織變動、企業併購、職工福利金條例、勞動契約、勞動基準法第二十條、改組、轉讓、勞務專屬性原則、民法第四百八十四條、日本勞動契約承繼法、雇用地位。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王文宇所指導 張承中的 論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下之特殊目的公司 (2003),提出因為有 金融資產證券化、導管體、特殊目的公司的重點而找出了 負責人變更讓渡書的解答。

最後網站商業登記申請辦法第7條-函釋則補充:商業轉讓者,應由受讓人檢具下列文件,申請轉讓登記:. 一、申請書。 ... (1)獨資組織,負責人由A變更為B:商業應為轉讓登記之申請。 (2)合夥組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負責人變更讓渡書,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英文契約書,一點也不難!閱讀與撰寫範例實務

為了解決負責人變更讓渡書的問題,作者牧野和夫 這樣論述:

  什麼?!要我寫英文契約書?太難了吧!   作者要顛覆您對英文契約書的刻版印象,  告訴您:英文契約書,一點也不難!   本書由專業律師、大學教授親自執筆,  作者除了擁有豐富的實戰經驗,更擁有英文契約書的教學經驗。  作者以豐富的律師經驗,指導商界交涉的各種訣竅、締結契約的注意事項,  並詳細教導讀者如何正確地閱讀、撰寫和使用契約英語。   不論您是商場人士、業界律師、法務人員,或是法學院師生,  本書都是您不可或缺的最佳工具書,是您最貼身的小幫手!   本書共12章,結合理論與實務,內容循序漸進,講解各種國際契約。  內容分基礎知識和實務指導兩大部分:   (1) 基礎知識:說明英文契約

書的特色、策略、架構,以及契約英語的用法。  (2) 實務指導:透過範例說明,指導編寫各種英文契約。 本書特色   ◆ 最專業!透過作者豐富的專業與教學經驗,提供閱讀與撰寫契約的各種技巧!  ◆ 最實用!精選最常用的經典範例,內容嚴謹,是您最實用的工具!  ◆ 最清楚!全書架構清楚,並透過圖解和範例說明技巧,易讀、易掌握!  ◆ 最詳細!針對每一個範例條款,逐次說明內涵,並指導須注意事項及專業知識!  ◆ 最上手!整理出契約英語的脈絡,迅速掌握契約字彙、文法、慣用語和專業用法!  ◆ 最好讀!內容的編排循序漸進,深入淺出,好看、好讀、好學! 作者簡介牧野和夫   美國喬治城大學法學碩士學位,現

職律師,美國密西根州律師、專利律師,大宮法科大學院大學教授、英國國立威爾斯大學企管研究所教授、早稻田大學研究所兼任講師。 譯者簡介 林淑婉   日本明治大學碩士。現任基隆社區大學日語講師,曾任教於崇右技術學院、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中華科技大學等校。著有《日本語入門教室》、《基礎日語讀本》等書,另有《英文契約書》、《性格EQ改良法》、《泰國自由行》、《輕鬆理家妙方》、《女性生理健康》等譯作。 ﹛作者的話﹜英文契約書,其實並不難 ﹛第1章﹜英文契約書的風險與策略 1. 做好國際貿易的風險管理2. 如何讓契約交涉達到最有利的結果 ﹛第2章﹜英文契約書的 基本知識 1. 為何需要契約書2. 必備的「

英美法」知識3. 準據法:口頭證據原則&誠實協議條款4. 契約成立的四大要件5. 契約自由原則:四種自由6. 六大種類的英文契約書 ﹛第3章﹜英文契約書的一般架構 1. 基本架構圖解2. 基本架構說明 ﹛第4章﹜契約英語的用法 1. 契約英語並不難2. 助動詞shall:多用來表示「義務」3. 助動詞may:多用來表達「權利」4. 比較少用的助動詞:should、must、will、can5. 連接詞:and、or 和whether or not6. 指示詞「here/there + 介系詞」7. execute; enter into(締結);prior written notice(事前的

書面通知)8. specified(載明);unless otherwise specified(只要無另合意)9. in consideration of(約因);at one's own expense(自行負擔費用)10. subject to(以...為條件)11. condition(條件)12. responsibility; liability; duty; obligation(責任)13. indemnify; hold harmless(免責);jointly and severally(連帶)14. legally binding(具法律約束力);enforceabili

ty(法律強制力)15. without prejudice to(不損及);notwithstanding(儘管)16. for discussion purpose only(僅供討論);for the purpose of(為某目的)17. represent and warrant(聲明、保證);best efforts(盡最大的努力)18. exclusive(獨家);terminate(終止);expire(到期)19. at one's option(得依其選擇);in favor of(為受益人)20. provided (that);provided, however, th

at(唯)21. due to(由於);to the extent that; so long as(只要)22. consider; presume(視之為);as the case may be(視情況)23. including, without limitation(列舉);currently available version(最新版)24. at the request of(依請求);in accordance with; on the basis of(依據)25. prior to(在之前);subsequently(在之後);simultaneously(同時)26. im

mediately(即刻);ASAP(及早);from time to time(經常)27. damage(損害);T.B.A.(請知悉)28.「數目」的表達方式:阿拉伯數字與英文字母並列標示 29.「數目範圍」的表達方式 30.「日期」的表達方式 31.「期間」的表達方式 32.「同義詞的並置」表達方式 33.「同類詞的並置」表達方式 34.「近義詞」的用法 ﹛第5章﹜英文契約書的一般條款 1. 一般條款及款項種類2. 定義條款(Definition Clauses)3. 保密條款(Confidentiality Clauses)4.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5. 契約效期

(Term)6. 契約期滿前之終止(Termination Before Expiration)7. 契約終止之影響(Effects of Termination)8. 契約存續條款(Survival Provisions)9. 契約讓渡(Assignment)10. 通知(Notice)11. 完全合意(Entire Agreement)12. 準據法(Governing Law)13. 權利放棄(Waiver)14. 紛爭及仲裁(Dispute and Arbitration)15. 裁判管轄(Jurisdiction)16. 可分離性(Severability)17. 代理關係(Agen

cy)18. 標題(Headings) ﹛第6章﹜英文契約書的實質條款 1. 保證條款(Warranties)2. 產品責任條款(Product Liability)3. 產品責任免責(Product Liability Indemnity) ﹛第7章﹜範例解讀:保密協定 1. 打破保密協定的神話2. 保密協定的架構3. 保密協定完整範例4. 解讀「序文」5. 定義條款(Definitions)6. 禁止對第三者公開及目的以外之使用(Prohibition for Disclosure and Other Use)7. 保密義務之例外(Exceptions)8. 秘密資訊的範圍(Scope o

f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9.「歸屬權」和「獨自開發」(Ownership & Independent Developments)10. 秘密資訊之歸還(Return)11.「非實施承諾」和「無承諾」(No License & No Commitment)12. 救濟(Remedies)13. 損害(Damages)14. 權利放棄(No Waiver)15.「變更」和「通知」(Modification & Notice)16.「完全合意」和「準據法及裁判管轄」(Entire Agreement & Governing Law and Jurisdiction)17

. 資訊管理負責人(Person in Charge)18. 結語條款與署名(WITNESS clause & Signature) ﹛第8章﹜範例解讀:買賣主契約書 1. 買賣契約的交涉要領2. 買賣主契約書的架構3. 買賣主契約書完整範例4. 解讀「序文」5. 買賣(Sale and Purchase)6. 產品規格(Specifications of the Products)7. 訂貨及預購數量(Ordering and Forecast)8. 價格(Price)9. 交貨(Delivery)10. 付款(Payment)11. 結語、署名、見證人、附件 ﹛第9章﹜範例解讀:經銷商契約

書 1.「經銷商契約」與「代理商契約」2.「獨家」與「非獨家」的經銷代理3.「獨家經銷商契約」的架構4.「獨家經銷商契約書」範例5. 解讀「序文」6. 經銷商的委任(Appointment of Distributor)7. 產品的供應及購買(Supply and Purchase of Products)8. 訂購方式(Orders for Products)9. 最低購買量(Minimum Purchase)10. 產品交付(Delivery of Products)11.「價格」&「支付」(Price & Payment)12. 保證(Warranty)13. 銷售及服務網(Set-up

and Maintenance of Sales and Service Network for Products)14. 商標權(Licensing of Trademarks)15. 競爭產品(Competitive Products)16. 結語、署名、附件 ﹛第10章﹜範例解讀:合資契約書 1.「合資契約」即「股東之間的契約」2.「合資契約書」的架構3.「合資契約書」範例4. 解讀「序文」5. 設立及事業目的(Establishment and Business Objectives)6. 先決條件及股份認購(Conditions Precedent & Subscription o

f Shares)7. 新股認購權(Pre-emptive Right)8. 股東大會(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9. 合資企業的董事(Directors of JVC)10. 合資企業的經營(Management of JVC)11. 資金調度(Financing)12. 股份轉讓的限制(Restrictions on Transfer of Shares)13. 優先承購權(Right of First Refusal)14.「僵局」和「競業禁止」(Deadlock & Non-Competition)15. 協議(Discussions)16. 結語

、署名、附件17. 附帶契約書 ﹛第11章﹜範例解讀:軟體授權契約書 1. 授權契約2.「軟體授權契約書」的架構3.「軟體授權契約書」範例4. 解讀「序文」5. 軟體的使用承諾(License to Use Software)6. 技術支援(Technical Assistance)7.「價格及付款條件」和「不退款」(Price and Payment Terms & No Refund)8. 軟體之所有權(Ownership of Software)9. 軟體之權限及保密(Title to Software and Confidentiality)10. 軟體之複製(Copies of So

ftware)11. 保證條件(Warranty Conditions)12. 免責(Indemnity)13. 授權人所提供之研習(Training by Licensor)14. 契約終止(Termination)15. 救濟(Remedies)16. 稅金(Taxes)17. 記錄及查核(Records and Audit)18. 個別的修改(Custom Modifications)19. 改良(Improvements)20. 一般條款(General Provisions)21. 結語、署名、附件 ﹛第12章﹜範例解讀:意向書 1. 意向書的簡介2.「意向書」的架構3.「意向書」範

例4. 意向書逐項解讀5. 範例:委託書(Power of Attorney) 作者的話 英文契約書,其實並不難   你為英文契約書感到頭痛嗎?這是一本學習英文契約書的基礎與實務的書,首先我想探討的是一些基本觀念,對象也包括初次接觸英文契約書的學習者。基本上,英文契約書予人的印象總是艱澀難懂,在職場上,許多人將英文契約書視如洪水猛獸。你手上可能正在負責一份英文契約書的進行工作,我本人就曾經有過一個痛苦的經驗: 三十餘載以前,當時我剛進入一家大型的日系汽車製造商工作,被分派到非我期望中的法務部門,而我那時首先接觸到的契約書,就是英文契約書。這是發生在到職不久後的某一天,上司突然遞給我一份文件要

我閱讀,那份文件是「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字體很小,印在訂貨單的背面,有點類似保險契約的條款,讓人閱讀的興趣缺缺。   但這是上司交代下來的工作,我只得硬著頭皮先將它影印放大,然後再閱讀。在那個時代,放大影印還不普遍,我還特地去公司的製圖室影印,所以至今對此事的印象特別深刻。在我仔細閱讀過後,我發現契約書裡面有許多專業用語,和我們平常所學的英文截然不同,所以我當時看得是一個頭兩個大,這就是我第一次接觸英文契約書的痛苦經驗。   【只要能掌握定律就不覺得難】   英文契約書是用極為特殊的語法所撰寫而成,其使用的單字和表達方式都很制式化,合約中高達60-70%

都屬於定型的條款。契約書因為必須正確無誤地寫出法律性質的意涵,所以通常使用的都是固定的表達方式,因此只要能一定程度的掌握英文契約書的表達模式,就不會覺得那麼困難。   英文契約書所使用的寫作模式,長久以來都是一成不變,其基本部分的寫法,與一百年前的契約書幾乎完全相同。這對不斷追求創新的技術性領域來說是難以想像的,像我過去曾任職於電腦公司,電腦的技術與知識就不斷在創新,必須不斷地學習才能跟得上科技的腳步,然而英文契約書的學習卻無此需求。   【一生的知識】   一旦掌握住英文契約書的訣竅之後,這項技能一直到退休都將讓你受用。甚至很多人在退休後可能還繼續從事和英文契約書相關的工作,所以英文契約書

算是屬於一個投資報酬率很高的工作。   在各個領域中,一般講究的都是經驗的累積,並要求不斷創新手法,例如企業的經營手法或商品的行銷等,都是不停地在改變模式與做法。像早期的日式經營方法,曾是全球矚目與仿效的焦點,而美式作風也一度成為風潮,但這些經驗後來都挫敗,使得人們只好持續不斷地尋求改變──唯獨英文契約書始終如一,長久以來使用的都是相同的語彙和表達方法。   尤其是本書第五章中特別著重介紹的「一般條款」,這是在任何契約書中都會出現的一種便利條款。雖說英文契約書的種類繁多,但在所有契約書的最後都一定會出現「一般條款」。例如像「準據法」、「裁判管轄」或是「不可抗力」等具有法律性或管理性內容的條款,

一旦上手之後,將可運用在各種不同的契約書上。   特別是在審閱英文契約書的內容時,因一般條款佔有一定的比例,所以只要對其有充分的理解,即能在極短的時間內有效率地閱讀完該部分。而其他必須審閱的內容,通常不外乎是一些「買賣契約」、「代理商契約」等的定型化契約,只要能掌握其精髓,將不致構成多大的負擔。   一般人因為不曾長時間接觸英文契約書,所以會覺得艱澀難懂,但說穿了,英文契約書就是一些相同的事情不斷地在重覆,毫無創意可言,會讓人變得只注意枝梢末節的地方,即使進行談判也容易拘泥於瑣碎的措辭用語,反而無助於交涉的進展。舉例來說,公司可能都有具三、四十年英文契約書經驗的老前輩,而這些老手們也因為對此太

過在行,所以很容易只專注在細節的部分,這反而讓他們經常陷入「見樹不見林」的窘境。   英文契約書因為都是在重複進行相同內容的工作,所以很快就會感到乏味無趣,總是冀望在下次擬新草案時能找到新的樂趣,但最終你會發現,出現的依然是相同模式的東西。然而近年來,英文契約書的內容都已簡化,尤其是在高科技業界。一如本書第11 章中所介紹的「軟體授權契約」,即為其中一例。特別是經常可以看到一般條款被簡化,或是省略掉「前文」(Witnesseth)。當然仍有部分還是遵循著過去傳統的形式,不過有些都已被大幅簡化,亦是不爭的事實。   【即使多益只考300 分也OK!】   基於上述理由,希望接下來大家在學習英文契

約書時能夠稍具信心。經常有人問我,如果TOEIC 考試的分數很低,以這樣的英文能力可以搞定英文契約書嗎?事實上,我曾指導過一個TOEIC 成績只有300 分的學生學習閱讀英文契約書。   這個學生在國內商場打滾多年,堪稱是一位經驗豐富的箇中老手,但因接下來的工作與國外的事務相關,必須經常接觸英文契約而備感困擾,故在一個偶然的機會裡參加了我的英文契約書基礎講座,並在講座結束後要求我為他做個人指導。當對方告訴我他的TOEIC 成績只有300 分時,我還誤以為滿分是500 分,結果沒想到TOEIC 的滿分居然是990 分,這確實讓我很吃驚,當時還很失禮地開玩笑說,「要只拿300 分也很不容易」。  

 不管怎麼說,對方很積極認真地投入學習,每週兩次,一次兩個小時。前半年的時間的確非常辛苦,因為連最基本的英語概念都沒有,幾乎是從零開始,但接下來的狀況卻有如倒吃甘蔗般漸入佳境,這位學生已逐漸開始掌握住訣竅。   在經過約莫一年半的時間之後,一位美國企業的老闆,剛好要來國內和他展開商業談判,當時我也應邀出席,雖然在場有口譯居中協助交涉英文契約,但他儼然已能準確地掌握契約的內容,知道哪些地方是決不可讓步的重點,達到了可獨當一面進行交涉的水平。換言之,即使英文能力不足,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搞定英文契約,其原因無他,就之前所提及的──因為英文契約基本上都是固定的模式。   反觀近來一些公司的新進員工,其T

OEIC 成績動輒達900 分的不在少數。雖然他們的英文能力很強,但如果突然要他們閱讀英文契約書,我相信可能會有困難。這就像母語雖為英文,卻無法閱讀英文契約書的道理是一樣,就如同我們即使懂中文也會因為契約內容過於艱澀,而不能夠完全讀懂中文契約書,因為契約書具有獨特的閱讀與撰寫方式。   【商務經驗亦能發揮效用】   其中有一點非常重要的是,上述那位學生原本就是一位經驗豐富的商場老手。因為他擁有豐富的商務經驗,所以能夠立即體認出英文契約書中各條款所代表的意義,因此在談判時,腦中立刻浮現的是各種狀況下所可能會產生的風險,進而輕易地洞察出交易中所應掌握的重點。   因此,在接下來的學習過程當中,值得

大家留意的是商業部分的學習,這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有些讀者可能任職於法務部門,但法務部門處理的並非只是法律事務,如果對商業交易一竅不通的話,是很難順利完成工作。反之,若能與商業交易一併學習,將會讓你在職場上更加如魚得水。換言之,契約書中的內容,除了法律問題外,絕大部分都是屬於商業問題、技術問題、售後服務問題。所謂單純的法律問題,指的是「一般條款」,即「準據法」、「裁判管轄」或是「仲裁」等部分,而其他部分基本上就是屬於商業問題。   因此,若未能將商業問題列入考量,則在英文契約書的審閱與交涉上將更顯困難。相信很多人都擁有豐富的商務經驗,所以大家不必再對英文契約書心生恐懼,可以勇敢地面對與挑戰。

經營組織變動勞動保護問題之研究-我國法制發展之回顧與前瞻

為了解決負責人變更讓渡書的問題,作者陳建文 這樣論述:

近年來,企業組織改造法制的發展一日千里,然而我國的經營組織變動勞動保護法制卻因諸等因素遲遲未能有相應的檢討改革。我國法制目前到底面臨到哪些發展障礙,又該如何尋求突破?其未來應有的發展方向為何?等攸關整體法制發展的問題,亟待吾人進行探討、尋求解答。為回答前述問題,本論文回顧我國法制發展經過,了解問題成因及我國法制特色(第二章),並分從「關連法律領域的發展情況」(第三章)及「其他國國勞動法制因應經驗」(第四章),進行多方觀摩,並對我國法制的未來發展應該如何前瞻提出建言(第五章)。研究後發現,勞基法第二十條是我國經營組織變動勞動保護法制的中心與重心,不過論者對於該條規定之理解與操作一直難有共識,連

帶地我國經營組織變動勞動保護法制的整體發展亦跟著停滯不前。要掃除這些法制發展障礙,應先行設法形成勞動法所應有的自主性規範觀點,作為勞基法第二十條解釋適用問題的指導原則,使勞基法第二十條的操作法理跟民法第四百八十四條勞務專屬性原則能適度劃清界線,進而發展出合乎勞基法規範結構的法理。國內多數論者向將勞基法第二十條規定視為是一問題重重、極度落後的規定;在討論該條規定解釋適用問題時,亦多習將民法第四百八十四條據為前提觀念。惟此等評價意見及操作觀念事實上不儘正確。本文認為勞基法針對企業併購、改組、轉讓等起因於經營組織變動之勞動契約移轉問題所設之條文—勞基法第二十條所需的操作法理,並無法由民法第四百八十四

條提供,有待設法另行尋找、建造適合勞基法雙面向事理結構特性的規範法理,來加以填補。勞基法第二十條既係同法勞動契約章的規定之一,其操作法理自應由該條與同章其他條文間的體系關聯,來尋繹操作法理。比對勞基法勞動契約規定與民法僱傭契約規定間之差異,可以清楚看出:勞基法勞動契約章採取「雇主」與「事業單位」分立的規範架構,並要求終止須具備法定正當事由的立法原則,等於承認了「經營組織」因素對於終止事由規定(特別是經濟性終止事由規定)起指導作用的事實,也等於肯定勞工在「經營組織」上享有受保護的法律地位,只有在「勞工與經營組織間之結合關係面向」出現其所列舉之具體事由時,雇主才有權終止勞動契約,否則雇主不能任意剝

離、破壞勞工與經營組織之功能結合關係。此等內蘊於勞基法勞動契約章中的「組織專屬性原則」,本質上著眼於「經營組織面」,處理「勞動契約當事人與經營組織之關係」,至於民法上的「勞務專屬性原則」則是著眼於「企業組織面」,用於處理「勞動契約當事人間之關係」,二者的適用時機及規範功能明顯有所區別,不能混淆。一般論者援用「勞務專屬性原則」使其越庖代廚成為勞基法第二十條操作法理的不當情形,有必要予以修正。其次,細觀勞基法第二十條的設計,其規範內容固然有過於簡略不全之處,然該條規定充分意識到「勞動關係對經營組織的依附性」,以「組織觀」的規範觀點思考經營組織變動的勞動保護問題,對應勞動關係的雙面向事理結構,在條文

中刻意區分使用「雇主」、「事業單位」概念用語,並以年資併計的法律效果來給予「雇用地位」一定的保護。這些規範觀念其實並未太過偏離各國法制的規範潮流,其對規範問題的事理結構掌握以及相關概念的區分,也頗為精準可取。只要在我國既有的法制基礎上稍加調整、補充,要發展出一套深具本土特色又符合世界規範潮流的法制,並非不可想像。基於以上之發現,本文主張我國法制的未來改革應以勞基法勞動契約章為開創新局的起步點,並對勞基法第二十條的修正提出原則性的建議:(1)勞基法第二十條所使用之「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的構成要件用語,相當精準且切合經營組織變動問題的事理,並具有高度涵括性,可謂已掌握到「不易的事理結構」,建立了「

簡易的處理規則」,可以統一處理「變易的問題現象」。所以,不該放棄或更動該條所使用之概念用語,尤不應仿造企業併購法制分別不同的併購類型,設計不同的程序,以免製造出不必要的複雜規範。(2)至於勞基法第二十條的法律效果部分,則應本著平等保障有產者(雇主)與無產者(勞工)經濟自由的規範理念,參考歐陸法系的規定作法,確立:事業單位改組、轉讓等經營組織變動後,如仍維持「經濟實體同一性」,經營組織的承接者即應強制繼受原有勞動契約,勞工在移轉過程應享有一定的程序地位,個別勞工對於自己的去留擁有異議權;轉讓、改組本身,只是用以確認系爭終止的性質屬於「經濟性終止」之「定性事由」,並非能讓該終止正當化的事由,只有在

改組、轉讓等經營資產重組活動帶來組織上、技術上、經營上變動時,才會產生終止正當事由;改組、轉讓的處理標的是「營運中資產」,除了強制勞動契約移轉外,附隨勞動契約存在的各種保護機制如團體協約、工會的整合協商功能等,亦應盡量設法維持在「營運中的狀態」隨同勞動關係移轉繼受,以避免保護規範空窗的產生。

英文契約書,一點也不難! 閱讀與撰寫範例實務 (16K)

為了解決負責人變更讓渡書的問題,作者牧野和夫 這樣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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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書的特色、策略、架構,以及契約英語的用法。  (2) 實務指導:透過範例說明,指導編寫各種英文契約。 本書特色   ◆ 最專業!透過作者豐富的專業與教學經驗,提供閱讀與撰寫契約的各種技巧!   ◆ 最實用!精選最常用的經典範例,內容嚴謹,是您最實用的工具!   ◆ 最清楚!全書架構清楚,並透過圖解和範例說明技巧,易讀、易掌握!   ◆ 最詳細!針對每一個範例條款,逐次說明內涵,並指導須注意事項及專業知識!   ◆ 最上手!整理出契約英語的脈絡,迅速掌握契約字彙、文法、慣用語和專業用法!   ◆ 最好讀!內容的編排循序漸進,深入淺出,好看、好讀、好學! 作者簡介 牧野和夫   美國喬治城大學

法學碩士學位,現職律師,美國密西根州律師、專利律師,大宮法科大學院大學教授、英國國立威爾斯大學企管研究所教授、早稻田大學研究所兼任講師。 譯者簡介 林淑婉   日本明治大學碩士。現任基隆社區大學日語講師,曾任教於崇右技術學院、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中華科技大學等校。著有《日本語入門教室》、《基礎日語讀本》等書,另有《英文契約書》、《性格EQ改良法》、《泰國自由行》、《輕鬆理家妙方》、《女性生理健康》等譯作。

論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下之特殊目的公司

為了解決負責人變更讓渡書的問題,作者張承中 這樣論述:

本文概略介紹我國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下簡稱本條例)下特殊目的公司的意義、任務、立法背景、過程與立法原意,特殊目的公司法制之指導原則為何,並探討外國與我國金融資產證券化之架構問題以及特殊目的公司所扮演的角色。首先,分別針對美、日兩國之法制作探討。先瞭解美國金融資產證券化的起源,是什麼因素興起公司型導管體,在證券化架構中作用如何,又其在實務上如何操作,以期清楚掌握公司型導管體之核心概念。再觀察日本發展金融資產證券化的背景,以及其在大陸法系下如何建構證券化法制工作,其法制下所呈現的公司型導管體是什麼風貌。又我國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施行以來,實務上已有近十件左右之證券化商品推出,無獨有偶,皆採特殊目的

信託作為其導管體,以致至今仍未有特殊目的公司設立。本文試圖分析本條例下之信託與公司優劣如何。再者,本條例特殊目的公司部分為公司法之特別法,適用時無法超脫公司法之範圍。本文擬逐一檢討本條例在與公司法之重疊、交錯部分,適用上是否有疑義?若有疑義如何解釋?外國法如何提供建樹?以期本條例之規定能足當重任。最後,本文擬重新檢討特殊目的公司之定位問題,以及在我國法制下的發展前景如何。又鑑於外國證券化實務中,跨國證券化與雙層導管體架構之作法習以為常,故擬討論跨國、雙層、甚至跨國且雙層架構在本條例下之可行性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