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唱版權費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朴敘俊傳秘戀小6歲靚女KOL 公司回應:難以確認 - 巴士的報也說明:xooos在網上擁超過150萬訂閱數的KOL,xooos以翻唱歌曲聞名,最為人所熟識的是翻唱Charlie Puth的《Light Switch》,該影片至今已有超過300萬觀看 ...

國立政治大學 廣播電視學系 劉幼琍所指導 孫懿的 臺灣與中國大陸歌唱選秀節目之生態與模式探討研究 (2017),提出翻唱版權費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媒介生態系統、電視節目模式、歌唱選秀節目、中國好聲音、超級星光大道。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地理環境資源學研究所 徐進鈺所指導 李姿儀的 文化圈地:台灣文化產業與智慧財產的地緣政治 (2017),提出因為有 文化圈地、華語流行音樂、文化創意產業、地緣政治、智慧財產權、後進國家的重點而找出了 翻唱版權費的解答。

最後網站中國大陸為何立法剝奪錄音製品的著作權?則補充:也就是說,音樂著作強制授權制度下,其他人只能用同一首詞曲,另外找人在錄音間演唱後灌錄成CD,但不能直接翻拷別人先前錄製銷售的CD,也不能在演唱會或電視廣播上公開翻唱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翻唱版權費,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臺灣與中國大陸歌唱選秀節目之生態與模式探討研究

為了解決翻唱版權費的問題,作者孫懿 這樣論述:

歌唱選秀節目已蔚為全球風潮,亦於兩岸電視媒體、社會文化刮起流行旋風。本研究依據媒介生態系統將歌唱選秀節目劃分為外部生態系統(包含市場、政策/法規、社會等因子)、內部生態系統(包含製作方、廣告商、閱聽人等因子)等建立分析架構,探討兩者如何影響兩岸歌唱選秀節目發展。透過爬梳文獻、深度訪談學界和業界共計七名專業人士,輔以中國大陸燦星製作聯合浙江衛視開播《中國好聲音》和臺灣金星娛樂攜手中視推出《超級星光大道》為個案研究,比較分析兩岸歌唱選秀節目之異同並提出互為借鏡之處。研究發現兩岸歌唱選秀節目外部生態系統之(1)市場:中國大陸早期傾向自製自播、借鑑、引進海外歌唱選秀節目模式版權,近期開始嘗試創新研發

;臺灣面臨新、舊媒體競逐單一市場、分食廣告有限預算。(2)政策:中國大陸著重限縮引進海外歌唱選秀節目模式版權數量;臺灣聚焦管制廣告冠名贊助、置入行銷形式。(3)社會:中國大陸熱愛臺灣流行音樂;臺灣渴求優質新興節目內容。兩岸歌唱選秀節目內部生態系統之(1)製作方:中國大陸引進海外歌唱選秀節目模式版權初期雖廣受好評,後期卻因節目高度同質導致閱聽人陷入審美疲勞;臺灣面臨資金/資源匱乏和人才流失困境難以突破。(2)廣告商:中國大陸冠名贊助、置入行銷花招百出;臺灣逐漸放寬廣告冠名贊助、置入行銷,惟政策起步較晚且廣告商呈現保守觀望態度。(3)閱聽人:兩岸新興媒體蓬勃發展且型態百變,閱聽人亦隨之轉變收視行為

,集中觀看線上影音內容。整體而言,中國大陸仍渴求新興歌唱選秀節目模式版權,且配合政策逐年朝向自主創新發展;臺灣兼具創意及人才優勢,但亟待透過政策放寬輔助再次為電視媒體產業開源,以提升製播品質和研發原創歌唱選秀節目模式版權,重振旗鼓並力拓海外(華語)市場。

文化圈地:台灣文化產業與智慧財產的地緣政治

為了解決翻唱版權費的問題,作者李姿儀 這樣論述:

本研究從批判地緣政治取徑關注文化產業與智慧財產權的關係,目的在於從後進國家的觀點如台灣與中國,探討全球文化產業不均分布的現象。文化產業可謂20世紀以來發展最快速的新興產業,已成為都市區域發展、經濟地理及國家政策研究的重要課題。多數文獻指出文化產業對於都市與區域發展已產生廣泛性影響,經常伴隨產生文化產業「群聚化」現象,集中在全球特定城市區域。然而,全球文化產業的利潤基礎實際上是透過智慧財產權「掌控」與「連結」創意與資本,成為文化產品利潤的壟斷工具。因此,本研究主張從智慧財產權制度角度切入分析此全球文化產業的不均發展,提出「文化圈地」分析概念,以「全球法律秩序/國家、圈地/越界」雙軸線架構分析全

球/國家尺度下文化產業與智慧財產制度的領域化、去領域化及再領域化的動態過程。經驗資料方面,音樂作為一種文化的實踐,並且具備快速形變與傳播的特性,因此本研究進一步聚焦以「台灣華語流行音樂」為主要田野範圍。本研究發現台灣等後進國家的文化產業發展現象,具有「文化圈地」三層次意涵與特殊性:(1)抽象法律的圈地,即全球法秩序及智慧財產制度下的文化產業想像;(2)市場佔有與國際分工的圈地,即文化生產功能分工的地理過程以及市場佔有背後的文化產業想像;以及(3)物質空間的圈地,即國家導向文化園區式的文化產業想像。後進國家如台灣與中國面對此三層次的「文化圈地」,除了接受全球標準的智財權規範與文化產業發展模式之外

,也同時藉由各種去領域化、再領域化的方式來宣稱文化差異性及地方獨特性與認同,與以美國為首的全球法秩序及視文化生產為財產目的的智財權制度進行對抗與對話,不斷重新定位(re-positioning),找尋其在全球的位置(place-in-the-world)。唯有經由「文化圈地」的視角,才能清楚看到經由制度與論述的國家調節,同時,透過封閉(智慧財產圈地)、排除與單向截取(盜版山寨與拼貼他者化)等角度,與主流經濟地理研究中文化經濟與創意群聚的「開放、包容與多元」等概念對話,凸顯後進國家發展的慾望、既有學術文獻中西方文化霸權的意識形態,及其無所不在的滲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