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職停薪條件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留職停薪條件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保成法學苑寫的 行政法:條文╳體系╳概念 2020高普考‧司法特考(保成)(二版)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留職停薪放育嬰假Yes or No?搞清楚10大關鍵問題再決定!也說明:陪伴孩子成長是許多父母最大的心願,不少家長從等待寶寶誕生前,便開始思考是否要請育嬰假,為此陷入陪伴孩子與現實經濟考量的兩難局面,留職停薪放育 ...

世新大學 行政管理學研究所(含博、碩專班) 黃榮護所指導 楊蕙蘭的 公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之研究 (2006),提出留職停薪條件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務人員、育嬰假、留職停薪、育嬰津貼。

最後網站育嬰留停假、津貼夫妻可同時申請新增2天有薪產檢假則補充:第三,雙親可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黃維琛說明,目前規定若一方申請留職停薪,另一方除非有正當理由,否則不予以同時 ... 三大措施適用對象和條件。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留職停薪條件,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行政法:條文╳體系╳概念 2020高普考‧司法特考(保成)(二版)

為了解決留職停薪條件的問題,作者保成法學苑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各類考試的行政法考生   適用時間       無限制     使用功效       1.除查閱功能外並兼具研讀、準備考試等多項功能。   2.加強對各該條文原意之體會,並援引實務及學者見解,以利讀者查詢及進一步閱讀。   3.以圖表方式,促進學習相關法律概念之理解與區別。   4.讀者能更清楚了解命題趨勢與命題重點所在。   改版差異       增刪部分名詞   依照最新修法更新 本書特色   1.重要名詞解釋:每個收錄的名詞皆有詳細解釋,完整建構民法概念。   2.基本概念說明:併列相關名詞做圖表式說明,加強學習廣度。   3.方便攜

帶:專業設計,32開本大小適合隨身攜帶,隨查隨記。  

留職停薪條件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捷運運量三年成長5.8%,駕駛人力僅增0.66%,員工休假困難
李建昌批:怪不得人才留不住!

捷運是台北人日常搭乘的重要公共運輸工具,106年至108年運量從7億
4,606萬人次成長為7億8,959萬人次(表1),增加5.8%,但駕駛人力卻幾乎沒變。對此台北市議員李建昌接獲有30%組成的北區捷運電聯車駕駛產業工會陳情,表示過去人力短缺導致排休非常困難,假期看得到放不到。

李建昌調閱資料發現106年至109年平均駕駛人員的總員額依序分別為662.58、667.58、663、667人(表2),106到109年期間人力僅增加0.66%,與5.8%的運量成長率不成比例。雖然每年甄聘的人力足年增加(107年補了17人、108補了47人、109年補了28人),人才根本留不住。另一方面是現階段人才根本就沒有足額甄補,預算員額與實際員額仍有40到68人的差距。

李建昌認為,這是一個惡性循環,因為人力缺口的問題,所以扣掉配合勞基法規定的七休一例假日之後,可以讓員工自由排假的總時數一年比一年少(表3),到年底休不完的假越來越多。究其原因除了捷運公司聲稱因環狀線通車人力調度問題外,還可以從兩個層面來看,其一是駕駛高運量線段的的編制員額不斷縮減(表2),106年行車處的駕駛人力(司機員、技術士)的編制員額共731人,但到了109年該處駕駛人力的編制員額降為703人,4年砍了28人!其二是捷運公司員工結構比較年輕,所以申請育嬰假的狀況比較普遍,以108年度來看,最多同一時間共29人請育嬰假或其他因素留職停薪,若加上編制短差的40人,就代表既有人力要去分攤那69個人的工作,每個駕駛人力的工作量增加一成!這些都是人力不足以負擔現有工作的證據。

或許是捷運公司考量人力不足所致,李建昌接獲200位駕駛組成的北區捷運電聯車駕駛產業工會陳情,過去工會成員曾因為公司對於休假申請的總量管制問題休假遭拒,與捷運公司召開勞資調解會議(附件),調解委員判定捷運公司認為基於營運考量協商排休狀況進行總量管制及均分原則,與勞方基於勞基法第38條主張的排休自由相衝突,宣告該次調解失敗,公司應研議後回應勞方,但公司至今卻無下文!
李建昌表示,今年2月起捷運公司取消八折優惠推出了常客方案聲稱可以增加3.4億的收入(以107年消費模式為例8折方案本業虧損為13.8億,如果用常客優惠方案則本業虧損將減少為3.4億)。未來財政狀況逐步完善的同時也必須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過去員工加班的補休時數還是應該尊重員工的休假意願。

公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之研究

為了解決留職停薪條件的問題,作者楊蕙蘭 這樣論述:

論文摘要:台灣嬰兒逐年下降的低出生率與少子女化問題,是當前政府亟待解決的課題,爲鼓勵適齡適宜婦女生育,其中「育嬰留職停薪」是經常被政府相關部會或民間團體提出來的一項對策。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自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二十日發布施行至九十六年一月初,全國公務人員申辦育嬰留職停薪者共計3,142人(送銓敘部登記有案),申請人數從八十七年之296人,迄九十四年起增加至每年400餘人;申請者以女性2,913人(佔92.7%)為主,年齡以31至35歲1,500人(佔47.7%)最多;官等分布以委任官等公務人員計1,801人(佔57.3%)居冠;本論文採文獻探討法、深度訪談法及參與觀察法,以立意取樣方式抽取十五

位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透過深度訪談其實際經驗,並作進一步探索與剖析。另為豐富本論文內涵,並選取二位符合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條件而未申請者為對照組。本研究發現,申請者原本皆希望許孩子一個快樂的童年,申請後始發現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並非盡如預期,尚有許多「意外」,如超乎想像的工作量,沒有自我的空間與時間,政府的相關福利措施,不如預期的貼心、貼近所需,如申請者所遺工作有些並未約聘僱專人辦理,「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遲未兌現等。雖大部受訪者表示有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尚不致強烈影響其再生育的意向(尤其對已育有二名及以上子女者),惟認為此項津貼對因經濟問題而尚在猶豫者應有鼓勵效果,也是個很具有支持性的方案。此外,申

請者因請假被視為中斷的年資,使其「被迫」不在意年資中斷、不在意陞遷,但對申請逾一整年者回職第一年休假全予凍結,大都坦誠很介意,主要原因係孩子尚小,造成其很多的不合理與不方便。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預算來源,對目前國內財政困境是一大難題,但復職第一年即回復其原來休假,不僅是簡單迅速可行,更可令人感到政府的用心與體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