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薪資與實際薪資不符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投保薪資與實際薪資不符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吳家揚寫的 最強保險搭配法則:只要活用「社會保險及商業保險」,就能花小錢聰明打造CP值最高的 超級保單 和智囊團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的 新 公開發行應用範例(2)內控制度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行政院訴願決定書院臺訴字第1090174669 號也說明:資35,000 元,與蘇君原投保薪資28,800 元不符,經再查據. 訴願人108 年12 月18 日提供經其蓋章之蘇君107 年1 ... 事業單位每月按實際到職人數,核發伙(膳)食津貼,.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財經傳訊 和智囊團所出版 。

國立高雄大學 高階法律暨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LBA) 廖義銘所指導 陳聖允的 水利田地地上物徵收探討 –以高雄市旗山區湄洲里大溝頂住戶拆遷乙案為例 (2020),提出投保薪資與實際薪資不符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湄洲里大溝頂、土地徵收、徵收補償。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成功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陳俊仁所指導 吳翊誠的 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責任與報酬 (2019),提出因為有 實質董事、影子董事、董事責任限制、經營判斷法則、董事責任補償、董事責任保險、董事報酬的重點而找出了 投保薪資與實際薪資不符的解答。

最後網站112年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含概要)[高普考] - 第 337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則補充:前項人員保險效力之停止,至雇主、受領勞務者或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指定之保險訖日 ... 投保單位應備置所屬勞工名冊、出勤工作紀錄及薪資帳冊,並自被保險人離職、退會或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投保薪資與實際薪資不符,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最強保險搭配法則:只要活用「社會保險及商業保險」,就能花小錢聰明打造CP值最高的 超級保單

為了解決投保薪資與實際薪資不符的問題,作者吳家揚 這樣論述:

  .假設A小姐在離職後一個月發現懷孕3個月,她可以申請勞保給付嗎?   .假設B先生在9月11日上班,但因為提供資料不齊,9月12日上午資料補齊後公司才郵寄勞保局,卻不幸在9月12日下午3點發生意外導致失能,他是否可以申請勞保給付?   .你知道勞工保險和國民年金保險有哪些保險給付嗎?   .你知道非因公生病住院4天以上,有無勞保給付?   如果你對現行社會保險沒有清楚的概念,就會非常非常容易把錢花在不該花的地方,而那筆錢你原來是可以用在投資上、或是提升生活品質。   人吃五穀雜糧,總是會有倒楣事發生,因此需要買保險,以轉嫁風險。風險的轉嫁不是無價,但是要如何把費用降到最低,免得因為

「保險」而產生財務「風險」?   一個最基礎的概念,就是商業保險要與社會保險妥善的搭配,用商業保險補社會保險的不足。很可惜,多數人上班多年,還是不太清楚自己的社會保險有哪些。反正出了事,去會問公司人事就好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談什麼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險的搭配呢?   我國社會保險超強,提供以下左列的給付,不足之處則用相對應的商業保險(右列)來補足:   死亡給付              →人壽保險、投資型人壽保險   老年給付              →年金保險、投資型年金保險   失能給付、健保        →長期看護險、特定傷病險   生育和傷病給付 、健保 →醫療險,重大疾

病險、特定傷病險   重點是以社會保險為基礎,補不足之處。如果你擔心遇到重大的意外,「人沒有死」,但是失去工作能力,怕因此而拖累家人,所以你想買長期看護險、特定傷病險來消除風險,那你應知道在勞保的保險期間內,因故(不必是因公)「終身無工作能力」,你可以申請失能年金給付,日後死亡時,則得由其符合資格的遺屬選擇請領遺屬年金。   如果你確知你失能年金的給付金額是多少,不足之處,就用商業保險補足。這樣才可以把資金用在刀口上,更健全你的人生保障。如作者建議:「我認為的『最少』保障原則:癌症險住院日額1萬元,重大疾病100萬元,失能扶助險每月理賠4萬元。保障不夠的人,應逐漸將安全網買足。」   「

最基本的商業保險防護網為壽險主約附加意外險、意外醫療、實支實付、住院日額、癌症,有錢再逐漸加強到完整保障,才能享受高品質的醫療和退休後生活。如果體況或年紀已經無法買商業醫療險,只好多存一些錢來因應。」   把錢花在刀口上!投保商業保險為的是補足社會保險之不足,不要白白浪費一分錢。本書不但是收入有限的上班族必備,也是每位認真繳稅的國人保障自己權益必須知道的保險之道! 本書特色            ◆提供保險要訣,讓你少付多領   例如,如果你在職場生涯中,曾短期兼差,可能可以增加百萬以上的老年給付。以以下例子說明:   志明50年次,在甲公司專職工作40年,65歲請領勞保老年給付。近10

年工資都是36,000元,勞保投保薪資為36,300元,健保投保金額36,300元。先不考慮勞(就)健保費用的調整。   A:志明每月甲公司勞保負擔=36300×11.5%×20%=835元;健保負擔=36300×5.17%×0.3=563元。勞健保40年總負擔=(835+563)×12×40=671040元。如果志明領年金而非一次金,勞保年資40年,65歲退休開始請領,到85歲身故。   勞保B式=36300×40×1.55%=22506元(擇優給付)。   假設志明也同時在乙公司部分工時兼職5年,工資4,000元。勞保投保薪資為11,100元,健保投保金額24,000元。志明每月乙公

司勞保負擔=11100×11.5%×20%=255元;不需重複繳交健保費。勞健保5年總負擔=(255+0)×12×5=15318元。乙公司的型態可能是大賣場、清潔工、速食店、便利商店、保全等等行業。     兼職後的勞保投保薪資為上限45,800元(36300+11100>45800)。   勞保B式=45800×40×1.55%=28396元(擇優給付)。   有兼差的新制勞保老年給付每月多5,890元(=28396-22506),20年多領1,413,600元(=5890×12×20)。5年只要多繳15,318元,就可以達到多領1,399,620(=1413600-13980)元的

效果。   ◆圖文對照,快速掌握重點   許多抽象的事物,用敍述的方式讀者不易理解,本書用大量的圖例,讓你輕易了解複雜的觀念,內心不再糾結。   ◆大量案例,化抽象為具體   抽象的文字說明,有時讓人難以理解,但是一個實際的案例,就說明了一切。本書用大量的案例說明,讓你由新手變專家。如:   志明45年次,在53歲就離開職場,當年國保開辦不久,自然就被納入國保。57歲國保期間因意外死亡,國保年資有4年,同時還有勞保年資20年,退保前最後10年的月投保薪資都為43,900元,遺有1子滿26歲。57歲的志明申請勞保老年減給年金,才領幾個月就身故。志明身故後,兒子可以申請什麼給付?   勞保

退保當下,53歲的志明還不具請領勞保「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資格。57歲時,志明可以領取勞保老年年金減給給付=43900×20×1.55%×(1-3×4%)=11976元(以公式B擇優領取)到身故。   志明屬於勞保斷保族,除非後來再重新加入勞保,否則勞保權益就會中斷。若請領勞保年金其間死亡,遺屬只能依規定請領遺屬年金,不得改請領差額。因遺屬不符資格,所以也無法請領遺屬年金。   ◆參考資料、主管機關詳列   法規不時變動,你要如何跟上?本書詳列各內容主管機關的相關網址,讓你必要時可以查到最新的規範及案例。 重磅推薦   中華電視公司總經理 莊豐嘉   中央廣播電台新聞部經理 沈聰榮   

國立政治大學教育系教授 秦夢群   中鋼公司智財與檢測技術處專家室工程師 黃延真   磐安智慧財產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劉江彬

水利田地地上物徵收探討 –以高雄市旗山區湄洲里大溝頂住戶拆遷乙案為例

為了解決投保薪資與實際薪資不符的問題,作者陳聖允 這樣論述:

土地徵收,係指國家因公益需要,為興辦公共事業,對人民受憲法保障之財產權,經由法定程序予以剝奪。土地徵收條例第1條第1項規定:「為規範土地徵收,確保土地合理利用,並保障私人財產,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條例。」土地徵收條例之制定,係為整合分岐不一的土地徵收法規,並統一徵收程序與補償標準。因此,土地徵收條例第1條第2項規定:「土地徵收,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同條第3項規定:「其他法律有關徵收程序、徵收補償標準與本條例牴觸者,優先適用本條例。」惟土地徵收程序屬於行政程序,如個別行政法規有關行政程序之規定,對當事人之權益保障較行政程序法之規定還不充分者,此時行政程序法即

有補充適用之餘地。本文試圖檢視土地徵收程序是否符合行政程序法保障當事人權益之意旨。關於土地徵收之法律關係,則以徵收處分與補償處分為核心,討論土地徵收之程序爭議問題。本文認為,土地徵收條例於民國101年修正後,仍有下列之處須再加以檢討改進:1. 內政部於審核徵收處分時,應明文規範給予被徵收人以及被徵收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照聽證程序來達到司法院釋字第409號解釋聽取徵收相對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機會之意旨。2. 土地徵收條例第22條並未規範對徵收處分不服之救濟途徑,係重大立法疏漏,應再修法於第1項明定對徵收處分不服之救濟途徑,並將原第1項之內容調整至第6項。3. 土地徵收條例第

22條第2項對徵收價額不服之救濟,將異議、復議程序從必要先行程序修改為任意先行程序,係不當之修正,應再修法予以改正。4. 被徵收人主張徵收失效之救濟,現行法規定於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22條,本文認為應提昇至母法規範且更改為被徵收人應向內政部提出申請,由內政部函復原土地所有權人。

新 公開發行應用範例(2)內控制度

為了解決投保薪資與實際薪資不符的問題,作者智囊團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這樣論述:

  第1節 前言   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並擴大證券市場的規模;公開發行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櫃)之家數日漸增加,對於國內中小企業界在取得資本的觀念上亦產生了新的影響。   一般而言,公開發行就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與其他相關法令及有關釋令之規定,並參考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如: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公告等)之規定,辦理公開發行程序,並將其財務資訊予以公開揭露或分散股權,謂之公開發行。   現行法令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新台幣5千萬元以上)是否公開發行,由企業自行(屬自治事項)決定。又現行法令並無公開發行後,必須上市(櫃)之強制規定,申請上市(

櫃)與否,由公開發行公司自行決定。此外,股票一經核准公開發行,其以前未依「證券交易法」發行之股份,亦視同公開發行。   當然,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之前提條件,就屬企業財務資訊是否能允當地揭露為最重要,主要目的在於提供投資大眾了解其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趨勢,作為投資上之取捨方針。   企業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證券期貨局」(簡稱證期局)辦理公開發行之作業中,以建立其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與內部稽核實施細則等項較為繁瑣(此擬提前作業,以利公開申辦時效)。   第2節 套書要點及要目   套書係針對當前國內業界實務作業上需要,以『新公開發行應用範例』為名,集重要公開發行應用制度範

例於一爐,以簡明淺顯的文字,列示出會計制度(依現行「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內部控制制度與內部稽核實施細則(依現行『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之規定);企業界相關主管及規劃者只要隨手翻閱,便可找到您所需要之參考答案。   如果您是擔當推展公開發行工作之相關權責主管,或是您需要規劃公開發行方面之相關制度文件時,甚至您要修訂貴公司之公開發行相關制度文件時;那麼套書之應用文件範例,將可以提供您非常有用之參考價值。   為達文件標準化的功能,套書採用ISO標準文件格式來書寫編輯,當您著手規劃文件時,歡迎您使用套書之範例為基礎,再視實際需要加以修改後使用。當然您亦可以設計自

己的標準文件格式來編輯,這是更好不過了。   『新公開發行應用範例』套書,分三冊單元,各單元要目列示如下:   (1) 會計制度   單元涵蓋:「總說明」、「會計項目」、「會計憑證」、「會計簿籍」、「財務報表」、「明細報表」、「關係企業」、「普通會計」、「成本會計」、「營業會計」、「零用金」、「電腦化」等,有關會計制度之應用範例文件。   (2) 內控制度 (本冊單元)   單元涵蓋:「總說明」、「銷售及收款循環」、「採購及付款循環」、「生產循環」、「薪工循環」、「融資循環」、「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循環」、「投資循環」、「研發循環」、「電腦化循環」等,有關內控制度之應用範例文件。   (

3) 內稽制度   單元涵蓋:「總說明」、「作業準則」、「銷售及收款循環」、「採購及付款循環」、「生產循環」、「薪工循環」、「融資循環」、「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循環」、「投資循環」、「研發循環」、「電腦化循環」等,有關內稽制度之應用範例文件。   此外,尚涵蓋有其他(內控)作業控制:「印鑑使用管理作業」、「票據領用管理作業」、「預算管理作業」、「財產管理作業」、「負債承諾及或有事項作業」、「財務及非財務資訊作業」、「關係人交易管理作業」、「財務報表編製流程管理作業」、「子公司監督管理作業」、「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等,有關內控之應用範例文件。   【套書總論】 第1章公開發行套書緒論 第2

章公開發行作業概述 【總說明】 IC01G(第1章)總說明 【銷售及收款循環】 IC02S(第2章)銷售及收款循環 ICS01(第1節)銷售預測作業 ICS02(第2節)銷售計劃作業 ICS03(第3節)訂單處理作業 ICS04(第4節)徵信作業 ICS05(第5節)營業員管理作業 ICS06(第6節)交貨作業 ICS07(第7節)發票開立及作廢作業 ICS08(第8節)應收帳款作業 ICS09(第9節)客訴處理作業 ICS10(第10節)售後服務作業 ICS11(第11節)簽證押匯作業 ICS12(第12節)收款作業 ICS13(第13節)銷貨折讓作業 ICS14(第14節)差異分析作業

【採購及付款循環】 IC03P(第3章)採購及付款循環 ICP01(第1節)請購作業 ICP02(第2節)採購作業 ICP03(第3節)進口作業 ICP04(第4節)驗收作業 ICP05(第5節)與合約不符作業 ICP06(第6節)付款作業 ICP07(第7節)差異分析作業 【生產循環】 IC04M(第4章)生產循環 ICM01(第1節)製程規劃作業 ICM02(第2節)負荷規劃作業 ICM03(第3節)託外加工作業 ICM04(第4節)排程及生產作業 ICM05(第5節)倉儲管理作業 ICM06(第6節)生產管制作業 ICM07(第7節)品質管制作業 ICM08(第8節)保養維修作業 I

CM09(第9節)安全衛生作業 ICM10(第10節)生產成本控制作業 ICM11(第11節)差異分析作業 【薪工循環】 IC05W(第5章)薪工循環 ICW01(第1節)人力資源規劃作業 ICW02(第2節)招募甄選作業 ICW03(第3節)任用作業 ICW04(第4節)訓練研習作業 ICW05(第5節)考勤考核作業 ICW06(第6節)獎懲升遷作業 ICW07(第7節)薪資作業 ICW08(第8節)福利作業 ICW09(第9節)離職資遣退休作業 【融資循環】 IC06F(第6章)融資循環 ICF01(第1節)預算作業 ICF02(第2節)權益作業 ICF03(第3節)股務作業 ICF0

4(第4節)負債處理作業 ICF05(第5節)出納現金收支作業 ICF06(第6節)零用金及一般費用報支作業 ICF07(第7節)營業外收支作業 ICF08(第8節)印鑑管理作業 ICF09(第9節)背書保證作業 ICF10(第10節)憑證處理作業 ICF11(第11節)會計帳務處理作業 ICF12(第12節)財務報表作業 ICF13(第13節)會計資料保管作業 ICF14(第14節)績效評估作業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循環】 IC07A(第7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循環 ICA01(第1節)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取得作業 ICA02(第2節)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異動盤點作業 ICA03(第3節)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減損作業 ICA04(第4節)投保作業 ICA05(第5節)工程管制作業 ICA06(第6節)差異分析作業 【投資循環】 IC08I(第8章)投資循環 ICI01(第1節)投資評估作業 ICI02(第2節)投資買賣作業 ICI03(第3節)保管及異動作業 ICI04(第4節)盤點及抵押作業 ICI05(第5節)申報及公告作業 ICI06(第6節)投資記錄作業 ICI07(第7節)差異分析作業 【研發循環】 IC09R(第9章)研發循環 ICR01(第1節)提案評估作業 ICR02(第2節)設計規劃作業 ICR03(第3節)試作樣品作業 ICR04(第4節)設計驗證及審查作業

ICR05(第5節)量試、驗收及變更作業 ICR06(第6節)文件發行及保管作業 ICR07(第7節)研發管制作業 【電腦化循環】 IC10C(第10章)電腦化循環 ICC01(第1節)組織及職責作業 ICC02(第2節)系統開發及修廢作業 ICC03(第3節)系統應用文書管理作業 ICC04(第4節)系統使用管理作業 ICC05(第5節)資料輸出入管理作業 ICC06(第6節)資料處理作業 ICC07(第7節)檔案及設備之安全作業 ICC08(第8節)軟硬體設備管理作業 ICC09(第9節)系統復原及測試作業 ICC10(第10節)電腦機房管理作業 ICC11(第11節)網路系統管理作業

ICC12(第12節)其他相關庶務管理作業 自序   智囊團創業至今,歷經二十餘載的風雨洗禮,在與兩岸中小企業,頻頻接觸的過程中,深切地瞭解到當前中小企業內部控管上遭遇的瓶頸,殷殷需要一套與時同進(配合當前法令規定),且又簡明、務實、完善的「企業實務應用文件」範例工具書,以饜中小企業參閱、研擬、學習之需。   「企業實務應用文件」屬現代應用文書,其道雖小,為用卻廣。看似簡單,學問甚大,憑空想像,困難重重。有鑒於此,智囊團以多年兩岸中小企業實務輔導經驗與研究心得,針對癥結所在,結合相關顧問、專家與菁英,以現代精簡語體與企業效率控管為原則,朝標準化、制度化方向,自一九九六年起,即陸續出版多

套簡明易行的『企業應用標準系列』範例工具書。   二○○三年起,為便於兩岸中小企業普遍落實採用,將所有已出版與未出版之稿件,重新分門別類整編,去蕪存菁,融合一體。繁體叢書定名為『企業應用管理百科』系列(適用於台灣法規),簡體叢書定名為『中國現代企管百科』系列(適用於大陸法規);叢書之措詞用語,均力求精美完善,且益加要求淺顯實用,兩岸閱者倘有所得,實為智囊團之深幸也。   二○一七年起,繁體叢書為延續求精求進理念,針對相關類項及實務內容,暨許多新觀念、新需求與新法規的要求,進行大幅改版、新編作業,若干內容酌予廢除、修正、補充或新增,重定名為『企業應用範例全集』。發行以來,備受厚愛,荷承洽詢訂

購,殊覺榮幸,倍增惕勉。   惟現今法規多有修訂,為求與時同進,再次結合多位顧問、專家與菁英,進行改版、新編作業,以利實用,新定名為『新企業應用範例全集』。   『新企業應用範例全集』,分六組套書計二十冊,分門別類(新)列舉出190餘則企業規章範例、40餘則公開發行範例、40餘則ISO 9001範例、860餘則企業表單範例、90餘則企業契約範例、380餘則企業書信範例,舉凡中小企業現今經營管理上必備之相關「企業實務應用文件」範例,幾已涵蓋在內。   此外,『新企業應用範例全集』,延續以標準化、系統化之觀念,配合ISO文件之組織邏輯,編擬出全部內容,完全符合資訊化的科學管理潮流。參酌採用『

新企業應用範例全集』,讓您從開始就能建構出卓越制度的基礎,並成為符合品質認證或公開發行等,所要求的文件控管之現代企業。   『新企業應用範例全集』,所舉範例可就所需,信手拿來,使用者可有無師自通之樂,教授者可有免東翻西閱之勞。無論是企業實務之用、員工學習之用、大專院校參考之用,均極相宜。此外,在應用文件範例撰擬過程中,如配合使用智囊團相關之編輯版本(eBook),那將會更得心應手,倍增效果。   『新企業應用範例全集』,在編校過程中,承蒙多位顧問、專家與菁英及智囊團兩岸同仁,煞費苦心,盡心盡力合作,予以重新研討,分派任務,不眠不休,大幅編校,在此致由衷謝忱與敬意!   智囊團叢書系列,在

二十多載來的多次新、修、改版發行期間,陸續承蒙:前財政部長 林振國先生;前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黃嘉明先生;前中國生產力中心總經理 石滋宜先生等多位前輩給予關愛,並在百忙中概予作序,在此再次重申致由衷的謝忱與敬意。   智囊團叢書系列,又陸續承蒙:前交通大學管理科學研究所所長 吳壽山博士;前台灣大學商學研究所教授 陳文華博士;前政治大學企研所教授 賴士葆博士;前中華經濟研究院大陸經濟所副所長 高長博士;前政治大學銀行學系教授 張春雄博士等諸多位前輩給予關愛,並在百忙中概予推薦,在此再次重申致由衷的謝忱與敬意。   『新企業應用範例全集』,或仍有掛漏之處,有賴參酌者觸類旁通,靈

活運用,配合企業實際需要,益以修訂出權責相宜,且實用可行的企業實務應用文件。付梓前夕,私衷感奮之餘,謹書數言,以為之序。 智囊團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人 張國光 附識 二○二○年二月吉日

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責任與報酬

為了解決投保薪資與實際薪資不符的問題,作者吳翊誠 這樣論述:

鑒於股份有限公司之日常經營有賴於董事會,而董事會之成員為董事,關於董事之責任如何,有何風險轉移機制,報酬之決定程序如何,社會上有志於創業或擔任公司董事者皆應該有初步之了解。觀察我國實務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報酬之領取,其報酬決定程序多有不符合現行公司法規定者,即便上市上櫃公司亦不例外。故我國公司運作實務狀況,是有擔任董事者未確知其責任、責任與報酬間之關係不平衡、領取報酬未依現行法規定之程序、一般股東不瞭解上述狀況、亦無從要求公司修正等現象。 本文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責任,介紹了董事之實際範圍、董事責任之類型,包括民事責任、刑事責任、行政罰責任。並依次介紹董事責任之限制、經營判斷法則與董事責任

、董事責任之補償、董事責任保險等制度。本文認為,關於董事責任限制,依我國現行規定,可以公司法第231條為依據,並以民法第222為補充,而究竟解決之道,還是有賴於將來之修法。關於董事責任之補償,因我國現行法並無規定,且公司若對董事應負之金錢賠償責任做出補償,將增加公司之負擔,減損股東之權益,本文認為在法律未明文規定之前,不宜貿然套用外國法制。關於董事責任保險,我國現行公司法已增訂了第193-1條,其中第1項規定,公司得於董事任期內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投保責任保險。且依保險法所訂之原則,並無反對公司為董事投保責任險之理由,又我國金管會現行行政命令,已強制要求上市上櫃公司為董事投保責任

保險。故為鼓勵董事更積極為公司效力,本文就公司為董事投保責任保險,持肯定見解。 關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報酬,首先介紹董事報酬之定義,兼論及我國公司治理實務上給付「酬勞」及「退職金」之問題。其次介紹董事報酬之決定機關,討論我國公司法第196條第1項之規定,繼而論及公司法第196條第1項、民法第547之規定皆不宜直接作為董事報酬之請求權基礎。最終說明董事報酬之請求權基礎,應係董事與公司間之契約,而委任契約之報酬內容,應依章程或股東會之規定或決議。本文最後透過比較外國立法例之研究,對於我國現行法制將來可能修正之方向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