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第17條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所得稅法第17條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俞百羽,呂榮海寫的 長照法律面面觀 和崔媽媽基金會的 小資租屋大哉問:全面剖析從找屋、看屋、簽約到入住會遇到的常見問題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所得稅法 - 植根法律網也說明:1. 中華民國32年2月17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22條刊國民政府公報第545號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大喜文化所出版 。

世新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含碩專班) 賴來焜所指導 吳欣龍的 論所得稅法-以執行業務所得為中心 (2021),提出所得稅法第17條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執行業務所得、舉證責任、協力義務、合夥、稅務調查。

而第二篇論文佛光大學 公共事務學系 張中勇所指導 饒佳汶的 台灣人口少子化問題與對策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台灣少子化、人口老化、少子化政策的重點而找出了 所得稅法第17條的解答。

最後網站所得稅法§17-全國法規資料庫則補充:按第十四條及前二條規定計得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減除下列免稅額及扣除額後之餘額,為個人之綜合所得淨額:. 一、免稅額:納稅義務人按規定減除其本人、配偶及合於下列規定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所得稅法第17條,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長照法律面面觀

為了解決所得稅法第17條的問題,作者俞百羽,呂榮海 這樣論述:

  高齡化社會已是全球趨勢,產業結構亦逐步轉型,長期照顧服務業之重要性與日俱增,臺灣政府法制及司法實務能否有效追上社會及產業發展的腳步,厥為本書觀察重點。   長期服務法理論上應兼具長照業管理法及長照契約法,但現行規定卻偏重長照業管理,對於長照契約之規範密度甚低,容有許多解釋空間。實際運作上形成三面法律關係:在政府與長照機構間、長照服務者與長照使用者間、政府與長照使用者間,並由此衍生出許多法律問題。   本書將長照所涉諸多法律進行統整,從公法面向到契約法、勞動法領域,予以體系化、概念化、理論化,逐一點出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使用淺顯易懂文字,結合實際案例,希望使一般民眾觀

之,也能建立長照領域的基礎法律常識;並兼論老年人財產處理糾紛及繼承事項,以期達到多功能用途,作為長照法領域的白話文教科書。

論所得稅法-以執行業務所得為中心

為了解決所得稅法第17條的問題,作者吳欣龍 這樣論述:

所得稅法是我國租稅法中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租稅法,在諸多租稅制度中是非常重要的稅種,其牽扯的納稅人民人數眾多,其稅收亦大,但也是在所有的稅種中爭議較大的稅目之一。個人所得稅亦是自然人所得稅,所得稅之稅制可分為分類所得稅制、綜合所得稅制、分類綜合所得稅制,目前我國採用的綜合所得稅制。綜合所得稅制的優點有:稅基較寛、在稅制設計上充分考慮了納稅義務人的綜合收入水準和家庭負擔等情況、對淨所得採累進稅率課徵,較能反映納稅義務人的能力,能體現『量能負擔』原則。如能配合嚴密的源泉扣繳制度,有利於培養納稅義務人的納稅意識。執行業務所得之計算以收付實現制為原則,與營業人所採權責發生制不同。執行業務者之收入來源如為

公司、行號或其他執行業務者均會有扣繳憑單為其收入依據,但如為個人時則有賴於執業務者自行開立之收據申報收入。執行業務者之費用查核依「執行業務查核辦法」為查核準則,所有費用均須以其執行業務相關費用支出為原則,如與家庭共用者只可列報費用之50%,其中交際費和職工福利之支出總額有限額,其中交際費成因要能增本業之業務,故並非所有執行業務者均可列支交際費用。執行業務所得申報方式目前實務上有:(一)按書審純益率申報,(二)按前三年平均純益率申報,(三)依財政部頒定標準申報,(四)依帳載數核實申報,書審純益率申報查無法依據,而前三年平均純益率申報有其特別適用條件。為促使納稅義務人合法且具體履行法律所定之納稅義

務,稅捐稽徵機關認為有必要時,得依法定程序,逕向納稅義務人調查其所得或其他課稅要件。而稅捐稽徵機關未直接參與納稅人的私經濟活動,所能掌握的資料也多來自納稅義務人處所,為稽徵的便利的考量,且為貫撤公平實現稅捐債權及合法課稅的目的,在租稅法上多課予納稅義務人於稽徵程序中應主動提供課稅資料之義務,稱之「協力義務」,納稅義務人未盡協力義務時,且經調查仍不能確定或調查費用過鉅時稅捐稽徵機關得「推計課稅」。課稅之收入層面稅捐稽徵機關負有舉證之責任,與稅捐債務之成立或提高有關構成要件事實,原則上應由稅捐稽徵機關負舉證責任,反之與稅捐債務之免除或減輕有關的構成要作事實,原則上應由納稅義務人負舉證責任。

小資租屋大哉問:全面剖析從找屋、看屋、簽約到入住會遇到的常見問題

為了解決所得稅法第17條的問題,作者崔媽媽基金會 這樣論述:

  原書名:《第一次租屋就上手》   無論是自食其力的學生族,還是剛畢業的社會新鮮人,過高的房租很容易造成龐大的負擔,究竟租金要付多少才合理?   各大租屋平台雖然資訊豐富,但一定要先行作確認,避免掉入鱷房東誘導式敘述的陷阱,但面對形形色色的租屋資訊,我們要如何過濾?   從第一次和房東通電話,就是談判的開始!在撥電話預約看屋前,最好透過3W1H做好萬全的準備,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   你有遇過下列幾種情況嗎?   「房東想改裝潢,要我限期搬走,難道只能自認倒楣?」   「天花板漏水!房東卻堅持不請人來修繕......我該自掏腰包,還是哭求女媧補天?」   「房東要

收回房子?什麼!他竟然不是屋主?這......這是什麼八點檔劇情?」   掌握租屋SOP,擁有主導權,從此不再害怕鱷房東!   擁有20多年租屋經驗的崔媽媽基金會,教你透過「3大指標」找出最佳租屋預算、「3大步驟」分析各大租屋平台優劣、提醒你看房該注意的10個細節、學會審閱契約內容的9種常見陷阱,以及入住後可能發生的11種糾紛。   看完本書,您將會知道:   1. 租屋前,如何找到好房東及理想的房子?   2. 洽談中,要特別注意哪些常見狀況?   3. 簽約時,該怎麼避免未來可能會產生的問題?   4. 簽約後,如何捍衛應有的權利,不被鱷房東的話術和陷阱蒙蔽?   5. 如何輕鬆愉快

地享受小資租屋生活!   遠離鱷房東!租屋好輕鬆。   獨家附贈   ●看屋檢核表→親自替未來的住處做嚴謹把關。   ●存證信函範例→留下證據!自身權益不再遭受房東擺佈。   ●新版租賃定化契約逐條攻略→針對契約內容逐條解析、抓出重點,審閱契約不再像讀外星文一樣。 本書特色   ★提供6大找屋關鍵步驟   ★點出10項看屋重要細節   ★掌握7大談判時必備技巧   ★解開9條契約中暗藏陷阱   ★分析11種租屋時常發生的糾紛 名人推薦   (依姓名筆劃排序)   張金鶚教授 政治大學地政系   劉亞杰律師 致和法律事務所  

台灣人口少子化問題與對策之研究

為了解決所得稅法第17條的問題,作者饒佳汶 這樣論述:

少子化現象一直都是許多國家迫在眉睫的問題,由於現代人因為各種因素使得生育意願降低,導致多項層面皆受到嚴重的影響,因此各國政府積極制定政策及措施,期望能夠將生育率回升,以應對少子化帶來的危機。然而台灣也不例外,目前台灣少子化現象逐年嚴峻,生育率更是年年下滑,到2021年出生人數更是下滑到153,820人,總生育率僅剩0.98胎,成為政府棘手的問題。因此本研究透過文獻分析法,分別透過蒐集相關之專書、期刊、書籍、論文、報章雜誌、研究報告、電子資料庫、官方統計數據、文件記錄、市場調查資訊、以及政府部門報告等相關資料進行探討。首先針對目前台灣少子化之現況與成因,介紹台灣近年來少子化現象的發展與趨勢,並

從而了解台灣人不願生育的因素。接下來要討論少子化會對台灣造成的衝擊與影響,針對經濟、社會以及環境三大面向分別進行闡述,從中探討直接造成的衝擊與威脅,以及間接所產生的影響與未來可能引發的趨勢。在認識台灣少子化的危機後,分別於馬英九與蔡英文兩個執政時期,對於因應少子化所制定的政策與措施進行成效之評估。最後則是討論目前台灣無法應對之挑戰以及未來的策進之道。最終研究結果發現,台灣人不願生育的因素在經濟方面有1.經濟負擔2.工作壓力3.育兒成本;在社會方面有1.價值觀改變2.育兒條件不足3.醫療技術進步;最後在環境方面有1.政府政策的影響2.移民人口的變動。另外在衝擊與影響中,對於經濟面向、社會面向以及

國防面向皆造成嚴重的危機。而馬英九與蔡英文執政時期的少子化相關政策與措施皆有不錯的執行狀況與滿意度。但是評估的結果卻存在許多問題與缺失,依舊無法提升整體生育率。最後在挑戰與策進中,發現1.房價逐年上漲,導致民眾買房困難2.國民價值觀改變,生育意願不高3.歷年薪資毫無成長,經濟負擔沉重等未來需要積極改善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