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電線電纜子公司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從公司治理看太電 - 遠見雜誌也說明:2000年每股股價最高達43.3元的太電,到2002年12月23日的股價僅剩2.97元. ... 及其他子、孫公司彼此相互交叉持股,可見太電股東透過轉投資公司交叉持股 ...

逢甲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廖崇宏所指導 劉信婷的 關係企業間交叉持股對公司治理之影響 (2021),提出太平洋電線電纜子公司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司治理、表決權、交叉持股、交叉表決權、股東平等原則、資訊揭露。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成功大學 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BA) 賴孟寬所指導 李國賐的 價格促銷、產品品質以及服務品質對消費者購買意願之影響/以台灣漆包線產業為例 (2015),提出因為有 價格促銷、產品品質、服務品質、知覺價值、購買意願的重點而找出了 太平洋電線電纜子公司的解答。

最後網站太電違反證交法,遭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24萬元 - 玉山證券則補充:經本會數次限期該公司督促子公司改善,子公司迄未改善。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及第179條規定,就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上開之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太平洋電線電纜子公司,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關係企業間交叉持股對公司治理之影響

為了解決太平洋電線電纜子公司的問題,作者劉信婷 這樣論述:

交叉持股之法規範立法目的,主要是防止交叉持股規模之擴大,以避免交叉持股所衍生出「虛增資本」現象及「董監永保權位」之弊端,並確保公司股東及債權人之權益。 臺灣之上市(櫃)公司大部分為股權集中型之公司,關係企業旗下公司董監事存在家族化之現象,當公司規模逐漸擴展,股權就趨於分散,而控制股東為鞏固其經營權,通常會藉由法律手段增加持股,或提高原先持股之影響力,其中最常見之手段即透過交叉持股來達到穩定經營權之目的。 本文從介紹台中精機、中友集團、廣三集團、太平洋電線電纜(股)公司、台肥(股)公司、力霸集團、金鼎證券集團曾發生過之財務危機事件開始談起,透過這些案例,可以發現關係企業間交

叉持股對公司治理所產生之不良影響。 從上開案例可以發現,我國之所有權結構多為家族企業之經營模式,與英美國家之不同,控制股東本身雖然持股不高,卻能藉由交叉持股膨脹股東權利,透過虛偽交易美化財務報表,或挪用資金炒作股票,最終發生財務危機,使投資大眾及債權人之權益遭受莫大之損害。 本文研究發現關係企業間交叉持股確實較一般公司交叉持股容易產生弊端,建議修法降低相互投資關係及控制從屬關係公司之表決權行使門檻,並將實質控制關係納入公司法第167條及第179條之適用範圍,避免實質控制從屬關係之企業規避法律規定,將自己股份收回、收買或收為質物,並使從屬公司及其轉投資之他公司持有之母公司股份一律不得

行使表決權。另外,在資訊揭露方面,除調整通知義務之持股比例外,應要求所有型態之關係企業皆須編制合併報表,方能揭露企業之財務資訊,使交叉持股關係透明化。最後,宜將總管理處及其他非公司組織納入關係企業專章之適用主體,以避免弊端之發生。

價格促銷、產品品質以及服務品質對消費者購買意願之影響/以台灣漆包線產業為例

為了解決太平洋電線電纜子公司的問題,作者李國賐 這樣論述:

在針對家電產品舉例如洗衣機、冷氣機等等,能否能夠符合靜音、高效節能以及符合綠能環保等等皆逐漸受到消費者的重視,在這些家電產品內部設計上,皆有漆包線的存在,也是本研究想要探討的產品。 本研究以「漆包線」為例,依文獻回顧建立價格促銷、產品品質、服務品質對於知覺價值與製造商購買意願影響之架構,並調查有效樣本100份,運用信度效度檢定與因素、廻歸分析,進行研究結果分析與假設驗證,本研究相關分析結果如下。 首先,價格促銷、產品品質與服務品質皆受到知覺價值的影響,第二方面,假設購買意願是在知覺價值影響下,結果為部份成立,第三方面,對於顧客購買意願來看,服務品質是影響較大的。 最後,希望

日後的研究者能夠再提供更多變數加以探討與驗證,期望得到更精準的經營規劃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