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文書不起訴 案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經本所辯護,均獲不起訴處分。107.8.21. - 台北律師推薦- url.tw也說明:本所王姓當事人被訴背信罪及偽造文書罪,經本所辯護,均獲不起訴處分。107.8.21. #刑事背信偽造文書律師推薦. < 上一則 · 返回列表 · 下一則>.

最後網站梁律師勝訴案例精選60-[刑事-竊盜-不起訴]則補充:三、案件結果. 案經新竹地方檢察署採認本律師上開主張,為被告不起訴處分。 ... 勝訴案例精選4-[刑事-偽造文書案-不起訴].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偽造文書不起訴 案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偽造文書不起訴 案例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2016年6月到年底,當時的民政局長張乃千,和民政局副局長駱邦吉、自治行政科長、股長等三人,先後以偽造單據動用台電的「促進電力開發協助金」。花費19萬2000元買酒品、茶葉禮盒,謊稱要送給小港區長青團體、湖內區運動團體,但事後都未送給社福團體,而是用於其他活動送禮交際。
經過四年調查,雄檢最後認為促協金不是公款,貪瀆部分不起訴確定,僅涉及偽造文書罪。再加上張乃千等人坦承犯行,予以緩起訴處分。

建立回饋金管理機制,刻不容緩
張乃千等四人把手伸向台電促協金,有辦法動用台電給各地方區公所的回饋金,這不只是張乃千等人神通廣大,也顯示回饋金的使用存在很大問題。
(一)雄檢認為台電促協金不是公款,所以就算有挪用,也不是「挪用公款」的犯罪行為,這個判例會不會形成不良示範,以後公務員「挪用回饋金」都無罪?
(二)屬於各區公所發放、民政局有權支配的「回饋金」很多,包括中油、台電、自來水公司、工業區、廢棄物等等,都有提供回饋金。就以小港區為例,這裡就有鳳山水庫水源保育等9項回饋金,而其他區也有不同單位提供的各類回饋金?
(三)這些回饋金都由區公所管理,請問動支流程為何?有經過議會同意嗎?還是由區公所自行決定?
(四)以張乃千的案例,民政局似乎可以插手介入回饋金的使用,甚至用假單據就能把錢弄出來。為了不再讓回饋金變成民政局的小金庫,以後要如何建立防弊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