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寫的 2016年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參考用書: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全國統一考試相關法規匯編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最新全文)也說明: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 ... 第五十九条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會計財稅研究所 汪瑞芝所指導 許惇皓的 兩岸租稅政策對臺商投資及匯回投資收益之影響 (2017),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企業所得稅法、特別納稅調整、營利事業所得稅調降、兩岸租稅協議、投資決策、投資收益匯回。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會計財稅研究所 汪瑞芝所指導 陳右珊的 中國大陸反避稅政策對企業避稅行為之影響 (2016),提出因為有 中國大陸、反避稅政策、特別納稅調整、有效稅率的重點而找出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解答。

最後網站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則補充:(五)從中國境內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以及居民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第四條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在中國境內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16年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參考用書: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全國統一考試相關法規匯編

為了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問題,作者中國資產評估協會 這樣論述:

以資產評估師應具備的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為基准,力求體現全面性與系統性、實用性與時效性。本教材作為指導考生復習備考之用,不作為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全國統一考試的指定用書。 一、資產評估類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號公布)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1991年11月16日國務院令第91號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施行細則1992年7月18日國資辦發(1992)36號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2003年5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8號公布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令第588號《國務院

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意見》的通知2003年11月30日國辦發(2003)96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2005年12月19日國辦發(2005)60號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若干問題的規定2001年12月31日財政部令第14號國有資產評估違法行為處罰辦法2001年12月31日財政部令第15號資產評估機構審批和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64號財政部關於貫徹實施《資產評估機構審批和監督管理辦法》認真做好資產評估機構管理工作的通知2011年12月16日財

企(2011)450號財政部、銀監會關於規范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處置中資產評估工作的通知2005年6月15日財企(2005)89號財政部、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加強知識產權資產評估管理工作若干問題的通知2006年4月19日財企(2006)109號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2006年5月30日財政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2006年5月30日財政部令第36號財政部、國家林業局關於印發《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2006年12月25日財企(2006)529號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監督管理暫行辦法2007年10月12日財政部令第47號財政部、工商總局關於加強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評估

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2009年3月30日財企(2009)46號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版權局關於加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與評估管理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通知2010年8月12日財企(2010)199號關於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監督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2011年6月16日財金(2011)59號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2012年12月22日財文資(2012)15號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2003年12月31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令第3號企業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結果確認暫行辦法2004年8月25

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令第9號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有關問題的通知2004年8月25日國資發產權(2004)268號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2005年8月25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2號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中央企業資產評估項目核准工作指引》的通知2010年5月25日國資發產權(2010)71號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工作指引》的通知2013年5月10日國資發產權(2013)64號中央企業境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2011年6月14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26號中央企業境外國有產權管

理暫行辦法2011年6月14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27號中央企業境外投資監督管理暫行辦法2012年3月18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28號國家出資企業產權登記管理暫行辦法2012年4月20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29號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2014年10月23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08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2014年10月23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09號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辦法2007年6月30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9號上市公司股權交易資產評估2013年1月18日中國證監會會計監管風險提示

第5號非上市公眾公司收購管理辦法2014年6月23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02號非上市公眾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2014年6月23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03號資產評估准則——基本准則資產評估職業道德准則——基本准則資產評估准則——評估報告資產評估准則——評估程序資產評估准則——業務約定書資產評估准則——工作底稿資產評估准則——利用專家工作資產評估職業道德准則——獨立性資產評估准則——機器設備資產評估准則——不動產資產評估准則——無形資產資產評估准則——珠寶首飾資產評估准則——企業價值資產評估准則——森林資源資產資產評估指南——以財務報告為目的的評估指南(試行)資產評估指南——企

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資產評估指南——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資產評估指南——評估機構業務質量控制指南資產評估指導意見——注冊資產評估師關注評估對象法律權屬指導意見資產評估指導意見——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指導意見(試行)資產評估指導意見——資產評估價值類型指導意見資產評估指導意見——專利資產評估指導意見資產評估指導意見——投資性房地產評估指導意見(試行)資產評估指導意見——著作權資產評估指導意見資產評估指導意見——商標資產評估指導意見資產評估指導意見——實物期權評估指導意見(試行)知識產權資產評估指南二、財務會計類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4號公布)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

(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令第33號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2014年7月23日根據《財政部關於修改(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的決定》修改)企業會計准則第1號——存貨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企業會計准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企業會計准則第4號——固定資產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企業會計准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會計准則第8號——資產減值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企業會計准則第12號——債務重組企業會計准則第13號——或有事項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企業會計准則第18號——所得稅企業會計准則第19號——外幣折算企業會

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企業會計准則第21號——租賃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會計准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企業會計准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企業會計准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企業會計准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企業會計准則第32號——中期財務報告企業會計准則第34號——每股收益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國有資本與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2001年4月28日財企(2001)325號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公司制改建有關國有資本管理與財務處理的暫行規定》的通知2002年7月27日財企(2002)313號財政部關於《企業公司制改建有關國有資本管理與財務處理

的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2005年1月26日財企(2005)12號企業財務通則(2006)2006年12月4日財政部令第41號金融企業財務規則2006年12月7日財政部令第42號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2011年4月2日財預(2011)285號三、經濟法類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節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5號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4號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2號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8號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

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2號公布)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2014年11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6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號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2002年8月3日國務院令第35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6號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59號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5號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2007年12

月6日國務院令(2007)512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的公告2010年7月26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公告》2015年6月24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8號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發布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令第588號《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1997年7月7日國務院令第22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

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2011年10月28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66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2007年12月1日國務院令第51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1993年12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34號發布)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1993年12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35號發布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2008年12月15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1993年12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令第136號發布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關於印發《金額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2008年7月9日財金(2008)85號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2009年3月17日財政部令第54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2015年8月24日)

兩岸租稅政策對臺商投資及匯回投資收益之影響

為了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問題,作者許惇皓 這樣論述:

  近年來,兩岸之間投資、經貿及人民往來日益頻繁,而中國大陸為臺商對外投資比例最高之地區,兩岸間稅制改革對於臺商經營之決策有著密切的關係。本研究欲探討中國大陸2008年《企業所得稅法》、2009年《特別納稅辦法》與相關稅收優惠,以及臺灣2010年調降營所稅稅率、2015年通過《兩岸租稅協議》與臺商投資金額,對於臺商投資與盈餘匯回之決策之影響。因此本研究以2007至2016年間於中國大陸有進行投資之臺灣上市櫃公司為樣本,採多元迴歸實證進行研究。  中國大陸租稅政策對臺商投資之實證結果顯示,《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後,臺商會減少赴陸投資之金額;而實施《特別納稅辦法》會使臺商赴陸之投資逐漸趨緩;高新技

術企業之稅率優惠則有效吸引臺商投資;而西部大開發稅率優惠並非臺商考量投資西部地區之主要原因;最後,採間接投資之臺商,其投資金額較直接投資架構者為高。  臺灣租稅政策對臺商投資收益匯回之實證結果顯示,營所稅稅率調降後,有效吸引臺商於中國大陸之投資收益回流;而《兩岸租稅協議》通過後,臺商逐漸調整其經營決策,預期將匯回較多之投資收益;最後,臺商對中國大陸投資金額愈高,受國際間反避稅風潮影響,其匯回之投資收益亦愈高。

中國大陸反避稅政策對企業避稅行為之影響

為了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問題,作者陳右珊 這樣論述:

在企業避稅活動盛行之下,國際間紛紛制定反避稅條款以抑制企業之租稅規避行為,而中國大陸亦於2008年頒佈新企業所得稅法中納入特別納稅調整專章,更於2009年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國稅發〔2009〕2號)加強特別納稅調整之規範,因此本研究以2005-2015年間上海(滬)、深圳(深)兩市A股上市公司為樣本,欲探討中國大陸2009年實施《特別納稅辦法》後,是否有效抑止企業之租稅規避行為,使國家免於稅收流失。實證結果顯示中國大陸2009年實施《特別納稅辦法》後,企業有效稅率顯著提高;再者,《特別納稅辦法》實施後,當關聯企業間商品(勞務)交易金額愈高時,企業的有效稅率也是顯著提高的。而

中國大陸後續接連發布函令以修訂《特別納稅辦法》,且著重於轉讓定價方面,因此建議企業對於關係人交易應謹慎評估關聯交易相關事項,以避免被特別納稅調整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