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6期貨商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0206期貨0206期貨大屠殺!慘賠40億「衝期交所」抗議– SGIKA也說明:0206期貨 選擇權受害者自救會- https://i0. 從0206 期權事件論期貨經紀商代為沖銷之法律意涵__臺灣博碩士… 本文主要 ...

逢甲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廖崇宏所指導 陳宏州的 期貨經紀商代為沖銷制度及交易人保護之法律問題-以0206事件為中心 (2021),提出0206期貨商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0206、代為沖銷、法律救濟。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交通大學 管理學院高階主管管理碩士學程 陳安斌、黃思皓所指導 王鋗娟的 臺灣期貨交易風險控管機制之探討 (2020),提出因為有 臺灣期貨、風險控管、專家訪談、動態價格穩定、流動性風險的重點而找出了 0206期貨商的解答。

最後網站期貨ptt則補充:環球疫情期貨商業務員測驗內容重視觀念,無法僅靠死背,因此對部分考生來說比較難。 ... 案例之一: 黃小姐是家庭主婦,投入本金580萬元,0206當天被期貨商一鍵平倉,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0206期貨商,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期貨經紀商代為沖銷制度及交易人保護之法律問題-以0206事件為中心

為了解決0206期貨商的問題,作者陳宏州 這樣論述:

民國一○七年二月六日我國期貨市場發生0206期權大屠殺,選擇權的賣權價格在一分鐘內翻漲超過數十至數百倍,買權也同時跟著翻漲,即是站在賣方的交易人包括賣出賣權(看多)及賣出買權(看空),不管做多或做空都會損失慘重,遭受損失的期貨交易人歸咎於期貨經紀商執行代為沖銷程序,導致市場出現流動性風險,創下史上當日期貨交易人最高違約金額的紀錄。由期貨經紀商執行代為沖銷之制度是為了避免期貨交易人因錯估風險而造成超額損失,將期貨交易人的損失控制在原始保證金之下。但在0206事件中,因為大量期貨經紀商同時執行代為沖銷,導致期貨市場流動性不足,經連鎖反應,造成期貨交易人出現超額損失。本文從期貨交易的演進,探討代為

沖銷制度的意義,藉由比較證券市場之斷頭制度,檢視代為沖銷制度改善的空間,整理期貨交易人從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與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等兩個渠道進行救濟程序,檢視現行法規對於期貨交易人之保護。最後,針對代為沖銷制度提出建言,建議透過提高交易保證金之比例、增加交易保證金連動之帳戶、提供擔保品授予信用額度等方式,增加期貨交易人承擔風險的能力,並統一執行代為沖銷機構為期貨交易所,避免因各家期貨經紀商執行能力不同而有所差異,前開四點提供立法者將來修正期貨交易法時參考,以期我國期貨交易制度能更加完善。

臺灣期貨交易風險控管機制之探討

為了解決0206期貨商的問題,作者王鋗娟 這樣論述:

我國期貨市場交易期貨契約以指數期貨及指數選擇權為主,由於期貨與選擇權契約屬於高度槓桿商品,一旦當市場遇有重大的緊急事件,容易造成市場系統性風險。前於2011年8月發生期貨重大違約及眾多客訴糾紛事件,經主管機關指示期貨公會與期貨業者共商研議期貨交易風險控管機制規範,歷經近2年研議,2013年7月推出實施的新版期貨交易風險控管機制,我國期貨市場於2018年2月6日面臨指數選擇權契約商品市場價格劇烈波動,期貨商依規定執行代為沖銷作業,導致許多交易人其操作部位因槓桿過大造成巨額損失。因此,探討目前該風險控管專案之實施效應與相關實務風險問題,進一步探討現行期貨交易及風險控管作業於實際落實面是否有難行之

處;或是制度面造成期貨商與客戶間之更難以化解之糾紛問題。最後針對期貨交易風險控管制度、遇到緊急事件發生流動性風險,研擬因應措施,提出建議、期能增強我國期貨市場之市場整體防衛能力,降低市場違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