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海運虧損原因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陽明獲利王年終30個月?公司回應| NOWnews 今日新聞也說明:外傳陽明海運年終加紅利獎金上看30個月,但由於官股佔比近3成,公司可能優先彌補累計虧損,年終可能不如外界想的那麼多。為此,陽明僅對外表示,年終 ...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海洋政策碩士學位學程(研究所) 謝立功所指導 盧俊惠的 基隆市海洋產業發展策略 (2021),提出陽明海運虧損原因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基隆、海洋產業、海洋政策、觀光產業、海洋事務。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林國彬所指導 涂睿涵的 論股份有限公司之減資 (2020),提出因為有 減資、股份合併、股份合併逐出少數股東、完全公平測試、償付能力測試的重點而找出了 陽明海運虧損原因的解答。

最後網站獨家》陽明海運鄭貞茂買大樓丟董座? 旗下船長寫信進言賣掉 ...則補充:另外公司各部門為遵守自己部門KPI,卻沒人在乎會造成公司更大虧損。運務部為KPI,只要船一完工就須開航,以高雄港為例,明明凌晨4/5點開航,領港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陽明海運虧損原因,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基隆市海洋產業發展策略

為了解決陽明海運虧損原因的問題,作者盧俊惠 這樣論述:

地球表面積為五億一千萬平方公里,陸地表面積為一億四千七百萬平方公里,僅占了地球面積不到三成。若再扣除不宜居住的地形,如高聳山地、冰天雪地、大汗沙漠等,想當然可以使我們利用的土地就更少了。 這時海洋的重要性不可言喻。海洋龐大的量體,擁有許多各式各樣生物及非生物的資源,也提供了不同海洋產業發展的機會,依賴海洋的經濟活動及產業包羅萬象,對於國家的經濟發展相當重要,在環保觀念日益高漲的現代,要如何在兼顧經濟及環境永續發展的情況之下,來推動海洋產業,是各個國家及海洋城市所面臨到的問題。近年來,依賴港埠維持城市運作的基隆市遇到了發展瓶頸。身為基隆發展核心的基隆港,90年代後因為腹地過小等因素,敵不過鄰近

地區港口的大型化競爭而逐漸衰退,連帶使得基隆的都市建設發展開始遲緩,並嚴重影響了基隆的城市競爭力。而隨著民國97年台北港的啟用,更將使基隆港未來營運發展的情勢更加嚴峻。但是另一方面,因為與台北的交通便捷,近年來外地人口大量移入,使基隆市成為了台北都會區重要的衛星都市之一,而位處台灣北部海岸風景帶的中心優勢,也促使基隆市的觀光產業開始蓬勃發展。

論股份有限公司之減資

為了解決陽明海運虧損原因的問題,作者涂睿涵 這樣論述:

  新聞媒體時常報導有關上市(櫃)公司辦理減資之消息,自從民國102年起國巨股份有限公司幾乎連年減資,股本大幅縮小,帶動公司股價上漲,激發本文探討股份有限公司減資所涉及之法律問題。本文共分為六章:第一章講解研究動機、目的、範圍、方法;第二章討論究竟股東得以何種標的對公司出資;第三章主要探討減資之類型、法規之適用以及評析相關實務判決;第四章則基於討論減資之目的,例示數個形式減資以及實質減資之實例;第五章接續討論減資後增資衍生之法律問題;第六章扼要統整本文試提出之修法建議。  本文透過分析近年來發生之減資案例,瞭解每股淨值之變化、各上市(櫃)公司處理畸零股之實際情況,並統計上市(櫃)公司減資、減

資後增資之情形,可見得不變更章程之減資,不論係屬形式減資或實質減資,皆為商業實務所常見,另基於不同之分類標準,減資類型可分為形式減資與實質減資、不變更章程之減資與變更章程之減資等,產生相應之法規適用問題,現行法制是否足以保障股東、債權人等係為本文討論之重點。  透過研析商務印刷館等案例,可知現行法對於減資或股份合併產生之畸零股如何處理未有明文規定,又按本文所例示之減資實例,在現行法對於減資產生之畸零股如何處理未明文之下,各公司辦理減資實際運作上有不同之作法,如:公司按「面額」發給現金買回畸零股、全權授權董事長決定、公司按「市價」買回畸零股,目前商業實務做法並無法律依據,減資現金逐出少數股東有侵

害股東權之疑慮,故考量公司減資或股份合併時,可能導致部分股東持有不足1股,為保護股東權益,參酌美國法以及美國實務判決所提出之完全公平測試,建議修法新增畸零股股東收買請求權,以確保其取得股份之公平價格,建構完整之股東不公平侵害救濟制度。  現行公司法下僅變更章程之減資有明文須踐行債權人通知與公告程序、異議程序,實務常見之不涉及變更章程之減資無任何保障債權人之程序規定,本文以為得參照美國法引進償付能力測試,非以減資是否涉及修改章程作為適用標準,改以減資是否有資產流出公司作為適用標準,在公司辦理實質減資之情況方適用償付能力測試,作為對債權人更有用之保護措施,至於形式減資由於僅為會計科目調整未有資產流

出公司,對債權人無不利影響則無踐行程序保障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