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著作權法罰金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違反著作權法罰金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洪正李由寫的 2021法學緒論完全攻略(高普考/各類三四等特考適用)100%題題詳解(五版) 和蔡信章的 勞動法隨觀(第二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第91 條第92 條第93 條第95 條條號查詢結果法規名稱也說明:著作權法 條號查詢結果-全國法規資料庫 ... 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 二、違反第七十條規定者。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翰蘆所出版 。

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李開遠所指導 吳昭慧的 論法人侵犯著作權之犯罪能力與刑事責任 (2021),提出違反著作權法罰金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無責任無處罰原則、刑事罰、法人犯罪、轉嫁罰制度、兩罰規定、著作權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李茂生所指導 莊閎凱的 著作權犯罪侵害了誰?—從歷史與語言分析著作權法第91、92條保護法益 (2020),提出因為有 著作權法、認知語言學、法益理論、著作財產權、犯罪、罪刑相當原則、合理使用的重點而找出了 違反著作權法罰金的解答。

最後網站本月企劃:之一/透視網際網路應用衍生之問題(下) - 國家圖書館 ...則補充:法院認為,電訊詐欺法到這一點,因此自始便未以被告違反著. 是國會為了彌補原先「郵件詐欺 ... 於著作權法第五百零七條將追訴時效延處六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所定罰金或.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違反著作權法罰金,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21法學緒論完全攻略(高普考/各類三四等特考適用)100%題題詳解(五版)

為了解決違反著作權法罰金的問題,作者洪正李由 這樣論述:

  ★最新修正法條收錄!   ★本書依照考選部〈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命題大綱〉編撰!   ★收錄107-109年歷屆試題共21份,100%題題解析!     【常見問答】   Q1:本書內有包含題庫嗎?   A1:本書除了重點整理以外,還包含107-109年警察人員三、四等/鐵路高員三級、鐵路員級、高考三級、普考、司法人員三、四等最新試題共21份,100%題題詳解。     Q2:請問本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2: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     【本書適用】   這本《法學緒論完全攻略》適用於:   .高考三級/普通考試。

  .鐵路人員考試(鐵路特考)高員三級/鐵路人員考試(鐵路特考)員級。   .三等及四等: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地方特考)/關務特考/身障特考/司法人員(司法特考)/移民行政人員/原住民族特考。   .三等:海岸巡防人員/民航人員。     【本書優勢】   .有沒有一本法學緒論能讓法學零基礎的我也看得懂?   .法學概念抽象又複雜,該怎麼入門?   .選擇題怎麼選才能兼具效率與正確性?     一、統整常考法律概念   本書《法學緒論完全攻略》第一部分收錄法學概念並節錄往年考過的大法官釋字內容,深入淺出,即便非法律系的讀者也能在作者的諄諄引導下循序漸

進,厚積薄發。     二、表格整理記憶更省力   內文裡將拗口的法律觀念用口語白話解釋,重要段落使用「老師問」元件提醒,讀者可隨時用來測驗自己有沒有讀懂內文。易混淆的觀念使用表格做統整,透過互相對照,毫不費力就釐清了概念。     三、精選試題測驗實力   每章後面附有精選試題,方便讀者念完馬上進行實測,研讀成果立即見真章。透過試題演練即時呈現未讀透的盲點,輔以內文中用特殊顯眼標示的解題關鍵字,將寶貴的時間花到刀口上。     四、100%題題詳解歷屆試題   第二部分歷屆試題詳解,收錄107-109年高考三級、普考、警察人員三、四等、鐵路高員三級、鐵路員

級、司法人員三、四等試題,100%題題詳解。讀者可透過演練各類考試的考古題來檢驗自身實力,不明白處可研讀解析進行強化,熟能生巧,當練習到對題目有題感時,代表對法條的直覺越來越精準,即便非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也能輕鬆自學備考。     【準備要領】   一、從考古題抓重點最快   法學緒論因涵蓋眾多法律概念,忙亂投入汪洋法海並非明智之舉,要迅速培養解題感,最快途徑便是勤做考古題並從中抓出常考條文。從考古題中鎖定重要條文後,即可排除其他較不常出題的內容,便於集中火力進行重點突破。     二、熟記常考法條   由歷屆考題分析可知只要先掌握民法與公法部分就已掌握逾50%出題

率,且這部分命題的方向傾向考出法條的內容,諸如:違反該法條的法律效果為何?或是該法條之要件為何?這類題目莫不以法條記憶為主,是測驗讀者對於特定法條的熟記。     三、掌握最新修法內容   新修法就像是考場上一支出奇不意的勁旅,是命題委員慣用來突襲考生的奇兵。因此誰能掌握新修法,誰就能掌握未來命題趨勢。有時候上榜關鍵只在一兩分之間,考生應有「一題不能少、一分我也要」的自我要求,熟練歷屆試題+吸收試題解析+複習檢討迴圈=穩固分數的不二法門。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 國家賠償法(108.12.18修正

公布)   (1)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或其設施,經管理機關等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者,三讀修正往後國家將無須負或減免賠償責任。     (2)行政機關將公共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者,對於該等設施於委託管理後,致生人民損害,政府機關有無國家賠償責任,時有爭議,本次修正予以明定,公共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所生損害,國家應負賠償責任。     2. 刑法(109.01.15修正公布)   (1)修正延長追訴權及行刑權時效停止期間,將原為各時效期間之四分之一修正為三分之一,以利於司法機關行使追訴權及行刑權,本部基於維護國家刑罰權之具體

實現,避免犯罪行為人或受刑人心存僥倖而規避刑事訴訟程序,落實司法正義。     (2)隨著科技進步,透過社群通訊軟體(如LINE、微信、網路直播等)進行串連集結,時間快速、人數眾多且流動性高,不易先期預防,致使此等以多數人犯妨害秩序案件規模擴大,亦容易傷及無辜。爰將第一百四十九條前段修正為「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有「聚集」之行為為構成要件,亦即行為不論其在何處、以何種聯絡方式(包括上述社群通訊軟體)聚集,其係在遠端或當場為之,均為本條之聚集行為,且包括自動與被動聚集之情形,亦不論是否係事前約定或臨時起意者均屬之。因上開行為對於社會治安與秩序,均易造成危害,爰修正其構成要件,以符

實需。     (3)修正原第一百五十條「公然聚眾」要件,理由同修正條文第一百四十九條之說明。倘三人以上,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進而實行強暴脅迫(例如:鬥毆、毀損或恐嚇等行為)者,不論是對於特定人或不特定人為之,已造成公眾或他人之危害、恐懼不安,應即該當犯罪成立之構成要件,以符保護社會治安之刑法功能。另提高罰金刑,以符合罰金刑級距之配置。     3. 勞動基準法(109.06.10修正公布)   基於保障勞工權益之公益上必要,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五十三條之一,第八十條之一第一項新增違反本法者,主管機關除應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外,並應同時公布

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俾讓多數勞工得以適時適當獲得與勞動條件相關之重要資訊。     4. 全民健保法(109.01.15修正公布)   「行政院衛生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成立「衛生福利部」,惟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條條文之主管機關仍為「行政院衛生署」,爰予修正。第七條條文之保險人仍為「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應改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爰予修正。   考生推薦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1】普考一般行政上榜生:曾佑富     國文:59分   法學知識與英文:72分   行政學概要:84分   行政法概要:86分   公共管理

概要:83分   政治學概要:50分     師範大學畢業的我專業是中等教育,原本的志願是考上正式教師,然而正式教師的缺額有如鳳毛麟角般稀少,不想當代課老師的我選擇轉換跑道,進入補教業工作。但因補教業特別的上班時間、恐怖的老闆,加上不認同補教業的教學理念,讓我做不到半年就打退堂鼓,辭職後的我想選擇一份穩定及時間較為正常的工作,因此萌生了考公職的念頭!     準備考試時,我選擇一邊打工一邊唸書,一方面能讓每個月的收支平衡,也在打工的時候能舒解整日唸書的苦悶,每當讀書遇到低潮時,一定要想著當初決定考公職的初衷,每次想偷懶時,就要提醒自己先苦後樂的道理。考試前一個月是最難熬的時

段,壓力大又睡不好,一定要找到舒壓的方式,像我是飯後去大賣場晃晃或是聽個搖滾樂,整理好情緒後再埋頭苦讀。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國文】本身喜歡國文的我,這科對我來說是調劑身心的科目,通常我是利用讀專業科目的空檔唸此科。測驗題的部分除了閱讀三民的講義,也會找高中時的教科書輔助,尤其是國學常識的部分,也要多做考古題。作文和公文沒有訣竅,就是多寫及多練習,才不會在考試時腦袋空白!     【法學知識與英文】這一科範圍廣,我覺得頗難準備。法學知識的憲法比較好拿分,一定要把大法官釋字和憲法條文讀熟;法學緒論建議把老師的補充資料讀熟,而最新的法條修正也是可能出現的考點;英文建議多背單

字,可多看英文雜誌加強功力!     【行政法】行政法是我滿有心得的科目,大推三民整理的搶分小法典,把整本唸完,熟讀裡面的法條加上練習考古題,尤其行政程序法、行政執行法、行政罰法、訴願法更是重中之重,熟讀之後要考80分絕對不是問題!     【行政學】行政學是專業科目中非常好拿分的科目,初讀時或許會覺得內容多又雜,找不到學習的重點,不過還是要很有耐心的讀完厚厚的一本講義,理解之後把每一章節的重點背下來,並練習考古題。行政學的考題變化不大,只要記下重要的考點,題目都能迎刃而解,拿個80分並不難!     【政治學、公共管理】這兩科皆為一半測驗一半申論的題型。測驗題的部分把

講義讀熟、內容理解,搭配考古題練習就不會有問題,測驗題通常也不會太刁鑽;申論題則是比較頭痛的部分,這時重點就一定要背下來,硬著頭皮也要背,一定要按照理論的內容來論述,才能拿到分數,如果只憑自己的想法寫是很難拿分的。平時要分配時間,練習寫考古題,大約抓30分鐘寫一題,並至少寫一面半的字量。     【總結】準備考試一定要對自己有信心,要展現決心上榜的霸氣加上腳踏實地、按部就班的準備,這是我十個月上榜的關鍵!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2】普考一般行政上榜生:詹O洋     國文:60分   法學知識與英文:75分   行政學概要:74分   行政法概要:90分

  公共管理概要:52分   政治學概要:60分     因為害怕畢業後的迷茫,對於未來沒有太大的方向,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麼樣的工作,但我又希望能有個安定的日子,所以選擇考公職穩定生活。當我選擇考公職時,有到數間補習班諮詢,但說真的那時對其他補習班的感覺都不太對,而直到我到三民諮詢課程時,就感覺滿不錯的,故我選擇三民為考試的後盾。分享各科準備方法:我每天安排自己花30分到2小時唸書,我認為讀書就是持之以恆。上課是一定要做筆記,下課是要整理筆記。而上面授課時千萬別先拍照,因為回去反而真的不知道那張黑板圖在說明什麼。讀書之餘也要安排運動,請定時定期運動,別把時間都耗在書本之中。我

很建議約1個月1次-2次(1~2天)安排短暫的旅遊,可以達到舒緩身心。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國文和作文及公文】公文熟記格式,其他真的就是靠平常的閱讀累積了,可以參考國文大補帖等書籍,而難度參考大學指考、學測的方向即可。     【政治學概要】顏童老師很歡迎同學寫申論題給他批改,老師提供的補充講義一定要看,而且最近的時事(如中美貿易戰)必須要稍微了解,2020總統選舉或許也會出相關考題,總之請多留意時事。     【行政學概要】補習班上課會有補充的資料,一定要複習。除了上課的書之外,也能參考其他的書目。     【憲法、法緒】按照廖震老師給的教材即可,另外大

法官釋字真得很重要,有空建議拿起來看看,不用全部記熟,段落的重點看看,再依照憲法的平等原則、比例原則等去思考屬於哪一種議題。     【行政法概要】我建議可以熟看小法典,另外可以針對不熟悉的法條作成筆記。我非常推薦一款app叫"法源法典_大六法",可以下載在手機中,在上班、通勤時複習,非常好用。     【公共管理概要】當作是管理學+行政學的延伸版,或許較好懂,只是要把行政學當中有關政策的東西放掉就好。因為真的很多東西比如定義、特性、提倡人等等,建議用樹狀圖搭配多邊形圖的筆記模式抄寫重點,在平日或考前可以隨手翻看。     考試路上,三民與你同行。 作者簡介  

洪正、李由     三民補習班權威名師 重點整理 第一章 法律概說 重點1.法律之意義、淵源、種類及效力 重點2.法律之制定、解釋、適用及制裁   第二章 公法 重點1.憲法 重點2.行政法   第三章 民法 重點1.財產法 重點2.身分法   第四章 刑法 重點1.總則 重點2.分則   第五章 財經相關法律 重點1.公司法 重點2.著作權法 重點3.消費者保護法   第六章 勞動與社會法 重點1.勞動基準法 重點2.勞工保險條例 重點3.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七章 性別相關法律

重點1.性別工作平等法 重點2.家庭暴力防治法   歷屆試題詳解 107年一般警察三等、鐵路高員三級考試試題 107年一般警察人員四等考試試題 107年鐵路人員特考員級考試試題 107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試題 107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107年司法人員三等考試試題 107年司法人員四等考試試題 108年一般警察三等、鐵路高員三級考試試題 108年一般警察人員四等考試試題 108年鐵路人員特考員級考試試題 108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試題 108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108司法人員三等考試試題 108司法人員四等考試試題

109一般警察三等、鐵路高員三級考試試題 109一般警察人員四等考試試題 109鐵路人員特考員級考試試題 109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試題 109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109司法人員三等考試試題 109司法人員四等考試試題

論法人侵犯著作權之犯罪能力與刑事責任

為了解決違反著作權法罰金的問題,作者吳昭慧 這樣論述:

法人是否有承擔罪責之能力?此問題在我國法律之學術界始終未有定論。西元2015年,檢察總長針對智慧財產法院103年度刑智上易字第13號刑事判決(下稱大統長基案)親自提起非常上訴,其認為此案不僅違反釋字687號解釋所揭示之憲法原則——「無責任無處罰原則」,亦錯誤地援用不合時宜之轉嫁罰相關之判例,並且認為其所犯之罪已明文規定,係以兩罰規定處罰法人,故其應有犯罪之能力,但上訴書卻遭到駁回。在駁回書中,其認為:「法人無惡念,無惡念之人不可能犯《刑法》。」。此乃採取德國刑法理論。假設德國刑法理論係正確無誤的適用於我國法律,又符合我國現今工商社會現象,為何在眾多法律條文中,仍有處罰法人之條文規定?更者,在

西元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第五分組第三次會議之會議書中,認為法人僅有受罰主體之地位。然而,此一論點似乎與「無責任無處罰原則」之主旨相違背,若是照其會議書所說,則法人依照此原則,應當連受罰主體都不是。又,依照《刑法》第33條,主刑之處罰僅會顯現於犯罪行為人之上,若依規定對法人處以罰金刑,卻認為法人非犯罪主體,僅為受罰主體而受罰之,已然違反「無責任無處罰原則」,或有違憲之虞,遂引發本文之研究發想。惟,我國法條數不勝數,是故本文主要以正逢修法之《著作權法》為主,並且以其第101條對法人之處罰,以及本條文所規定之各罪的犯罪型態進行探究可知,根據此條文使用之兩罰規定,可以確立法人在《著作權法》之定位,

係為犯罪之主體,且具備承擔罪責之能力。另外,本文亦參考美國、中國及日本在其《著作權法》中,除了前述三個國家皆肯認法人為犯罪主體之外,亦承認其具備承擔罪責之能力。因此,法人不應被否定為不具備承擔罪責之能力,且其係當然之犯罪主體。

勞動法隨觀(第二版)

為了解決違反著作權法罰金的問題,作者蔡信章 這樣論述:

  本書以2018年1月31日最新修正公布的勞動基準法為核心,採逐條釋義的方式,謹以法律條文的立法理由、主管機關勞動部的函釋,以及司法實務上的見解作為論述的依據,並以日常生活中經常發生的一百多件具體案例及職業安全衛生法(原名稱:勞工安全衛生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勞動檢查法、大量勞工解僱保護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工會法、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保險條例、企業併購法、全民健康保險法等法規來解說,方便讀者快速理解勞動基準法及其他勞動法規等相關重要的梗概,以收事半功倍之效。   著者以具體的案例方式,簡潔、扼要說明勞動法規的精義,著重實務上的見解,除了可

作為引領中小企業經營者、人資部門(HR)、關心己身權益的各行業勞動者及對勞動法規有興趣學子研讀、參閱之入門書籍外,更適合實務界人士處理勞資爭議相關法律問題之參考,對於修習勞動法的學子面對國考也能有所助益。  

著作權犯罪侵害了誰?—從歷史與語言分析著作權法第91、92條保護法益

為了解決違反著作權法罰金的問題,作者莊閎凱 這樣論述:

進入21世紀之後,著作權法成為了變動幅度最大、最為嚴格的法律,不僅是重製行為的嚴罰化,其中針對數位的權利保護資訊的法規保護在全世界變成炙手可熱的主題。目前世界的趨勢(我國目前也是)將對於前端保護措施破解的行為犯罪化,將其視為侵害著作財產權的行爲。但如果從著作財產權侵害犯罪的階段來看,該行為僅為破壞前端保護措施的行為,屬於重製犯罪的前行為,且該前行為並不必然引起重製權的侵害。雖是如此,著作權法將許多可能為侵害著作權的前行為犯罪化。面對著作權法中逐漸提高的法定刑,以及法規的層升結構,如果在保護法益論上沒有找到相應的不法內涵,此種透過不斷提升的方式提高法定刑或是不斷的前置犯罪的方法來嚇阻避免觸犯著

作權法,有欠缺正當性之疑慮。從加重常業犯的立法理由以及光碟使用入法的立法理由來看,此毋寧是尋求嚇阻的方式來達到殺雞儆猴的效果。但就算我國立法委員採取現象立法的方式,仍有可能在解釋論上找到合理的依據,本文以下將從歷史的觀念試圖理出現行法的頭緒,並且此嘗試為限縮解釋。第二章引進對於認知語言學的詮釋,透過認知語言學的理論說明著作權法在歷史上出現的偶然,又如何從人類的認知結構中說明為何這偶然變成了必然。第三章則透過現行著作權法中所存在的多元理解說明為何著作不只是等於財產,在法規的設計上其實著作權法是充滿多種多樣的理解。並且進一步介紹形式歸在在比較法上(美國、日本)也是多種多樣的理解,並非將著作等於財產

權作為一可能的答案。第四章,簡要說明法益理論的變化裡使,並且引用日本學者嘉門優的見解認為法益論仍有存在必要,對於犯罪的侵害內涵的認定以及法定刑的決定上具有重要的任務。就此進一步分析著作財產權的犯罪保護法益,透過歷史以及現行法的觀點說明一個更好的詮釋方法「競爭秩序與個人財產法益」。就此重新詮釋著作權法第91條以及第92條的構成要件。最後第五章說明關於本論文的後設理論。提出小小的建議,期待我們進入一個新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