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保護令罪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違反保護令罪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程譯寫的 警察勤務-必背神器-2023警察特考.警大各類考試(保成)(二版) 和霍華德的 矯正法典(監獄官.監所管理員)-2022法律法典工具書(13版)(保成)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申請保護令對方會知道嗎?遇到家暴,這樣做可以保護你!也說明:13.規定其他必要命令以保護被害人、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或其特定家庭成員。 ☆違反保護令罪. 如果違反保護令判決,要移送法辦,可以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 和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所出版 。

國立臺灣大學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陳韻如所指導 鄭麗珍的 臺灣家庭暴力防治法之法律改革與司法實踐:一個法律移植的理論與實證考察 (2020),提出違反保護令罪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家庭暴力防治法、法律移植、比較研究。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薛智仁所指導 戴筌宇的 論騷擾行為之法律管制 (2020),提出因為有 跟追、騷擾、跟蹤騷擾、跟蹤糾纏、跟蹤騷擾防制法、民事保護令、刑事處罰的重點而找出了 違反保護令罪的解答。

最後網站若聲請保護令可以對被害人有哪些保障? 倘若法院已要求施暴者 ...則補充:三、警察人員發現家庭暴力罪或違反保護令罪之現行犯時,應逕行逮捕之,並依刑事訴訟法第92條規定處理。雖非現行犯,但警察人員認其犯家庭暴力罪嫌疑重大,且有繼續侵害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違反保護令罪,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警察勤務-必背神器-2023警察特考.警大各類考試(保成)(二版)

為了解決違反保護令罪的問題,作者程譯 這樣論述:

  想考前衝刺卻缺了一本教練書?!   搶進「警察」動作要快!   拿對書、快攻分、搶上榜!   想考警察特考(內軌)的同學,保成出版社特別推出高效學習系列,讀一本書即可掌握一個考科的考題全貌!只要讀本書《警察勤務-重點速讀秘笈》,幫你一次掌握全部重要考點!   由上榜學長姊大推的程譯老師編纂   只給考生最需要的!   適用對象   報考警察特考行政警察的考生   使用功效   警察勤務在三等考試與警察學合成一科,但這兩科其實有相輔而成的效果,所以準備好警察勤務則警察學會事半功倍,反之亦然,例如:勤務發展、警察歷史、警察組織與人事運作、犯罪預防理論等皆高度重疊。而

在四等與警佐班獨立一科配分很重,警察勤務分成理論面與實務面,理論面重在學理的挑論以管理學、法學、犯罪預防所構成,而實務面則以法條與實務函示為主,最近在警佐班則是喜歡出SOP有種勤務情境化之感,若是考警佐班的學生要特別注意這各趨勢,此外新修正的家戶訪查,預料是未來的重點所在。   改版差異   修正內容錯字   以星號標示重點   增加試題 本書特色   體系統整-   分二大篇十一章,整理勤務的理論及實務。   草案法規-   將勤務重要草案及相關SOP彙整,掌握近期考點。   系統表解-   將勤務予以體系化整理,加強記憶點。   題庫演練-   將近年題庫分類整理,解答並分析。

 

臺灣家庭暴力防治法之法律改革與司法實踐:一個法律移植的理論與實證考察

為了解決違反保護令罪的問題,作者鄭麗珍 這樣論述:

在1990年代,當時臺灣社會的婦女運動開始蓬勃發展,適逢鄧如雯事件的衝擊,殷切期待有效的家庭暴力防治措施。在1998年6月24日,臺灣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公布施行。這部專法是以美國的「1994年婚姻與家庭暴力模範法規」作為藍圖,推動者的法條轉譯和法律修訂,最後施行於臺灣社會,是一個十足的法律移植案例。本論文追溯美國法的形成歷程,並探究臺灣訂定專法的法律移植歷程及法律實踐情形。 本論文採用個案研究法(case study),以家庭暴力防治法作為研究的個案主體,運用文獻分析法、次級資料分析法及內容分析法,來瞭解和描述家庭暴力防治法的法律移植與法律實踐的活動過程,藉以凸顯家庭暴力防治法的發展

之獨特性和複雜性。 本論文的發現分成兩個部分來討論,一是從法律實踐的情形來看,民事保護令的使用率逐年增加,對於家庭暴力事件的發生有些降低或抑制的效果;刑事程序中的警察逮捕的處理案件逐年略有增加,但相較於美國的家庭暴力事件的逮捕率仍有落差,而家庭暴力罪的刑事裁判資料分析顯示,相較於一般人的普通傷害罪並無二致。二是從法律移植的歷程來看,民事保護令對於美國和臺灣社會來說都是受暴婦女請求救濟的創新法律制度,其法律移植的歷程對於臺灣法的擾動較少,接受度高。但是,美國因應家暴事件所發展出來的刑事程序,碰到臺灣原有的刑法與刑事程序法的制度,法律移植較不明顯。例如刑事程序中的警察逮捕制度在家庭暴力防治法

雖有明訂的法條規範,但因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限制其職能裁量;又如,法院對於家庭暴力罪的裁判雖指出發生於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行為,但在裁判上卻未凸顯家庭暴力事件的處置特色。

矯正法典(監獄官.監所管理員)-2022法律法典工具書(13版)(保成)

為了解決違反保護令罪的問題,作者霍華德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國考考生、在校生   使用功效   收錄矯正機關普遍性常用法規,並且額外收錄國考之命題紀錄、相關條文,讓讀者在查閱時能了解考試重點。   改版差異   依照110年修法更新內容 本書特色   本書蒐錄範圍:   本書依據司法特考四等監所管理員、三等監獄官應試科目分類蒐錄相關法規,分為以下兩類:   (一)法律類。   (二)法規命令類。   重要法規條號旁邊標註星號顯示重要度,並附上命題紀錄,幫助考生更快掌握條文  

論騷擾行為之法律管制

為了解決違反保護令罪的問題,作者戴筌宇 這樣論述:

騷擾行為是長久以來都存在的現象,常見的行為樣態例如持續跟蹤他人、在他人住家門口站崗、撥打大量的電話、放置令人感到不快的物品等等。而在通訊傳播、網際網路的發展之下,行為人也可以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來騷擾他人。世界各國大多都已認定對於他人的騷擾有予以管制的必要,因而訂定相關的規範。而在我國,以近年來曾發生過的嚴重騷擾案件為契機,也有不少的立法上推動。在如此的潮流之下,本文的目的在於,釐清騷擾行為的管制理由,並建立適當的騷擾行為管制模式。本文認為,騷擾行為的定義應為,違反他人意願而與他人接觸,造成他人心理不安的行為。就管制目的而言,可分成預防面向以及制裁面向。在預防面向上,個案中行為人往往會反覆騷

擾行為,造成特定的被害人感到相當的心理不安,再加上騷擾行為有時會演變為嚴重的暴力行為。因此,有必要建立預防性的管制措施,防止特定的行為人繼續騷擾特定的被害人。而就制裁面向而言,騷擾行為往往使得個人感到不安、心生畏懼,而將無法自由地開展自己的生活,必須時時擔心行為人對於其既有生活領域的介入。基於騷擾行為所造成的此種利益侵害,有必要對於造成一定程度侵害的騷擾行為予以制裁,以達到防止此類行為再度出現的目的。就管制的手段而言,本文主要以德國法與日本法作為比較、參考的對象。就德國法而言,管制的措施包括法院核發保護令和刑事處罰,而日本則大致以警察介入與刑事處罰作為管制的手段。從管制面向的區分出發,本文認為

,在預防面向上,應由法院作成禁止行為人再度實施騷擾行為的命令,並對違反命令的行為課與刑事處罰。而在制裁面向上,騷擾行為可能造成相當程度的侵害,再加上騷擾行為具有多樣性以及類似於日常生活行為的特性,有必要透過較嚴謹的程序來判斷處罰與否,以避免對於個人權利造成不當的干預。因此,本文認為應對於騷擾行為課與刑事處罰。最後,本文就現行法的相關規範予以檢視,認定我國現行法並無法完全合乎本文所提出的騷擾行為管制模式,而有修法的必要。本文主張應訂定「騷擾行為防制法」的專法,其內容包含法院就騷擾事件核發保護令,以及對於騷擾行為本身的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