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考核沒過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試用期考核沒過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定樺,李傑克,洪紹璿,洪介仁,翁政樺,洪瑋菱,張權寫的 勞資實務問題Q&A(3版) 和unknow的 斜槓古人 一些微浮誇、小荒唐的古人日常:古代當官有試用期╳梁朝有個宇宙大將軍╳宋朝人數學很好╳元朝也有洗門風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不用3 個月,試用期只要7 天就知道你是留用還是走人 - 報橘也說明:企業常常抱怨,新人報到第二天就不來了,「根本還沒開始,就結束了,那有上班這麼草率的?」其實企業也很現實,發現新人不如預期,馬上請走路的例子所在多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書泉 和崧燁文化所出版 。

國防大學 戰略研究所 林穎佑所指導 曾俊傑的 中共海上執法單位之整併:從海上維權視角 (2020),提出試用期考核沒過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海 洋權益、海上維權、海防思想、中共海警、解放軍研究。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郭玲惠所指導 包涵超的 論中國大陸吹哨者保護制度之建構—基於比較勞動法的視野 (2020),提出因為有 吹哨者、吹哨行為、勞動法、言論自由、忠實義務、反報復的重點而找出了 試用期考核沒過的解答。

最後網站試用期沒過告一銀要求復職法官判敗訴- 社會則補充:滕男表示,一銀在2018年12月14日以他試用期間屆滿,考核有不能勝任工作為由將他資遣,他認為試用期過長且終止契約,對勞工顯失公平,應屬無效,況且一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試用期考核沒過,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勞資實務問題Q&A(3版)

為了解決試用期考核沒過的問題,作者林定樺,李傑克,洪紹璿,洪介仁,翁政樺,洪瑋菱,張權 這樣論述:

  以前加班是領加班費,修法後只能選補休?   延長工時的加班費,例假、休息日跟平日的算法都一樣?   謬論一   休息日加班現採「核實計算」,休息日只來工作一小時後請病假,只給一小時休息日延長工資即可?   A:錯,後續未工作的約定時數,則須依該假別及時數給薪!   謬論二 公司不可以資遣懷孕的女性員工嗎?   A:錯,公司可以資遣懷孕的女性員工,只是資遣的原因及理由,不可以是因為該女性員工懷孕而資遣。   謬論三   勞工已於工會、漁會加保或已加保農保,就不用再加保勞保?         A:錯,只要是受僱勞工,縱使短暫工作,還是為其加保勞保。   謬論四  

論件計酬工,不適用一例一休制度?                        A:錯,論件計酬工一樣適用。   謬論五    勞資會議有開就好?         A:錯,勞資會議開會仍需遵守「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所定事項。   如果您有以上問題的疑惑,本書會成為您最好的諮詢對象。不論是休息日加班費的計算,還是在職災問題上勞工的權益及雇主的義務,都有詳細的計算與說明。熟讀本書,您也可以變成勞資專家。

中共海上執法單位之整併:從海上維權視角

為了解決試用期考核沒過的問題,作者曾俊傑 這樣論述:

本研究針對中共海警執行海上維權之作為,探討中共重建海警部隊之影響、我國與美、日及南海周邊等國際成員之因應作為,兼論中共黨政軍警民如何聯合維護海洋權益暨其制定海警法之意涵。本研究顯示,中共海防思想落實於2012年「十八大」首次揭櫫之「建設海洋強國」目標,其規劃作為出現於2013年時將原本不相屬之海上執法單位整併為海警,更於2018年將海警指揮體系納入武警序列後,劃歸中央軍委會統一指揮,最終建立起中央軍委-武警-海警一體化指揮鏈。而就地緣結構而言,中共改革開放後國力增長,當陸上邊防壓力減輕,且海洋獲取的利益已超過陸地時,海上邊防壓力乃逐漸上升,而為了維護中共海洋權益與防衛海疆安全,建構融合黨政軍

警民的海上維權體系,遂成勢之所趨。

斜槓古人 一些微浮誇、小荒唐的古人日常:古代當官有試用期╳梁朝有個宇宙大將軍╳宋朝人數學很好╳元朝也有洗門風

為了解決試用期考核沒過的問題,作者unknow 這樣論述:

歷史課沒教、古裝劇沒演的古人爆笑/辛酸日常!   ◎如何跟一名商朝人說現在幾點?   ▪ 已經天亮了→已經旦了   ▪ 明天早上來去大採購→明天「大采」來去大採購   ▪ 中午要吃啥?→「中日」要吃啥?   ▪ 等等「墉」來睡個覺→等等下午來睡個覺     ◎秦朝公務員語言能力:大篆/小篆/鳥書/繆篆   秦王朝為了保證文件不洩密,規定不同的檔案由不同文字書寫:   [簡冊]大篆、小篆  [符傳]刻符   [印璽]繆篆     [幡書]鳥書   而簡書一般都在繩結處使用封泥,蓋上璽印,以防途中私拆!   ◎讓菜鳥壓力山大的試用期,南北朝早就有了!   [職稱]職稱會有「行」、「守」、

「試」、「假」、權等字   [期限]普通是以一年為限,也有長達三年的地獄試用期……   [薪資]試用期間俸祿稍低於實授官   [考核]順利轉正(灑花)/請你走路!   ◎能無限連任的宋朝宰相,並不是爽缺   [各種迴避]為了怕被皇帝懷疑,有一點點親戚關係的事都不敢碰!   [首相獨大]首相常常最受皇帝信任,其他宰相只能碰一鼻子灰QQ   [同事擺爛]宰相團中出現很多不求有功、只求無過的平庸官僚 (怒)   [平均任期]因為以上種種,宋代宰相平均3年就會跑路!   ◎不聽元朝里長的話,就等著被洗門風   如果你在元朝社區[不務正業]、[出入不按照時間規定]、[吃太多]、[花太多]的話,就會:

  首先由社長教訓你!   ↓   如不改正,便籍記姓名,提點官會趕來在大眾前審問你!   ↓   於你門前大字書寫「不務本業」、「遊情」、「兇惡」!   ↓   直到你改正為止,才會抹掉那些字!   文史哲愛好者必讀的古人微日誌,   你沒有想過、也沒有讀過的中國史都在這裡!

論中國大陸吹哨者保護制度之建構—基於比較勞動法的視野

為了解決試用期考核沒過的問題,作者包涵超 這樣論述:

近年來,世界各地企業俾案層出不窮,公益揭弊之觀念亦蔚然成風。吹哨者保護制度之建構,對內係為落實企業法規遵循,履行企業社會責任之承擔,以利其長久發展,對外係為營造公開透明之企業運行環境,進而維護更為廣泛之公共利益,以及完善社會監督體系,降低治理成本。又勞動者因身居組織內部或工作場域之中,相較於組織外部人士,對企業內之不法或失當行為更易洞悉,因此在保護之層級上更顯重要。然揆諸中國大陸現行劳动立法及實務,對吹哨勞動者之保護仍顯不足。故為促進建立友善吹哨环境,實有以單一立法為規制之必要。 有鑒於此,本文以文獻分析之方式,在明確吹哨行為之定義及其正當性基礎之同時,通過介紹勞動者忠實義務理論之內涵

、發展與變革,對制度之合理性與暢通性進行了論證。又以比較法之方式依序就美國《薩班斯法》、《多德弗蘭克法案》以及台灣現行勞動立法、《揭弊者保護法》及實務上之見解為介紹與分析,並以此為借鏡,以擴大吹哨者保護範疇及明確化吹哨者保護要件為目標,就具體法律構成要件(包括吹哨主體、吹哨內容、吹哨對象、吹哨程序、吹哨者之保護及獎勵金規範)逐一提出立法上之芻議,以期為此一正面價值之傳播與吹哨者法制之建構,提供些許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