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案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著作權案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陳家駿寫的 人工智能vs智慧財產權 和蕭雄淋幸秋妙蕭又華的 中國大陸著作權法令暨案例評析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案例分享 - 學術倫理中心也說明:案例 1-3 日本理化研究所小保方晴子的幹細胞研究事件 · 案例1-4 瑞典Karolinska Institute的氣管手術風暴 · 案例1-5 美國Dr. Summerlin的假移植研究. 七、著作權歸屬.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五南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林東茂所指導 梁秀雯的 大型演唱會的相關法律問題研究 (2021),提出著作權案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演唱會、不純正不作為犯、保證人地位、作為義務、著作財產權、著作人格權、公開演出、集體管理團體。

而第二篇論文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吳盈德所指導 朱千慧的 產品設計之智慧財產權保護 (2021),提出因為有 商標權授權、專利權授權、著作權授權、專屬授權、非專屬授權的重點而找出了 著作權案例的解答。

最後網站哪些行為違反了智慧財產權?則補充:如果. 他人的利用是合法、合理的使用,就沒有侵害著作權. 的問題;反之,如果他人沒有合理使用的情形,也未. 經著作權人的同意就使用別人的著作,那就是侵害著. 作權的違法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著作權案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人工智能vs智慧財產權

為了解決著作權案例的問題,作者陳家駿 這樣論述:

  本書是作者從AI法律與智財議題,有系統地予以整理分析,就AI的技術發展、著作權適格及歸屬、深度學習相關專利、演算法之營業秘密保護,以及AI應用對商標之影響等分析闡述,特別對於國際相關案例有非常深入的探討,可說是國內第一本有關人工智慧的智慧財產權議題之專書,極具學術與實務的研究價值。

著作權案例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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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製作團隊 】

|企劃:熱血a志祺
|腳本:帥氣a志祺
|剪輯後製:志祺、歡歡、林育璞
|演出:hen讚a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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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 【 GG 惹】谷阿莫捅到馬蜂窩 愛爾達小編「FIFA準備去函」:https://bit.ly/2IwxujH
→ 台灣創用CC計畫:https://bit.ly/2twT1Er
→ 著作的合理使用:https://bit.ly/2IzVB0T
→ 「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https://bit.ly/2KqQ4vC
→ 大學校園著作權案例:https://bit.ly/2N5mUE0
→ 模仿、致敬還是抄襲?(林林囧囧):https://bit.ly/2Kk8tyg
→ 抄襲、致敬、戲仿? 都是二創差別在哪裡?https://bit.ly/2tAvq5P
→ 繪畫上怎麼分辨:https://bit.ly/2tCgqnR
→ 學術上怎麼分辨:https://bit.ly/2lGPU8I
→ 抄襲、翻唱、借鑑、致敬到底有什麼區別:https://bit.ly/2KupeCA
→ 如有雷同,純屬巧合?還是純屬抄襲?https://bit.ly/2yQ6jkv
→ 「跟風、抄襲、改編、致敬」有何區別? 用一盤炒飯說給你聽:https://bit.ly/2lHpUKm
→ 圖文不符懶人包:https://bit.ly/2tK8Cz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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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演唱會的相關法律問題研究

為了解決著作權案例的問題,作者梁秀雯 這樣論述:

唱片工業因盜版及數位下載營收下滑,當今現場演唱會價值呈現逐步上升趨勢,唱片公司轉型成為音樂娛樂公司,開拓現場表演市場,形成「體驗經濟 」模式。演唱會舞台設備愈來愈複雜,舞台工程風險因此顯著升高,演唱會製作在數位環境下法律議題較多元,著作權爭議也較過去複雜。 本論文觀察大型演唱會產業,嘗試說明刑法、職業安全衛生法、著作權於演唱會之實務運作,提出分析與見解。本研究結論為:一、產業方面演唱會產業應著重硬體施工防災策略; 應制定演唱會硬體施工作業準則; 定作人及承包商的義務應以書面約定清楚; 演唱會製作內容的著作權管理,應包含:著作類型、權利歸屬、權利的限制、著作人格權的行使、授權方式約定;

音樂著作集體管理團體應共同研議如何利用資訊科技,建置共通的數位資料庫。二、行政機關 演唱會舞台特殊訂製機關應納入源頭管理; 文化部人才培訓計畫應與勞動部職安署應合作輔導演唱會產業活動規範; 智財局應規範多媒體權利內容以保障新型態著作權並應輔導放寬通過美術著作權集管團體;大學法律系開設「娛樂法」相關課程或學分; 政府機關於藝文採購契約著作人格權約款,允許創作者依著作權法行使著作人格權。三、立法及司法機關 演唱會如未構成「意圖商業利益」與「意圖私人獲利」要件,即使未取得公開演出授權,仍不應適用刑事責任; 舞台工程意外而致傷涉及不作為過失犯,法院應審理行為人是否有管理疏失、保證人地位、

作為義務與作為可能性。關鍵詞:演唱會、不純正不作為犯、保證人地位、作為義務、著作財產權、著作人格權、公開演出、集體管理團體。

中國大陸著作權法令暨案例評析

為了解決著作權案例的問題,作者蕭雄淋幸秋妙蕭又華 這樣論述:

  由於兩岸交流密切,著作權貿易日益頻繁,且均屬WTO的成員,著作權相互保護,因此台灣有了解大陸著作權法令之必要。本書蒐集中國大陸最新二十九種著作權相關法規解釋,以及兩項著作權法修正草案,並針對中國大陸三十個與台灣有關或重要著作權案例作爭點分析及評論,是台灣目前了解中國大陸著作權法最重要的書籍。凡研究智慧財產權之理論及實務界人士,均不可不讀。 作者簡介 蕭雄淋 律師   現任:   1.北辰著作權事務所主持律師。   2.國立台北大學法律系大學部及博碩士班兼任副教授。   3.財團法人台北書展基金會董事。   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法修正諮詢委員會委員。   5.經濟

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諮詢顧問。   6.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委員。   著作:   著有「著作權法論」等34本著作權法著作。 幸秋妙 律師   現任:   北辰著作權事務所合夥律師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法修正諮詢委員會   委員   文化部訴願委員會委員   著作:   著有「國際著作權法合理使用立法趨勢之研究」等著作及論文十餘篇。 蕭又華 小姐   現任:   哈佛大學人文碩士 (ALM, Master of Liberal Arts)修讀中,主修政府(Government)。      經歷:   加拿大民事法庭、聯邦選舉辯論會

口譯、加拿大國會議員助理。   第一篇 中國大陸著作權法案例及評析 第二篇 中國大陸著作權法令 第一章 著作權法之立法、歷次修法重點及相關法規介紹 第二章 中國大陸侵害著作權之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法規介紹 第三章 中國大陸現行著作權法相關法令及司法解釋  

產品設計之智慧財產權保護

為了解決著作權案例的問題,作者朱千慧 這樣論述:

產品設計所牽涉法律範圍極廣,舉凡產品本體專利授權、本體產品商標授權、產品圖案之著作權授權;這些都是在產品設計時經常遇見的法律問題,若未經察覺不慎使用他人的創作或設計,此類侵權訴訟案件不論發生在本國境內或跨國訴訟,皆耗損大量人力時間及金錢,若能在設計產品前先與創作人簽訂雙方授權合作協議,相信此類賠償事件應可降低,甚至不會產生損及商譽的情事,如能事前加以規劃,維持良好智慧財產合作關係是極為重要的。除此之外,產品授權與代理對企業發展相當重要之外,代理可分為獨家代理、總代理。基本上代理商本身亦可能不從事生產製造,其銷售產品由國際品牌廠商提供,授權代理或是自營銷售,商標在行銷上第一面臨的問題便是授權。

專屬授權與非專屬授權皆可以建立品牌行銷。本論文是透過產品設計所涉及之智慧財產權議題,分析產品設計之專利、商標與著作權之授權的方式,研究企業品牌訴訟策略布局,衍生出經營者理念及品牌行銷之衝突,分析企業採購行為模式,進而使衍生出授權與代理合作模式才能降低彼此衝突,提昇企業間合作與互動,以上所提為本論文之主要研究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