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臺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江中信寫的 都市更新叢書II: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和江中信的 都市更新叢書I: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都更容積獎勵 - Educationalday也說明:X.住戶持分土地坪數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第條※ 此法規共有16 筆法條。. 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都更案容積獎勵上限為50%,民眾可自由選擇中央與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詹氏 和詹氏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地政學系 白仁德、甯方璽所指導 邵子璇的 電動汽車購買及共享使用需求特性之研究 (2020),提出臺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電動汽車、共享移動出行、二元羅吉特模型。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都市計劃研究所 顧嘉安、葉佳宗所指導 林家葳的 以減洪效率角度探討低衝擊開發設施推動策略 (2020),提出因為有 減洪效率、低衝擊開發、獎勵策略、FLO-2D、資料包絡分析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臺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的解答。

最後網站都市更新法系 - 振皓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則補充:臺北市 法規 · 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110.12.30) · 臺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案審查與處理同意書重複出具及撤銷作業要點(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案審查作業要點)(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臺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都市更新叢書II: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為了解決臺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的問題,作者江中信 這樣論述: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臺灣都市更新機制解說最權威、最詳盡之叢書 本書特色   本書近390頁,叢書約1100頁   都市更新條例權利變換機制逐條白話解說   都市更新條例為基礎,輔以完整函釋分類   著重實務操作,兼顧官方、實施者與地主觀點   旁徵博引,相關函釋與會議紀錄最完整   引用資料與出處文號最正確   穿插大量圖解與表格,艱澀法規不再難懂   近140頁,8篇專題深入解說權利變換原理與機制   穿插13個爭點思考,可作為延伸課題演練   適宜做為地主權益參考、業界工具書、大學教學用書   搭配另書「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都市更新公共利益」,   完整呈現

實務與理論全貌

電動汽車購買及共享使用需求特性之研究

為了解決臺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的問題,作者邵子璇 這樣論述:

隨著經濟與科技的發展,都市出現汽車保有量不斷上升、自然資源過度消耗等一系列現象,進而造成日益增長的出行需求與空氣汙染、能源短缺之間的矛盾愈發激烈。因此,經濟部(2017)為達產業發展政策目標,鼓勵使用低汙染之電動車(Electric Vehicles)。行政院環保署亦推出分階段汽車電動化行動,於2040年實現新售汽車全面電動化。而共享移動出行(Share Mobility)作為共享經濟的核心,於交通方式上將共享移動出行模式與電動汽車結合之樣態逐漸受到重視。然而,反觀台灣電動汽車之規劃發展尚未成熟,距離2040年實現新售汽車全面電動化不到20年的時間。因此,本文欲探討電動汽車購買持有與共享使用

兩種使用行為,透過問卷調查掌握民眾之使用認知與感受,並利用主成份分析法將問卷因素縮減成適當因子,納入二元羅吉特模型(logit model),分別建立購買與共享使用電動汽車之需求模型。實證結果發現電動汽車共享意願將受到年齡、減緩交通擁擠、取代原有運具出行、放棄購買汽車等行為影響,而電動汽車購買意願將受到性別、家戶持有機動車數、擁車情況、購買認知等因素顯著影響,且共享意願將顯著正向影響購買意願。最後依據所建立之需求模型,研擬電動汽車未來於交通工程、都市設計及相關配套措施上應有之因應策略。

都市更新叢書I: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為了解決臺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的問題,作者江中信 這樣論述: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臺灣都市更新機制解說最權威、最詳盡之叢書 本書特色   本書420餘頁,叢書約1100頁   都市更新條例事業計畫機制逐條白話解說   以都市更新條例為基礎,輔以完整函釋分類   著重實務操作,兼顧官方、實施者與地主觀點   旁徵博引,相關函釋與會議紀錄最完整   引用資料與出處文號最正確   穿插大量圖解與表格,艱澀法規不再難懂   近百頁容積獎勵圖文解說   近50頁同意比例疑難解說   規劃9篇專題,深入分析重要機制   穿插8個爭點思考,可作為延伸課題演練   適宜做為地主權益參考、業界工具書、大學教學用書   搭配另書「都市更新權利變

換」、「都市更新公共利益」,   完整呈現實務與理論全貌

以減洪效率角度探討低衝擊開發設施推動策略

為了解決臺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的問題,作者林家葳 這樣論述:

我國於107年通過的水利法修正案中,新增了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章節,正式將「納洪」、「減洪」的防災手段納入法規,並在108年提出相關技術手冊做為執行策略,以低衝擊開發(Low Impact Development)設施為主要導入設施、公有地作為主要導入區位。然而,對於強調分散式、小規模「就源管理」的低衝擊開發設施而言,需廣泛設置較有助於提高整體減洪成效,我國卻較少有執行於私有地的策略,且在獎勵制度方面缺乏適當評估基準,對於給予之獎勵對象與獎勵程度的合理性皆尚有疑慮。因此,本研究自效率角度探討低衝擊開發設施的獎勵策略,透過淹水減緩成效與方案設施效率的兩大模型,試圖討論獎勵策略之執行方向。淹水減緩

成效評估部分,將相關資料輸入FLO-2D淹水模式後,透過觀察設置模擬方案前後的淹水情形變化來進行,本研究亦輸入了過去較少研究的都市下水道系統一併討論。其結果顯示,透過淹水模型運算,可以模擬設施在情境下的實際減洪成效,另外研究中也發現,在不同降雨強度、不同設置地點的情況下,即使是相同面積的低衝擊開發設施方案,仍會產生不同的成效。而效率評估部分,以設施設置之費用與面積做為投入項、淹水面積之減少做為產出項,輸入資料包絡分析法(DEA)之模型計算。結果發現,納入成本項目進行評估後,前階段减洪成效佳的方案,未必為高效率之方案,仍須視方案間减洪成效與成本間的差異,透過模型運算,方能評估。以本研究結果可得知

,减洪成效與效率兩者評估缺一不可,前者能檢視設施方案落實於基地之實際成效,後者則可以觀察方案是否具效率,並藉此評估减洪成效與成本間之關係,利於獎勵制度的設計。綜上所述,本研究歸納淹水獎勵制度須包含三項要件:减洪目標設定、减洪成效及效率評估、以及獎勵手段的擬定,方能確保在不同情境下,能達到預期之减洪成效,且給予獎勵之對象與比例皆為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