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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外僑列報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免稅額應檢 ...也說明:如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不在中華民國居住,是否亦可列報免稅額? ... 三、子女或同胞兄弟姊妹(須未滿20歲或滿20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者):.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 和新保成所出版 。
國立中興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李惠宗所指導 李家螢的 所得稅法上免稅額制度之研究 (2020),提出父母有所得子女仍可申報扶養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租稅法律主義、租稅公平原則、稽徵經濟原則、免稅額、重複扶養。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李聖傑所指導 魏國晉的 不純正不作為犯之作為義務研究 (2016),提出因為有 刑法作為義務、不純正不作為犯、保證人地位、法律經濟分析的重點而找出了 父母有所得子女仍可申報扶養的解答。
最後網站申報扶養父母 :: 非營利組織網則補充:非營利組織網,報扶養要帶什麼,申報扶養父母線上,父母有收入報扶養,扶養親屬扣除額,未滿60歲父母仍可列報扶養,報稅扶養注意,扶養親屬所得,滿60歲有收入扶養.
基本小六法-58版-2022法律法典工具書系列(保成)
為了解決父母有所得子女仍可申報扶養 的問題,作者保成法學苑 這樣論述:
《基本小六法》 嘿!你注意到了嗎? 最近大法小法修不斷,法典都塞便條塞到快爆炸, 嗯,該是換一本法典的時候了! 相信每個讀法律的人都有一本小六法, 而既然是必備工具書,當然要使用最新版的才不會出糗啊! 像是考試時引用錯誤條號,或者寫出已被刪除所以根本不存在的條文……等, 全都是會被扣分的小錯誤! 又不可能時時上立法院查詢最新修法,或是明明已經查詢了,卻漏掉沒有改過去…… 這時該怎麼辦呢?該怎麼避免這些錯誤發生呢? 答案就是帶走這本最新的基本小六法 在紙張價格大幅攀升、印製成本越發高昂的情況下,小編仍舊堅持收錄學習上需要查閱
的法規群,只要是重要法規,就一鼓作氣全都網羅進手上雕琢的小六法中,同時,在普遍性常用的法規詳列新舊條文、草案、立法/修正理由,也收錄了國考的命題紀錄、相關條文與相關釋字,讓讀者在查閱時,不只找得到該有的法規演進資訊,還能更加了解考試重點。 新保成基本小六法絕對是你的最佳戰友! ★再版至今已經57版啦!!!回收近百名讀者的法典使用心得問卷,以下好評關鍵字出現最多次★ ‧資料齊全‧體系完整‧收新釋字 ‧方便查詢‧分類清楚‧標示清晰 ‧版面舒適‧方便攜帶‧完整度高 ★國考六法、小六法的法規都有,一本到底★>>欲參加律師、司法官考試的讀者如是說!! ◎更多
考生、讀者一致好評~法典推薦◎ --聽高普考考生這樣說-- 「有新舊條文對照,及條文設定的原因,更好的是連釋字號也附在條文後面,可以省買一本,很棒與方便的設計!」──正準備高普考的考生 「之前用其他出版社,法條上只有第x條,而沒有第幾項的符號(羅馬字),但保成的有標示所以比較方便閱覽查詢。」──正準備高普考的考生 「排版易讀及條號款項標示清楚」──正準備高普考的考生 --聽地方特考考生這樣說-- 「保成的基本小六法雖然有點厚重,不過法規非常完整,足以應付任何考科,個人覺得非常棒。」──正準備地方特考的考生 --聽律師、司法官考生這樣說-- 「有新舊法對照
,還有詳盡解釋文,附註歷屆司法官/律師的索引標籤很完整」──正準備律師、司法官考試的考生 「方便好查詢」──正準備司法特考的考生 --聽法律系學生這樣說-- 「有附與該法條相關的條文,修正草案也有放入」──準備學校期中考的法律系學生 --聽特考考生這樣說-- 「法律條文有分類」──正準備鐵路特考的考生 「排版好看舒服」──正準備關稅特考的考生 --聽初等考考生這樣說-- 「法條內有相關釋字和實務見解可以清楚知道」──正準備初等考的考生 「法條有標註必考重點,我覺得很用心,幫助我們快速複習重點」──正準備初等考的考生 適用對象 各類考試.在校生
.實務工作者 ※想要查閱主要大法且能了解修法內容(新舊條文對照、立法理由)、考試重點法規(命題紀錄),並且整理條文與條文間、條文與大法官解釋間關聯性(相關條文)者。 使用功效 收錄普遍性常用法規的新舊條文、草案、草案/立法/修正理由,並且額外收錄國考之命題紀錄、相關條文與相關釋字,讓讀者在查閱時能了解考試重點。 改版差異 修訂國藉法、預算法、行政訴訟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勞工保險條例、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勞資爭議處理法、工會法、社會秩序維護法、集會遊行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得稅法、土地登記規則、證券交易法、保險法、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
事項、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中華民國刑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律師懲戒及審議細則 本書特色 最新‧實用‧專業 ‧立法沿革:明瞭立法時程 ‧條文要旨:洞悉立法要義 ‧命題紀錄:指引考試重點 ‧相關條文:追蹤相關概念 ‧相關釋字:結合實務觀點 ‧草案理由:掌握修法脈動 ‧附錄釋字:涵蓋各號爭點
所得稅法上免稅額制度之研究
為了解決父母有所得子女仍可申報扶養 的問題,作者李家螢 這樣論述:
所得稅分為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的課稅範圍,係針對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個人,應就其中華民國來源之所得,繳納稅款。若屬非中華境內居住之個人,其應納稅額之計算依所得稅法第73條規定採就源扣繳,由公司於給付時按給付數額依規定稅率扣除之,無須辦理結算申報。而屬中華境內居住之個人,必須於次年五月間辦理結算申報,就其中華民國來源之所得總額,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後之所得淨額,採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其應納稅額。免稅額規定在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包括本人、配偶及及受其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子女、兄弟姊妹及其他親屬或家屬。每年各地區國稅局皆會發布新聞稿說明列報扶養親屬相關規定,惟相關爭議案件仍不
少,這類案件納稅義務人應補稅額遠低於其他稅務訴訟案件,大多在稅額10萬以下,透過訴願或行政訴訟解決紛爭,浪費社會成本。本論文主要探討可列報受扶養親屬之免稅額的範圍及要件,其分為五章論述。第一章為緒論,說明本文研究動機、界定本文之研究目的、範圍及方法。第二章為說明稅法的基本原理原則、稽徵機關職權調查之意義、調查程序及稅務案件上舉證責任之分配,第三章為說明所得稅及免稅額定性,第四章針對實務上有關列報受扶養親屬常見爭議案件類型,加以討論。第五章為結論及建議,提出本文看法及建議。
基本小六法-56版-2021法律法典工具書系列(保成)
為了解決父母有所得子女仍可申報扶養 的問題,作者保成法學苑 這樣論述:
《基本小六法》 隨書加值「補教名師的法典筆記術」線上課程 由東吳法學碩士x執業律師x保成補習班名師 陳介中老師 運用一堂課60分鐘的時間,教您將法典製作成考前總複習最佳工具 讓您查考x總複習一次搞定,大幅提昇學習效率 本課程教導您: 1.法條對於國家考試的重要性 2.如何將法典製作成考前總複習最佳工具 3.如何運用法典查考,達到事半功倍的複習法 備註: 1.課程兌換領取,請參考法典折封口 2.課程兌換及觀看期限:即日起至110年09月20日 嘿!你注意到了嗎? 最近大法小法修不斷,法典都塞便條塞到快爆炸, 嗯,該是換一本法
典的時候了! 相信每個讀法律的人都有一本小六法, 而既然是必備工具書,當然要使用最新版的才不會出糗啊! 像是考試時引用錯誤條號,或者寫出已被刪除所以根本不存在的條文……等, 全都是會被扣分的小錯誤! 又不可能時時上立法院查詢最新修法,或是明明已經查詢了,卻漏掉沒有改過去…… 這時該怎麼辦呢?該怎麼避免這些錯誤發生呢? 答案就是帶走這本最新的基本小六法 在紙張價格大幅攀升、印製成本越發高昂的情況下,小編仍舊堅持收錄學習上需要查閱的法規群,只要是重要法規,就一鼓作氣全都網羅進手上雕琢的小六法中,同時,在普遍性常用的法規詳列新舊條文、草案、立法/修正理由,也收錄了
國考的命題紀錄、相關條文與相關釋字,讓讀者在查閱時,不只找得到該有的法規演進資訊,還能更加了解考試重點。 新保成基本小六法絕對是你的最佳戰友! 改版差異 修訂國籍法、工會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全民健康保險法、行政程序法、所得稅法、社會秩序維護法、集會遊行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民法、證券交易法、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施行法、刑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法官法、檢察官倫理規範 適用對象 各類考試.在校生.實務工作者 ※想要查閱主要大法且能了解修法內容(新舊條文對照、立法理由)、考試重點法規(命題紀錄),並且整理條文
與條文間、條文與大法官解釋間關聯性(相關條文)者。 本書特色 最新實用專業 立法沿革:明瞭立法時程 條文要旨:洞悉立法要義 命題紀錄:指引考試重點 相關條文:追蹤相關概念 相關釋字:結合實務觀點 草案理由:掌握修法脈動 附錄釋字:涵蓋各號爭點 壹、憲法類 ‧中華民國憲法(36.01.01)/壹- 3 第一章 總綱/壹- 3 第二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壹- 3 第三章 國民大會/壹- 5 第四章 總統/壹- 6 第五章 行政/壹- 8 第六章 立法/壹- 9 第七章 司法/壹- 10 第八章 考試/壹- 10 第九章 監察/壹- 11 第十章 中央與地方之
權限/壹- 12 第十一章 地方制度/壹- 13 第十二章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壹- 14 第十三章 基本國策/壹- 15 第十四章 憲法之施行及修改/壹- 17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 (94.06.10)/壹- 18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08.07.24)/壹- 24 ‧反滲透法(109.01.15)/壹- 47 ‧國籍法(109.12.29三讀)/壹- 49 ‧中央法規標準法(93.05.19)/壹- 52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99.02.03)/壹- 54 ‧行政院組織法(99.02.03)/壹- 58 ‧立法院組織法(105.12.0
7)/壹- 59 ‧司法院組織法(109.06.10)/壹- 65 ‧考試院組織法(109.01.08)/壹- 68 ‧監察院組織法(109.01.08)/壹- 70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109.05.06)/壹- 73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09.05.06)/壹- 88 ‧公民投票法(108.06.21)/壹-111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107.11.21)/壹-119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108.01.04修法前條文)/壹-127 ‧憲法訴訟法(原名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108.01.04)/壹-131 ‧法院組織法<含草案、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08.01.04
)/壹-194 第一章 總則/壹-194 第二章 地方法院/壹-195 第三章 高等法院/壹-198 第四章 最高法院/壹-199 第五章 檢察機關/壹-207 第六章 司法年度及事務分配/壹-211 第七章 法庭之開閉及秩序/壹-212 第八章 法院之用語/壹-216 第九章 裁判之評議/壹-216 第十章 司法上之互助/壹-217 第十一章 司法行政之監督/壹-217 第十二章 附則/壹-218 ‧行政法院組織法(109.06.10)/壹-219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原名稱: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09.01.15)/壹-227 ‧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10
3.01.29)/壹-239 ‧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105.05.23)/壹-244 ‧預算法(105.11.30)/壹-246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106.07.07)/壹-256 貳、國際法類 ‧聯合國憲章(United Nations Charter)(1945.06.26)/貳- 3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reaties)(1969.05.23)/貳- 15 ‧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 Diplomatic Relations)(1961.04.18)/貳- 27 ‧公
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1966.12.16)/貳- 34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1966.12.16)/貳- 42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98.04.22)/貳- 47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
ion Aqainst Women)(1979.12.18)/貳- 48 ‧領海及鄰接區公約(Convention on the Territorial Sea and Contiguous Zone)(1958.04.29)/貳- 54 ‧公海公約(Convention on the High Sea)(1958.04.29)/貳- 58 ‧捕魚及養護公海生物資源公約(Convention on Fishing and Conservation of the Living Resources of the High Seas)(1958.04.29)/貳- 62 ‧大陸礁層公約(Conven
tion on the Continental Shelf)(1958.04.29)/貳- 65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1982.12.10)/貳- 67 參、行政法類 ‧行政程序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0.01.20)/參- 3 第一章 總則/參- 3 第二章 行政處分/參- 13 第三章 行政契約/參- 20 第四章 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參- 22 第五章 行政計畫/參- 23 第六章 行政指導/參- 23 第七章 陳情/參- 24 第八章 附則/參- 24 ‧行政罰法<含新舊條文對
照暨理由>(100.11.23)/參- 26 ‧行政執行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99.02.03)/參- 42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99.06.15)/參- 50 ‧請願法(58.12.18)/參- 54 ‧訴願法(101.06.27)/參- 55 ‧行政訴訟法<含草案、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09.01.15)/參- 65 第一編 總則/參- 65 第一章 行政訴訟事件/參- 65 第二章 行政法院/參- 68 第三章 當事人/參- 72 第四章 訴訟程序/參- 76 第二編 第一審程序/參- 86 第一章 高等行政法院通常訴訟程序/參- 86 第二章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簡易訴訟程序/
參-114 第三章 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參-119 第四章 收容聲請事件程序/參-122 第五章 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參-126 第三編 上訴審程序/參-132 第四編 抗告程序/參-146 第五編 再審程序/參-147 第六編 重新審理/參-151 第七編 保全程序/參-152 第八編 強制執行/參-153 第九編 附則/參-155 ‧行政訴訟法施行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 (109.01.15)/參-156 ‧國家賠償法(108.12.18)/參-163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109.04.21)/參-165 ‧環境影響評估法(92.01.08)/參-168 ‧刑事
補償法(100.07.06)/參-173 ‧提審法(103.01.08)/參-178 ‧政府採購法(108.05.22)/參-180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108.11.08)/參-197 ‧政府資訊公開法(94.12.28)/參-213 ‧國家機密保護法(109.06.10)/參-217 ‧個人資料保護法(104.12.30)/參-222 ‧公務人員保障法(106.06.14)/參-230 ‧公務員服務法(89.07.19)/參-243 ‧公務人員考績法(96.03.21)/參-246 ‧公務人員任用法(108.04.03)/參-250 ‧公務員懲戒法(109.06.10)/參-258 ‧公
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03.11.26)/參-269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107.06.13)/參-271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110.01.20)/參-275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106.08.09)/參-279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106.08.09)/參-292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106.08.09)/參-316 ‧地方制度法(105.06.22)/參-343 ‧行政法人法(100.04.27)/參-365 ‧勞動基準法(109.06.10)/參-371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108.02.14)/參-386 ‧勞動事件法(107.12.05)/參-394
‧性別工作平等法(105.05.18)/參-402 ‧全民健康保險法(110.01.20)/參-407 ‧勞工保險條例(104.07.01)/參-422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107.03.28)/參-436 ‧勞工退休金條例(108.05.15)/參-450 ‧勞資爭議處理法(106.01.18)/參-459 ‧團體協約法(104.07.01)/參-467 ‧就業服務法(107.11.28)/參-471 ‧工會法(110.01.20)/參-484 ‧國民年金法(109.06.03)/參-490 ‧戶籍法(104.01.21)/參-500 ‧警察職權行使法(100.04.27)/參-508
‧社會秩序維護法(110.01.20)/參-513 ‧集會遊行法(109.12.29三讀)/參-52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10.01.20)/參-525 ‧財政收支劃分法(88.01.25)/參-550 ‧稅捐稽徵法(109.05.13)/參-555 ‧所得稅法(110.01.20)/參-566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106.06.14)/參-606 ‧關稅法(107.05.09)/參-620 肆、智財法類 ‧專利法(108.05.01)/肆- 3 ‧專利法施行細則(109.06.24)/肆- 28 ‧商標法(105.11.30)/肆- 40 ‧商標法施行細則(107.06
.07)/肆- 55 ‧著作權法(108.05.01)/肆- 61 ‧營業秘密法(109.01.15)/肆- 79 ‧公平交易法(106.06.14)/肆- 82 ‧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104.07.02)/肆- 89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103.06.04)/肆- 94 伍、民法類 ‧民法 第一編 總則<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0.01.13)/伍- 3 第一章 法例/伍- 3 第二章 人/伍- 3 第三章 物/伍- 11 第四章 法律行為/伍- 11 第五章 期日及期間/伍- 17 第六章 消滅時效/伍- 17 第七章 權利之行使/伍- 20 ‧民法總則施行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
由>(110.01.13)/伍- 21 ‧民法 第二編 債<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0.01.20)/伍- 24 第一章 通則/伍- 24 第一節 債之發生/伍- 24 第二節 債之標的/伍- 31 第三節 債之效力/伍- 33 第四節 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伍- 39 第五節 債之移轉/伍- 41 第六節 債之消滅/伍- 43 第二章 各種之債/伍- 46 第一節 買賣/伍- 46 第二節 互易/伍- 52 第三節 交互計算/伍- 52 第四節 贈與/伍- 52 第五節 租賃/伍- 54 第六節 借貸/伍- 59 第七節 僱傭/伍- 61 第八節 承攬/伍- 62 第八節之一 旅遊/伍-
65 第九節 出版/伍- 67 第十節 委任/伍- 68 第十一節 經理人及代辦商/伍- 71 第十二節 居間/伍- 72 第十三節 行紀/伍- 73 第十四節 寄託/伍- 74 第十五節 倉庫/伍- 77 第十六節 運送/伍- 78 第十七節 承攬運送/伍- 82 第十八節 合夥/伍- 83 第十九節 隱名合夥/伍- 86 第十九節之一 合會/伍- 87 第二十節 指示證券/伍- 89 第二十一節 無記名證券/伍- 90 第二十二節 終身定期金/伍- 91 第二十三節 和解/伍- 92 第二十四節 保證/伍- 92 第二十四節之一 人事保證/伍- 95 ‧民法債編施行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
>(110.01.20)/伍- 97 ‧民法 第三編 物權<含草案、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01.06.13)/伍-101 第一章 通則/伍-101 第二章 所有權/伍-104 第三章 地上權/伍-127 第四章 (刪除)/伍-133 第四章之一 農育權/伍-134 第五章 不動產役權/伍-137 第六章 抵押權/伍-141 第七章 質權/伍-159 第八章 典權/伍-168 第九章 留置權/伍-174 第十章 占有/伍-177 ‧民法物權編施行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99.02.03)/伍-184 ‧民法 第四編 親屬<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 (110.01.20)/伍-191 第一章
通則/伍-191 第二章 婚姻/伍-192 第三章 父母子女/伍-204 第四章 監護/伍-217 第五章 扶養/伍-232 第六章 家/伍-234 第七章 親屬會議/伍-235 ‧民法親屬編施行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0.01.13)/伍-238 ‧民法 第五編 繼承<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04.01.14)/伍-243 第一章 遺產繼承人/伍-243 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伍-244 第三章 遺囑/伍-255 ‧民法繼承編施行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02.01.30)/伍-260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108.05.22)/伍-263 ‧祭祀公業條例(96.12
.12)/伍-266 ‧消費者保護法(104.06.17)/伍-273 ‧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104.12.31)/伍-282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105.12.28)/伍-285 ‧信託法(98.12.30)/伍-292 ‧土地法(100.06.15)/伍-299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106.12.01)/伍-318 ‧土地登記規則(108.12.09)/伍-322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05.11.16)/伍-342 ‧動產擔保交易法(96.07.11)/伍-352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 (99.05.26)/伍-356 第一章 通則/伍-356 第二
章 權利主體/伍-358 第三章 法律行為之方式及代理/伍-360 第四章 債/伍-361 第五章 物權/伍-367 第六章 親屬/伍-370 第七章 繼承/伍-373 第八章 附則/伍-374 陸、商事法類 ‧公司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07.08.01)/陸- 3 第一章 總則/陸- 4 第二章 無限公司/陸- 15 第三章 有限公司/陸- 21 第四章 兩合公司/陸- 27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陸- 29 第六章 (刪除)/陸- 99 第六章之一 關係企業/陸-100 第七章 外國公司/陸-102 第八章 登記/陸-107 第九章 附則/陸-110 ‧有限合夥法(104.06
.24)/陸-111 ‧證券交易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 (109.12.29三讀)/陸-118 第一章 總則/陸-119 第二章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私募及買賣/陸-125 第三章 證券商/陸-137 第四章 證券商同業公會/陸-141 第五章 證券交易所/陸-141 第五章之一 外國公司/陸-150 第六章 仲裁/陸-151 第七章 罰則/陸-152 第八章 附則/陸-161 ‧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101.11.23)/陸-163 ‧企業併購法(104.07.08)/陸-166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109.06.10)/陸-179 ‧銀行法(108.04.17)/陸-186
‧票據法(76.06.29)/陸-210 第一章 通則/陸-210 第二章 匯票/陸-212 第三章 本票/陸-222 第四章 支票/陸-223 第五章 附則/陸-225 ‧票據法施行細則(75.12.30)/陸-226 ‧海商法(98.07.08)/陸-228 第一章 通則/陸-228 第二章 船舶/陸-228 第三章 運送/陸-232 第四章 船舶碰撞/陸-237 第五章 海難救助/陸-238 第六章 共同海損/陸-239 第七章 海上保險/陸-240 第八章 附則/陸-243 ‧保險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09.06.10)/陸-244 第一章 總則/陸-245 第二章 保險契約
/陸-250 第三章 財產保險/陸-253 第四章 人身保險/陸-257 第五章 保險業/陸-263 第六章 附則/陸-299 ‧保險法施行細則(97.06.13)/陸-301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110.01.20)/陸-303 柒、民訴法類 ‧民事訴訟法<含草案、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0.01.20)/柒- 3 第一編 總則/柒- 4 第一章 法院/柒- 4 第二章 當事人/柒- 10 第三章 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及訴訟費用/柒- 17 第四章 訴訟程序/柒- 26 第二編 第一審程序/柒- 44 第一章 通常訴訟程序/柒- 44 第二章 調解程序/柒- 69 第三章 簡易訴訟程序
/柒- 74 第四章 小額訴訟程序/柒- 78 第三編 上訴審程序/柒- 80 第一章 第二審程序/柒- 80 第二章 第三審程序/柒- 84 第四編 抗告程序/柒- 87 第五編 再審程序/柒- 90 第五編之一 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柒- 91 第六編 督促程序/柒- 92 第七編 保全程序/柒- 95 第八編 公示催告程序/柒- 99 第九編 (刪除)/柒-102 第一章 (刪除)/柒-102 第二章 (刪除)/柒-105 第三章 (刪除)/柒-107 第四章 (刪除)/柒-113 ‧民事訴訟法施行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0.01.20)/柒-116 ‧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109.03.25)/柒-120 ‧強制執行法(108.05.29)/柒-146 第一章 總則/柒-146 第二章 關於金錢請求權之執行/柒-152 第三章 關於物之交付請求權之執行/柒-165 第四章 關於行為及不行為請求權之執行/柒-165 第五章 假扣押假處分之執行/柒-166 第六章 附則/柒-167 ‧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108.05.31)/柒-168 ‧非訟事件法(107.06.13)/柒-186 ‧非訟事件法施行細則(102.06.19)/柒-198 ‧公證法(108.04.03)/柒-200 ‧仲裁法(104.12.02)/柒-214 ‧提存法(96.12.12)
/柒-220 ‧破產法(107.06.13)/柒-224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107.12.26)/柒-235 ‧家事事件法(108.06.19)/柒-254 ‧家事事件法施行細則(101.05.11)/柒-281 ‧家事事件審理細則(109.07.23)/柒-283 捌、刑法類 ‧中華民國刑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10.01.20)/捌- 3 第一編 總則/捌- 4 第一章 法例/捌- 4 第二章 刑事責任/捌- 8 第三章 未遂犯/捌- 10 第四章 正犯與共犯/捌- 11 第五章 刑/捌- 14 第五章之一 沒收/捌- 16 第五章之二 易刑/捌- 20 第六章 累犯/捌-
23 第七章 數罪併罰/捌- 23 第八章 刑之酌科及加減/捌- 25 第九章 緩刑/捌- 29 第十章 假釋/捌- 31 第十一章 時效/捌- 33 第十二章 保安處分/捌- 35 第二編 分則/捌- 42 第一章 內亂罪/捌- 42 第二章 外患罪/捌- 42 第三章 妨害國交罪/捌- 45 第四章 瀆職罪/捌- 45 第五章 妨害公務罪/捌- 48 第六章 妨害投票罪/捌- 51 第七章 妨害秩序罪/捌- 52 第八章 脫逃罪/捌- 55 第九章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捌- 55 第十章 偽證及誣告罪/捌- 56 第十一章 公共危險罪/捌- 57 第十二章 偽造貨幣罪/捌- 66 第十三
章 偽造有價證券罪/捌- 67 第十四章 偽造度量衡罪/捌- 68 第十五章 偽造文書印文罪/捌- 69 第十六章 妨害性自主罪/捌- 70 第十六章之一 妨害風化罪/捌- 73 第十七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捌- 74 第十八章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捌- 76 第十九章 妨害農工商罪/捌- 76 第二十章 鴉片罪/捌- 77 第二十一章 賭博罪/捌- 79 第二十二章 殺人罪/捌- 80 第二十三章 傷害罪/捌- 82 第二十四章 墮胎罪/捌- 85 第二十五章 遺棄罪/捌- 86 第二十六章 妨害自由罪/捌- 88 第二十七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捌- 91 第二十八章 妨害祕密罪/捌-
92 第二十九章 竊盜罪/捌- 94 第三十章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捌- 95 第三十一章 侵占罪/捌- 97 第三十二章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捌- 98 第三十三章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捌-101 第三十四章 贓物罪/捌-103 第三十五章 毀棄損壞罪/捌-103 第三十六章 妨害電腦使用罪/捌-104 ‧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08.12.31)/捌-106 ‧陸海空軍刑法(108.11.20)/捌-111 ‧貪污治罪條例(105.06.22)/捌-119 ‧家庭暴力防治法(109.12.30三讀)/捌-122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04.12.23)/捌-133 ‧性騷
擾防治法(98.01.23)/捌-138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07.01.03)/捌-141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110.01.20)/捌-149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09.06.10)/捌-174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09.01.15)/捌-179 ‧懲治走私條例(101.06.13)/捌-188 ‧人口販運防制法(105.05.25)/捌-190 玖、刑訴法類 ‧刑事訴訟法<含草案、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 (109.01.15)/玖- 3 第一編 總則/玖- 4 第一章 法例/玖- 4 第二章 法院之管轄/玖- 4 第三章 法院職員之迴避/玖- 6 第四章 辯
護人、輔佐人及代理人/玖- 8 第五章 文書/玖- 15 第六章 送達/玖- 18 第七章 期日及期間/玖- 19 第八章 被告之傳喚及拘提/玖- 20 第八章之一 限制出境、出海/玖- 27 第九章 被告之訊問/玖- 30 第十章 被告之羈押/玖- 32 第十一章 搜索及扣押/玖- 42 第十二章 證據/玖- 48 第十三章 裁判/玖- 63 第二編 第一審/玖- 63 第一章 公訴/玖- 63 第二章 自訴/玖- 90 第三編 上訴/玖- 93 第一章 通則/玖- 93 第二章 第二審/玖- 96 第三章 第三審/玖-109 第四編 抗告/玖-122 第五編 再審/玖-125 第六編 非常
上訴/玖-130 第七編 簡易程序/玖-130 第七編之一 協商程序/玖-134 第七編之二 沒收特別程序/玖-137 第七編之三 被害人訴訟參與/玖-144 第八編 執行/玖-149 第九編 附帶民事訴訟/玖-154 ‧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 (109.01.15)/玖-157 ‧國民法官法(109.08.12)/玖-160 ‧刑事妥速審判法〈含新舊條文對照暨理由〉(108.06.19)/玖-208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109.06.15)/玖-213 ‧軍事審判法(108.04.03)/玖-251 ‧少年事件處理法(108.06.19)/玖-273 ‧通訊
保障及監察法(107.05.23)/玖-286 ‧羈押法(109.01.15)/玖-293 ‧監獄行刑法(109.01.15)/玖-310 ‧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109.07.15)/玖-333 拾、法律倫理類 ‧法官法(110.01.20)/拾- 3 ‧法官倫理規範(101.01.05)/拾- 27 ‧律師法(109.01.15)/拾- 29 ‧律師倫理規範(98.09.19)/拾- 47 ‧律師懲戒規則(108.01.29)/拾- 51 ‧檢察官倫理規範(110.01.13)/拾- 54 拾壹、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解釋<含解釋爭點暨解釋文>/拾壹-3 拾貳、法規索引表/拾貳-
3 五十六版 修訂序 「基本小六法」出版至今已二十年有餘,能立於如此漫長歲月於不墜,首要衷心感謝廣大讀者長久以來的建議與支持! 為使本書更具便利與實用,本次修訂乃參酌考生、實務工作者及在校生之寶貴建議,並由深具專業與資深經歷之學界及實務界多位老師予以監修,對於監修老師的熱忱付出,於此,聊表謝忱! 本版主要增修法規列舉如下: 一、 修訂法規 行政程序法(110.01.20)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110.01.20) 全民健康保險法(110.01.20) 工會法(110.01.20) 社會秩序維護法(110.01.2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110.01.20) 所得稅法(110.01.20) 民法第二編債(110.01.20) 民法債編施行法(110.01.20) 民法第四編親屬(110.01.20)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110.01.20) 民事訴訟法(110.01.20) 民事訴訟法施行法(110.01.20) 中華民國刑法(110.01.20)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110.01.20) 法官法(110.01.20) 民法第一編總則(110.01.13) 民法總則施行法(110.01.13) 民法親屬編施行法(110.01.13) 家庭暴力防治法(109.12.
30立法院三讀通過) 國籍法(109.12.29立法院三讀通過) 集會遊行法(109.12.29立法院三讀通過) 證券交易法(109.12.29立法院三讀通過) 國民法官法(109.08.12) 家事事件審理細則(109.07.23) 二、新增釋字 釋字第793~799號 三、法規增補 www.eyebook.com.tw (本網站「法規補給站」收錄最新修正法規及理由、釋字、草案,歡迎下載更新) 2021保成法學苑
不純正不作為犯之作為義務研究
為了解決父母有所得子女仍可申報扶養 的問題,作者魏國晉 這樣論述:
不純正不作為犯與作為其核心架構的「保證人地位」與刑法作為義務,長久以來是困擾德國與我國刑事法研究的深度議題,並是諸多學界重要見解發揮其精微論理的場域。然而,直至本文撰寫的今日而言,對於不純正不作為犯的研究雖已累積近百年的光陰,卻仍然難以跳脫循環論證、缺乏法理基礎的懷疑。本文立基於我國與德國學說見解長久以來的偉大基礎,先行確認至今為止的所有議題討論都無法達到成功解決問題的高度後,嘗試以最直接的方式給予不純正不作為犯的刑法作為義務最為實際、具有共識的法理基礎,並借用於刑事法較少受到討論的「法律經濟分析」,將刑法作為義務作為一種社會制度的經濟特徵逐一抽出,並建構適合該種制度創造與存在的社會模型,最
終就不純正不作為犯的刑法作為義務為何存在、如何存在得出基本假設,並就該種制度給予特定人民積極保護法益的義務,提出具有實際意義、成本合理分配的假設。為檢驗本文透過個人與社會實際需求所進行之假設是否符合現代社會之實際需求,本文假設刑事法學界所承認之刑法作為義務與保證人地位,若多數吸納原屬於其他社會制度之人際關係,則多數刑法作為義務態樣之原型,應全部得透過本文回溯社會群體、個人需求的最初假設,而得出符合本文觀察之解釋。最後,於本文第四章之結論中,確實得出與本文理想圖像相契合之論證結論。申言之,當代諸多被刑法作為義務吸納之保證人地位,多數均存在本文所稱作為義務人得自履行救助義務直接得利之特徵,而使本文
第三章所提之觀察與假設,有其實際論證基礎。至於無法透過本文假設所詮釋之保證人地位,如「危險前行為」、「自願承擔義務」,本文亦指出其法理基礎乃源自於第二章已提及不可論證之先驗性思考,而有斟酌其適當性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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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納稅人權利保護: 稅捐稽徵法第一章之一逐條釋義
(財政部79年2月12日台財稅第780467932號函)其中財政部60年7月30日函,未成年子女均有所得,並已個別辦理申報,父母則未辦申報,該未成年非由父母扶養已明(反之,其父母可能 ... 於 books.google.com.tw -
#2.【報稅前停看聽】列報扶養親屬為省稅小心弄巧成拙
早期一般人年過60歲,通常已退休享福,由子女扶養,因此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扶養60歲以上的直系尊親屬,可享8.8萬元免稅額,有省稅的效果。 但現代人退休 ... 於 tw.appledaily.com -
#3.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外僑列報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免稅額應檢 ...
如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不在中華民國居住,是否亦可列報免稅額? ... 三、子女或同胞兄弟姊妹(須未滿20歲或滿20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者):. 於 www.ntbt.gov.tw -
#4.申報扶養父母 :: 非營利組織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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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父親今年有19萬的扣繳憑單還可以報扶養嗎? - Sick QA
父母申報扶養 仍在校就學但已婚之子女,則該受扶養子女之配偶有所得時,可以單獨申報。 發問者情形屬於第2種. 曹生 at 2011-02-11 14:19. 於 sick.faqs.tw -
#6.必看!不需報稅也要申報扶養,避免孩子免稅額被佔擋福利
就算收入不足免報稅(即不用繳稅或退稅),還是記得要去做申報動作, ... 不負責任或沒有取得監護權的那一方,依然可以報扶養免稅,這樣一來, ... 於 www.parenting.com.tw -
#7.扶養合乎規定嗎?親屬零收入未必可報扶養省稅!會計師傳授 ...
舉例來說,子女扶養媽媽計稅時可多扣除1人免稅額,以今年每人免稅額新 ... 不過要留意,若父母所得所高於免稅額及適用的扣除額,將不具有節稅效果。 於 wealth.businessweekly.com.tw -
#8.2021節稅》「扶養親屬」認定條件,申報綜合所得稅必看 ...
申報 綜所稅可扶養親屬分為4種,第一是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 ... 由於該受扶養親屬之父母有所得及財產,且陳君未提示姪子之父母無法扶養子女之 ... 於 davidhuang1219.pixnet.net -
#9.綜合所得稅申報法令與實務
繳憑單. 到國稅局. 查調所得. 二維申報. 人工申報. 簡式申報書. 一般申報書 ... 除者,可准. 予受理。 ☆納稅義務人年度中結婚採夫妻分開申報,並將配偶之父母列為扶養. 於 www.tax.ntpc.gov.tw -
#10.原來安太歲不能申報捐贈!?國稅局提醒,避開報稅時常見的12 ...
只有就讀大專以上受扶養「子女」的教育學費才可以申報;納稅義務人本人、 ... 子女未滿20歲而有所得,除非已婚,否則還是要跟父母合併申報;或是所得 ... 於 fqexlab.com -
#11.彙整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經常詢問的問題與解答
(三)父母申報扶養仍在校就學但已婚之子女,則該受扶養之子女,其配偶所得可單獨申報。 二、子女或兄弟姐妹,已年滿20歲未在學、未就業,可否申報其免稅額? 於 www.taipeicpb.org.tw -
#12.扶養人有收入 - Trooperalkmaar
報稅申報扶養時,因為多了被扶養人的免稅額,可以額外扣除每人8.8 萬元的 ... 若有實際扶養事實父母有收入報扶養父母有所得子女仍可申報扶養| 藥師+。 於 734169602.trooperalkmaar.nl -
#13.三代同堂-稅務-MoneyDJ理財網
三代同堂由於家庭成員較多所以在申報時可以列報的免稅額相對比較多了,因為如果 ... 此外列報扶養父母、子女或其他親屬還有可享有的扣除額,也可為您節省不少稅金,但 ... 於 www.moneydj.com -
#14.報稅扶養爸媽
上班族念EMBA也可享學費特別扣除額,但只有父母才可申報,報稅前一定要精打細算。 ... 國稅局查到這位姑母的兒子有所得,有足夠的能力扶養他的媽媽。 於 dentiartclinicadental.es -
#15.【2021報稅必知2】扶養親屬不是越多越好小心高收入長輩讓你 ...
由於夫妻必須合併申報所得,但實務上常見分居夫妻報錯稅,「夫妻分居必須有法院判決或拿到家暴保護令,才可以各自申報,否則仍須在申報書上載明配偶資料, ... 於 www.mirrormedia.mg -
#16.輕鬆報好稅 - 天下雜誌
另一個常被忽略的夫妻分開申報特例,跟在學身分有關:如果父母申報扶養仍在校就學的已婚子女,則在學者的配偶可單獨申報。 2提高免稅額. 免稅額基本上金額 ... 於 www.cw.com.tw -
#17.2020報稅懶人包:所得稅怎麼算?基本生活費、扣除額調整 ...
今年開始,納稅義務人共同申報的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中,若有符合特定的身心 ... 如果有一家4口,父母皆有薪資收入,兩名子女正就讀大學,基本生活費總額 ... 於 www.dbs.com -
#18.父母有所得子女仍可申報扶養
財政部賦稅署回答:父母屬於「直系尊親屬」,根據規定,「直系尊親屬」只要年滿60歲,即使有收入,也可以由子女申報扶養親屬,一起申報綜所稅,但受扶養親屬的所得也要 ... 於 a01000936.pixnet.net -
#19.綜所稅申報與節稅規劃
可由子女申報扶養. 夫或妻年滿60歲或未滿60歲但無謀生能力,. 可由子女申報扶養. 父母申報扶養仍在校就學但已婚之子女,則. 該受扶養之子女,其配偶所得可以單獨申報. 於 www.zzcc.tp.edu.tw -
#20.夫妻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態樣及例外規定,您報對了嗎?
3、父母申報扶養仍在校就學但已婚之子女,則該受扶養子女之配偶有所得時,可以單獨申報。 該所進一步說明,其他例外情形,依「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分居得 ... 於 www.chengchuncpa.com.tw -
#21.父母有所得子女仍可申報扶養 - 自由財經
財政部賦稅署回答:父母屬於「直系尊親屬」,根據規定,「直系尊親屬」只要年滿60歲,即使有收入,也可以由子女申報扶養親屬,一起申報綜所稅,但受 ... 於 ec.ltn.com.tw -
#22.綜合所得稅常見申報錯誤類型一覽表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子女 有. 所得應. 由其父. 母合併. 申報. 父母無所得,但未成年. 子女之所得已超過當年 ... 報扶養。 誤報20 歲以上服役、 列報扶養子女或兄弟姊妹之要件,須子女或納 ... 於 www.ntbsa.gov.tw -
#23.扶養人有收入 - Focuspix
報稅申報扶養時,因為多了被扶養人的免稅額,可以額外扣除每人8.8 萬元的 ... 若有實際扶養事實父母有收入報扶養父母有所得子女仍可申報扶養| 藥師+。 於 focuspix.de -
#24.父母幾歲可報扶養
報稅申報扶養時,因為多了被扶養人的免稅額,可以額外扣除每人8.8 萬元的 ... 在申報扶養前,先搞懂父母有所得子女仍可申報扶養2008/05/08 06:00 一、 ... 於 1211202123.primefotografie.nl -
#25.未成年子女能否單獨申報綜合所得稅? - 瑞鼎會計師事務所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納稅義務人的子女未滿20歲而有所得,仍應依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列為受扶養親屬,與父母合併申報納稅。但子女在年度中滿20歲或已 ... 於 www.rdcpa.com.tw -
#26.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常見之錯誤 - 【勤揚聯合 ...
(一)子女未滿20歲而有所得,除非已婚,否則還是要跟父母合併申報。 ... 六、教育學費申報有誤:就讀大專以上的受扶養「子女」,教育學費才可以申報 ... 於 www.taxfirm.com.tw -
#27.兄弟姊妹該由誰申報扶養父母? | 股市- Yahoo奇摩行動版
良方就是只要您能有扶養父母的事實,就算只是因為晚了一步,讓其他兄弟姐妹捷足先登,先列報扶養,仍可提供實際扶養的證明文件(如同住一戶或匯款證明 ... 於 tw.stock.yahoo.com -
#28.申報扶養親屬低收戶恐失補助10大常見錯誤
社會局舉例說明,王姓夫婦家境困頓,育有1子1女,原本具低收入戶資格,但因子女被工作收入較高的舅舅申報扶養,依社會救助法規定,將舅舅的收入及資產納入 ... 於 key88.net -
#29.網路報稅扶養父母
扶養 親屬。 兄弟姊妹2人以上共同扶養直系尊親屬,應由兄弟姊妹間協議推定其中1人申報扶養,請勿重複申報。 子女未滿20歲者〔民國88年(含該年)以後出生者;縱有所得, ... 於 lawtagtw.com -
#30.免稅額篇 - 兩個兒子的爸
原則上以申報扶養者當年度所得不高者於減除免稅額、扣除額、抵稅額後,所獲之節稅 ... 納稅義務人之子女未滿20歲者〔民國75年(含該年)以後出生者;縱有所得,亦不得 ... 於 yetties0101.pixnet.net -
#31.個稅申報有3個子女有哪種分攤方式 - JIuwu
可選擇單獨申報或與父母合併申報,其免稅額亦可全額扣除,至於何種申報方式較有利,納稅義務人應依該 ... 綜合所得總額: 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和申報受扶養的親屬, ... 於 www.jiuwusyou.co -
#32.扶養親屬怎麼列?怎麼報?4面向一次掌握 - 小花平台
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扶養本人和配偶的直系尊親屬、子女和兄弟姊妹,皆不必與 ... 仍然可以按全年免稅額扣除,但受扶養親屬如果有所得,也必須合併申報。 於 www.happysunflowers.com -
#33.《5月報稅季》2019新制上路,夾心層小資申報瞻前顧後
倘若一次申報父親與母親兩人,則當年度可有17.6萬的撫養親屬扣除額;反之,若父母所得額超過免稅額+列舉扣除額,則不能申報扶養親屬。 於 www.moneysmart.tw -
#34.父母子女相欠債?談扶養費這件事情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但若20歲以上子女仍在就學,因無謀生能力,父母對就學子女仍有扶養義務。因此,並非單純以子女年紀就可明確區分是否負擔扶養義務,仍要回到扶養義務發生的 ... 於 www.laf.org.tw -
#35.【2021報稅懶人包】扶養越多越節稅?扶養親屬條件看這裡
報稅申報扶養時,因為多了被扶養人的免稅額,可以額外扣除每人8.8 萬元的 ... 未滿20 歲的子女、無謀生能力者由父母扶養,連所得也必須由父母申報, ... 於 www.money101.com.tw -
#36.下有5歲以下子女,夾心族可用2類扣除額輕鬆節稅 - 風傳媒
政府為減輕家庭長照及育兒支出負擔,近年來在個人綜合所得稅中,增加了「長照特別扣除額」及「幼兒學前教育特別扣除額」,符合相關條件者可多加善用以 ... 於 www.storm.mg -
#37.2016超實用省稅秘笈 少繳就是賺 - 第 53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X ( 1 申報時,把公司填報退職所得扣繳憑單上的給付總額再減除定額免稅金額財政部台北 ... 所提醒子女本有扶養父母的義務,但是如果子女均已成年,且都各自申報綜所稅時, ... 於 books.google.com.tw -
#38.綜合所得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全球資訊網
又如果以本人名義出售自用住宅房屋,而另以配偶名義重購的話,也可以適用扣抵的規定。 ... 2、若申報扶養之子女,其年度有所得應併入計算,而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教育 ... 於 www.ntbk.gov.tw -
#39.有納稅人對其申報扶養父母親被稽徵機關剔除補稅表示疑義
國稅局表示,只要子女有扶養父母親,每一位子女均有申報扶養的權利,惟稅法規定僅 ... 其他子女扶養,而協商又未能有結果,有扶養事實的這位子女,則可以舉證(如父母 ... 於 lawtw.com -
#40.高年級法律課──從財產規劃到安養照護,從避免受騙到規劃繼承,律師教您如何有個圓滿人生
二、反哺之孝:子女有扶養父母的義務《孝思賦》有言:「慈烏反哺以報親」。 ... 惟若父母窮困,不能維持生活,即使父母有謀生能力,子女對父母仍應負擔扶養的義務, ... 於 books.google.com.tw -
#41.國稅局民眾常問問題108.04.05 更新
是,但如果去年(107 年)才登記結婚,或夫妻一方由子女扶養,可選擇分開申報。 ... 該名親屬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如果這些親屬有所得,要一併查調他們的所得. 於 w3.hysh.tn.edu.tw -
#42.子女打工所得綜所稅申報別遺漏
申報 綜所稅的截止日期,轉眼間已經剩不到兩週,今(98)年雖然有多項減稅措施,可減輕納稅義務人的稅金負擔,但許多人仍會有報稅的疑問,例如沒有申報未成年子女打工的 ... 於 m.cardu.com.tw -
#43.報稅常見10 大錯!今年不要再犯了 - 經理人
南區國稅局表示,受扶養親屬如有所得,納稅人要記得一併計入綜合所得總額 ... 父母、祖父母)年滿70 歲者,免稅額可增加50%;但申報扶養年滿70 歲的 ... 於 www.managertoday.com.tw -
#44.報稅老人如受高所得者申報扶養將喪失老人健保自付額補助資格
她有3名子女,由高所得的兒子申報扶養親屬少繳納些稅,但算算每月749元的健保費,1年總計可有8,988元的補助,後來奶奶到國稅局辦理剔除扶養,並補繳3,000多元的所得稅 ... 於 ca.gov.taipei -
#45.父母一定要一起列扶養嗎? - Mobile01
因為是夫妻所以一定要一起申報? 因為老爸每年有99000的利息收入就算他有保險~申報了還是不划算所以不想申報老爸可以嗎? 於 www.mobile01.com -
#46.常見問答 - 北誠會計師事務所
父親去年度再婚,可否申報扶養父親之再婚配偶? ... 父母親已請領老人津貼,每年是否仍可被子女列報為扶養親屬? ... 20歲以上『其他親屬』可否申報為扶養對象? 於 www.bestcheng.com.tw -
#47.所得稅法基本問題暨2018臺灣最佳稅法判決
不宜僅在網站上發布新聞,就胎兒不僅不得申報為扶養親屬,且對此法律上有爭議之本稅, ... 縱父母無所得或所得甚少,家中各該未成年兄妹所得仍須加計累進課稅,如獨自申報, ... 於 books.google.com.tw -
#48.申報扶養父母 - Hoot |
A:北區國稅局回答:如果父母已合併申報綜所稅,子女 ... 父:未滿60,無薪資收入,只有營利所得(總股利所得為115000)可以申報扶養嗎?想用姐:申報扶養爸+媽+弟我會 ... 於 www.merylsantoptro.co -
#49.免稅額篇 - 綜合所得稅節稅手冊
原則上以申報扶養者當年度所得不高者於減除免稅額、扣除額、抵稅額後,所獲之節稅 ... 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年滿六十歲或雖未 ... 於 magiwang.tripod.com -
#50.報稅請注意!留意台灣綜所稅申報常犯錯誤
常見錯誤:列報已年滿20歲無工作、未在學、服役中子女或有謀生能力的子女、兄弟姊妹之扶養免稅額;或兄弟姊妹重覆申報扶養父母;或申報扶養之其他親屬是薪資免稅者的 ... 於 www.kspcpa.com -
#51.夫妻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有無例外之規定? - 建誠聯合會計師 ...
父母申報扶養 仍在校就學但已婚之子女,則該受扶養子女之配偶有所得時,可以單獨申報。 當夫妻中有一方為外籍或大陸配偶,而外籍或大陸配偶在我國居住 ... 於 www.chienchen.net.tw -
#52.1人報稅最高省13.2萬!一張圖教節稅額度 - 工商時報
另一方面,就算未滿20歲的受扶養親屬,雖然可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但如果該子女有所得,納稅人一樣要列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納稅。 C.同胞兄弟姊妹. 未 ... 於 ctee.com.tw -
#53.哪些親屬可以提高我的免稅額? - 節稅篇 - 台灣金展
未滿20歲但有婚姻關係的子女須與配偶合併申報,只有在結婚當年度可選擇採「單獨申報」或「合併申辦」時,選擇採用「單獨申報」者才可以由父母申報扶養。 於 hckks.wdo.tw -
#54.申報所得稅的4大節稅技巧 - 《現代保險》雜誌
納稅義務人可衡量本身與父母的所得狀況,決定是由父母合併申報,或是由其扶養當中 ... 納稅義務人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仍可依所得稅法規定,申報減除其配偶的免稅額。 於 www.rmim.com.tw -
#55.2007主要國家稅制概要 - 第 5-19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第 4 個子女分娩及住院費用扣除在 2006 核課年度之前,納稅義務人生產第 4 個婚生子女所發生之 ... 每一納稅義務人可以申報扶養之父母、祖父母或曾祖父母以 2 人為限。 於 books.google.com.tw -
#56.【報稅QA】親屬去年過世,今年可否申報扶養? - 媽媽經
佳佳於民國103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可申報阿華為被扶養親屬。 ... 或由扶養者申報為扶養親屬,同樣不會因實際天數按比例減除,但受扶養者若有所得,則應合併申報。 於 mamaclub.com -
#57.【報稅必看】列舉扣除額注意事項| 勤業眾信| 新聞發佈 - Deloitte
家裡若有好幾個兄弟姊妹,可彼此協調「由所得較高者」申報父母為受扶養親屬,較具節稅效果。但如果父母所得仍超過其免稅額及相關扣除額合計數時,申報 ... 於 www2.deloitte.com -
#58.今天起報稅小心8 大地雷
第四大易犯錯誤是,誤報扶養啃老族如20歲以上未在學、待業卻有謀生能力子女或兄弟姊妹,或是兄弟姊妹重複申報扶養父母,國稅局會依實際扶養情況,將 ... 於 www.hunge.com.tw -
#59.離婚後子女由何方可在報稅時享用扶養親屬免稅額(108.2版本 ...
夫妻離婚後,其所生的子女由何方享有扶養親屬免稅額,分析如下: ... 個人於年度中結婚或離婚其配偶有所得者可分別或合併申報. 於 hunghuicheng.pixnet.net -
#60.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 申請相關疑義問答集(Q&A)
A1:育兒津貼之申請,申請人(父母雙方、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可以直接到「兒 ... 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約淨所得未達117 萬元,不含. 於 ws.yunlin.gov.tw -
#61.民法§1114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父母子女 間之權利義務,自民法親屬編施行之日起,依民法親屬編之規定。 ... 配偶及合於第十七條規定得申報減除扶養親屬免稅額之受扶養親屬,有第十四條第一項各類所得 ... 於 law.moj.gov.tw -
#62.《開公司節稅》 綜合所得稅申報扶養人問題
母親無工作,健保加於妹妹(去年收入較低得免申報所得)那一邊的公司,父親無工作勞健保加於職業工會,這樣我是否可以將父母也列為我的扶養人? 於 braunney.pixnet.net -
#63.《高年級法律課》:「子女扶養父母」是法律上的義務嗎?
謹提供一些法律常識供父母子女參考。 文:陳佑寰. 《孝思賦》有言:「慈烏反哺以報親 ... 於 www.thenewslens.com -
#64.報稅3地雷:扶養親屬節稅年齡看清楚 - 上報Up Media
租屋族與房貸族,則有購屋借款利息支出以及房屋租金支出可列報扣除,但仍須符合相關規定。 以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來說,須為就讀大專以上的受扶養「子女」 ... 於 www.upmedia.mg -
#65.媽媽必備超詳細報稅懶人包,一次搞懂節稅方式
公式:所得淨額(年收入總額-一般扣除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 一般而言,若是家中子女都有扶養父母的事實時,建議由最高所得者申報扶養,並列舉 ... 於 www.hostkiki.com -
#66.夫妻符合四種狀況得分開申報綜所稅年滿六十歲以上夫妻最具規 ...
夫妻申報綜合所得稅最重要的規定,就是要合併申報,但有四種例外情形, ... 由父母於報稅時列報為扶養親屬,則子女的配偶就可以選擇單獨分開申報綜所 ... 於 www.wealth.com.tw -
#67.親屬零收入未必可報扶養省稅會計師傳授判斷秘訣 - 經濟日報
不過要留意,若父母所得所高於免稅額及適用的扣除額,將不具有節稅效果。 而想合法列報扶養親屬,民眾得先搞懂稅法規定,陳信賢說明,首先,可先看扶養 ... 於 money.udn.com -
#69.申報扶養節稅,不是人頭越多越划算
上班族念EMBA也可享學費特別扣除額,但只有父母才可申報,報稅前一定要精打細算 ... 事實上, 國稅局查出叔叔、嬸嬸及堂弟當年度雖無所得,但名下仍有 ... 於 blog.hamibook.com.tw -
#70.申報扶養甥侄2要2不要拿同意書+醫療收據不能太有錢
申報扶養 兄弟姊妹的子女,107年度個人免稅額是8萬8000元;若申報扶養三名外甥, ... 所得,由利息所得換算本金,發現夫妻兩人銀行存款蠻多的,父母有能力扶養子女。 於 www.summitgp.com.tw -
#71.申報扶養祖父母能成功嗎?國稅局:爭不過叔伯
今年他又想申報扶養祖母,向南區國稅局詢問,官員表示,扶養親屬 ... 官員解釋,父母、子女屬於一親等,血緣關係上最近;祖父母、孫子女和兄弟姊妹是 ... 於 www.topstandingcpa.com -
#72.申報扶養聰明節稅 - 今周刊
此外,強哥的子女若已超過20歲,但失業、未在學、服役中等情況,不能認列扶養親屬,因為不代表其無謀生能力。還有要注意,若受扶養親屬有所得,例如父母有 ... 於 www.businesstoday.com.tw -
#73.中華民國財政部- #教學文想報扶養的人必看!... | Facebook
另外退休有沒有工作都可以報扶養,但如果有所得就要看一下有沒有報扶養哪個有利喔! 6 mos Report. Jessica Tai, profile picture. Jessica Tai. 請問報父母親是否還要 ... 於 m.facebook.com -
#74.個人所得稅2021年(110)報稅懶人包2大重點!級距,年收入,扶養 ...
以一家4口(夫妻2人+2名就讀大學子女),利息所得1萬元來計算基本生活費 ... 只要父母親無謀生能力,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即可申報為扶養親屬。 於 lovefree365.pixnet.net -
#75.財政部97年度訴願決定書彙編選輯 - 第 259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 系爭扶養親屬之父母有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之事實,然訴願人對此項事實並未提出證明,僅主張系爭扶養親屬之父母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並無所得淨額, ... 於 books.google.com.tw -
#76.個人綜合所得稅常見的錯誤樣態(上) - 元照
別懷疑,每年綜所稅申報案件就是會有納稅人將自己、配偶或受扶養親屬 ... 一方有所得,擬將無(低)所得的他方改由子女申報為受扶養親屬,父母在申報 ... 於 www.angle.com.tw -
#77.申報扶養親屬@ blog :: 隨意窩Xuite日誌
納稅義務人本人及配偶申報扶養的親屬必須合於下列規定條件之一: 1. ... 扶養期間雖不滿一年,仍可按全年之免稅額減除,但該受扶養親屬有所得時,其所得亦應合併申報。 於 blog.xuite.net -
#78.父母有收入報扶養長輩有退稅 - JLXPIS
父母有所得子女仍可申報扶養 @ 巨詮稅務記帳士事務所( 國家考… 重聽的殘障證明要如何申請?財政部賦稅署回答:父母屬於「直系尊親屬」,約4年前開始提早領退休金,被 ... 於 www.usinsengmi.co -
#79.申報扶養祖父母能成功嗎?國稅局:爭不過叔伯 - 好房網News
官員解釋,父母、子女屬於一親等,血緣關係上最近;祖父母、孫子女和兄弟姊妹是二親等,血緣關係較一親等疏遠。當一親等和二親等家戶申報扶養同一人 ... 於 news.housefun.com.tw -
#80.FAQ - 看板tax - 批踢踢實業坊
若依據全年所得來申報仍有漏報,依然要補稅喔。 6.完全不知道自己有多少 ... Ans:因為避免父母是軍人或國中小教師等免稅身分,把子女借給別人扶養。 於 www.ptt.cc -
#81.離婚夫妻申報綜合所得稅子女之免稅額,得協議由一方申報
倘雙方提出之扶養事實證據相當,且經國稅局依職權調查結果仍無從判定者,則依下列原則認定:. (一)未成年、受監護宣告之子女:依監護人;若監護人尚未確定或為 ... 於 www.mof.gov.tw -
#82.綜合所得稅申報扶養減免有哪些條件? | 信達會計師TIAG
一、列報直系尊親屬:. 包括納稅義務人及配偶之父母、岳父母、祖父母、繼父母等,又可分為年滿60歲或未滿60歲但無謀生能力的直系尊親屬。 · 二、列報子女:. 於 www.htcpa.com.tw -
#83.連鄰居小妹都想報來扶養?為8.8萬免稅額亂申報需補稅
一般而言,父母免稅由誰申報扶養免稅額,不外乎以下作法,長子報、誰扶養誰報、收入最高的報、子女平均分攤、父母說了算。 國稅局服務人員表示,最近有 ... 於 fnc.ebc.net.tw -
#84.綜合所得稅節稅策略---列報免稅額 -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依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規定,免稅額為綜合所得之減項,納稅義務人可考慮多多列報符合 ... 尊親屬尚可加扣百分之五十,即為十一萬一千元,還有可以列報大陸受扶養親屬。 於 www.law119.com.tw -
#85.扶養人有收入
報稅申報扶養時,因為多了被扶養人的免稅額,可以額外扣除每人8.8 萬元的額度, ... 強調,子女若有實際扶養事實父母有收入報扶養父母有所得子女仍可申報扶養| 藥師+。 於 artist-fest.ru -
#86.扶養親屬
兄弟姊妹2人以上共同扶養直系尊親屬,應由兄弟姊妹間協議推定其中1人申報扶養,請勿重複申報。 子女未滿20歲者〔民國88年(含該年)以後出生者;縱有所得,亦不得單獨 ... 於 tax.nat.gov.tw -
#87.報稅大鬆綁!財政部放寬扶養父母條件收入門檻由8.8萬調高至 ...
財政部官員解釋,這次鬆綁有兩大重點,其一是如果未滿60歲以下的父母,過去列報扶養的「免稅額」必須要收入8.8萬元以下才可以列報扶養,或者是年滿60歲 ... 於 finance.ettoday.net -
#88.會計師教你報稅/列舉扣除額注意事項
家裡若有好幾個兄弟姊妹,可彼此協調「由所得較高者」申報父母為受扶養親屬,較具節稅效果。但如果父母所得仍超過其免稅額及相關扣除額合計數時,申報其為 ... 於 juchuan.com.tw -
#89.2017.12.13【宣導】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常見報稅錯誤
二、誤報扶養親屬或其他親屬: 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超過20歲之子女須符合 ... 受扶養直系尊親屬(父母、祖父母)年滿70歲者,免稅額可增加50%;但申報 ... 於 control.mcu.edu.tw -
#90.〈報稅教戰手冊〉扶養親屬愈多節稅愈多?沒搞清楚小心觸法又 ...
一年一度的報稅季又將到來,扶養親屬可說是節稅最快、最直接又合法的途徑, ... 生能力者由父母扶養,連所得也必須由父母申報,而20 歲成年子女、或未 ... 於 news.cnyes.com -
#91.這樣我可以報他扶養嗎@ 公司節稅方法
但若是年滿20歲,只要仍符合在校就學(當年度畢業亦可)、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仍可為父母所扶養。 節稅必看:許多民眾常有錯誤觀念,認為只要子女沒有 ... 於 darry22.pixnet.net -
#92.出生~問與答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 申報時,子女之免稅額可全額扣除。 Q2:受扶養親屬於年度中出生、死亡或年度中畢業、成年,可申報免稅額嗎? ... Q10:父母無所得而未成年子女有所得是否應申報? 於 www.ntbca.gov.tw -
#93.2008主要國家稅制概要 - 第 1-16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3)納稅義務人之配偶於同一申報年度中與納稅義務人同住半年以上,且因身心障礙無法照顧自己。(4)符合特殊條件之被扶養子女或已離婚之父母。適格之支付費用, ... 於 books.google.com.tw -
#94.父親去年身故,今年可以申報扶養嗎?
父親阿華過去沒有收入,由女兒佳佳扶養,因此,每年五月要申報綜所稅時,佳 ... 同樣不會因實際天數按比例減除,但受扶養者若有所得,則應合併申報。 於 forum.i835.com.tw -
#95.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常見的五個問題 - 惠譽會計師事務所
例如,夫因無所得由女兒申報扶養,妻有所得應自行申報,若採用標準扣除 ... 父母申報扶養仍在校就學但已婚之子女,則該受扶養之子女,其配偶所得可 ... 於 cheng.company -
#96.未滿60 歲父母仍可列報扶養 - Thecrownvise
納稅義務人可以申報扶養本人和配偶年滿60歲或未滿60歲但無謀生能力的直系尊 ... 說,納稅人要申報扶養未滿60歲的父、母或岳父、岳父,以前是受扶養親屬年度所得超過8.8 ... 於 www.thecrownvics.me -
#97.綜合所得稅常見問題(綜所稅FAQ) - f5j
若依據全年所得來申報仍有漏報,依然要補稅喔。 6.完全不知道自己有多少 ... Ans:因為避免父母是軍人或國中小教師等免稅身分,把子女借給別人扶養。 於 ffivej.blogspot.com -
#98.「綜合所得稅輕鬆報」系列—申報注意事項
此外,也常有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兄弟姐妹的小孩(姪甥),但由於優先扶養順序的親屬(即姪甥的父母)仍有所得及財產能力,而遭國稅局剔除。 另外,常遇到父母詢問, ... 於 syancp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