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決標公告流標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無法決標公告流標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台大醫院總務室團隊寫的 《解碼政府採購系列》開審決大白話 和鄧湘全,洪國華,鄧志偉,陳虹均,潘佳苡,鄧亦恩的 政府採購之爭議處理與救濟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無法決標公告 - 中山醫學大學總務處也說明:[無法決標公告序號]001. [原招標公告之刊登採購公報日期]106/12/ ... 標公告日期]107/01/10. [是否刊登公報]是. [無法決標的理由]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白象文化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國立高雄大學 創意設計與建築學系碩士班 曾梓峰所指導 黃暉榮的 衛武營公園運動公共性的歷史回顧評析—從運動參與者角色來觀察 (2012),提出無法決標公告流標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衛武營、公共性、公共利益、非營利組織。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大學 高階法律暨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LBA) 莊寶鵰、姚志明所指導 林柔君的 公共營建工程招標與決標之研究 (2011),提出因為有 公共工程、營建、政府採購法、招標、決標的重點而找出了 無法決標公告流標的解答。

最後網站無法決標公告--圖書資訊處電腦教室教學設備1批 - 明新科技大學則補充:無法決標公告 --圖書資訊處電腦教室教學設備1批 ; 單位名稱. 總務處採購組 ; 聯 絡 人. 李淑英 ; 聯絡電話. (03)5593142轉2415 ;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無法決標公告流標,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解碼政府採購系列》開審決大白話

為了解決無法決標公告流標的問題,作者台大醫院總務室團隊 這樣論述:

  神救援!開標現場一本通!   地表最強採購實務名師梁靜媛教你採購!     採購人寫採購事     在開標現場任何的採購狀況發生、開標主持人的採購決定,面臨重大異常關聯、廠商現場的質疑與事後異議、申訴的處理,對機關與採購人員,都是一種壓力!「師父領進門,修行在個人」,採購人員取得證照後,面對上述採購實務充滿無法言語描述的迷惘、未能及時尋得最適法規的煎熬,心中感到「書到用時方恨少」的宭境,殷切期盼能有一盞明燈,成為採購人員腳前的燈、路上的光,引導採購人員平安、穩妥的完成每一次採購案。     沒有高深的採購策略,只有紮實的採購技術     本書由專業又具備豐富實務經驗的臺大醫院梁靜媛主任

帶領總務室編緝團隊透過採購過程有關「開標」、「審標」、「決標」及「爭議處理」等篇章,編彙實務上常見問題及參考解析、相關函釋,殷盼透過本書縮短讀者適用法規投石問路的過程,期盼培養更多採購專業人員。

衛武營公園運動公共性的歷史回顧評析—從運動參與者角色來觀察

為了解決無法決標公告流標的問題,作者黃暉榮 這樣論述:

政府掌握了公共行政決策權,但決策是否具公共利益?非營利組織參與公共事務,但是否具有公共性?又該如何進行檢視? 本論文以運動參與者的角度,探討1990-2010 年衛武營公園運動的公共性。主要研究目的是回顧衛武營公園運動的歷史,檢視評析公共行政者對本案決策的公共利益。檢視評析衛武營公園促進會在運動中的公共性。 透過本論文的研究,期待能為衛武營公園運動留下相關記錄,促進環境運動知識的累積與公共性發展。為台灣社會帶來經驗分享,從中獲得啟示與經驗提出建議,以及對後續的研究有所貢獻。

政府採購之爭議處理與救濟

為了解決無法決標公告流標的問題,作者鄧湘全,洪國華,鄧志偉,陳虹均,潘佳苡,鄧亦恩 這樣論述:

  一本廠商必備的政府採購工具書!   .清楚介紹政府採購法常見爭議類型與救濟方式   .精挑70則案例,律師教您如何解決手上的採購爭議   坊間唯一針對政府採購之爭議處理與救濟的專書,市面上關於政府採購法議題所出版的書籍,大多圍繞在法規逐條解釋或體系介紹,對於廠商之政府採購承辦等非法律人而言,較為枯澀難懂;為強化政府採購爭議問題解決的實用性,本書歸納國內政府採購各類型爭議,並精選實際案例,供機關及廠商承辦人得以具體參考使用。   本書為精擅政府採購法之陽昇法律事務所團隊所著,舉凡招標、履約、刊登採購公報、追繳押標金或保證金及刑事責任等爭議,佐以案例及實務見解詳盡說明,文字白話兼具深度

,即使對於法令函釋不嫻熟之廠商、新手採購人員,都能容易上手。

公共營建工程招標與決標之研究

為了解決無法決標公告流標的問題,作者林柔君 這樣論述:

公共營建工程之品質,攸關國家之建設與人民之福祉甚鉅。公共建設營建工程有複雜度高、難度高、變異頻繁的特性,風險不易完全掌控,即使契約訂定時儘量事先將所有可能發生的問題加以納入,盡力使契約規定鉅細靡遺,減少可能發生模糊層面,仍無法完全避免工程糾紛之發生。公共營建工程種類繁多,所涉及之層面影響亦大。公共營建工程工期長,從招標、投標、決標、簽約、履約到驗收,其中過程介面多,有極高之專業度,常常因為許多不同的因素而造成雙方的爭議。因此,完善及有效之招標與決標制度,進而建立雙方互信之契約,無疑是對採購機關及營建單位最大之保障。公共工程以公共利益為最終目的,本篇研究在於對於公共工程採購之招標與決標制度更進

一步瞭解,促使各機關所訂之招標文件與採購作業辦理更臻正確,減少錯誤之發生。本文中扼要論述公共工程契約之法律性質,研究主要針對目前國內公共營建工程,於法規中所規定之招標與決標作業方式之執行現況及流程進行分析探討,並研擬妥適方案及相關配套措施改善建議,期使我國公共營建工程契約成立前之的招標與決標制度之改善有所根據並易於執行及落實,以提昇公共工程品質。採購人員應當學習相關法律,進而更深入瞭解政府採購法之立法政策,探究政府採購文件要項,並確保公共工程不至於有法律上原因之延宕而使品質或工期受損。政府應提昇正確採購觀念,帶領公共工程領域的實質進步,以營造公開透明、兼具興利防弊之政府採購制度,並建立更透明、

更有效率的制度,來監督最招標、決標的過程,以達成追求社會公益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