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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社會與法律:(名公書判清明集)討論

為了解決林佐岳前妻女兒的問題,作者 這樣論述:

一、前言  過去在中國史的研究上,有關婦女史的討論一向不多。但近年來在宋史研究中,其討論已延伸到婦女的守節、再嫁、其在家族中扮演之角色,以及與這些議題有密切關係的女性法律地位、繼承財產權。這些討論有助於我們更深入了解宋代的婦女之面貌。然而在這之中,婦女問題因受限於資料而無法被獨立出來,而是被放置在社會、法律、家族史等脈絡下的一個環節來處理。宋代有關女性的史料並不豐富,為數最多的應是文集中作者所撰寫的女性墓誌銘。這些女性之身分,大多為官宦或士人之母、妻,在社會階層上是屬於較高階級的婦女。而作者們所記載的女性們,其形象之同質性也相當的高,不出具有「溫良恭儉、宜室宜家、耐貧守貞」等等十分符合傳統

社會上要求女性所應該具備的美德。我們當然無法否認在士大夫階層眼中的女性大多被要求如此,且多數此階層的女性也大致做到。但是也無法忽視在這些文獻中,隱惡揚善與象徵性意涵和實際情況落差的差距。更令人好奇的是:在「另一階層」的社會中,其女性的形象也是呈現如此?本文則想以南宋末年的《名公書判清明集》(以下簡稱《清明集》)為中心,來試著探索宋代婦女的婚姻生活。由於本書是地方官的判例集成,書中所提及之女性多為「民婦」的身分。故本文所分析的婦女可能只能反映宋代婦女的一部分,並無法代表全體。若本文中有提及士人婦女時,則大致是用文集資料來補充說明之。二、  婦女一生的絕大部分,都是在婚姻中度過。因此,結婚對於大多

數的女性而言是相當重要的。宋代婚姻的一個重要的特點就是重財婚。蔡襄《端明集》即曾提及此種現象:婚娶何謂?欲以傳嗣,豈為財也。觀今之俗,娶其妻不顧門戶,直求資財,隨其貧富。另外,在鄭至道《琴堂諭俗編》卷上〈重婚姻〉,也有雷同的說法:「今之世俗……將娶婦惟問資裝之厚薄,而不問其女之賢否」。據他們所言,在宋代,結婚求財的現象是相當地普遍,娶妻子是視女方所給的嫁資而定。我們也可以《清明集》中看到女性適人通常是要具備嫁資的例子,又如同書卷6〈訴奩田〉:石居易念其姪女失怙,且貧無奩具,批付孟城田地,令姪石輝求售,為營辦之資。為石輝者,自當遵乃叔之命,憐女弟之孤,極力維持之可也。今不遑暇恤,乃以上件田產賣與

劉七,得錢四百餘貫,多以還在前自妄為之債負。廖萬英,其妹婿也,來索房奩,且無所得。……石輝之罪,不可勝誅,決竹箄二十,引監日呈納上項價錢,交付劉七,贖回田產付廖萬英。石居易給他姪女一塊地作為嫁資,然而卻被女兄石輝拿去典賣還債。妹婿廖萬英因沒有得到應得的嫁資,去女方家中索要。後來地方官判決將此田產交還給廖萬英。從這個例子則可看到為了妻子背後的那份嫁資,夫家是不惜與妻家公堂相見。像是臺州臨海的士大夫謝敷經,字子暢,為上蔡先生謝良佐的裔孫,乾道八年(1172年)進士。娶葛氏,葛家嫁妝豐厚。在家鄉,因有感於家族多為貧困,因而將葛氏的房資購田,得斥鹵棄地,築堤捍海潮,得田以贍養其族,又買官山以葬族之無歸

者,共花費了五千緡。另外,四明大家之一的袁氏,也多娶四明的富室或是宗室為妻,用以資助家庭。如袁轂子袁坰娶四明富室林暐之女、坰子袁文娶鄞縣桃原著姓戴氏,戴家家故饒財。袁轂曾孫袁方的岳父范家家裕於財。袁燮妻邊氏,其家也是商仕雙棲的大財主。顯示了在宋代,不論為士人階層或是一般平民大眾,娶婦索財的情形應該是相當普遍的。關於宋代婚姻重財的原因,袁俐認為這是因宋代門閥觀念淡薄;社會經濟發展,故人們追求財富;富戶急於提高社會地位的要求;爭相攀比的社會心理所引起之助長作用。但若我們從一個商業化社會中,婚姻的締結是與現實利益上有密切的關聯這樣的觀點,來看待宋代婚姻重財的現象,也能夠理解宋代女子財婚的原因,並可涵

蓋上述的四種原因。且由於女性對於陪嫁資產具有一定程度的支配權力,而嫁妝的多寡常常決定其女在夫家中的地位,故女方家長大都會為女兒準備嫁資。甚至再嫁婦女有時也會將前夫之財產納為自己的嫁資。三、  如同蔡襄所言,婚姻的目的應該是在於繁衍子嗣,傳宗接代。故在中國,現代醫學未引入時,有無子嗣的責任完全是在婦女身上。若一位妻子沒有生育孩子(尤其是男孩),做丈夫的有權力出妻或是納妾,即「妻有七出,無子為先」。通常士大夫階級或是經濟較為豐裕的家庭都會蓄婢納妾,但是在一般平民百姓的家庭中,並無太大的經濟能力納妾。從《清明集》內許多訴訟案件中,我們可以看到很多家庭若無子嗣,通常是採取生前抱養立繼或是死後命繼的方式

,而比較少採取離婚再娶的方式。南宋末年的周密也記載了一則關於夫婦無出,抱養族子之例子。此外,在宋代的法令中,對於立繼也有一些規定:「諸無子孫,聽養同宗昭穆相當者為子孫」,且「夫亡妻在,從其妻」。但若「其欲繼絕,而得絕家近親尊長命繼者,聽之」,或是「戶絕命繼,從房族尊長之命」。另外,也有規定:「諸遺棄子孫三歲以下收養,雖異姓亦如親子孫法」。從這些法令來看,原則上立繼或命繼人選應從同宗內昭穆相當的人考量,以免輩分錯亂。但若是異姓之子,在三歲以下收養的話也可等同於同宗之子。至於立嗣的決定權順序應是以丈夫為先,若丈夫死亡,妻子是有權決定。而若是為戶絕之家命繼時,則是由此族的尊長來決定。我們若從在立繼時

的決定權妻子是僅次於夫,而高於房族尊長這點來看,則可發現女性在家庭內事實上是占有一定的地位,法律上是允許她們擁有一些決定權。另外,在宋代一些教導如何治家或是諭俗的書籍也常提及婦女通常是可以左右其夫的意志或是干預外事的。如《袁氏世範》卷1〈睦親‧婦女之言寡恩義〉云:人家不和,多因婦女以言激其夫及同輩。蓋婦女所見不廣不遠,不公不平。又其所謂舅姑、伯叔、妯娌皆假合,強為之稱呼,非自然天屬。故輕於割恩,易於修怨。非丈夫有遠識,則為其役而不自覺,一家之中乖變生矣。又同卷〈婦人不必預外事〉提及:婦人不必預外事者,蓋謂夫與子既賢,外事自不必預。若夫與子不肖,掩蔽婦人之耳目,何所不至?前一條認為家庭內部不和多

因婦女離間丈夫和夫家之人,使丈夫聽信其妻之言而與父母兄弟發生嫌隙。另一條則是告誡不應該也沒必要干預外事,因為作者袁采認為若是丈夫兒子有意欺瞞,或是傾家蕩產,身為妻子或母親的女性實在也是莫可奈何。若除去作者道德指示的意味,以及傳統對婦女的刻板印象的話,我們可以從資料中側面看到婦女對於丈夫,乃至於家庭、家族,是有某個程度以上的影響力。故在宋代,婦女無論是在法律地位或是實質的家族地位皆有所提升。至於導致這種現象的原因,除了先前所提及:婦女嫁妝豐厚,所以婚後憑恃著其經濟力而提升自己在夫家的地位。另外一點原因應與婦女在家庭內所扮演的角色,其實有相當地重要性有關。因此,下面則要討論婦女在家庭中應要負擔的責

任與職責。四、  一般普遍的觀念認為,婦女嫁入夫家時,就應當相夫教子、孝順姑舅,如此才是個賢婦人。在胡寅《斐然集》卷26〈萊氏墓誌銘〉中的墓主萊氏,就是這樣的賢婦:夫人世居潭州之湘潭縣。在家言不出口,敏於女工,年二十有一,歸同縣楊君振伯起,即訓父也。舅諱鼎,字仲寶,孝行聞州里,推家財與兄弟,自力而居室,與德義者遊,好賓客,樂振施。而姑亦篤於姻親,收恤困乏,內外館無虛日。夫人於祀饋賓客之奉,親服烹飪,舅姑甘食則喜甚,饌寡則懼不遑處。嘗為姑製衣,燈膏小汙,通夕不能寐,姑初不之責也,而夫人終身以是為懷。舅疽疾,伯起吮咀,夫人煮粥藥,不解衣者數月。姑老有瘡血疾,凡掖持櫛沐,洒廁牏,一出夫人手。冽寒惔暑

不少解。伯起末疾,夫人事之視舅姑。……喪舅姑及夫,送終周緻,執喪哀戚。夫族妹二人,孤遺,為擇婿遣嫁之。姑族女二人,孤遺,取而養成之,各得所歸。伯起前配黎氏,生子曰詵,曰誼,夫人顧復如己,出及就傅,則又躬視其師之服膳。……夫人生三子,訓幼從其師,被扑逃歸。夫人亟遣之,曰:「少焉姑息,長必敗家」。謙力田。詠修舉子業,早死。一女,嫁進士彭大受。在以上三百餘字的文字中,我們可得知楊家本是個豪富之家,而非仕宦之家。楊家晉昇為士人階層應是在第三代以後即萊氏的子輩、孫輩。萊氏的母家應該也非士人之家。萊氏成為楊家婦後,能夠侍奉公婆甚謹,並幫助親族中孤遺者,使她們順利成長、出嫁。對於親生之子或是丈夫前妻之子的教

養,則是為他們請老師教之讀書,並督促他們努力用功。因此,五子(夫人的三子加上前妻二子)除了謙以外,都成為儒生。女兒後來也是許配給進士之家。這是在宋代士大夫眼中,一個典型的婦女在家庭中所應具備的性格與形象。值得注意的一點,先前所提及的萊氏,在其姑舅、丈夫去世後,已儼然成為一家之長(只是伯起一家,而非楊氏之族)。從文中,我們無法得知她只是楊家的精神領袖或是實質的擔任起治理家業的任務,但她是家庭內最重要的人物,是不可掩的事實。關於婦女持家的問題,在《袁氏世範》也曾提及:  婦人有以其夫蠢懦而能自理家務,計算錢穀出入,人不能欺者;有夫死子幼而能教養其子,敦睦內外姻親,料理家務至於興隆者,皆賢婦人。而夫

死子幼,居家營生最為難事。託之宗族,宗族未必賢;託之親戚,親戚未必賢。賢又不肯預人家事,惟婦人自識書算,而所託之人衣食自給,稍識公義,則庶幾焉。不然,鮮不破家。當一個家庭內,男主人或愚懦或死亡時,女主人若是能幹精明時,這個時候主持家業的任務就會落在女主人身上。如劉克莊《後村先生大全集》卷149〈李節婦〉,即是很好的例子:李節婦,莆田士人王孝曾之妻也。嫁期月,孝曾死。……乃謀於姑,取姪之襁抱者為子。……初,王氏寒甚,至無以養生送死。李絫積銖寸,遂成中產。冠昏喪祭未嘗求貸。文中的李氏入王家婦沒多久丈夫即去世。她抱養襁褓的姪子為自己之兒子。並且將王家從一個甚寒之家經理成一個中產之家。我們當然可以想見

,能使一個家庭從貧困到中產,光靠勤儉持家是不夠的,另外還須要有固定收入才能支持一個家庭。關於李氏如何治理家業,我們不得而知,但可以合理的推論王家本來多少應有些產業,要不就是靠李氏所帶來的嫁資來經營運用。但不論情況如何,李氏是位善於經營管理家業的婦女,應該是可以肯定的。袁采在後面也提到,夫死子幼的寡婦常常無法經營家業,有時甚至會被親友覬覦財產,遭致吞併。《清明集》內也常有這樣的訴訟糾紛。因此,宋代出現了設立接腳夫的法令。所謂接腳夫,「蓋為夫亡子幼,無人主家設也」。在《清明集》中就有一個爭田業的訴訟案件是有關婦女亡夫、接納後夫,並主持家中經濟、撫育兒女之例子。從以上的這些例證來看,宋代婦女無論或能

幹或無能,只要丈夫或兒子一旦死亡,她們往往都成為一個家庭的家長。甚而有一些婦女,即使丈夫並非愚弱或是去世,也能夠主掌家計,左右家中決策。北宋朱彧就曾記載沈括妻子張氏的強悍:沈括存中入翰苑,出諫垣,為聞人。晚娶張氏,悍虐,存中不能制,時披箠罵。……余仲姊嫁其子清直,張出也。  故此可知,在許多時候,婦女是可以有機會爭取掌握到更多家中權力的。五、  在中產以上的家庭內,通常都會蓄納婢妾及乳母。因而,婢妾和乳母對於家庭內的影響甚多,甚而會引發官司訴訟。故主母如何治理、對待這些婢妾、乳母,也成為婦女治家的主要課題之一了。《清明集》中記載了一則主母與其婢妾的官司:羅柄戶計稅錢伍拾餘貫,正室無嗣,有婢來安

生子一人。嘗以批帖付之,謂吾年六十,不為繼室所容,逼逐在外,女使來安有子護郎,寄在田舍,將及一歲,今以平心庵處之,撥龍嵒田三千把,以充口食。未幾,護郎身故,繳還此田,仍歸羅氏。繼而來安遣還父母,羅柄以典到楊從戶田併上手契要,付與為業,頓立阿鄒戶,以楊從戶頭楊照稅錢四百五十三文歸之。……羅柄去年纔死,其幹人黃蘊輒入狀于官,歸併鄒明稅錢,攘奪阿鄒產業,非惟羅柄所與者欲行規圖,而阿鄒自置者亦肆兼併。……羅柄之妻趙氏不惟無子,又嘗謀其庶子,……乘羅柄之老且病,據其生業,逐其孽子,而自主家事,……今其婢已去,其夫已死,而猶滋毒不已,甚矣!羅柄為殷富之家,家中不但有婢且有幹人。婢來安(阿鄒)為他生一子護郎

,卻不被主母趙氏所容,只好寄養在外。後其子已死,婢女阿鄒被遣回父母家,羅柄給予阿鄒家一些田產並為之立戶。待他死後,趙氏則授意羅家幹人黃蘊告官,欲將羅柄撥給婢女家的田產奪回。從這案例來看,男主人可以合法的占有婢女(與婢妾所生的庶子或庶女也能夠繼承部分的產業),而主人、主母對於婢妾也可以合法的懲處或逐出家門。因此,在《袁氏世範》卷3〈治家〉中,就有多條是告誡他子孫在治家時特別要注意婢妾的問題。另外,資產豐厚家庭的婦女在生育孩子後,通常不願意或是無法哺乳嬰兒,故此種家庭往往會僱傭乳母。如蘇軾、蘇轍的保母分別為任氏、楊氏。對於乳母的問題,治家格言內通常都存以仁道之精神,認為為了哺育自己孩子而使乳母之親

生子不舉,甚而使乳母終身與其夫、子相離,實有失厚道。這些主母如何對待這些僱傭或買賣而來的家中成員呢?囿於資料,我們並無法確切的知道。除了先前提及的羅柄之妻趙氏並沒有善待婢女阿鄒,或是在墓誌銘中每每提及的女性墓主善待家中婢妾庶子外,其實並無更深入的形容她們如何與這些婢妾乳母相處。倒是在於宋代話本以及《夷堅志》等書中卻常常提及到這些婢妾乳母等人物,或許能夠參照這些話本與筆記小說而能進一步的了解這些議題。惟限於時間、閱讀之資料有限,無法更進一步的分析探討。六、  並不是所有婦女在婚姻中都能維持婚姻到底,並保持著幸福。常常因為夫妻不睦或其他因素而離婚;或是丈夫去世,而面臨到守節或是再嫁的問題。以下則簡

單的討論幾種婚姻終結或出現問題時,婦女們是如何因應:當丈夫去世時,妻子的何去何從不出三個途徑守節、招接腳夫以及再嫁。而再嫁又有本無子(或棄子)再嫁以及攜子再嫁二種情況。關於宋代婦女守節的問題,除了較為引人注目貞節觀念的問題外,事實上是更包含了當時社會經濟、家族組織情況等複雜的因素在內。而在以上種種守節再嫁的情況中,比較引人注目的是攜子再嫁的現象。這種攜子再嫁之習似乎在宋代已成為一種相當普遍的情況,故在《清明集》中有許多這樣的例子,如:再嫁之妻將帶前夫之子,就育後夫家者多矣。繼父同居與不同居,於條雖等殺而為之服,然特以報其拊育之恩耳,未聞其可以淆亂姓氏,詭冒嗣續,淩轢其所自有之子,而強為之子者也

。姚岳晚娶阿鄭,阿鄭攜前夫蕭氏子曰蕭真孫者,就育於姚之家。真孫且五歲矣,姚岳拊育之,以至於長成,而為之婚娶,待之甚恩,以阿鄭故也。然姚岳雖恩之,未嘗不待之。自其既娶,使之別居。近因阿鄭之亡,雖假以隔壁之屋,使之暫居,而又關鎖其便門,檢柅其往來,可謂仁之至,義之盡也。蓋姚岳庶生親子曰虞佐,姚岳深為真孫之防,正懼其他日自為虞佐之擾耳。夫何阿鄭死,姚岳相繼而死,真孫之姦貪遂行,欺凌虞佐幼弱,詭冒姚崇之姓名,占誘姚岳之婢僕,豪奪姚岳之財物。……歸投姚岳之主家,既繼姚岳身役,以自改其姓名。判例中的再嫁婦阿鄭攜前夫之子真孫再嫁於姚岳,真孫在姚家成長、成婚,但姚岳雖待之甚厚,卻也有防範真孫,怕真孫會欺負他年

幼的庶出子虞佐,侵占姚家的家業。然而,如姚岳所害怕的一樣,在他死後,真孫果然有侵占他家產業的行為。但比較令人好奇的是:姚家有幹僕婢妾,顯示其家產相當豐厚,為何會在再娶時,娶一位已嫁過人的阿鄭,並允其帶子再嫁?這可能是因阿鄭家世優於姚家(姚岳雖富裕,但仍為幹人),或是阿鄭的嫁資豐厚。一些例子顯示,宋代許多人,也包括士人和士大夫,在娶妻時並不在乎所娶之妻是否曾嫁過人。這樣的情形,或許是因再嫁婦女的母家家境富裕或是家世良好。如先前提及的李節婦,在初喪夫時,「里中慕其容德爭求娶」,另外,像是魏了翁之女,先嫁安丙家,再嫁劉震孫。在《癸辛雜識》別案上〈劉朔齋再娶〉記載了此事:魏(了翁)鶴山之女,初適安(丙

)子文家,既寡,謀再適人。鄉人以其兼二氏之撰,爭欲得之,而卒歸於朔齋(震孫)。因為魏與安皆為名宦之家,使魏女在再嫁時,鄉人爭相聘娶。  另外在宋代的婚姻中,尤其是經濟情況較為不佳的中下階層,有時候婚姻是等同買賣人口有關。如《清明集》卷9〈定奪爭婚〉中:吳重五家貧,妻死之時,偶不在家,同姓人吳千乙兄弟與之折合,併挈其幼女以往。吳重五歸來,亦幸其女之有所歸,置而不問。未幾,吳千乙、吳千二將阿吳賣與翁七七為媳婦,吳重五亦自知之,其事實在嘉定十三年(1220年)十一月。去年八月,吳重五取其女歸家,至十一月,復嫁與李三九為妻,致翁七七經府縣有詞。在此例中,吳重五的幼女就轉經了吳千二、翁七七之子與李三九等

三位丈夫。夫妻離婚案件,在《清明集》也多有之。夫婦離婚的情形,除了丈夫有權出妻外,妻子也可以訴請離婚。至於離婚情形,有因夫婦吵架,妻子攜帶衣物而逃走的;有因妻子有姦穢之事而訴請離婚者;或是有丈夫受刑,女家告其玷污門戶,因而可以離婚者;也有妻嫌夫呆而訴請離婚者;或是不被姑舅喜而離婚者。情況之多,不能盡數。但是,我們可以從這些判例看出,有時候宋代的婚姻關係並非我們所認為那樣的穩定不變,甚而有只因夫婦不合而訴請離婚的案例。最後,想討論一下婦女婚後與娘家的關係。在宋代,婦女在婚後通常仍與娘家保持相當密切的聯繫。除了出嫁時的豐厚嫁妝、出嫁女能享有合法的繼承權外,還會在女兒婚姻中有困難時為女兒出頭,像是在

《清明集》卷9〈將已嫁之女背後再嫁〉中,吳慶乙因為女兒阿吳受到公公調戲,而將女兒藏匿起來,並偷偷嫁予外州人。另外也有為了替女兒出氣或是為了女兒幸福而告官、或是資助女婿的例子。而萬一兒子不孝時,父母也通常會依靠女兒及女婿。當婦女去世時,妻家也會干涉之。七、結論  由本文可知,宋代婚姻是重財婚的,通常婦女出嫁,女方都會為女兒準備豐厚的嫁資。而因經濟能力的提昇使婦女在夫家的地位也隨之提高。婚後,即使妻子沒有子嗣也多以抱養立繼方式來解決,而較少因而離婚。離婚的原因反而是與其他因素有關。除此之外,婦女在家庭之中也有很大的機會能夠主掌家計,掌管家業。治家則是婦女在婚姻生活中主要的課題,除了相夫教子、侍奉公

婆、敦睦親族外,中產之家以上的婦女也常常要面臨管理家中婢妾乳母的問題。最後,當婚姻結束時,婦女則依不同的因素或理由而選擇再嫁、改嫁、守節或是歸宗。而婦女在婚姻生活中,通常仍然與娘家保持密切的關係。她們普遍在家庭中仍具有相當的權力與地位。雖然在兩性地位而言,宋代女性仍處於相對的弱勢,然而,在許多資料中所呈現婦女的主動性也不容我們忽視。另外一點,階層的區別也是令人關注的焦點,其所牽涉到當時社會、經濟、家族問題都是值得再深入研究的課題。

根據榮格理論分析哈維爾.馬利亞斯《如此蒼白的心》之人物心理分析

為了解決林佐岳前妻女兒的問題,作者黃姿綾 這樣論述:

哈維爾.馬利亞斯 (Javier Marias, 1951) 為西班牙近代最富盛名的作家之一,他許多的小說作品及翻譯作品在學術界裡,每每都能引起注目及廣泛的討論。正如在本篇論文中,所要研究的《如此蒼白的心》(Corazon tan blanco, 1992)小說作品,就曾經獲得多項獎項。例如,其作品出版隔年便獲頒西班牙國家評論獎,而在1997年獲頒國際間重要的IMPAC都柏林國際文學獎;此外,在出版當時隨即被翻譯成超過二十五種語言以上的小說作品,更在各個國家中廣獲好評。因此,種種殊榮也替本論文加以佐證,表示此作品之普遍性和學術性兩者兼具。此作品為筆者所吸引的特點有故事場景、寫作風格以及複雜心

理的人物角色,如被編排的故事情節正好反映人們在現實社會中所遇見的情況,也就如同是個微型世界在小說中呈現;而透過文中角色,我們能從中截獲個人物所要表達的觀念,從中也可反思是否也有相似的人格特質出現;再者,作者運用擅長描述的敘事風格,勾勒著不論是情景架構或者人物情緒都能引領讀者進入作者所安排的氛圍中。因此,綜觀以上各點,此部小說的特點也將是引領我們開啟分析人物的起源,也如同一把啟發探索自我的鑰匙! 在現今社會中,人們越來越重視物質上的追求及享受,進而忽略的自己本身內在的心靈活動跟自我反思。人們以為物質需求的滿足就是自己內心所追求的目標,殊不知每日汲汲營營的物質生活、光鮮亮麗的外在卻有可能是為了掩

蓋內心存在的陰影或者是缺乏自信所引起的心理活動,令人遺憾的是人們卻不自知;換句話說,人們以為工作上的成就感或者社會給予的肯定,遠重要於對自我存在價值的肯定。由此可知,人們在追尋物質生活提升的同時,忘卻了精神糧食的補充。因此,內在的自我探索是相當有助於瞭解內心世界,不論是有意識或者是無意識的心理活動都能透過榮格 (Carl Gustav Jung, 1875-1961)心理分析及其他相關的心理類型跟心理原型,達到自我認知及自我檢視的效果。除此之外,只有當人們深層瞭解自己之後,才能針對自己所遇到的挫折或者負面情緒做出適當的處理,進而處理對外的人際關係。正猶如我們平日生活所常見的基本需求的疑問:今天

早上要吃什麼?或者,我好像需要一杯咖啡提神?看似平常卻又緊扣住我們心靈活動的「抉擇」,無時無刻的發生在我們四周,但我們卻沒警覺到這一切「選擇」的步驟盡是與我們的大腦意識和心理活動所引起及產生的。簡言之,要如何能達到真正改善人類的生活品質,那無非是從自我內心的探索及研究著手。 本論文分為三個章節,第一章主要介紹作者及《如此蒼白的心》。由作者生平以及其文學作品歸結出作者擅長的寫作風格,而依此為基礎,幫助瞭解作品整體架構和體裁。接著根據現有資料及文獻中,探討作者馬利亞斯在近代西班牙文學中敘事體裁領域的重要性。在隨後的小節中,簡述作品內容和其他相關此作品的文獻批評及探討做出統整。此章主要呈現作者及其

作品皆為符合人們當下的時代,並因其重要性及影響力得以成為本論文有利的依據。 在第二章中,我們將介紹榮格心理分析(analisis psicologico)的觀點及理論。首先簡要的提出榮格在文學領域中對於文學作品的分類,接著介紹榮格對於人類做出的心理類型,為主要的分析重點之一,另外又在榮格心理分析理論中,著重討論集體無意識(el inconsciente colectivo)、原型(arquetipo)和其中的陰影(la sombra)、面具(la persona)、阿尼瑪及阿尼姆斯(el anima/el animus)概念的定義及其運用加以說明。第三章將根據第二章的榮格理論及文本內容提及的

人物個性穿著、對話場景以及角色間的複雜關係,兩者交互參照研究。根據其理論劃分出各角色所屬的心理類型,並參照其他相關研究文章加以佐證;此外,不僅是人物本身所表現的情緒動作為參考因素,更將其過往歷史經驗當成重要的資源之一。因此,不論是內在的行為情緒,或者是外在事件經驗影響,都是囊括在探討的範圍之內而不失去中立的觀念。總結,筆者希望透過這一類型的人物心理分析,反映出人們真實在社會上所遇而不願正視的問題或是未發覺得病徵,也希望透過一些基本心理學的觀念能夠喚醒人們自我反省的機會,並且進一步正視自己內心的聲音,而達到自我認知的價值。第一章 作者哈維爾.馬利亞斯及《如此蒼白的心》1.1. 關於哈維爾.馬

利亞斯及其文學作品哈維爾.馬利亞斯於1951年生於馬德里。他的父親胡利安.馬利亞斯是位著名的哲學家,也是荷西.奧德嘉.賈塞特(Jose Ortega y Gasset, 1883-1956)的學生;而他的母親也是位教授。由於父親共和黨身分,年輕時曾受政治因素而入獄並且被禁在佛朗哥政黨的大學教書,因此他必須頻繁往來在美國大學教書。正因如此,馬利亞斯就在美國度過青年少階段;而在他父親教授期間,他們便居住在一位詩人霍賀.基嚴(Jorge Guillen, 1893-1984)的家中,更巧的是在他們住處的樓上,住著當時代著名的俄羅斯作家,也就是《羅麗泰》的作者納博可夫(Vladimir Babokov

, 1899-1977)。在如此的家庭環境之中,尤其更在這般偉大鄰居的影響下,在他二十歲那年便出版了第一本的小說《狼域》(Los dominios del lobo),並且獲得他的偶像胡安.畢納特(Juan Benet, 1927-1993)對他敘事手法的賞識,從此便開啟了他的文學之路。而成年後從事專欄作家、國家(El Pais)報紙評論家、翻譯領域,同時間也是長、短篇小說的作者,從以上經歷馬利亞斯累積了大眾的聲音跟反映,使之成為創作的資源,也經由自身的歷練,造就了他對文字的高敏感度和文學市場需求的認知。換句話說,馬利亞斯善於營造令人好奇詭譎的情節,故事中的角色就如同真正生活在我們周遭的人,並

非只是在紙上操控的人物。所以,以他精湛的描述手法在敘事體裁的學術領域中,佔有一席重要的地位,也正是最吸引我們的特點之一。在馬利亞斯於倫敦哈佛大學和馬德里大學裡任教期間,陸續出版了《靈魂之歌》(Todas las almas, 1989),《如此蒼白的心》(Corazon tan blanco, 1992),《明日戰場上,勿忘我》(Manana en la batalla piensa en mi, 1994),《時間的暗面》(Negra espalda de tiempo, 1998),《你明日的容顏-熱與矛》(Tu rostro manana-fiebre y lanza, 2002),《你

明日的容顏-舞與夢》(Tu rostro manana-baile y sueno, 2004),《你明日的容顏-毒藥與影子與道別》(Tu rostro manana-veneno y sombra y adios, 2007),及近期最新作品《戀愛》(Los enamoramientos, 2011)。在出版的同時,也都一一獲獎,如:《如此蒼白的心》一九九二年在西班牙出版後,隔年隨即獲「西班牙國家評論獎」肯定,一九九七年再獲舉世矚目的IMPAC國際都柏林文學獎,同年,紐約公立圖書館將本書列為一九九六年度全美出版品中,最重要的二十五本書之一。以上都在在肯定了馬利亞斯在國際文壇上的重要性及奠定了

不可動搖的地位。1.2. 哈維爾.馬利亞斯於近代西班牙敘事體裁的重要性無庸至疑的哈維爾.馬利亞斯是自九零年代起,在文學界非常具有影響力的作家。從他第一部小說開始到最新一部作品,因為他的寫作手法跟風格引起相當大的迴響及批評。不僅僅是寫作手法令人感興趣,甚至是作品中的故事題材元素,也都讓人覺得意猶未盡。尤其是馬利亞斯對於敘事者,也就所謂的旁白的角色就如同蜘蛛絲般的扣住核心,藉由他編織故事的架構情節、人物的交錯關係甚至是時空的堆疊,都是需要由他從中連結。除了作者設定旁白的思考模式以及他的言行舉止、說話方式,他的作品有以下幾個寫作特點最引人注意:虛構式的和自傳式的寫作風格。其中,又以自傳式方式將作者

自己的生活經歷融入在作品故事中。最顯著的就是馬利亞斯作品中,主角們的職業不外乎是教授、譯者、作家,以他豐富閱歷將其在職場裡所見所聞融入故事角色中,進而變得更生動、更貼近大眾生活並引起共鳴。因此,透過馬利亞斯的作品,我們了解到虛構式的寫作風格不只是虛構發明一種故事或人物角色,其實,也以另一種的方式傳達了現實與虛幻時空的交錯。總而言之,由這三種寫作元素:語言敏感度、虛構式和自傳式的寫作方式,馬利亞斯開啟並成就了在文壇上獨樹一格的地位。1.3. 《如此蒼白的心》內容及其文獻探討故事主軸都圍繞在主角胡安的父親藍斯身上一個未解的秘密上。由多年前胡安的阿姨德茢莎自殺的場景揭開序幕。從這一情景連接到現在胡

安和他的老婆露伊莎也在各國蜜月旅行,直到抵達了哈瓦那,也是父親的岳母的出生地。但由於妻子身體不適,讓他們的旅程暫時休憩在此地。當露伊莎在旅店休息的同時,胡安在旅店的露臺上碰上了在街上等候情夫的蜜莉安。蜜莉安的近視眼,搞錯了胡安和他的情夫吉耶默,但最終與他情夫見面時,碰巧幽會的地點在胡安夫婦的隔壁房間。隔著薄薄的一面牆,儘管露伊莎虛弱的躺在床上休養,同時間和胡安一樣竊聽著隔壁蜜莉安與情人之間的對談。接著故事場景跳回當初胡安和露伊莎第一次碰面的時候,是在他們工作的場合中,胡安對她一見鍾情。由於兩人都是翻譯官,在一場高層會晤中,胡安將翻譯內容做了些微調整,故意引起露伊莎的注意。果然,身為監視胡安的露

伊莎驚覺他的動機,但卻臨危不亂的見機行事直到會晤結束。因此種下愛因。在他們的婚禮上,藍斯問了胡安一個問題:你已經結婚了,那現在呢?儘管胡安在結婚前就有奇怪的情緒浮現,但和這個問題卻也牽扯不上任何關係。胡安完全不了解他父親問題的涵意,然而父親再給他一個忠告:假使你有秘密了或者你已經有了秘密,千萬不要對任何人說出口。胡安帶著這神秘的情緒到他的蜜月旅行,然而同時間他也察覺到自己產生了某種情緒的轉變,則是由婚姻狀況變更而產生的。 胡安與童年時期的朋友小古斯塔爾多易相約酒吧,談話間不小心透露了一些關於德茢莎的資訊。胡安緊抓住這些蛛絲馬跡,追問小古斯塔爾多易為何要釋放這些訊息。但他卻不願多談而將焦點轉移

到隔壁的女人身上,而展開他對女人的那一套攻勢。當胡安回家後,告訴他妻子小古斯塔爾多易對他吐露的一些資訊,露伊莎便以很自豪的態度對胡安說,她能夠從藍斯口中得到最終他們想要知道的秘密。 在蜜月旅行後的一個夏天,胡安因工作出差八周到紐約,正好在當地他的大學同學貝兒妲擁有一間公寓可供他暫駐。她不僅分享她的住處也分享了她的生活。貝兒妲因為過去的一次車禍,使她行動不慎方便,除此之外也結束了幾次婚姻,一切生活種種皆遭遇到不幸。這讓她的自信心大降,轉而從介紹所裡認識新伴侶。在這八周期間,貝兒妲傾訴了所有交往的細節,並且很滿足的與他分享經驗並因胡安的陪伴而感到安心。。 最後,當藍斯來拜訪露伊莎時,她便利用她

丈夫從紐約提早回國,並且在房裡休息的機會,一步步引誘藍斯坦白他的過往秘密。由於露伊莎和藍斯自始至終都相處得很愉快,而藍斯也很信任露伊莎也認為她是很好的聽眾。最終,在藍斯坦白的過程中,胡安也就不經意的聽到藍斯不願提起關於他三個老婆的秘密。第二章 卡爾.古斯塔夫.榮格之心理分析理論2.1.  榮格與文學現代人日漸察覺到必須善用閒暇時間提高自身的文學素養,或者增加自己興趣喜好以培養更多利於自己的優勢,另一方面也可以藉由文學的陶冶提升自己的心靈層面。人們不只欣賞實物藝術,例如:畫展、雕刻作品等實體作品,也對於不可觸摸的藝術感到興趣:文字。不論如何,我們都期待能夠藉由欣賞閱讀這些藝術作品,達到文學滋

養的效用。因此,最便於進入文學世界的捷徑,莫過於隨手可得的書籍閱讀了。既是便於使用,卻也有和欣賞畫作跟實體藝術同樣的意義:從字裡行間獲取作者希望反射出的想法與概念,以及作者的表現手法。因此,榮格認為文學藝術作品有兩種創作模式,一種模式叫做「心理的」(lo psicologico),而另一種模式稱為「幻覺的」(lo visionario)。對於榮格而言,心理模式的材料來自於人的意識領域,例如人生經歷、情感的震驚、激情的體驗,和人類普遍的命運危機,其中又以個人情感生活為首要。因此,心理模式下所創作出的文學主題和內容,都是心理學的範圍內所能夠理解。而說到幻覺的創作模式,其創作的材料來源,大多源於創作

者本身所壓抑在意識裡的情感或情緒轉化而成的;也就是說,是人們忽視的黑暗面。換句話說,藉由這些幻覺的意象,儘管人們不知道從何而生的幻覺,但還是會無意識的影響著創作者的題材。對於榮格而言,這些原始意象也就是幻覺式的創作,並非屬於個人經驗和情感,也不是過往創傷或感情糾葛,而是屬於集體的經驗。而所呈現出的意象則是作品本身而非作者跟藝術家所希望呈現的;也就是說,作品本身具有靈魂而藉由作者的手使作品本身說話。所以,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這些顯現出來的意象是屬於集體無意識的,而呈現的原因是為了要彌補意識中所不均衡的及片段隱藏的部分。總之,當集體無意識存在於各個時代之中,便會與當時代的時空背景融合,產生當代的集

體無意識的意象。每個社會年代也形同人的個體一般,當集體無意識進入了每個個體,與其個體交融自身的個人經驗情感,使之形成互補或作狀態的調整。文學藝術也相同,小至作家大至文學環境,對於榮格而言的文學作品,乃是它自身所擁有的價值,它所要發聲的主題內容,而非是外在所加諸在它身上的觀念及解釋,也並非是作者自身意念的傳達。2.2.  心理類型根據榮格學說,人的心理類型大體上劃分為內傾和外傾的兩種態度性格。簡單來說,內傾性格是指其心理活動完全朝向內部世界的傾向;反之,外傾性格則是指其心理活動指向外部世界和外在對象的傾向。也就是說,外傾性格的人會偏好與外界聯繫,並且覺得與人溝通是如魚得水;相反的,對於內傾性格

的人而言,相較於與人接觸,不如一個人靜靜思考對事物的本質。以上這些敘述,並非要批評或者貶低任何一類性格的人,反而是透過這些資訊讓我們能夠了解與我們相似類型,或相反類型的內心世界跟想法,並達到理解他人而非誤解的現象。當然如果以這兩種性格就能劃分出世界上的各樣人類,也太籠統了。所以,除了這兩種態度類型,榮格也提出了四種意識活動功能:思維(el pensamiento)、 情感(el sentimiento),這一組是互相對立的功能,由於它們常常把人們關於真假善惡的概念加諸於現實,因此被稱之為理性功能;而感覺(la sensacion)、直覺(la intuicion)為另一組非理性功能,由於這兩種

功能在接受外部現實的時候,沒有對外部的現實加上理性,因此被稱之為非理性功能。由以上兩種態度加上四種功能類型以不同的方式配置和組合,而形成八種不同的人格類型。2.3.  集體無意識對於榮格來說,完整的人格是由意識、個人無意識和集體無意識所集合而成。然而,人的意識是指除了主要內容是自我以外,個體經由其官感所接收到外在的資訊而轉換成我們的記憶。也就是說,例如人生經驗、知識、所見所聞,而這些細節將會轉換成我們可意識到的情感、記憶;人生閱歷也就會變成意識的其中一部分。相較於意識,榮格更重視潛伏在人類心靈底下的無意識,並且認為無意識包含個人無意識以及集體無意識。個人無意識即個體曾意識到的內容,但後來又被

壓抑或者遺忘了的思維、情感和記憶等,也就是包括一切個體起源的所有材料。而集體無意識則是指包含種族文化起源的材料,和民族起源的行為模式、精神活動和反應等。依榮格所見,集體無意識乃是透過演化傳承而來的生活模式。2.4.  原型根據榮格理論,原型就是存在集體無意識理的內容物,也就是潛在於人類心理行為的模式。簡單來說,原型是以一種原始意象存在於人的無意識裡,而且存在著許許多多的原型。承上章所提,完整的人格是擁有個人意識、集體意識和集體無意識所組成,因此,在榮格的原型的學說中,他認為原型應該是沒有單一形像的而是彈性的、可適用於各個個體。因此,在眾多原型當中,此篇論文將以最適當的原型加以說明及應用:陰影

、人格面具、阿尼瑪和阿尼姆斯。第三章 根據榮格理論分析《如此蒼白的心》之人物心理分析3.1. 《如此蒼白的心》之人物介紹胡安,任職於政府的高階翻譯官,並在他工作的場合中認識了未來的妻子,比他高一階的翻譯官,露伊莎。認識不到幾個月的時間他們便結婚了,因此胡安產生了一些不安的情緒從婚禮到蜜月旅行。特別是他的父親藍斯又在他的婚禮上,問了他一個問題並且給他一個建議。在蜜月旅行期間,他們前往至哈瓦那,並正巧寄宿在與蜜莉安和吉耶默的隔壁房間。胡安和露伊莎便有意的竊聽他們之間的對話。蜜莉安希望吉耶默能夠離開他的老婆並且取代他在西班牙的妻子,藉此才能逃離哈瓦那,吉耶默並沒有正面答應她。而胡安和露伊莎聽完的當

下也沒有討論。相較於婚後的胡安和露伊莎,露伊莎調整了自己工作的腳步,為的是能多留在他與胡安新居好好佈置打掃;而胡安並沒有做任何的變動,依舊按照自己的工作出差到紐約。如同先前一樣,只要到紐約出差便是住在他大學同學貝兒妲的家。由於一場意外車禍,貝兒妲失去自信和走過幾次挫敗的婚姻。從此之後,她便透過仲介所找尋另一半。而在胡安借宿於她家期間,貝兒妲和其他陌生人的信件來往和影片錄製,她都不吝於分享並且也會詢問胡安的意見。尤其是當貝兒妲對一位在曝光度極高的男士相當有興趣,但他卻提出要拍攝貝兒妲裸體的要求。她只好轉向央求胡安幫忙,由於大學時期的幾次曖昧,她覺得胡安是最佳的攝影人。不禁貝兒妲的苦苦哀求,最後還

是幫了這個忙。當胡安結束任務回馬德里時,也就是胡安結婚後,不忘去探一探少時所暗戀的對象妮葉貝絲。如今的妮葉貝絲已經不是個女孩而是文具店的老闆娘了。胡安藉機和她交談幾句後,心中卻也浮現如果當初和她交往並結婚,這女人也許不該僅僅在一間文具店裡了,而是像露易莎一般輕鬆的待在家裡,不需拋頭露面的做生意。藍斯方面,他擁有一段不為人知的過往情史,而且一直以來不准他兒子胡安過問,而他的母親奐娜,在生前也從未提起藍斯之前和他姊姊德茢莎的婚姻。直到胡安和他從小到大的友人小古斯塔兒多易去酒吧時,小古斯塔兒多易才有意無意的透露一些有關藍斯的第二任老婆的蛛絲馬跡給胡安。露易莎和胡安就依著這些線索,想要解開藍斯神秘的過

往情史。正巧於一次他們夫婦與畢亞羅勃斯共進晚餐,在餐敘間,畢亞羅勃斯便提到了藍斯和他第一任古巴籍妻子。透過和畢亞羅勃斯的對話,胡安夫妻倆便獲得了更完整關於他們父親的各任妻子的資訊。順帶一提的是,藍斯驚人的財富是由他的專業累積而來的,由於他在普拉多博物館中修補並維持畫作,所以他能鑑賞出一幅畫作的好壞。此外,暗地裡,他專門幫人鑑定以及和一些富商名流買賣知名畫作,藉由他鑑賞的眼光和評價,在買賣當中作手腳。因此富商們都很相信藍斯並且出手相當大方。然而胡安相當不屑這樣的生意手法,並深深的認為是變相貪汙。一天,在博物館閉館時,藍斯結束他的工作,經過一個長廊看見了警衛馬徳吾,他手裡正拿著打火機並且企圖點燃一

幅名畫。藍斯不僅沒有強迫馬上熄火,反而是用關心的語氣以及站在警衛的角度與他引導式的聊天,轉而讓他放棄點火的念頭。3.1.1.  女性角色人物a) 德茢莎,藍斯的第二任妻子,同時也是奐娜的姊姊。在古巴的時候愛上了藍斯,但當他知道藍斯已婚的身分後,便想要和他結束這段關係。到最後他們還是結婚了,但婚後不久,因為藍斯的自白讓她決定結束自己的生命。b) 露伊莎,胡安的妻子,也是政府聘任的翻譯官。在與胡安結婚後,對於她公公的過往情史有很大的興趣。同時,藍斯對這個媳婦也很欣賞,並且很信任她。在丈夫與公公之間扮演著潤滑劑的角色。c) 貝兒妲,在紐約替聯合國機構當譯者。約三十九歲,離過婚,並在大學時期和胡安有過

親密關係。曾經車禍而造成她身體上的缺憾,儘管她掩飾得很好,但還是看得出輕微的跛腳,而臉上也因那場意外留下了淺淺的傷疤。d) 蜜莉安,古巴人,有個馬德里情夫吉耶默常會來古巴與她見面,是個年約三十,老派作風的女人。e) 奐娜,德茢莎的妹妹,也是藍斯的第三任妻子。與藍斯過著貌似幸福快樂的日子。f) 妮葉貝絲,文具店老闆的女兒。胡安從小就很喜歡她,並經常藉故去文具店看她。長大後,曾經幻想與她結婚的念頭。3.1.2  男性角色人物a) 藍斯,因善於分辨圖畫的價值好壞,所以在普拉多博物館擔任藝術修補專家。給人有種高傲、又常用自以為瀟灑般的笑容對待人。b) 胡安,是文中主角也是旁白。和露伊莎一樣也在政府任職

翻譯官。是藍斯和奐娜的兒子。儘管對父親的過往很好奇,但卻他父親不准他過問甚至有時候還會對他發脾氣。c) 小古斯塔爾多易,比胡安大三歲。是胡安從小到大的好友,少時總常表現出像成熟男人的樣子以區別其它自己與其他小孩的不同,在十三歲的時候便經常上妓院。而他的父母親是在德茢莎自盡現場的目擊者。d) 畢亞羅勃斯,是一個在藝術領域裡很有影響力的人物。是一位因西班牙十八世紀畫作及建築聞名的教授。居住在加泰羅尼亞區,並和藍斯有信件上的往來。曾經從他的父母親口中聽見有關於德茢莎自殺的消息。e) 馬徳吾,一位在普拉多博物館擔任超過二十五年以上的警衛。f) 吉耶默,已婚的馬徳里人。常因工作飛往古巴並在當地有個情婦。

右手無名指上有個婚戒。3.2.  女性角色人物心理分析a) 德茢莎在故事的開頭便出現,她是以一個非常醒目而且直接的場景揭開了整個故事的序幕。她出現的場景之中,甚至說不超過五句話,然後就舉槍往自己的心臟開槍自盡了。儘管作者給這個人物露面和說話的場景少之又少,但整個故事卻還是依她為主軸進行;她也就是故事的核心。因此接下來,筆者將由她的人格特質開始研究,因為筆者認為人物性格乃是串連整個故事的主要原因。根據榮格理論,德茢莎傾向於外傾情感型性格的女性人物,由於此類型的人通常容易產生以下的情緒:有強烈的道德感。首先,當她在古巴與藍斯相戀到不可自拔時,突然間得知他已婚的狀態便毫不猶豫的和藍斯分手,並且馬上回

西班牙,為的就是不要與他糾纏。這就是非常明顯的強烈道德觀的例子,而且對於他自己本身的家庭倫理觀念也是不相謀合的,因此這類型的人只好壓抑自己的情緒,做出了符合社會道德觀感和對自身對於丈夫和家庭應有的條件的結果。因為外傾性格使他不得不迎合外界需求,而他的理性思維的功能,也促使他做出這個抉擇。再拿她與蜜莉安做比較,在法律上蜜莉安和德茢莎的身分並非合法,德茢莎的行為屬於被動的一方,最後她選擇退出結束她與藍斯的關係。反之,蜜莉安的行為屬於主動而且積極強勢,而且還用極為粗鄙的話語詛咒吉耶默的妻子,為的就是要取代他老婆,但她並不認為這樣有失社會道德規範。由此可知,德茢莎謹慎並喜歡關係融洽的感覺。到後來,藍斯

終結了上ㄧ段婚姻而終於跟德茢莎結婚。一切都很圓滿幸福,直到蜜月旅行的一個夜晚,藍斯滔滔不絕的和德茢莎說情話,幾乎把所有能講的事情都一五一十的告訴她。包括他為了跟她在一起謀殺了他的古巴籍前妻。ㄧ當她聽到此事,心中的罪惡感便油然而生,便覺得自己也是共犯之ㄧ。因為在婚姻關係底下,夫妻乃是一體的,所有的責任將是要一起承擔。因此,德茢莎應該是將夫妻為共同體的觀念深植在她的心中,並認為不管任何一方做了甚麼,另一方都是有責任跟義務承擔的,如此一來才稱做夫妻。由此可知,德茢莎道德感不僅存在於個人觀念裡,並且衍生到伴侶關係上。由於德茢莎是ㄧ個高道德感跟責任感很深的人,所以當她知道有另外一個陌生女子因他而死的時候

,她便產生了罪惡感。另一方面,她的丈夫深愛她到殺了另一個女人,就為了要跟她結婚,那她又該如何處理呢?她如何能夠擺脫情感,舉發深愛她的丈夫呢?換句話說,如果她將她丈夫送進監獄,是否也算變相的否定了這段感情呢?也間接承認了這段感情不應該存在的事實呢?因此,德茢莎認為,只要「她」這個引發所有事件的起因消失,所有的事情都將會隨著她的死亡劃下句點,德茢莎最終忍受不住雙方面的折磨,在蜜月旅行返家後,選擇在自己的家中浴室舉槍自盡。b) 露伊莎 此人物角色的人格特質顯而易見的,偏向榮格心理類型的思維兼具直覺型人格。在工作上,她是一個相當有效率而且謹慎的人,而在人際關係方面她也能相處得很融洽,尤其是在婚後,與

胡安的朋友和胡安的父親藍斯的關係也都很親密。例如,露伊莎在工作上的表現。雖然和胡安ㄧ樣都是替政府工作,但她的工作內容是出席國際會議並監管其他翻譯員的翻譯品質以及內容的正確度。由此可知,露伊莎讓人有依賴跟信任感,能力也備受肯定。就如同現今的女性,都已經能夠獨當一面,這都由於女性做事態度都比男性來的仔細謹慎,也因此女性在工作職場上的位階都比男性高一些。另外也可發現,露伊莎與客戶和同事間的關係很融洽,歸功於她外傾態度的人格。 除了她在工作上的表現,是值得讓人信任並且勝任的;在個人情感方面,她也是深獲人心的。就拿她與她藍斯的關係來探討:暫不論露伊莎給人的感覺就是讓人安心有信任感,在她與藍斯的對話當中

,時常可以發現藍斯對她的喜好也不時的誇獎露伊莎的機智。而在胡安出差期間,她與她的丈人似乎也培養出了默契,並且很認同對方。就以藍斯過往的情史為例:他不准自己的兒子過問,甚至還會發怒責備胡安;反之,對於露伊莎便沒有這般震怒也許是因為對她的好感,又或許是因為異性不排斥的關係,讓藍斯到最後還是娓娓道出,他那段以為到死都不會說出口的秘密。因此,這也可以證實她的外傾性格能隨時調整對外的態度,進而達到吸引對方並且願意掏心傾訴。3.3.  男性角色人物心理分析a) 藍斯 在藍斯年輕時,曾因工作到古巴而在當地結識了他第一任妻子。當初他們愛得濃烈並且很快的就進入婚姻。直到後來,當他認識了德茢莎,藍斯便陷入瘋狂的

狀態,對她無法自拔的迷戀。於此同時,藍斯也開始對他第一段婚姻感到無力和不耐煩,而他的妻子也感受到藍斯對她的冷落,因此開始無理取鬧,這也讓藍斯更加厭煩、更加討厭這段婚姻。就在一次的爭吵後,藍斯趁著他的妻子酗酒後的醉意和吵完架體力匱乏的躺在床上時,藍斯就點燃幾根菸丟向床單即離去。最終,他的妻子就如同意外般的在這場火災中過世,而藍斯也就恢復自由身。 恢復單身的藍斯,就和德茢莎在馬德里結婚了。ㄧ切就如同藍斯所想像的完美順利,而他也深感幸福。直到在蜜月旅行的最後幾天,藍斯以為誠實告白是一種愛的表現,因為藍斯對於愛和伴侶的觀念,就是夫妻間沒有秘密。所以他ㄧ五ㄧ十的將事情所有的經過告訴他的第二任妻子。在獲

知另一個女人因為自己而死亡的消息後,德茢莎整個人性情大變,變得冷漠不語、沉默寡言,只在她的家人面前才擠出些微的笑臉。在蜜月後不久的一次家庭聚餐,德茢莎走進浴室選擇了結束自己的生命,至此,藍斯第二次成了鰥夫。 最後一次的婚姻,是和德茢莎的妹妹,奐娜結婚,並育有一個兒子,胡安。在這段婚姻生活裡,奐娜和藍斯從未和胡安提起任何有關他過往情史,甚至是他的第二任老婆,也就是奐娜的姊姊。而藍斯和奐娜似乎也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從這三段婚姻裡,可以知道藍斯他內心所憧憬的愛人的意象,並非她第一任的古巴籍妻子,而是遇見德茢莎的時候,她才是符合藍斯內心的阿尼瑪的意象。因此,在第一段因衝動和不了解自己而成就的婚姻

,並沒有滿足藍斯真正內心的渴望,只是ㄧ時被衝動所沖昏了頭;直到他的第二任妻子德茢莎,完全符合他所希望的伴侶的角色,並且用盡所有辦法而達到與德茢莎結婚的目的。這樣不畏懼風險的尋找另一半,即使已經結婚了卻也不放棄任何契合自己無意識裡的意象的機會,就如同榮格的心理分析類型中的非理性區的直覺型:道德感是劣居在直覺型的人的意識裡。所以,藍斯才會不顧社會倫理道德,甚至犯下了謀殺案,為的就是能夠達到他能與德茢莎在一起的結果。由此可知,他不管殺人的這個動作是不是符合社會道德標準,或者是正義的行為,他只曉得這麼做能夠完成他的目的,那麼這樣的行為就是正確的。 儘管如此,藍斯的對於愛的心理認知已經超越了社會規範,

在他的認知裡,他的愛情是第一位,也就是所謂的天生的欲望,為了愛他可以放棄ㄧ切,就像社會責任以及對另一個女人的承諾。以上所有,甚至包括把他的所作所為都告訴她的愛人德茢莎,他也覺得是對她忠誠的表現。藍斯並沒有想到告訴她之後的結果。因此,我們可知,在藍斯年輕的時候,他並沒有辦法完全的掌控自己的慾望,由於他的性格和他的衝動(libido),造成他這些失序的行為。 除了藍斯和她三個女人的感情,藍斯和他唯一的兒子胡安並沒有提及太多自己的過往。反而是胡安想要探點蛛絲馬跡的時候,總是被藍斯斥罵甚至要趕出門,因此胡安後來對父親的婚姻是不怎麼感興趣。直到胡安結婚的時候,藍斯卻用神秘的語調問他接下來該怎麼辦,並且

祝他好運。在婚禮的氛圍下,藍斯似乎回到了自己年輕時結婚的場景,尤其是在他第二個心愛的妻子的典禮上。這也似乎讓藍斯回到了令他惋惜的陰影裡,因為他的妻子是因為他自白後沒多久,就結束自己的生命。所以,當他又重回到這樣類似的婚禮場景中,也就是所謂的賭物思情。由於藍斯將自己的影子和自己恐懼的情緒投射進去投射到胡安身上,所以,在胡安的婚禮上,藍斯以過來人的經驗告誡他:不要輕易的將秘密說出口,不論你是已經擁有了或是將會有。對照藍斯年輕時,直接將謀殺的事實告訴德茢莎;反之,在胡安的婚禮,他已經轉變成ㄧ位說話較婉轉、旁敲側擊的提醒他的兒子。 另一方面,關於藍斯和他的媳婦露伊莎的關係是相當的融洽,而且相較於藍斯

對她與自己的兒子胡安,反而他與媳婦的關係是更好的。在胡安出差期間,藍斯與露伊莎的往來次數是相當頻繁的,甚至讓胡安覺得露伊莎跟藍斯是比較好的。然而是甚麼原因,讓藍斯對這個露伊莎比對自己的兒子的態度是更和藹可親呢?我們可以提出以下兩點:ㄧ是如同上段提到,在婚禮的場合上,藍斯將自己的角色投射到胡安身上,也就是說,露伊莎也就成了德茢莎的替身;二來,在露伊莎和胡安交往期間,藍斯對她便讚譽有加,覺得她反應機警,在加上她與露伊莎都有讓人信任的安全感,因此,露伊莎也順理成章的成為藍斯可以吐露心聲的女人。有鑑於這樣的移情作用,藍斯對於她的媳婦很有好感,而且非常相信而且欣賞她,於此,藍斯在無意識中也找到了另一個慰

藉的出口。b) 胡安 胡安自小就有ㄧ位很心儀的對象,她的名字叫妮葉貝絲,是文具店老闆的女兒,也常在店裡幫忙。胡安經常去文具店裡買東西,但每次去都不ㄧ次買完,反而是ㄧ次買一樣,為的就是能夠常去店裡看她。這樣的情愫ㄧ直延續到胡安結婚了還存在,而且他也曾經幻想過,如果妮葉貝絲是跟他結婚,說不定她的生活就不會只是個文具店的老闆娘,而會像露伊莎那樣可以暫緩工作的待在家裡。 貝兒妲,第二個跟胡安有情感關係的女人。是一個比他年長四歲並在大學時期的時候曾經有過親密關係。但是胡安和她一直保持著友好的友誼關係,就算在貝兒妲後來在紐約結婚並定居在那裏工作,她也不吝於分享她的房子讓胡安有個舒服的棲身之地。 而第

三位胡安愛的女人,露伊莎,他們會認識是由於工作都是翻譯員的關係‧他們認識後很快就結婚並且過著很幸福的婚姻生活。婚後生活,露伊莎就變成胡安與他父親藍斯的連接器,而藍斯也比較信任她。 如同一個個體中是由不同的性格態度所組成的,所以胡安是一個偏向思維外傾型的人。如同前章提及,關於這類型的人屬於較有條理規範的類型,因此通常都能勝任國家機關中的職務,尤其位階較為高層的。由此可知,胡安位居高階並且對自己的生活有條有理,正好符合榮格所規範的思維型的人。同時間,次要直覺功能也是經常反映在胡安身上。例如:胡安所謂的「婚姻狀況改變」,雖然他不明白為何會有這樣不安的情緒出現,但是這樣的情緒一直困擾著他。他無法接受

突如其來的變換;平常一個人的回家方向要變成兩個人;所有可以一個人做的事情都變成兩個人的份。而這樣被佔據原本生活的情況讓他感到不自在、不適應。 由此可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感覺上露伊莎像是被強迫結婚的一方,而雖然是胡安主動完成這個婚姻,他的內心卻是不安定的,覺得許多個人空間被取代,或覺得也許結婚不如想像中的那樣,諸如此類的猜測讓胡安產生了不安感;反觀露伊莎,婚後卻將工作調整,將整個重心放在她與胡安的新家,或更確切的說,放在她與胡安的婚姻上,並且用心的經營她與她公公和她丈夫朋友的關係。由此推測,也許胡安從小受父親無意識的影響下,對於婚姻的信任度並非那麼高,因此產生了猶疑。3.4. 男女角色人物心

理交互作用關係在本節將探討文本中男女關係中的情侶關係或夫妻關係、又或者是那些未公開的秘密關係。在此,我們以婚姻關係的確立做為區隔,便於分類探討。而在以下表格中,左方格裡為擁有正式的婚姻關係;而右方格子內箭頭方向表示好感關係指示,也就是單方面的感情輸出,也就是說另一方有可能為不知情或者忽略了對方的情感投射。婚姻關係 秘密關係胡安 — 露伊莎藍斯 — 古巴女人藍斯 — 德茢莎藍斯 — 奐娜 小古斯塔爾多易 → 露伊莎吉耶默 — 蜜莉安胡安 → 妮葉貝絲胡安 → 貝兒妲由以上表格所呈現,我們從婚姻關係開始探討並將著重在結婚的動機上。藍斯的第一段婚姻,我們根據文中描述認為是情感衝動,也就是心理學所

說的原始欲望的衝動而促成的。因為當時候藍斯並沒有多做考慮,而當婚姻中的摩擦開始出現時,藍斯卻無法解決,並且認為這段婚姻無法維持下去,但那時候的他只能選擇逃避;與此同時,他又認識了德茢莎,ㄧ個讓他瘋狂的女人,因此藍斯就想辦法結束了這段不成熟的婚姻。而在第二段婚姻中,他與德茢莎的結合也是另一個不成熟的開始。藍斯還是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對婚姻的維持不甚了解,也不懂得保護婚姻;又或者該說是對女人的心思不了解;而另一方面,也對愛情的定義捉摸不清。因此最終還是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劇。到了第三段婚姻,藍斯學到了教訓也吸取了前兩次失敗婚姻的經驗,他與奐娜的婚姻是非常幸福安定的,而且還生了一個兒子。因此,男人總是追求ㄧ

個普遍既定印象的女人,並且同時間,融合根據自己對於和女性接觸或交往的經歷和經驗,最終才形成自己對於女性伴侶的條件和標準;反之亦然,女性也是ㄧ樣的過程,因而形成所謂的理想對象。也就是說,個體所交往的對象中,往往都是投射自己所喜歡或者是互補的條件。因此,在婚姻關係中也是,由此可知,藍斯在最後一段婚姻裡,已經學習到如何對待婚姻以及和自己的伴侶相處,而非當初莽撞的只依循自己的感覺而結婚。在以胡安跟露伊莎的婚姻為例子。ㄧ方面,他們的自我意識是非常發展的,另ㄧ方面,他們在社會的地位是相對高位階,而他們也是相識沒多久後便結婚,相較於藍斯與古巴女子,胡安雖然感到不安,也和露伊莎有不同意見的時候,但他們都能理性

的探討事件,或者試著調適自己的心境,所以雙方能夠適應並且互相配合這段新關係;並非如同他的父親藍斯,採取放棄和逃避的方式結束那段婚姻關係。無論如何,兩性的相互關係是很不同卻又很類似的。男人和女人們終其一生都在尋找自己的另外一半,那一半通常都是與自己相似,否則就是與自己互補。人們都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另一半,其實都是反映自己或是投射自己本身所有的或者所缺乏的。這也是因為人性使然,人的本性就是會在不自知的情況下影響自己的行為和想法。因此如果想要解決兩性之間的問題,首先也是要先省視自己內在是否了解自己,是否了解自己本身欠缺或者已經存在很久卻未曾發現的問題。如此ㄧ來,了解自己的個體內在的情緒發展後,才能拓展

到向外的人際關係。而當一對伴侶結婚就形成了另外的ㄧ種個體,此時雙方更是要了解自己和對方需求及個性甚至是相處上的情緒的處理,或者對於婚姻的疑慮,都是要互相扶持溝通的,藉此方式,才能真正的達成兼顧個人本性和性格及他人的存在,所謂的ㄧ個完整的個體。結論 我們都是這世紀的現代人,依著家庭教育、社會文化養成每個人的自我意識。以我們認為對的方式在看待當前的這個世界,但是在這個以功利主義、自我意識高漲的社會環境下,我們已經習慣追逐外在現實的物質享受,很難靜下心來省視自己,檢視我們內心的世界真正需要的是甚麼。但是,我們不能因為看不見,就說它不存在;如同我們無法感受到地球間的宇宙萬物正在運轉,就否定他存在的意

義;我們得心靈活動和意識也是同樣的道理,不能因為我們的疏忽,就否定了他們存在並時刻影響我們的事實。藉由《如此蒼白的心》這本小說內容,我們獲得了ㄧ個可以檢視自己的管道。在文中複雜的人物情感關係,也許是作者個人或者是他人的個人經驗,同時也是反映了現代社會中男男女女正在經歷的事情,甚至是全世界不論國界都在發生類似故事中男女主角的經歷。也就是說,這並非特例。就如同人是群居動物,沒有辦法獨立生活,必須仰賴別人才能生存下去,因此關於那些故事中發生的議題、人物的情感糾葛,都可能是發生在我們周遭的故事。而根據先前章節所提及的榮格心理學觀點可知,沒有一個人是能夠完全的被定義成哪一種類型,也沒有人是可以被歸類在只

有一種性格類型裡。因為總是必須將各種可能包含進探討的因素裡,不論是主要或次要的原因都是會影響個體做任何決定影響因子。根據榮格得心理類型分類出,在文本中的角色人物反映出現在社會裡所會出現的心理類型的人。這部文學作品以他最大的能力,盡可能的編排所有類型的人物出場,因此,人物的性格就成為「抉擇」時的重要關鍵。總而言之,我們生活在這世界上,不僅是身邊的伴侶、剛認識的朋友,甚至是不認識的人,就是會與別人的存在有所關聯。每個個體從零開始成長,接受家庭的培養,即個體自己對外界事物的接收適應轉化成自己內在的物質,直到成人成熟。所有好的壞的、成功的失敗的、正面的負面的所有過程,都會轉變成我們心理的能量,並且內化

成我們性格的一部分直到我們統合完整了自己的人格發展,和平衡了抽象的心理活動。每一個階段都有該學習的課題和挫折,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們不需要臣服於這些失敗或困難,而是要面對這些錯誤和挫折。透過這些陰影或挫敗,我們才能更懂得自己的弱點,因而了解自己內心深層的聲音,如此一來才能夠正視我們的內心世界,發掘出我們一直沒意識到的問題進而解決它。最後,當我們閱讀ㄧ部作品的時候,其實我們也不自覺的與自己對話,也將自己的情感和想法投射到作品中。這也就是本篇論文最初的宗旨:聆聽內心深處的聲音,自我省視後,以達自我認知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