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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德科技大學 生活產品設計系碩士班 陳文亮所指導 翁淑銘的 以品字用語建構新產品開發程序與實現之研究 (2021),提出智慧財產局電話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家用飲水機、新產品開發、通俗用語、生命週期、品設計程序。

而第二篇論文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劉建宏所指導 洪翊傑的 論個人資料保護之界線 (2021),提出因為有 個人資料保護法、隱私權、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智慧財產局電話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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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智慧財產局電話,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當藝術遇上法律:藝術投資收藏的攻防對策

為了解決智慧財產局電話的問題,作者葉茂林 這樣論述:

畢卡索也得知道的一門課? 華人世界首部藝術投資相關法律專書   藝術蔚為最具品味、熱門之投資標的,   偽作、著作侵權、買賣糾紛、詐欺、失竊毀損等各種NG也伴隨而來,   置身其中的畫家、藏家、投資人、畫廊或經紀業者,乃至拍賣公司,   該如何捍衛自身權益,並及早預防、避開風險?   葉茂林律師透過28則深具代表性的藝術交易經典案例,   將繁瑣燒腦的判決書,轉化為流暢好讀的法庭教戰寶典,   引領讀者避開法律地雷,悠遊藝術創作,投資無往不利!   拍賣圖錄內容出包,不論錯誤大小均可解約?   拍賣公司擅自賣出未交割拍品,已涉違約?   賤價購得席得進、星雲等大師偽作,可否以此為由

拒付尾款?   買到假畫如何驗明正身?疑遭賣家「暗坎」的真品證明書又該如何討回?   終止託售卻拿不回畫作;藝術家與畫廊誤簽終身約該如何解套?   仲介買賣畫作,約定不清當心公親變事主!   寄放銀行保管箱的貴重物品失竊,修繕施工不慎毀損藝術品,賠償金額如何判定?   利用AI大數據資料庫產生的判決分析,也可主張著作權?   本書作者 葉茂林律師,任職於博識本國法及外國法律師事務所,是台灣少數處理藝術領域法律糾紛的專家。他將多年所見國內的藝術法律糾紛與判決,有系統地篩選、整理跟分析,分門別類收錄於「藝術拍賣防雷」、「買賣及所有權等相關糾紛」、「偽作贗品交易」、「仲介委託爭議」、「失竊毀壞求償

」、「著作權益維護」共六大單元。   各單元下的每篇文章採用簡明的「事件緣起」、「法院判決」、「律師叮嚀」三階段架構,輔以說故事般淺顯方式,方便讀者輕鬆讀完相關案例,並從「律師叮嚀」學習避開糾紛或維護權益的做法,既是華人世界首部藝術投資相關法律專書,更是畫家、藏家、投資人、畫廊業者或經紀,乃至拍賣公司都值得入手的法庭教戰寶典! 本書特色   1.全新題材:華人世界首部藝術投資相關法律專書!   2.架構完整&對策周全:六大單元共收錄28篇經典(案例+法院判決+律師叮嚀),從藝術拍賣防雷、買賣及所有權等相關糾紛、偽作贗品交易、仲介委託爭議、失竊毀壞求償,到著作權益維護…針對藝術交易與收藏

可能遇上的各種NG狀況及法律糾紛,提出完善對策及預防之道。   3.生動流暢:將判決書變得有如小說般好讀!就算不是法律科班出身,也能輕鬆理解! 名人推薦   李政勇(安卓藝術總監)、姚謙(音樂人/作家/收藏家)、   郭斯予(藝術拍賣專業顧問)、陳菁螢(尊彩藝術中心總經理)、   黃子佼(跨界媒體人暨收藏家)、黃亞紀(Each Modern亞紀畫廊負責人)、   趙琍(誠品畫廊總監)、劉銘浩(藝術資深藏家)、   戴忠仁(國寶檔案主持人)、簡秀枝(典藏藝術家庭社長)   ↑藝致推薦(以上推薦者依姓氏筆畫排序) 各界好評   「收藏藝術是一條理性與感性的旅行,除了美的閱讀之外,也考驗著

自己價值觀與理性思維。此書的閲讀除了投資的實例,讀後更可以讓自己以逆向思維去檢驗收藏的意義!」——姚謙(音樂人/作家/收藏家)   「太精彩!是我一定要拿來贈送藏家與藝術家的好書!」——黃亞紀(Each Modern亞紀畫廊 負責人)   「掃雷避險法庭教戰守則,藝術投資的護身符。」——劉銘浩(藝術資深藏家)   「全書絕非冷氣房下的臆想,作者選擇的經典案例,完全從真實生活取材,將藝術交易與收藏可能的藏汙納垢,通通涵蓋入內,具備高度的參考指標,對藝術饕客,有病則治病,無病則預防,非常值得人手一書。」——簡秀枝(典藏藝術家庭 社長)

智慧財產局電話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枋山,台語叫「崩山」,據說係因為該鄉以往峰峰相連的地形,結構不太穩固,經常有落石而得名,這點可從它的古名「崩崁頭」得到印證。
  枋山鄉是前往墾丁和南迴鐵路去台東縣必經之路,依山傍海,海岸線美麗迷人,一到例假日,經常可見岸邊二人成雙、三五成群的人潮,有人遠從高屏驅車而來,為的就是欣賞巨浪拍打岸中嶙峋古石的美景,享受心境中片刻的寧靜。

  本鄉人口接近7,000人,是屏東縣人口最少的平地鄉,居民以務農和漁業居多。儘管面積小、人口少,所栽培的芒果卻聞名全台。因為枋山鄉是台灣最南端的芒果產地,平均溫度比別的芒果產地高,所以產期早,甚至比鄰近的枋寮鄉還提早15~30天,以致價格都賣得比別人好。
  枋山地區(包括獅子鄉)的芒果面積約有1,700公頃,品種絕大部分是愛文,金煌大約只有30公頃,其他品種約20公頃。枋山芒果以早產取勝,因為早,價格好,滯銷機會少,所以栽培芒果是枋山鄉民的最愛,務農家庭沒有種芒果的人很少,難怪有人說,該鄉舉目所望的汽車、洋房,都是芒果的變形體。
  為區隔市場、打響知名度,枋山地區農會申請一個芒果品牌-太陽果。南方的熱情果農,產出鮮豔亮麗的愛文,和火辣辣的太陽倒是滿配的。該品牌已於91年經政府認證通過,是高屏地區第1個通過認證的芒果品牌;並於100年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團體商標認證通過。
  
一、代表窗口:枋山地區農會。
二、訂購電話:08-8771111
訂購傳真:08-8771910

以品字用語建構新產品開發程序與實現之研究

為了解決智慧財產局電話的問題,作者翁淑銘 這樣論述:

隨著資訊科技發展與顧客意識抬頭,產品生產過程的資訊揭露、品質性與安全性,儼然成為顧客在現今消費市場的採購重點。因此,產銷履歷制度的推行,有助於產品生產製造過程資訊更加地透明化,同時能夠強化業者所生產的產品在市場上之辨識性與區隔性,對於產品品牌及消費者認同感的建立,可望創造雙贏局面。然而,現今生產產銷履歷僅用在農產品銷售上,對於生活產品類尚未能有完善管控制度,諸如與飲食安全相關的家電產品、烹煮產品等;殊不知,在人類過度開發下,環境破壞所引發的水質汙染日漸嚴重,危及國人健康,使得人們飲用水都必須仰賴淨水設備或飲水機等家電,經由過濾、消毒及煮沸等處理,方能安心飲用,顯見淨水或飲水設備逐漸成為國人居

家必備的重要家電產品。此外,目前產品設計開發過程中,從設計端、製造端、至銷售端,每個開發環節的專業用語,對消費者往往處在不易理解的情境與認知,對於產品生產履歷之推廣將受到侷限。藉由物品、作品、產品、半成品、樣品、成品、商品等相關通俗用語,提升消費者對於產品開發過程各階段的瞭解;並以家用飲水機為設計開發對象,說明此新產品開發程序之適切性。其中,在物品階段,首先以文獻回顧與專家訪談等,彙整飲水機設計需求因素,再以雙三角模糊德爾菲法,透過專家問卷篩選出設計需求因素,接著以二維品質模式、重要表現分析法、模糊層級分析法,將設計需求因素進行品質屬性分析與歸納,重要度與滿意度之感受評價,以及各因素權重值計算

等,以深入瞭解設計需求因素之差異性與優先改善要點。而在作品階段,則以品質機能展開將設計需求轉換至設計特徵,並搭配設計方法進行構想發展,且以電腦輔助繪圖軟體進行構想創作,以設計出數款作品;而後以模糊名次計分法進行作品篩選,以獲取最佳概念方案。在產品階段,則以電腦輔助設計軟體,建構出產品立體造形及各零組件,以完成產品具體化設計。而在半成品與樣品階段,則以細部化設計與原型模型製作為主,透過3D數位製程機具完成各零組件之實體加工。至於成品階段,是著重於各零組件之實體組裝與測試。最後在商品階段,是成品文宣製作與成果展示,以利於推廣與銷售。研究結果顯示:(1)在家用飲水機開發上,初擬38項設計需求因素,經

篩選後獲得20項因素,並依KJ法區分為「情感設計層、安全設計層、節能設計層、智能設計層」等4構面。(2)依二維品質模式進行品質屬性歸類,其中魅力品質有8項、必要品質有6項、一維品質有6項。(3)依重要表現程度分析得知,位於改善重點區有「外形美觀、去除異味口感好、無水警示提醒、具過濾殺菌功能以及出水口水質偵測」等5項因素指標。(4)依模糊層級分析法得知,權重值前5名依序為「安全制動裝置(0.138)、無水自動斷電(0.137)、防止無水乾燒(0.121)、兒童安全給水(0.120)、具過濾殺菌功能(0.112)」。(5)依品質機能展開法建構出設計需求與設計特徵之關係矩陣與相關矩陣,使之以結構化方

式呈現各因素之關聯性。(6)完成5款概念設計方案作品,以市場銷售角度與模糊名次計分法,進行概念設計方案篩選,並依評選結果進行產品具體化設計與原型製作等。藉此新程序模式的建立,可望讓新産品開發過程更易於理解與通俗,以有助於企業增加市場競爭力,及消費者在選購產品時資訊更具透明化。

論個人資料保護之界線

為了解決智慧財產局電話的問題,作者洪翊傑 這樣論述:

2010年5月26日修正公布「個人資料保護法」全文共計56條,條文皆於2012年10月1日正式施行(除第6條、第54條之條文外),主要係為擴大保護客體及普遍適用主體,新增有特種之個人資料、告知義務要求、資料之當事人得拒絕行銷、民刑事相關責任與行政處罰以及團體訴訟等之引進等,用以符合國際立法趨勢且更周全保護民眾之個人隱私,於現今資訊日益發達社會生活之中,全民皆應擁有個人資訊交換、分享之需求,在享受資訊自由利益之同時,應需注意不得侵害他人之隱私權益,所以對於資訊之運用及限制應該有所認識,因此,探究個人資料保護法對於個人資料之運用限制及程度,為本文之目的。本文首先探討個資法於日本、南非、美國、馬來

西亞、韓國、歐盟、奧地利等國家之立法情形及執行狀況,並探究保護之客體(個人資料)、範圍等,並分析個人資料之種類有哪些,以及我國個人資料保護與相關法規之關係,然後就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立法目的,亦即包含個人人格權及隱私權之保護,並同時探討資訊隱私權、資訊自主權之保護;以及,當資料管理者於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時,如何避免侵害個人資料擁有者之個人人格權,以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最後就他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以及保障個人資料隱私權相關規範,提供本國個人資護法立建議立法趨向為探究。第五章綜合結論並提出筆者建議,希望藉由本文可讓讀者喚醒自我個資權益保護之意識,進而尊重他人之個資隱私及自主權益,以及針對其

他國家個資法之優點提供本國個資法制及作業上之建議,進而對於本國之個人資料保護法運用及限制,能在生活或工作中正確運用他人之個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