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煙閘門尺寸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內政部消防署消防安全檢查業務廉政委託研究也說明:... 消防隊員在會勘之前的測詴報告,如果測詴報告有不實好像也沒什麼罰責,這問題會出現在,我接受這業主的委託去看現場,照明燈的位子不對也好,排煙車的閘門尺寸不對也好, ...

中國文化大學 建築及都市設計學系 張效通所指導 高文婷的 住宿式長照機構防火避難關鍵要素之研究 (2018),提出排煙閘門尺寸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住宿式長照機構、防火避難、關鍵要素。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系碩士班 蔡尤溪所指導 劉博文的 淺層捷運車站月台及大廳設計撒水系統之評價研究 (2016),提出因為有 捷運車站、排煙、撒水系統、防火安全的重點而找出了 排煙閘門尺寸的解答。

最後網站12消防圖則補充:二,廚房如設有自動撒水設備,且排油煙管及煙罩設簡易自動滅火設備時, ... 1,於1-2F層設排煙機5HP各1台總排煙量180立方公尺,於1F~2F設閘門尺寸60cm*60cm*各1只,共2只,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排煙閘門尺寸,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住宿式長照機構防火避難關鍵要素之研究

為了解決排煙閘門尺寸的問題,作者高文婷 這樣論述:

住宿式長照機構於火災中適合採用的應變策略是「將起火室住民移出避難後關門阻卻火煙向外蔓延,非起火室住民關門防止火煙向內侵入且就地避難」,要提高住民在火災中的存活率,機構空間設計者及政府管理機關均應掌握住可支援此種模式的「防火避難關鍵要素」進行設計與管理,方得創造及時的「等待救援空間」,達到保護住民生命安全的目的。本研究提出「現行用以管制住宿式長照機構的防火避難法規中存在某些真正能保護機構住民災時存活的關鍵要素條文,但也存在某些非屬關鍵要素的條文,其對保護機構住民安全並無績效且因據以修改空間極為困難,反而影響機構正常發展」的推論並加以驗證。驗證結果得出機構的防火避難關鍵要素有「1.防火構造限制」

、「2.防火區劃」、「3.分間牆」、「4.內部裝修材料」、「5.消防設備(含排煙設備)」、「6.避難層出入口數量及寬度」、「7.防火設備(病房門扇)」、「8.貫穿部防火時效」、「9.防火間隔」、「10.豎道區劃」及「11.風管閘門」等11個條文,其中「1.防火構造限制」、「3.分間牆」、「4.內部裝修材料」及「5.消防設備(含排煙設備)」等4個條文應該繼續維持現行法制並落實執法,「2.防火區劃」條文區劃面積應適度下修後落實執法,「6.避難層出入口數量及寬度」條文建議探討改採其他替代措施執行管理的可能性,「7.防火設備(病房門扇)」非屬現行法制,應修法納入管制法規(含新建類及變更使用類)中,「8

.貫穿部防火時效」、「9.防火間隔」、「10.豎道區劃」及「11.風管閘門」等4項依現行法制只管制新建案件,應修法也納入變更使用類管制法規中。本研究同時驗證得出「12.樓梯平臺淨寬梯級尺寸」、「13.走廊淨寬度」、「14.設置兩座直通樓梯之限制」及「15.直通樓梯構造之限制」等4個條文對保護機構住民安全並無績效且影響機構正常發展,建議探討執法的必要性或改採其他替代措施執行管理的可能性,亦可考量由「法定准駁因子」轉化改列為「核准限制條件」或「核准附帶條件」,以輔導機構正常發展,降低各方守法成本,積極回應社會需求。研究過程中也發現某些非屬現行法制但值得納為住宿式長照機構進一步延伸關注的防火避難安全

因子,計有「16.空調設備」、「17.應變體系」、「18.小防火區劃」、「19.危物管理」、「20.外加警報系統」、「21.用電管理」、「22.外避難空間」、「23.巡查機制」、「24.訓練演練」及「25.通報機制」等10項,宜依其性質不同分由主管建築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消防主管機關進行法制改良研究,並注意所採取之治理手段與保命目標之達成與業者須付出成本之間的合宜比例關係,方能順利推動,弭平行政與實務之間的落差。最終達成「在硬體方面,機構空間均能具備適足的警報設備、滅火設備、擋火構材及阻卻火煙設計;在軟體方面,機構組織均能建立平時例行的安全巡檢管制及災時熟練的應變技術步驟」的實質目標。

淺層捷運車站月台及大廳設計撒水系統之評價研究

為了解決排煙閘門尺寸的問題,作者劉博文 這樣論述:

捷運車站建築物的功能較為獨特,致使其火災安全多採用性能式設計及驗證;且投資規模龐大須要以性能式設計檢驗兼顧防火避難安全及投資營運費用。本研究以電腦模擬方法針對地下車站進行火災煙流分析,評估防排煙系統確認發生火災時可以提供足夠的逃生路徑和避難時間。排煙系統主要在火災初期保持維生條件使火場人員安全逃生避難,而撒水系統是控制火勢和降低火場溫度有效設備。現行國內外法規對於軌道運輸系統場站之月台及大廳皆規定可以不設置撒水系統,而本文目的在於研究撒水系統於地下捷運車站,在火災時局部撒水,撒水系統與排煙系統交互作用情形,及對於排煙和補氣系統工程價值之分析,以做為未來相關防災設計和價值工程上之參考。研究發現

設計撒水系統可將排煙風量降至三分之一,仍可有效控制火場溫度與煙流達到避難需求,並發現撒水系統作用時,火源周圍約5m半徑範圍內煙層因受冷卻而快速降低,會導致能見度同時降低,但低能見度範圍局限在火源鄰近不影響避難逃生。將排煙風量降低至二分之一時,與未設置撒水系統之基準情境比較,仍有類似現象。排煙設備是維持人員避難逃生上不受濃煙危害之設施,撒水設備則用於滅火和抑制火勢擴大,在本研究結果中驗證撒水系統在火災初期能發揮作用,在降低排煙設計量時火勢仍能受到控制,利於安全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