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錄公司登記表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公司登記-3-1抄錄申請書1111202 - 桃園市政府也說明:公司登記 -3-1抄錄申請書1111202. 分類:相關文件及檔案; 發布日期:112-05-01; 截止日期:113-04-30; 發布單位:經濟發展局. 相關附件:. 公司登記3-1抄錄影印查閱申請 ...

國立臺灣大學 政治學研究所 黃長玲所指導 廖泓叡的 與「敵人」共存:臺灣威權統治晚期的新生份子監控體制 (2018),提出抄錄公司登記表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中國國民黨、威權統治、警察行政、監控、政治犯。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歷史學系 康豹所指導 江趙展的 家族與鸞堂:以淡水行忠堂為討論中心 (2017),提出因為有 行忠堂、鸞堂、家族、堂際網絡、香火權威的重點而找出了 抄錄公司登記表的解答。

最後網站業務資訊則補充:公司 證明書及公司登記資料查閱抄錄及影印. A. 申請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抄錄公司登記表,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與「敵人」共存:臺灣威權統治晚期的新生份子監控體制

為了解決抄錄公司登記表的問題,作者廖泓叡 這樣論述:

本文主要以高雄地區警察機關監控陳三興、柯旗化等出獄叛亂犯的紙本紀錄為基礎,拼湊臺灣戰後威權統治期間、國民黨政府(簡稱「政府」)企圖與敵人共存的手段和效果。進一步說明,由於無法將明確已知的敵人—叛亂犯徹底消滅,自1950年代初期政府遂將出獄叛亂犯統一編為「新生份子」持續監控;除為提防當事人再犯,政府也期待將當事人打造成順服且富有道德感的理想國民。然對實際負責監控與管教工作的基層警察而言,黨政軍高層的期待從未徹底落實。相反地,政治偵防的特殊性與機關內部層級分化的組織型態,實賦予執法人員游移、反轉垂直階序的彈性;而管教措施本身的缺陷、警察機關龐雜的業務與隨人口持續膨脹的治安壓力,更導致例行的監控及

管教任務淪為基層不得不做、但又得不償失的業務黑洞。即至1980年代,作業彈性、講究時效的偵防手段逐步取代例行監控的職能,政府仍難以有效約束當事人的日常動態、或藉機將威脅再次排除。追根究底,充任耳目手足的官僚組織有其運作的邏輯—既能維繫政府機關運作不綴,又容許個別承辦人彰顯動性;最重要地,官僚組織也牽制巨觀體制揭示的政策(治)目標,使警察保衛政權的工作流於形式、重要性日益邊緣。

家族與鸞堂:以淡水行忠堂為討論中心

為了解決抄錄公司登記表的問題,作者江趙展 這樣論述:

鸞堂是質介於「民間信仰」與「教派」之間的宗教場域。其具備:一、救劫色彩;二、祭祀恩主、崇拜玉皇;三、以扶鸞作為儀式,四、製作鸞書等特色。本文以1899年,由淡水燕樓李氏家族所創立的行忠堂作為個案,試圖從「傳播」、「鞏固」與「變遷」的角度,考察該堂的發展與經營策略。再者,提出「香火權威」與「堂際網絡」兩個概念,分析鸞堂如何在不同時期吸引信徒、鞏固信仰。其中「香火權威」可視為廟宇的特色與吸引信徒的重要媒介。而「堂際網絡」則是闡述鸞堂和其他廟宇之間的交流形態。1899年,行忠堂創堂後,便以扶鸞問事、醫療與著作鸞書作為其香火權威。並使用「體制禮式」的傳播、協助著書、校正鸞書等形式,建立與其它鸞堂的連

結。戰後,伴隨宗教生態的轉變、官方對宗教醫療的禁止,與自身「著作鸞書」能力的式微,行忠堂開始採用「新型香火權威」,如:納入新神明、興建祈夢室與舉辦法會等,作為應對措施。其中「法會」更成為廟宇經營的主要支柱,而「誦經團」則成為「新型堂際網絡」的重要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