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補繳查詢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雲林縣稅務局全球資訊網-橘子支付繳納說明也說明:四)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 房屋稅; 印花稅; 契稅; 娛樂稅. (五)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 二、適用期間. 印花稅大額憑證採網際網路申報自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會計資訊系 林靜香所指導 郭靜如的 個人匯回海外資金租稅實務議題之探討 (2020),提出所得稅補繳查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海外資金、海外所得、所得基本稅額。

而第二篇論文中原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姚志明所指導 賴雪琴的 公法上不當得利之研究-以稅捐稽徵法第28條退稅返還請求權為中心 (2017),提出因為有 公法上不當得利、租稅法上不當得利、稅捐稽徵法第28條;退稅返還請求權、稅捐稽徵法第28條實務問題探討、消滅時效的重點而找出了 所得稅補繳查詢的解答。

最後網站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首頁則補充:申辦/申報/預約/速立得/查詢/試算. 繳稅方式. 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 意見交流. 性別主流化專區. LINE. SKYPE稅務即時諮詢. Facebook. Youtube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所得稅補繳查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個人匯回海外資金租稅實務議題之探討

為了解決所得稅補繳查詢的問題,作者郭靜如 這樣論述:

在全球反避稅風潮與中美貿易戰下,海外的個人或台商必須調整全球營運布局與資金配置,我國財政部為引導台商資金回台,於2019年發布台財稅字第10704681060號函「個人匯回海外資金課稅解釋令」與「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本文主要探討:1.「海外資金每年匯回670萬免稅?」實務上的迷思;2.個人股利課稅所得新制,對海外所得基本稅額的影響;3.列舉實務上常見個人海外資金回台態樣,比較「個人匯回海外資金課稅解釋令」和「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兩者稅負上的差異。  研究發現:1.個人一般所得稅額會影響海外所得免稅額度;2.個人股利所得採合併申報或分離課稅合併報繳方式,可能影響海外所

得是否需繳納基本稅額;3.雖然「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稅率8%(10%)較一般所得稅率20%低,本研究的態樣發現資金匯回時應考慮匯回資金性質、課稅時點、核課期間、及課稅所得,選用「個人匯回海外資金課稅解釋令」總稅負較低。

公法上不當得利之研究-以稅捐稽徵法第28條退稅返還請求權為中心

為了解決所得稅補繳查詢的問題,作者賴雪琴 這樣論述:

民國(下同)105年7月12日 最高行政法院105年7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基於衡平原則,將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規定「適用法令錯誤」,含括稅捐稽徵機關之課稅處分認定事實錯誤,加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於2017年12月28日正式實施之後,對訴訟標的採總額主義,預期對稅捐稽徵法第28條在實務上將產生更大衝擊。基於此,本文乃希望從公法上不當得利及其與民法上不當得利之關聯性、稅法上不當得利基礎理論、納稅義務人得申請權利救濟類型等加以介紹,進而探討稅捐稽徵法第28條規定在行政法領域中有何特殊性及實務上遭遇到之問題,並尋此脈絡進一步分析各相關理論基礎、司法實務及學者之見解為研究重心。本文即以上

述為基準點開展如下:第一章「緒論」:主要在說明本文之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及本文所關切議題之設定,以凸顯租稅退稅請求權之法理依據在稽徵實務上之重要性及目前實務上所發生之問題。第二章「租稅法上退稅請求權之法理基礎」:本章首先對公法上不當得利制度及其與民法上不當得利之關聯性、租稅上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之法律性質、人民得向稅捐稽徵機關請求救濟之途逕加以介紹,以對於本文之前提問題能有一清楚之掌握。第三章「稅捐稽徵法第28條規定之探討」:本章探討稅捐稽徵法第28條規定於2009年1月21日之修正緣起、性質及構成要件作進一步探討。第四章「稅捐稽徵法第28條實務問題探討」:針對稅捐稽徵實務上常見之問題加

以探討。第五章「結論」:本章匯整並摘錄前揭各章之論點,提出本文之看法,作為將來進一步研究發展之基礎,並供實務上運作之參考。關鍵字:公法上不當得利、租稅法上不當得利、稅捐稽徵法第28條、退稅返還請求權、稅捐稽徵法第28條實務問題探討、消滅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