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登記證用途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工廠登記及變更登記申請須知也說明:6,符合用途之使用執照影本或合法房屋證明, V. 7,工廠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V, V. 8,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出具之證明文件, V, V, V, V, V, V. 9,工廠登記證正本, V, V.

國立中興大學 環境工程學系所 盧至人所指導 林欣怡的 以污水下水道與人工濕地比較生活污水之污染削減-以淡水河為例 (2012),提出工廠登記證用途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人工溼地、公共污水下水道、公共污水下水道普及率、河川污染指標。。

而第二篇論文中原大學 生物醫學工程研究所 胡威志、徐良育所指導 吳俊璋的 醫療器材電性安全法規之整編 (2011),提出因為有 電性安全試驗、電磁相容性試驗、生物相容性試驗、功能性試驗的重點而找出了 工廠登記證用途的解答。

最後網站找不到為何要工廠登記相關文章則補充:工廠登記 問答集· 1. 產品依法令禁止製造者。 · 2. 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者。 · 3. 廠房利用違章建築或違反建築物使用用途者。 · 4. 屬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工廠登記證用途,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以污水下水道與人工濕地比較生活污水之污染削減-以淡水河為例

為了解決工廠登記證用途的問題,作者林欣怡 這樣論述:

臺灣近幾十年來經濟蓬勃發展,且都會區人口快速成長,除了帶來經濟效益外,同時衍生許多環境污染問題。因台灣中小企業居多,偏遠地區仍有許多家庭式工廠,故水污染防制方面無法有效列管,未領有工廠登記證之業者中,少數不肖業者為了節省處理及運輸成本逕而違法排放,導致環境惡化,造成環境衝擊及後續處理成本無法估計。依據內政部營建署2012年12月底統計,公共污水下水道普及率32 %、專用污水下水道普及率15 %、建築物污水下水道設施設置率16 % ,污水處理率合計為63 %。由資料顯示,國內民眾生活污水大多未經處理直接排入水體。鑑於公共污水下水道興建耗時且用戶接管速度緩慢,故生活污水除了下水道處理外,亦有現地

處理,在污水排放附近將污水或排水截流就地處理,避免污水直接排入河川。本文以淡水河為例,探討河川水質與公共下水道普及率之關係、人工溼地與公共污水下水道之比較。淡水河流域分為基隆河、新店溪、大漢溪及淡水河本流四大支流。截至2012年年底,臺北市公共下水道普及率已達100%、新北市為50 %,當用戶接管率增加,則有效減少河川生活污水污染負荷並增加溶氧,改善河川水質環境。人工溼地為省能源、低成本、操作維護簡單的生態工法,在國內能源有限及水資源缺乏的環境下,具有發展與應用的空間。其場址大多位於公共污水下水道普及率不高且偏遠之區域,將生活污水就地處理,有仿效自然之淨水效益及操作費用便宜之優點。缺點為因生物

分解所需停留時間較長而需要較大的土地面積,因此較不易應用在人口密集之都市環境。若在鄉村地區規劃適當地點 ( 如公園預定地或低價承租休耕農地 ) 設立人工溼地,可在較低的建設經費下提供污水工程建設及保育水資源,亦提供景觀、休憩、生態教育之多功能用途。

醫療器材電性安全法規之整編

為了解決工廠登記證用途的問題,作者吳俊璋 這樣論述:

近年來由於全球趨勢性的人口老化及生育率普遍的下降,隨著醫療科技的進步與發展,各國對醫療器材之需求則有不斷增加的情形,然而醫療器材產業不同於其他一般的消費性產品產業,因必定會牽渉及到人身的生命與安全,各國政府的衛生主管機關對醫療器材均訂立有各種法規標準與規範,其中如產品之預期用途、製造、規格、操作手冊、標示、廣告與銷售等則是主要受到法規管制的項目之一。例如: 某家電子公司欲投入醫療器材產業並希望將研發醫療用電子血壓計銷售至歐美國家,根據台灣藥事法之規定,公司在成立初期時就先需要申請藥商販售許可執照及製造業者工廠登記證,再依據衛署藥字第0930328238號之規定,申請認證時需符合醫療器材醫療優

良製造規範ISO 13485品質管理系統GMP,最後透過器材判定資料庫輸入血壓計的關鍵字來確認產品的分類分級,而醫用血壓計所需符合的測試及驗證標準則需參考行政院衛生署公司電子血壓計臨床前測試基準草案部分,實施測試及驗證使產品達到之符合產品之安全性及有效性之目標。由於我國在醫療器材產業結構上,目前仍是以接受歐盟、美國與日本等品牌商醫電設備代工為主要業務內容,所以在醫療器材產品在申請上市時,常有因銷售區域或國家所屬的醫療器材法規及標準不同,造成廠商在「臨床試驗」與「法規」這兩個部分困擾及混淆,因此本論文將以目前市面上現有醫電設備之醫療器材產品為例,依據醫療器材產業市場、各國醫療器材法規及醫療器材測

試標準來探討,醫療器材產業未來趨勢與醫療器材產品測試差異性。其中論文在第一部分將針對醫療器材產業的市場趨進行分析,並側重於台灣醫療器材產業與世界醫療器材產業項目的差異比對,並探討台灣目前遇到主要的困境,以及可能因應的策略。本論文在第二部分將探討醫療器材產品在歐美先進國家上市時,常遇到產品申請上市時在醫療器材法規上的困擾,例如在申請美國外上市時需要符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相關認證及規範,而在歐洲申請時需符合歐盟認證卻又不同於美國的規範。爾後並以各國醫療器材在法源上的依據,分析並整理所管轄主管機關對各醫療器材的定義及修改的方向,並以中國為例,探討由於而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沒有委有第三方驗證單位做驗證

稽核所衍生的問題,以及各國的查驗登記依據實際需求而產生的差異及變化。 最後,本論文在第三部分將分析各國在醫療器材產品申請上市時所需符合的醫療器材標準上的差異,例如血壓計在申請美國外上市時除了需要符合IEC 60601-1電性安全、IEC 60601-1-2電磁相容性外,還需要符合AAMI SP10美國醫用血壓計的相關認證及規範,但在歐洲申請上市時則除需符合IEC 60601-1、IEC 60601-1-2外,卻改要求產品需符合EN 1060規範,這類同類產品卻因地域性的區隔所造成在認證及規範上的差異。 總而言之,本研究的目的是要對歐美各國醫療器材市場及各國醫療器材法規趨勢及醫電設備的電性

基本安全規範發展整理及分析,其中首先針對國際重要市場如美國、歐洲與台灣相關的制度及醫療器材相關規範,進行法規資料的收集與研究,希望藉由分析整理了解各國醫療器材申請的相關流程與準備文件,進一歩了解在各國認證申請程序上常見的問題及淺在的危機,以供台灣廠商未來申請的參考及借鑒。本研究獲得以下結論:1.台灣醫療器材產業是以居家用醫療器材產品為主,而世界醫療器材產業是以生產診斷醫療設備產品,產業結構差異甚大。2.世界各國醫療器材查驗登記規範皆由當地主管機關管轄,而ISO 13485品質系統的工廠檢查與法規審查部分,世界各國都委由第三方驗證機構查核,唯有中國是由官方機構自行查核3.各國醫療器材法規在電性安

全、電磁相容性、軟體驗證、風險管理相關的標準只有新舊版本差異,而標準部分均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