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案號查詢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专利号查询网教你如何专利号查询 - 专利申请也說明:专利 号是在授予专利权时给出的编号,是文献号的一种。文献号是各工业产权局在公布专利文献时编制的序号。 专利号与专利申请号的区别:. 专利申请号:专利申请人向国知 ...

國立中山大學 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 徐正戎、鄧學良所指導 吳正中的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之研究-以行政法五大架構為分析 (2021),提出專利案號查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行政法五大架構、跨境犯罪、司法互助、兩岸共打、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辦公室。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文教法律碩士班 呂理翔所指導 江鴻福的 公立研究機構中具公務員身分之研究人員利益衝突法制研析—以兼職限制為討論中心 (2020),提出因為有 科學技術發展、公務員兼職、工作權、研究自由、利益衝突的重點而找出了 專利案號查詢的解答。

最後網站線上資料庫則補充:檢索方法:. 編號查詢:可以申請案號及公告號兩種來查詢。 其他欄位查詢:證書號、專利類型(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專利案號查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之研究-以行政法五大架構為分析

為了解決專利案號查詢的問題,作者吳正中 這樣論述:

海峽兩岸早於1987年恢復往來,交流日趨頻繁,也因此衍生跨境犯罪之問題。然而,由於海峽兩岸彼此的政治歧見無法解決,前述跨境犯罪問題也難以透過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之方式解決,對於海峽兩岸人民之權利保障明顯不足。 所幸近年來海峽兩岸交流出現歷史性的機遇,得以積極開展。海峽兩岸已於2009年4月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海峽兩岸共同打擊跨境犯罪與司法互助雖已有所法制依循與具體成效,但仍存在許多困境,需要更多的磨合與探索其具體措施。本文研究之主要重點,即在分析與探討海峽兩岸共同打擊跨境犯罪現況、對刑事司法互助業務的影響,以及建立「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辦公室」的可行

性。 同時,本文並嘗試以行政法五大架構為研究方法與分析,研議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相關合作策略,提供相關部門實務運作之參考。

公立研究機構中具公務員身分之研究人員利益衝突法制研析—以兼職限制為討論中心

為了解決專利案號查詢的問題,作者江鴻福 這樣論述:

科學技術發展為我國產業升級及社會進步之重要基石,我國政府基於此目的下,修法放寬公立研究機關(構)具公務員身分之研究人員得基於科學研究業務需要,兼任企業、機構或團體之相關職務。然放寬兼職之結果,利益衝突之問題亦伴隨而來,在公立研究機關(構)之本職工作與外部兼職之事業間,形成承諾衝突之境地,並將進一步提高利益衝突之風險。此外,上開人員除了須遵守自身公務員身分所衍生之義務外,其作為研究者,更不得違背研究誠信、研究倫理及避免試驗對象、社會大眾權利受到損害。惟從政府資助之研發成果後續商品化及推廣至產業界使用之角度思考,公立研究機關(構)具公務員身分之研究人員又扮演研發成果與產業銜接之關鍵角色,究竟在立

法政策上,應在防範利益衝突之目的下完全禁止上開人員兼職,抑或基於科學技術發展,例外在符合一定條件或就公務員職務性質,允許其兼任特定職務,乃為本研究所欲探討之問題。目前有關公務員兼職事項分別由公務員服務法、科學技術基本法及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規範,惟法規適用上卻可能發生競合或防弊不周之處,在探討上述問題前應優先釐清。再者,公立研究機關(構)具公務員身分之研究人員是否受憲法工作權及研究自由之保障,涉及國家立法限制其基於科學研究需要兼職時,得否恣意為之,此問題亦亟需探究。最後,如何在以科學技術發展為目的之科學研究兼職下,妥善降低利益衝突風險,並同時保障研究職公務員憲法上之基本權,提高其投入研發能量至

我國產業之意願,除參考國外公務員兼職之立法例外,亦分析我國公立研究機關(構)利益衝突案件,以綜合歸納並得出符合我國需求之建議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