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議員法律諮詢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基隆市議員法律諮詢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MichaelLaFond寫的 互住時代:打造社區共融生活的合作住宅 和黃益中的 向高牆說不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基隆市政府機構免費法律諮詢的時間.地址.電話@ 新法網 - 隨意窩也說明:聯絡電話. 備註. 基隆市政府. 週一~週五每個上班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基隆市義一路1號基隆市政府1樓聯合服務中心. (02)2420-1122轉1213. 限面談諮詢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OURs都市改革組織 和寶瓶文化所出版 。

國立臺灣大學 政治學研究所 王宏文所指導 黃柔翡的 台灣預防接種體制之變遷-以水痘、肺炎鏈球菌疫苗觀之 (2013),提出基隆市議員法律諮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政策變遷、政策形象、政策轄區、預防接種。

而第二篇論文臺北市立大學 學習與媒材設計學系課程與教學碩士班 張芬芬、.所指導 吳育倫的 中小學不適任教師之理論探究 (2013),提出因為有 教師、不適任教師、國民中小學的重點而找出了 基隆市議員法律諮詢的解答。

最後網站中正萬華區議員候選人則補充:民進黨基隆市黨部表示,針對下屆議員提名名額,民進黨於暖暖區和原住民保留提名的彈性,安樂區提名三人,中正(中正區) 市議員林毓峯: 社團法人中華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基隆市議員法律諮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互住時代:打造社區共融生活的合作住宅

為了解決基隆市議員法律諮詢的問題,作者MichaelLaFond 這樣論述:

公民該有的居住選擇,國家應有的社會想像! 一群人行動,從建商和投機客手中奪回居住權!! ╱╱╱ 居住運動再起!行動與論述並行 ╲╲╲ ✓理念、實踐、機制、未來,四大主題一次擺開 ✓數十種不同合作住宅嶄新模式,且囊括多個城市治理創新及民間互助網絡機制 ✓New全彩圖文,豐富的小檔案、手繪插畫、名詞解釋box滿滿吸收! ✓中文版獨家收錄前言、後記接台灣地氣!   1989年,數萬民眾夜宿街頭抗議高房價!2021年,無殼蝸牛依舊無殼?   居住正義、房市改革、租屋市場透明化……遲遲不來,不如挽袖自主起造!   臺灣購屋市場的「高房價」已是人盡皆知卻又無能為力的結構性問題;租屋市場不僅嚴重

供不應求,長期的管制不力及資訊不對等則形成缺乏保障的「租屋黑市」。現實逼迫人們只能在買不起或租不好間抉擇,特定群體的安居權益往往無法被滿足。難道買/租之外,沒有第三種選擇了嗎?我們是否有機會參與打造住宅的過程?如何才能創造更具共融性、經濟可負擔的居住環境?   當今社會快速變遷,家庭結構改變,高齡化、家戶小型化、孤獨化產生新居住需求;高房價下青年世代亦重新思考產權和居住的意義,浮現群體價值、共享經濟、社區營造等新居住價值。呼應越來越嚴峻的住居課題,多樣化的合作住宅正有其發展潛力。   你想知道………   跨世代混齡共居的樣態及其永續性嗎?   租客也可以團結起來對抗縉紳化嗎?   無家者

、難民、障礙者等居住弱勢如何翻轉能動性?   同志如何挑戰主流家庭結構、融入鄰里建立新社區?   新市鎮、區域開發、都市設計如何應用合作住宅發動社會創新?   長期地上權、理念徵選、優先承購權、社區土地信託怎麼操作?   公民社會究竟可以自主長出什麼樣的變革力量?   臺灣有沒有可能成就合作住宅?發展現況為何?   本書逆向產權置上的價值觀,奪回住宅生產的自主權,跟誰住、如何居?重構社群連結同時滾動社區永續。《互住時代》呈現了共融家園的多元輪廓,也揭示擘劃藍圖與克服困難的可行方法,借鏡他山之石重點更在導回臺灣現場落實。總括一句,「決心」要做最關鍵,接下來行動就是我們的事了,合作住起來! 名

人聯名推薦   江永昌(立法委員)   呂秉怡(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   林洲民(建築師)   呱吉(臺北市市議員)   周于萱(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副理事長)   紀惠容(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   徐燕興(基隆市都市發展處處長)   張金鶚(清華大學榮譽講座教授)   黃國昌(律師)   康旻杰(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所副教授)   曾旭正(臺南藝術大學建築研究所教授)   曾光宗(中原大學建築系教授)   彭桂枝(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理事主席)   廖雲章(天下雜誌「獨立評論@天下」總監)   鄭麗君(青平台基金會董事長)   羅惠珍(《巴黎不出售》作者)   (依姓氏筆畫排序) 合作住

宅推動聯盟真心推薦   台中市友善住宅公用合作社   新北市友善住宅公用合作社   高雄市友善住宅公用合作社   常樂苑住宅公用合作社   台灣樂齡住宅公用合作社   楓生共生公寓   一起宅宅   幸褔家園  

台灣預防接種體制之變遷-以水痘、肺炎鏈球菌疫苗觀之

為了解決基隆市議員法律諮詢的問題,作者黃柔翡 這樣論述:

我國於戰後建立「中央指導、地方執行」的預防接種體制,有效回應傳染病肆虐的問題,更因成功防治B型肝炎的經驗受到國際肯定,但1990年代後期出現了地方政府相繼推動各自的疫苗政策,而中央政府卻落後之,甚至無所作為的情形。究竟是何種因素改變原有的體制建置,讓地方政府擁有預防接種政策的決策權?另外,一向專業性較中央低的地方政府又如何論證其公衛治理正當性呢? 本研究透過政策變遷理論來分析地方政府為何願意、如何參與並形塑疫苗政策,並透過水痘疫苗和肺炎鏈球菌疫苗兩個案來描繪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的競合關係。本文發現,民主化之後,預防接種體制的變遷可用「中央放權、收權、規範式放權」來形容之。1990年代末期開始,

地方政府和縣市議員以爭取小兒福利、保障弱勢群體權益、減少家庭支出為名,推動免費疫苗接種政策,將預防接種政策的政策形象從重視「群體免疫」的疾病防治轉變為關注「公平正義」的福利導向,而中央疾管局囿於預算阻礙而暫失決策能力。但因治理規模和專業性的問題,中央著手匡正地方政府紛雜的疫苗政策並重新取得決策權,藉由於2009年修訂傳染病防治法第27條,將預防接種體制的專業決策制度化,讓中央得以掌握關乎疫苗選擇與評估的工作,而縣市政府則爭取到福利政策的施政空間。本文藉由新聞內容分析法發現預防接種政策的形象從專業轉向專業與福利並陳,而這也是地方政府願意且何以介入疫苗決策的方式,不過政策形象與轄區仍處在變動的階段

,蓋現行各地方政府競相推動的子宮頸癌疫苗政策可能會加劇福利性論述,進而根本性的改變疫苗原本於傳染病防治中的意涵。

向高牆說不

為了解決基隆市議員法律諮詢的問題,作者黃益中 這樣論述:

權利是與生俱來的, 使用權利的能力,則要靠教育啟發!   「在高大堅硬的牆和雞蛋之間,我永遠站在雞蛋那方。」─村上春樹   制度的不公不義、荒謬的歧視言論、貧窮的階級複製……   ◎ 徒有思想僵化的教育體制,學生的未來在哪裡?   ◎ 窮人難以翻身,注定淪為階級複製下的犧牲品?   ◎ 憑什麼同志的幸福權利,掌握在他人手裡?   ◎ 性別歧視引來仇恨與絕望,是誰讓憾事一再發生?   ◎ 別抹殺他們的教育熱忱,把勞動尊嚴還給教師們!   翻轉教育,真正要翻轉的是學習的本質。過去上命下從的服從關係,轉成平等互動的夥伴關係,破除師長本位,回歸學生本位,才是再次啟動教育改革的意義。   黃

益中第一本著作《思辨:熱血教師的十堂公民課》,為我們奠定批判性思考的邏輯根基、喚醒人們沉睡的同理之心;這次,他要我們重新審視現有制度的合理性、慣性思考下的盲點。面對體制的不公平、不正義,你我都有說不的權利! 本書特色   ◎ 以《思辨》為根基,更深入探討各面向議題的公平正義問題,以開放性討論取代一言堂,打破同溫層界限。   ◎ 以「教育是一切根本」為出發點,對損害學生、教師權益,最後致使惡性循環發生的制度提出質疑,並提出有建設性的改善方式。   ◎ 引用國內外統計數字,清楚說明台灣的勞動、居住處境與難題。 名人推薦   專文作序(按姓氏筆劃順序排列)   ◆呂欣潔(性別與政治工作者、婚

姻平權大平台總召)   ◆邱顯智(雪谷南榕法律事務所律師)   ◆徐仁斌(基隆市建德國中校長、基隆家扶中心課輔志工)   各界專家一致推薦!(按姓氏筆劃順序排列)   小野(作家、台北市影視音實驗教育機構校長)   沈清楷(比利時魯汶大學哲學博士)   張茂桂(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   游錫堃(前行政院長)   葉大華(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祕書長)   鄭弘儀(媒體工作者)   蘇仰志(雜學校、不太乖教育節創辦人)   顧玉玲(作家、社運工作者)   「除了為自己的理念和所信仰的價值發聲之外,我認為益中更是為未來的教育工作者,打開了一條更加寬廣和豐富的道路。」——呂欣潔(性

別與政治工作者、婚姻平權大平台總召)   「像黃益中這樣,在台灣各個學校的角落,以自己的理想推進公民意識的老師,他所面對的環境是如此艱難而孤獨。但是,只要想到有他們,就覺得台灣的未來充滿希望。」——邱顯智(雪谷南榕法律事務所律師)   「本書揭露諸多社會現實,讓身處教育現場的我們讀了暗暗叫好,卻又滿是遺憾。學用不均的現象、階級世代與城鄉差異、性平教育的迷思,益中要讓大眾理解,這不是與生俱來的宿命,而是關乎人的價值,是文化和體制所造成。」——徐仁斌(基隆市建德國中校長、家扶中心課輔志工)  

中小學不適任教師之理論探究

為了解決基隆市議員法律諮詢的問題,作者吳育倫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在以探究中小學不適任教師的相關問題。採取哲學研究法,蒐集整理相關理論與實徵研究,包含不適任教師意涵、類型、成因、處理程序、現況與困境,從中獲致以下幾點結論:一、不適任教師概念上可以區分為「明確不適任」和「疑似不適任」兩種;就不適任的類型,包含法律上的不適任,身心、道德行為與教學專業的不適任,以及行政管理的不適任;而造成不適任的成因包含了個人、環境、專業訓練以及其他等因素。二、我國、美、英、中在不適任教師的處理程序大致包含察覺期、輔導期、評議期與審議期,以及申訴期等。英美擁有良好的教師評鑑與聽證制度。三、根據教育部統計自1995年8月9日起至2012年1月3日間,在「行為不檢有損師

道」與「性侵害行為」屬實而被解聘或不續聘的教師共221位。不適任教師的處理上的困境,包含法規層面之法令概念模糊不明、法令位階及規範不高、法令細節規範欠明確;學理層面之教師工作權與學生學習權的爭議,;以及實務層面不適任的證據蒐集不易、學校教評會的處理能力與意願、教評會教師的專業素養或情誼因素、校長面對的壓力與處理的態度、不適任教師的自我保護與反擊、民意代表與家長團體介入、以及教師心理輔導機構未臻健全,教師本身的人格特質不適合從事教職等。 根據本研究結果的建議如下:一、對教育行政主管機關的建議:不適任教師定義宜明確化、不適任教師評定宜標準化、修改教師審議組織規定、匯集不適任教師的案例、盡快實施教

師評鑑制度。二、對學校及校長建議:建立友善校園環境、落實教師考核制度、建立同儕支援網絡、設置合適投訴管道。三、對後續研究者的建議:包含採用不同研究方法進行後續研究,研究對象也可納入相關的人員,如學生、家長、短期或長期代理代課教師、安親班或文理補習班老師、學校內的公務人員、技工、工友、廚工等;除此之外,大學以上的教師、教育行政主管機關相關承辦人員,與不適任教師相關的諮商人員、心理人員、醫生、教育專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