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新版「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格式」 6月1日啟用也說明:環保局說,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8條及第9條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申報制度自民國94年開始實施迄今已逾8年,「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 ...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碩士在職專班 蘇明鴻所指導 蔡松發的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潛勢評估分析 (以南亞塑膠公司高雄廠為例) (2016),提出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污染潛勢評估、地下水中揮發性有機物質。

而第二篇論文萬能科技大學 環境工程研究所 傅崇德所指導 李秦盛的 現階段環保代書以法律規範專業資格之必要性探討 (2015),提出因為有 環保代書、代辦業者、環境政策、法制化的重點而找出了 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的解答。

最後網站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 -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則補充: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100 年10 月21 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土字第1000091909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共十八條. 第一條本辦法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潛勢評估分析 (以南亞塑膠公司高雄廠為例)

為了解決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的問題,作者蔡松發 這樣論述: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自89年2月2日頒布施行迄今,相關授權法規命令,由行政院執行,本法分為總則、防治措施、調查評估措施、管制措施、整治復育措施、財務及責任、罰則、附則等八張五十一條,國內預防污染事件發生乃是以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潛勢為重要參考依據,目前仍多以整治法第七、九條規定做為評估對象,究其實質內容,具有資訊蒐集分析系統、污染整治機制、財務籌措制度、污染責任機制等四大體系,本研究就針對南亞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廠區範圍進行土壤及地下水中揮發性有機物質調查評估,藉由全場進行地下環境地球物理及土壤氣體連續偵測之篩測,了解可能之高污染潛勢區,進行土壤連續取樣、地下水位量測等工作,建立本場址之水文

地質架構,以利後續評估污染範圍變化,針對污染潛勢區域進行土壤及地下水採樣確認,初步建立本場址揮發性有機物質之污染模型,根據以上調查結果,結合水文地質特性,進行污染潛勢評估,並依據檢測結果提供公司做整治前之評估。

現階段環保代書以法律規範專業資格之必要性探討

為了解決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的問題,作者李秦盛 這樣論述:

本研究之主要目的在探討環境保護法規之管理制度下,針對污染預防管理制度及產業主的需求所衍生之環保代書的管理建議。現行污染預防制度設計的重要措施便是事前審查與簽證機制,而現行制度中因為產業界之需求及成本之考量,許多文書之實際撰寫者由法定之簽證技師轉為由代書業者負責,並因而衍生品質不佳、設施不足、環境汙染和管理對象不明等問題。透過對目前之環保法規規定及實際運作現況之探討,試圖了解現階段環保代書應予正名並規定從業資格的法制化可行性。同時透過問卷調查產、官、學及相關利益族群,以期對現階段對環保代書法制化提供初步之建議。首先在法律層面上,就憲法對職業之保障而言,對於從事職業之方法、時間、地點、對象或是知

識能力等,立法者若欲加以規範時,從業者之資格之重要考量乃在於公共利益及人民福祉,基於環境污染問題係屬於無邊界、無特定對象且為公眾所共同受其影響,因此考量對人民福祉之保障及環境保護之前提下以法規規定從業資格,並未違反憲法對人民工作權保障之規定。實務上也有許多記帳士等前例可以參考,環保機關亦針對相關專責人員訂有資格要求,所以在法律上是可行的。問卷調查中發現在五等分制之調查分類中,平均分數達到3.78分顯示大部分之族群均同意環保代書法制化可以落實許可制度之有效管理及增進環保文書之品質、提升審查速率並促進環境保護工作之成效,所以對法制化均持正面之態度。不同族群對大多議題之看法並未達到明顯統計上之差異,

其較為明顯的差異在是否贊成代書法定稱謂及執業範圍及責任訂定部分,大多數之族群均持正面之態度,唯一有明顯呈保留態度者為環工技師,在這兩項的認同度均未達3分,亦即持中性保留態度而非同意,此與我們的預期相近。環保代書之資格擬定,本研究建議以類同於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之性質規範環保代書,在資格管控及任務權責上則更為嚴謹,並對環保文書之品質上設有前端之品質管控,具有與簽證技師相近之責任,由代書及技師雙方面共同前後把關申請文書之品質。比照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有其實際上之優點,一是兩者間之工作內容及性質相當近似,二是在相關法規之制定及施行上已有前例可供參照,三是實務推行上也證實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報告之品質較其

他類環保文書案件為高,所以如果能以此方向規劃,似乎是一可行之方向。環保代書係因應政府環保政策之規定及產業之需求而興起,但是在缺乏有效的政策指導和管理下,衍生許多的問題並導致環境的負面影響。解決這些問題顯然不能苛求立竿見影的措施,不同層面的管理才可能有較為具體之成效。所以除了要求事業單位增加專責人員之能力、簽證技師的專業倫理外,賦予環保代書法定資格,並具體訂定其業務範圍及責任義務,可能是大眾認可較為有效之途徑。 關鍵字:環保代書、代辦業者、環境政策、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