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權地上權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羅揚寫的 2023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地政士適用)(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贈導讀影音課程)(八版) 和曾勻的 2023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適用)(贈不動產經紀人模擬試卷(二十一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地租狂飆地上權宅買得起住不起 - 今周刊也說明:沒有土地所有權的地上權住宅,因為房價較一般住宅低三至四成,也不需繳納地價稅,在房價高漲的年代裡,成為入手門檻低的房地產商品,雖然每年需要按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三民輔考所出版 。
國立高雄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張鈺光所指導 劉士楓的 台糖公司土地及其被占用處理之民事法律研究 (2021),提出土地所有權地上權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國營事業土地、台糖公司、被占用土地、無權占有、不當得利、違約金。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風險管理與保險系 周百隆所指導 魏雨涵的 地上權房價未來走勢之研究-以高雄市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地上權住宅、不動產、特徵價格模型、分量迴歸的重點而找出了 土地所有權地上權的解答。
最後網站地上權住宅可以向銀行貸款嗎?還有其他管道嗎?則補充:如開頭所述,地上權住宅只有房屋權狀,並沒有土地所有權,如果未來貸款繳 ... 還是要看申貸人的信用狀況及房屋地段來評估,向康代書也有辦理過一件地上權.
2023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地政士適用)(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贈導讀影音課程)(八版)
為了解決土地所有權地上權 的問題,作者羅揚 這樣論述:
★本書依照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命題大綱〉編撰! ★收錄100~111年歷屆試題,100%題題擬答! ★歷屆試題穿插於內文對應段落,凸顯重要考點! ★隨書附贈民法與信託法準備要領及導讀影音課程! 【考試簡介】 地政士考試不限科系,只要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採及格制度沒有錄取人數限制,只要總成績達60分就合格。加上「實價登錄」實施後,地政士地位提升,收費行情每件約15,000~24,000元,月入可高達20萬元!且考試科目與不動產經紀人考科重疊性高,同時取得,業界最吃香! 【本書適用】 這本《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適
用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 【本書優勢】 .民法專有名詞又多又難,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讀懂嗎? .民法條文總共一千多條全部都要背起來嗎? .信託法如何與民法規定建立連結? .申論題要怎麼寫才能獲得閱卷老師青睞? 以上關於考生對《民法與信託法概要》這科所面臨的問題,三民輔考老師都知道,這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本書特色如下: 一、掌握最新修法 新修法就像是考場上一支出奇不意的勁旅,是命題委員慣用來突襲考生的奇兵。因此誰能掌握新修法,誰就能掌握未來命題趨勢。本書依最新民法修正條文修訂,一書在手,地政士考試的命題趨勢已盡在諸君掌握。
二、體系表建立架構 民法概要向來就以「專有名詞多、範圍廣、內容深淺不一」而聞名。作者濃縮民法各編內容,以「體系表」呈現概念架構,達到提綱挈領之效。複雜的條文以「舉個例子」說明,用簡單的方式幫助讀者理解條文。難懂的專有名詞附有「老師提醒」,「補充說明」附上實務見解,學說與實務兼備!即使是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輕鬆理解。讀懂民法後再讀信託法,將民法的法律關係套用到信託關係中,將信託行為的權利義務一以貫之,事半功倍。 三、掌握重點滴水不漏 本書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重點,收錄民法總則、債編總論、債編各論、物權編、親屬編、繼承編內容,重點整理最詳盡,上考場不怕遇到漏網之魚;搭配表格做統整
,透過互相對照,毫不費力就釐清易混淆的概念。本書用最精簡的內容讓讀者掌握民法與信託法精要部分,縱使條文上千條,也能一本在手,奧義盡取。書末更收錄《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與《信託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透過草案內容可窺知修法脈動。 四、題題擬答脈絡清晰 本書收錄100~111年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試題,並由作者100%題題擬答。擬答具備考點層次解析,教讀者如何鋪陳解題內容提高閱卷老師青睞。作者欲憑此書,讓讀者面對申論題,解題思路澎湃縱橫,不絕於卷上。 【準備要領】 一、熟記法條 從歷年考題分析可知傳統重要法條有分為常考、考過與尚未考過三種。常考型非常重要須記
憶條號及條文內容。考過型只須記憶條文內容。尚未考過型只要有印象即可。另外新修正法條往往成為考試重點,考生應對新修法條文懷有高度敏銳性,提前嗅出未來的命題方向。 二、熟記重要理論、定義 考試時除了要引出相關條文外,與條文相關的重要理論、定義一定要加以說明。例如:時效取得、善意取得、善意第三人、無權處分、無權代理、死亡宣告、權利能力、行為能力、占有、信託財產、公益信託等等概念。 三、多練習考古題 1.簡單型,答題方式可分為三步驟(三段論法): (1)法規範:引出與該問題相關的「法條」及「重要理論、定義」,並加以說明。 (2)事實涵攝:將案例中的事實適用到相關法規範中。
(3)結論:將事實適用到法規範所得出的法律效果寫出,作為結論。 2.法律關係型,此類未直接點出該案例有疑點的部分,而是要考生自行尋找疑點並自行解答。必須運用「請求權基礎」思考,先判斷是哪些權利主體間發生法律關係。其次判斷在確定的權利主體間發生何種法律關係。當事人間法律關係的思考,有賴於七大請求權基礎構成民法核心。 【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民法修法重點: 1.民法(110.01.13修正) (1)鑑於現今社會網路科技發達、大眾傳播媒體普及、資訊大量流通,青年之身心發展及建構自我意識之能力已不同以往,第12條對於成年之定義,似已不符合社會當今現況;另現
行法制上,有關應負刑事責任及行政罰責任之完全責任年齡,亦均規定為十八歲(刑法第十八條、行政罰法第九條),與民法成年年齡有異,使外界產生權責不相符之感,是為符合當今社會青年身心發展現況,保障其權益,並與國際接軌,爰將成年年齡修正為十八歲。 (2)修正條文第九百八十條修正男女最低結婚年齡均為十八歲,爰修正男女最低訂婚年齡均為十七歲。又因成年年齡與最低結婚年齡均修正為十八歲,故已無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之情形,爰予刪除第九百八十一條。第九百八十一條規定亦配合刪除。 (3)配合成年年齡與最低結婚年齡均修正為十八歲,爰將第一千零七十七條第四項「且未結婚」、「或已結婚」等文字刪除。第一千一
百二十七條、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配合將「或雖未成年而已結婚」等文字刪除。 2.民法(110.01.20修正) (1)鑑於近年來存款利率相較於本法制定時已大幅調降,本條所定最高約定利率之限制亦應配合社會現況作適度調整,另考量本條之適用範圍廣泛,仍須保留一定彈性容由當事人約定,不宜過低,爰將第205條最高約定利率調降為週年百分之十六。 (2)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制度之目的,原在保護婚姻中經濟弱勢之一方,使其對婚姻之協力、貢獻得以彰顯,並於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使弱勢一方具有最低限度之保障。然因具體個案平均分配或有顯失公平之情形,故原第1030-1條文第2項規定得由法院審酌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惟為避免法院對於具體個案之認定標準不一,爰修正第二項規定,增列「夫妻之一方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或有其他情事,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之要件,以資適用。法院為第二項裁判時,對於「夫妻之一方有無貢獻或協力」或「其他情事」,應有具體客觀事由作為審酌之參考,爰增訂第三項規定「法院為前項裁判時,應綜合衡酌夫妻婚姻存續期間之家事勞動、子女照顧養育、對家庭付出之整體協力狀況(含對家庭生活之情感維繫)、共同生活及分居時間之久暫、婚後財產取得時間、雙方之經濟能力等因素」,例如夫妻難以共通生活而分居,則分居期間已無共通生活之事實,夫妻之一方若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法院即應審酌,予以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地政士全國第7名:吳佳芸 國文:60分 土地法規:68分 土地稅法規:88分 土地登記實務:50分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87分 地政士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民法應該是大多數考生最頭痛的一科:條文繁多、內容包山包海、題目變化多端。但民法卻是我最喜歡的一科,因為每天都在你我生活中發生,比方網拍購物涉及買賣∕清償∕瑕疵擔保等概念,將每日情境與法條聯想才能記得深刻! 【土地法規】土地法規除法條內容外必需搭配諸多大法官解釋,講義裡各種補充亦要熟讀,作答時更要能正確引用。土地法規疊床架屋,自己要能融會貫通相同概念(如徵收補償在土法∕平權∕土徵裡
的各自規範),前後翻閱講義製作對照筆記,厚實的土法講義應該會是最破爛的一本。課本裡的概念若能自己舉一反三,才是真的熟記! 【土地稅法規】土稅是最實用的一科,內容也相對淺顯易懂,是好掌握的科目。可製作對照表格,每天睡前迅速看一次表格內容來複習,走路、等車、洗澡等各種零碎時候都和自己默背「課徵對象、納稅義務人、稅基、稅率、減免條件、自用住宅優惠」等要件。親自做過講義題目再搭配歷年考古題應該沒有太大問題。 【土地登記實務】這科最大的痛處是概念非常模糊抽象,起初打算硬背土地登記規則的每一條文。開始動筆做題目後慢慢能歸納重點,這一科反倒是直接從寫題目,看擬答來整理筆記。做了近15年的考古題2遍,
抓到作答訣竅「先解釋題目」,若要回答土地登記規則107條,先解釋分別共有,引用民法824-1條等,融合民法、土法相關法條小題大作,如此篇幅才夠多!因為這個科目考生們相對高分,能寫得越完整分數越好看,作答時亦需注意時間掌控。 【國文】要速成準備國文,或許從日常生活中減少錯別字、增加詞彙量下手,拿出紙筆真的「寫字、練字」,隨意抄寫個短句都好,只要見到不熟悉的成語、詩詞佳句主動查意思。個人社群媒體的發文可當作作文機會,把日常流水帳衍生成600~800字短文,多多為自己創造練習機會,文字流暢度和詞彙量是可以慢慢累積養成的。看到題目莫慌張,沒有相關個人經驗也可以自行腦補編劇,先假想自己是閱卷老師會對
什麼樣的內容感動、有趣,再當個稱職說書人把故事情節鋪陳地扣人心弦。個人習慣會偶爾穿插疑問句增加敘述多樣性,或是引用名人語錄增加文句厚度。
土地所有權地上權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一日行腳豐年里濛濛細雨中平安收腳(314)
這裡在百年前是千畝良田,希望年年豐收,故名豐年里。
而今千畝良田,已成千戶良宅,人文薈萃的文教區。
崇文國小後方,低矮陳舊的木屋羣,和民族國小旁大型停車場,都是學產地,原本要蓋國小員工宿舍,土地所有權屬教育部,地上權屬承租戶。
但目前已無建築宿舍需求,承租戶也希望有土地優先承購權。
市府可檢討都市計畫,仿效台北市,作為公辦都更中繼智能住宅用地。
再由市府立委和教育部合辦公聽會,邀請承租戶合作,討論出三全其美的三贏方案。
台糖公司土地及其被占用處理之民事法律研究
為了解決土地所有權地上權 的問題,作者劉士楓 這樣論述:
我國經濟部國營事業所屬台糖公司,其所有的龐大土地資產如何維護管理並排除土地上的無權占有人,一直為重要課題。本論文首先探討台糖公司土地起源與其歷史沿革,分為二個部分:第一部分為探討台灣糖業的起源,歷史上的大航海時代如何將台灣織入世界的經濟網絡,以及荷據時期東印度公司如何啟蒙台灣糖業。日治時期以後,臺灣總督府進行全面性的地籍測量,列冊管理土地並釐清土地所有權屬後,透過公權力及頒布法令取得土地,並引進日本資本發展糖業,探討此時期形成規模的台灣糖業及土地面積。第二部分所探討的則是日本戰敗後,國民政府接收台灣並創設國營事業體系,探討資委會與長官公署兩者因接收政策及理念的不同,導致雙方在接收台灣糖業資源
時產生爭奪,並整理出台糖公司土地登記為公私有之論點。而台糖公司接收土地後被占用處理情形,並整理常見的訴訟案例,研究被告占用土地原因,以及法院作出判決之理由,提出學理評析與建議,供國營事業體系處理被占用土地時參考。
2023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適用)(贈不動產經紀人模擬試卷(二十一版)
為了解決土地所有權地上權 的問題,作者曾勻 這樣論述:
★2022年全新改版,完整收錄最新修正法條! ★對應不動產經紀人及地政士考科之命題趨勢之專用工具書! ★六大類(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共54種法規彙整! 【本書適用】 這本《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適用於以下考試: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正確考試資訊以簡章為準※ 【本書優勢】 本書自2012年初版以來即為三民補習班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面授與函授專班上課御用輔助教材並對外銷售,秉持著呈現最新暨蒐羅完整法規的使命
,打破業界一年一版的常規,迄今九年已改版二十一次,累積銷售量已突破上萬冊。並由三民名師根據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命題範圍,將法規依實務彙整分為「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六大類54種,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再搭配本社出版的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專業科目重點整理書籍,讓您不但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涉及的法規是出了名的繁雜。擁有本書,幫讀者省去大量蒐羅瑣碎法規的時間,讓您把時間花在學習的刀口上。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土地法 (1)
111.05.31三讀:現行土地法規定,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日起超過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聲請登記,若繼承人逾期未聲請,則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倘經15年仍未聲請登記者,地政機關得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為保障人民財產權,爰修第73-1條規定,使地政機關除依現行規定公告外,並應以書面通知繼承人。另地政機關在移請國有財產署標售時,亦應以書面通知繼承人,並將標售前的公告期間,由現行30天延長為3個月。本法修正施行後,地政機關處理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案件,除依法辦理公告之外,並應以書面通知繼承人,有助於繼承人獲知充分資訊俾及時行使權利,以落實憲法保
障人民財產權及正當法律程序之本旨。 (2)110.12.08修正: 修正緣由係因司法院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63號解釋,以土地法第219條第1項僅規定收回權時效起算點,而未規定地政機關應定期通知原土地所有權人或依法公告被徵收土地的後續使用情形,導致原土地所有權人無從及時獲知充分資訊,俾判斷是否行使收回權,不符憲法要求之正當行政程序並違反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而宣告違憲,並要求主管機關檢討修正。爰新增第219-1條規定,私有土地經徵收並於補償費發給完竣之次日起,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應每年通知及公告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土地使用情形,至其申請收回土地之請求權時效完成或依徵收計
畫完成使用止。若地政機關未依規定通知及公告,而有徵收補償發給完竣屆滿1年未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或未依核准徵收原定興辦事業使用等情形,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得於徵收計畫使用期限屆滿之次日起10年內,申請收回土地。此外,前開規定也適用於本次修正條文施行時,申請收回土地請求權時效尚未完成之案件。該條施行後,除有助於原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知悉被徵收土地使用情形俾及時依法主張收回權外,也督促需用土地人必須切實依徵收計畫及預定期程使用土地,更審慎地處理徵收相關事宜。 2.稅捐稽徵法(110.12.17修正) 調降滯納金加徵率為「每逾3日」加徵1%,總加徵率由15%降為10%、調降暫緩移送執行繳
納應納稅額比例為「1/3」、增訂核課期間時效不完成事由、提前得聲請假扣押時點、增訂代位權及撤銷權規定、修正營利事業憑證處罰按查明認定總額處「5%以下」,及提高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之刑事處罰、因納稅義務人錯誤致溢繳稅款申請退稅期間,由「5年」修正為「10年」;因政府機關錯誤者,由「無期限」修正為「15年」,以及劃一檢舉獎金核發標準與領取資格限制,以資一致。以降低納稅義務人負擔、保障國家債權、落實罪責相當,並有效遏止逃漏稅。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地政士全國第7名:吳佳芸 國文:60分 土地法規:68分 土地稅法規:88分 土地登記實務:50分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87分 地政士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民法應該是大多數考生最頭痛的一科:條文繁多、內容包山包海、題目變化多端。但民法卻是我最喜歡的一科,因為每天都在你我生活中發生,比方網拍購物涉及買賣∕清償∕瑕疵擔保等概念,將每日情境與法條聯想才能記得深刻! 【土地法規】土地法規除法條內容外必需搭配諸多大法官解釋,講義裡各種補充亦要熟讀,作答時更要能正確引用。土地法規疊床架屋,自己要能融會貫通相同概念(如徵收補償在土法∕平權∕土徵裡的各自規範),前後翻閱講義製作對照筆記,厚實的土法講義應該會是最破爛的一本。課本裡的概念若能自己舉一反三,才是真的熟記! 【土地稅法規】土稅是最實用的一科,內容
也相對淺顯易懂,是好掌握的科目。可製作對照表格,每天睡前迅速看一次表格內容來複習,走路、等車、洗澡等各種零碎時候都和自己默背「課徵對象、納稅義務人、稅基、稅率、減免條件、自用住宅優惠」等要件。親自做過講義題目再搭配歷年考古題應該沒有太大問題。 【土地登記實務】這科最大的痛處是概念非常模糊抽象,起初打算硬背土地登記規則的每一條文。開始動筆做題目後慢慢能歸納重點,這一科反倒是直接從寫題目,看擬答來整理筆記。做了近15年的考古題2遍,抓到作答訣竅「先解釋題目」,若要回答土地登記規則107條,先解釋分別共有,引用民法824-1條等,融合民法、土法相關法條小題大作,如此篇幅才夠多!因為這個科目考生們
相對高分,能寫得越完整分數越好看,作答時亦需注意時間掌控。 【國文】要速成準備國文,或許從日常生活中減少錯別字、增加詞彙量下手,拿出紙筆真的「寫字、練字」,隨意抄寫個短句都好,只要見到不熟悉的成語、詩詞佳句主動查意思。個人社群媒體的發文可當作作文機會,把日常流水帳衍生成600~800字短文,多多為自己創造練習機會,文字流暢度和詞彙量是可以慢慢累積養成的。看到題目莫慌張,沒有相關個人經驗也可以自行腦補編劇,先假想自己是閱卷老師會對什麼樣的內容感動、有趣,再當個稱職說書人把故事情節鋪陳地扣人心弦。個人習慣會偶爾穿插疑問句增加敘述多樣性,或是引用名人語錄增加文句厚度。
地上權房價未來走勢之研究-以高雄市為例
為了解決土地所有權地上權 的問題,作者魏雨涵 這樣論述:
台灣土地面積狹小,建地資源分配不足,國內各縣市房價差異極大,六都地區的房價易漲難跌成為民怨之首。國人因地上權建案有居住年限之限制、無土地所有權,對地上權不動產仍存在抗拒心理,若座落區位良好,醫療生活機能佳,逐漸於都會地區之民眾也可接受地上權建案。地上權住宅雖無土地持分,但只要位於精華地段、交通便捷、生活機能等加分條件,便可支撐買氣,於長期間來觀看,地上權住宅之房價依舊看漲。本研究資料來源於2019年01月至2021年06月「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高雄市地上權住宅大樓房價未來發展評估鑑價之影響為主要探討,透過特徵價格理論模型與分量迴歸模型進行實證分析,並放入相關因子進行對於地上權不
動產售價之討論與分析,於不同價位水準下的房價有無差異。經實證結果顯示,於整體樣本在不同價位與不同區位而言,地上權住宅大樓價格在位於管制學區內皆呈現負向顯著影響。普通最小平方迴歸模型與分量迴歸模型之實證分析,解釋位於不同分量或區位下,對於地上權住宅大樓價格皆具有的影響力各不相同,可供投資者或消費者於購置地上權房地產時之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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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權地上權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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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政處-地籍清理 - 屏東縣政府
該等地上權登記均發生於45.12.31以前,其定有期限者,期限多已屆滿;至未定有期限者,如地上權人姓名或住所不詳,土地所有權人難以會同其申請地上權塗銷登記,且土地上無 ... 於 www.pthg.gov.tw -
#2.有關地上權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之 ...
109年律師高考暨司法特考民法測驗題-36] 36、有關地上權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之情形? (A)土地所有權讓與時,已預付之地上權地租(B)約定地上 ... 於 ar-ar.facebook.com -
#3.地租狂飆地上權宅買得起住不起 - 今周刊
沒有土地所有權的地上權住宅,因為房價較一般住宅低三至四成,也不需繳納地價稅,在房價高漲的年代裡,成為入手門檻低的房地產商品,雖然每年需要按 ... 於 www.businesstoday.com.tw -
#4.地上權住宅可以向銀行貸款嗎?還有其他管道嗎?
如開頭所述,地上權住宅只有房屋權狀,並沒有土地所有權,如果未來貸款繳 ... 還是要看申貸人的信用狀況及房屋地段來評估,向康代書也有辦理過一件地上權. 於 www.loan0857.com -
#5.地上權、使用權大不同房貸條件差- 信義房屋房訊知識
此外,近年部分精華地段也開始出現「地上權及使用權住宅」,由開發建商向政府標租土地並興建住宅,在使用期限內供買方居住,由於買方沒有土地所有權,且有 ... 於 www.sinyinews.com.tw -
#6.公有非公用土地- 設定地上權之探討 - 新北市政府
物上興建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等,並於該一定期間內依雙方契約約定使用與收益的. 權利。 就整體社會而言,地上權可以調和土地所有權和地上物利用之間的關係,以. 於 www-ws.land.ntpc.gov.tw -
#7.土地所有權人與地上權人利益衝突時個案如何處理 - 首頁
按為兼顧土地所有權人與地上權人利益,民法第833條之1乃明定未定存續期間之地上權,土地所有人或地上權人於逾二十年後,得請求法院斟酌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建築物或工作 ... 於 m.attorneytsai.com -
#8.地上權是什麼意思?地上權、使用權、所有權住宅差在哪?
地上權 住宅:建商向政府或地主,標下一定期限的地上權(通常為50~70年),蓋房子後賣給消費者。 地上權住宅是指你可以買到使用土地的權利,但不會取得土地 ... 於 a-suremilk.com.tw -
#9.台灣商用地上權不動產會成為都會房市主流嗎?
指購買房地產時,僅買屋不買地,亦即僅有使用權,而無所有權。一般來說,「地上權住宅」的每坪單價會低於一般行情,但因為沒有土地產權,銀行貸款成數 ... 於 www.npf.org.tw -
#10.民法第184、758、767、769 - 法源法律網
土地所有權 ,除法令有限制外,於其行使有利益之範圍內,及於土地之上下。 ... 第一項之時價不能協議者,地上權人或土地所有人得聲請法院裁定之。土地所有人不願依裁定 ... 於 www.lawbank.com.tw -
#11.地上權是什麼?地上權建案該買嗎?一分鐘搞懂地上權住宅
一般來說,設定地上權的契約就和租賃契約一樣,會設定期限,通常是50 ~ 70 年左右。當期限屆至,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物就必須要歸還給原本的所有權人。 建案 ... 於 lawplayer.tw -
#12.劉彥君/你的房子不是你的?地上權住宅知多少 - ETtoday
普通地上權依《民法》第832條規定,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自己沒有土地,藉著地上權的作用,卻可以在 ... 於 www.ettoday.net -
#13.買地沒買到房子可以逼屋主拆屋還地 - 天秤座法律網
房屋建築在土地上,有可能是無權占有、有權占有、租用、地上權等,至於大部分在有權占有的情形是經土地所有權人口頭或書面同意。前兩項的無權占有跟有權占有都沒辦法 ... 於 www.justlaw.com.tw -
#14.地上權 - MBA智库百科
地上權 (Superficies / Surface Rights)地上權又稱“借地權”,是指以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權利。我國所有城市土地都屬於國家所有, ... 於 wiki.mbalib.com -
#15.地上權與使用權的房子,你分的清楚嗎?|宅妹嘩哈哈|宅在台灣
宅妹嘩哈哈】 地上權 跟使用權的房子,你知道當中確切的差異點嗎?知識量累積越多,你永遠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派上用場! 說起來「 所有權 」的房子就像酒 ... 於 www.youtube.com -
#16.想買又怕受傷害? 地上權宅入手決勝點| 房市話題 - 經濟日報
北市精華區地上權宅建案再現,價格相對低、卻無土地所有權,民眾到底可不可以入手?要注意哪些重點才不會虧?住展以貸款、持有成本、收益切入,帶您了解地上權宅應該 ... 於 money.udn.com -
#17.什麼是地上權?貸款上有何困難? - 聰明貸款
所謂「地上權房屋」指的是僅有房屋所有權,無土地所有權。一般房價僅為當地市價的6~8成左右。 此類產品在地段佳、生活機能優良的區域,可以讓購屋 ... 於 www.smartloan.com.tw -
#18.只買房不買地」的地上權宅真的好嗎?專家道出便宜背後的代價
「產權可分割過戶(地上權房屋)」的買方無法擁有土地所有權狀,只擁有建物所有權狀,在使用期限內買賣交易還算單純;但「產權不可分割過戶(使用權 ... 於 www.storm.mg -
#19.什麼是登記地上權呢?為什麼大型公司法人經常競標地上權?
地主缺錢想賣地,地上房屋所有權人的權益為何? 要如何辦理或塗銷登記地上權? 地上權是指合法地使用別人土地的權利,在 ... 於 www.pl168.net -
#20.法規內容-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 - 財政部主管法規
(四)地上權權利金、地租之給付數額及給付方式。 (五)建築改良物(下稱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及預告登記。 ( ... 於 law-out.mof.gov.tw -
#21.只有地上權的房子能買嗎?達人精闢解析:如果只是用來「自住 ...
地上權 指的是只擁有地上建物的權利,買地上權的房子並不會買到土地 ... 成,甚至只有使用權的房子會無法貸款,因為連會貶值的房子所有權都不是你的, ... 於 smart.businessweekly.com.tw -
#22.地上權 - 法律諮詢家
各位律師好:我們家非常老,我從小住在那,已超過20年,當初因為大家買不起土地,左鄰右舍皆是跟地主租地蓋房,蓋完後有些人不租了就搬離了,之後我父親是跟土地所有權人買了土地 ... 於 www.law110.com.tw -
#23.所有權、使用權、地上權這些名詞你搞懂了沒?
《民法》物權篇第三章提到「地上權」。所謂「地上權」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比如 ... 於 www.home-hj.com -
#24.地上權開發常見問題與爭議(1).pdf
時候,法律規定使建物所有權人對於土地享有地上權. 三.本題是,投資廠商向公產管理機關透過招標的方式得標,. 性質上亦屬合意的契約,固屬第一類,應 ... 於 www.arbitration.org.tw -
#25.地上權、使用權大不同房貸條件差 - Yahoo奇摩新聞
「所有權住宅」是買方購屋後,會取得建物的所有權狀,以及座落基地的土地權狀,買方可以自由買賣。此外,近年部分精華地段也開始出現「地上權及使用權住宅 ... 於 tw.stock.yahoo.com -
#26.【民事法】地上權之若干實務問題與展望 - 公職王
惟於占有人依規定申請登記為地上權人時,所有權人往往提出異議,並主張 ... 推定租賃與法定地上權相似之處,在於二者皆係為避免土地與房屋異其所有權 ... 於 www.public.com.tw -
#27.不動產專區》》最新重要判決 - 繼承及不動產律師網
最高法院103年台上字第1117號判決:「按稱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築物或工作 ... 地上權與其建築物不得分離而為讓與之所由設,乃側重於房屋所有權與基地利用權 ... 於 www.lawyers.idv.tw -
#28.98年(6):45年12月31日以前登記之地上權 - 新竹縣地政處
此類地上權依地籍清理條例第29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得申請塗銷登記,經登記機關公告3個月,期滿無人異議者,塗銷之。如因塗銷登記造成地上權人之損害,由土地所有權人負 ... 於 land.hsinchu.gov.tw -
#29.法規內容-臺南市辦理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
但地上無已登記之建物時,不在此限。 三、僅就地上權設定抵押權者,地上權人應承諾於地上建物完成建築及辦竣所有權 ... 於 law01.tainan.gov.tw -
#30.地上權、使用權、所有權的房屋差別 - Potato Media
地上權 房屋. 屬於「產權可分割過戶」的建物,買方沒有土地所有權狀,只有建物所有權狀,就是買屋不買地,建商跟地主的租約可能50-70年,如果要跟銀行 ... 於 www.potatomedia.co -
#31.什麼是設定地上權?-有巢氏房屋- 買屋5步驟
在現行的法律制度下,建商或投資者需要運用他人之土地建築房屋時,通常運用三種方式,一、直接取得土地所有權:用資金購買或是合建分屋等方式,二、租賃土地使用權,三、 ... 於 www.u-trust.com.tw -
#32.臺北市國民住宅土地設定地上權實施要點
買受人並應遵守原地上權契約書之各條款,再向地政機關辦理地上權移轉登記及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 四、地上權國宅出售對象及方式: (一)按國宅等候名冊順位配售。 ( ... 於 www.rootlaw.com.tw -
#33.第二章地上權不動產(住宅及商辦)之發展
雖然原始簽署的地上權設定契約書—私、公契—上明訂地上權. 及地上建物的讓與,應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並在土地登記簿上做了註記,. 但過去土地管理機關通常都會無條件 ... 於 www.ncscre.nccu.edu.tw -
#34.第一章地上權法律關係與登記暨其權利價值評估實務
民法第832條「稱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築物,或其他工. 作物,或竹木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 ... 地上權乃使用土地之權利,故為用益物權,地上權設定後土地所有權. 於 www.wunan.com.tw -
#35.立法院全球資訊網-地上權住宅制度之研析
而所謂的「地上權住宅」,是指僅有「建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而無土地所有權的一種住宅。地上權的存續期間,在84至98年依據「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實施要點」 ... 於 www.ly.gov.tw -
#36.下列何者正確?(A)地上權人應自己使用收益土地,不得..
(B)土地所有權人欲出賣基地時,地上權人得主張優先購買權 (C)不論有無地租之約定,地上權人得隨時拋棄地上權 (D)為免法律關係複雜化,地上權不得設定抵押權. 於 yamol.tw -
#37.地上權建物可以買嗎?優缺點一次看 - 遠雄房地產
地上權 住宅:建物是自己的,土地是別人的。所以你只有該土地一定年限內的使用權,時限到將土地連同建物一併返還給所有權人。要注意的是,同樣是地上權 ... 於 www.farglory-realty.com.tw -
#38.地上權房屋好嗎?優缺點、適合族群完整說明 - 榮華行銷理財中心
地上權 住宅則是僅有地上建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沒有取得土地權狀的房屋,土地大多為政府釋出的國有土地,再由建商興建建案,建物產權屬於建商,因此 ... 於 www.tcloanpro.com.tw -
#39.高速公路工程用地以設定地上權取得使用權之探討
此可從民法第773 條之. 規定「土地所有權,除法令有限制外,於其行使有利益之範圍內,及於土地之上. 下。如他人之干涉,無礙其所有權之行使者,不得排除之。」得到證明。然 ... 於 www.freeway.gov.tw -
#40.基地所有權與地上權的權利價值估價- 元照出版, 月旦知識庫
黃國義,依我國民法規定,建築物使用基地的權源關係除了所有權外,尚有地上權及租賃權等權利型態。土地所有人若將其基地部份權利讓渡予,元照出版,月旦知識庫, ... 於 lawdata.com.tw -
#41.所謂地上權與使用權房屋的優缺點 - 黃代書部落格
一般熟悉的買賣房屋模式是具有地政核發的土地與房屋所有權狀,這類房屋可永久居住,且申請貸款時銀行擁有真正的債權,較容易取得貸款;每年繳納地價稅和房屋稅時, ... 於 alfa946156.pixnet.net -
#42.新土地所有權人,可否請求土地上之地上權人拆屋還地?
案例內容. 老吳有一塊土地位於市中心精華地段,並將該土地設定地上權登記予老謝,使老謝得以在土地上興建豪宅,並向老謝收取地租。 於 cflaw.com.tw -
#43.國有財產署對於華固建設依當時法令及雙方契約所 ... - 調查報告
因地上權或地上物不得讓與,爰地上權區分所有建物之承購人僅能取得土地及建物之使用權,並無所有權。該項規定於101年9月11日移列為第16點第1項,內容未修正。 於 cybsbox.cy.gov.tw -
#44.佛心建商買房新思維讓年輕人住得輕鬆快樂 - 實價登錄比價王
而地上權住宅又分為「可分割移轉」及「不可分割移轉」兩種類型,分別稱作「地上權」住宅及「使用權」住宅,兩者皆不具有土地的「所有權」,僅擁有土地 ... 於 news.houseprice.tw -
#45.想買又怕受傷害?地上權宅入手決勝點 - 住展房屋網
民眾購買地上權住宅,雖不持有土地,但卻是由建商向政府租下土地,因此相較於所有權宅要繳納『地價稅』,地上權宅則要繳『地租金』。 地租的基準為公告或 ... 於 www.myhousing.com.tw -
#46.地上權是什麼?地上權住宅優缺點?地上權、所有權差別?
地上權 可以想像成你只有土地使用的權利,所以你在購買後,是不會取得土地所有權的。一般在市面上最常看到的是所有權大樓住宅。所謂的「所有權」 ,通常 ... 於 www.stockfeel.com.tw -
#47.投資地上權,不知不可! 作者: 李永然 - 永然文化出版
過去土地所有權買賣極為常見,而現在土地所有權人漸漸珍惜其所有權,不願輕易出售,僅以設定地上權的方式供他人在一定期限內運用,即便國有地或其他公有地也是如此。 於 book.law119.com.tw -
#48.自來水法第六十一條之一有關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地上權予 ...
法規名稱:, 自來水法第六十一條之一有關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地上權予用戶適用疑義 ... 定地上權為供水要件,是如自來水用戶加壓受水設備所使用之土地為國(. 於 law.moea.gov.tw -
#49.【跨界碰壁2】「你的房子不是你的」 天龍人接受度高 - 蘋果日報
事實上,地上權房屋沒有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期限通常為70年、屋主只擁有房屋所有權,因此貸款成數較低,一般為買賣價格的5~6成,利率也較高;但在地狹人 ... 於 www.appledaily.com.tw -
#50.只買房屋、不買土地一定要知道的「推定租賃」法律關係!
一般來所,常見的占有權源有「租賃」、「地上權」或是「使用借貸」。 ... 是不符合「推定租賃」,就會變成「無權占有」,這時候土地所有權人是可以要求你拆屋還地的! 於 www.104woo.com.tw -
#51.地上權宅多年前住套房現在漲上天堂! - 工商時報
至於地上權土地上面的建物,有些建商賣的地上權宅,是提供買家擁有建物所有權、並且產權可以單獨分割買賣,未來可自由轉售,不必經過建商同意,也不必擔心 ... 於 ctee.com.tw -
#52.地上權 - 土地王
地上權. 地上權是指利用他人持有之土地進行營造建築物或工作物、使用而取得的一種權利,建物所有權不得進行銷售或預售。地上物如為住宅,購買者僅取得地上權存續期間 ... 於 www.kings.tw -
#53.北市熱門點閱社區兩大使用權住宅意外奪冠- 地產天下 - 自由時報
此外,地上權、使用權住宅,因有使用年限的限制、缺乏土地所有權、貸款條件差、需繳交地租等情事,都將導致未來增值、轉售空間受限,有意購買這類型 ... 於 estate.ltn.com.tw -
#54.而地上權住宅因為有使用年限 - 林宜慶地政士事務所
這時土地所有權人也好,地上權人也好,都可以依民法第835條之1的規定,跳出來請求法院對已登記的地租數額,作出增加或者減輕地租的裁判。如果登記的地上權期限50年到期後, ... 於 lin1356.com.tw -
#55.何謂地上權住宅﹖一股新興市場的新勢利﹗﹗ - 惠雙法拍
就地上使用權住宅而言,等到期限屆滿,土地所有人依據合約,給地上建物所有權人依建物時價補償而取回土地並擁有房屋,或者是雙方另有約定,透過續約的方式繼續使用。對建物 ... 於 www.080house.com -
#56.什麼是地上權? - 法律百科
地上權 在民法上是除了自有的土地以外,可以使用他人土地的一種權利,所以被歸屬為「用益物權」。例如:A為了能在B的土地上建築房屋,兩人協議以設定地上權 ... 於 www.legis-pedia.com -
#57.購買地上權低價住進黃金地段? 四大致命傷不可不知 - 樂屋網
要釐清地上權或使用權,得先談談最常見的所有權概念。一般不動產買賣,都是建物和土地的所有權一同移轉,買方至少會獲得房屋、土地兩種所有權狀,永久 ... 於 extra.rakuya.com.tw -
#58.民法§832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稱普通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 ... 稱天然孳息者,謂果實、動物之產物及其他依物之用法所收穫之出產物。 稱法定孳息者 ... 於 law.moj.gov.tw -
#59.地上權住宅6問 - 好房網News
依據民法第832條規定,「稱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或竹木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也就是說,土地所有權人將土地出租或出借給使用者,而使用 ... 於 news.housefun.com.tw -
#60.地上权_百度百科
地上权 又称“借地权”。用益物权的一种。在他人所有的土地上营造建筑物、工作物及种植林木的权利。具有物权的性质和物权的一切法律特征,从而区别于作为债权的土地租赁。 於 baike.baidu.com -
#61.購買地上權房屋有何風險? - HouseWeb房屋網(HW)
若土地所有權人要回土地,那屋主該怎麼辦? 1.購買地上權的房子通常都有定期限,在存續期間內,如訂給付地租之約定者,而地上 ... 於 www.houseweb.com.tw -
#62.土地所有權跟地上房屋不同人持有 - Mobile01
(20年)約滿時對屋主是否有保障呢?如果簽約年限到. 地主是否可以強制收回土地並拆除地上物?又或者有其他方式可以處理?買這種地上權的房子是否有甚麼風險? 於 www.mobile01.com -
#63.民法物權編用益物權各章及占有章修正簡介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民法用益物權計分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及典權4 種,修正後形式上仍維持地上權、 ... 能構成地上權之內容,發生物權之效力,例如土地所有權人甲與地上權人乙約定土地 ... 於 www.coa.gov.tw -
#64.使用權、地上權與所有權,三種房屋產權有所不同
宅妹要特別提醒大家,使用權和地上權的房子因沒有土地權狀,所以購入此類的房產都需要繳「地租」,而地租會隨著公告地價的漲幅變化。一般的房子需要繳的 ... 於 house.chinatimes.com -
#65.不動產估價~10分鐘搞懂地上權不動產(上篇)-183
購買不動產時,買屋不買地,僅享用建築物之使用權,未擁有土地之所有權,因此不必每年繳交地價稅,在買賣地上權時也不必繳交土地增值稅,並且地上權住宅之 ... 於 hunhsin.pixnet.net -
#66.土地所有權
根本不受理,因此,建商都會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後,再交屋給買方。 如建商是買土地後要蓋房子賣,以謀取利益的,但上有「地上權」的土地,開發 ... 於 653361287.kakakiko.fi -
#67.第三章用益物權
同時,為了配合. 民法第七七三條所定土地所有權之範圍兼及土地之上下,上開民法第八. 三二條之定義性規定即配合修正為「他人土地之上下」。 地上權之使用收益權內容,係 ... 於 www.angle.com.tw -
#68.投資小坪數宅把握三有原則 - 金門律師代書聯合事務所
由上可知新修地上權對於土地所有權人的保護已經比以前的法律更加完整,也就不再發生上述的情形了。 蕭琪琳代書0935-555-540. ☆ 淺談民法物權編用益物權 ... 於 www.kingmen.com.tw -
#69.地上權是什麼?辦房貸前必看地上權房屋與使用權房屋的差異!
地上權 房屋沒有土地的所有權,因此房價比一般房屋更低,可以辦理房貸,但利率較高。「使用權房屋」則是等同於長期租約,沒有所有權狀,不能辦理房貸。 於 banks.tw -
#70.法拍土地產權點交複雜:地上若有建物可請求地上權人付地租
... 視為法定地上權;此時若土地與房屋為同一人所有,僅因土地或建物設定抵押權而拍賣,此時建物拍定人或原所有權人取得對土地的法定地上權,而取得土地的所有權人必需 ... 於 www.g5168.com -
#71.7成市價入住蛋黃區,地上權住宅真的划算?地租、房貸試算給 ...
地上權 住宅是建商向國產署標下地上權土地後興建,如同和政府長期承租 ... 地上權住宅可分割並部份移轉,住戶擁有建物所有權,近年新推出的地上權住宅 ... 於 www.cw.com.tw -
#72.土地標示變更登記(土地分割、合併) - 宜蘭縣政府E櫃檯
八、土地之部份已設定地上權、永佃權或典權、如涉及權利位置變更者,應由所有權人會同地上權人、永佃權人、地役權人或典權人先申請測量,確定權利範圍及位置(向地政 ... 於 online2018.e-land.gov.tw -
#73.設定地上權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一、得標人與本署各分署簽訂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契約書應辦理公證,地上權人將地上權全部或地上權連同地上建物全部讓與之受讓人亦同。 · 二、地上權人不得將土地出租或 ... 於 www.fnp.gov.tw -
#74.伍貳叄不動產交易平台- V523地產資訊網
(2)基於法律規定而發生的「法定地上權」關係,是指土地和建築物所有人,僅以地上建築、或同時將房地設定抵押,但因未能清償債務而遭拍賣,造成土地和建物的所有權人 ... 於 100.v523.com.tw -
#75.地上權房屋是什麼?有哪些優缺點? - 大揚代書事務所
地上權 房屋優點有哪些? · 房價比一般所有權房屋便宜20~40%,買方可以低總價入住精華地段。 · 不須繳納地價稅,未來轉手時也不必課徵土地增值稅。 · 租金與一般房屋行情接近 ... 於 www.bigyang.com.tw -
#76.地上權住宅和使用權住宅| 一圖秒懂 - 賣厝阿明
地上權 住宅:只「買屋不買地」,沒有土地所有權,有房屋權狀,但是地上權的權利在期限屆滿後就要歸還,可分割過戶。在稅制上,不須繳地價稅及土地增值 ... 於 54aming.com -
#77.地上權是什麼意思?地上權、使用權、所有權住宅差在哪?
地上權 :只有土地使用權,沒有土地所有權。 地上權的概念是源自於民法,被歸屬為用益物權,也就是使用他人土地的權利, 舉例來 ... 於 rich01.com -
#78.建物與土地利用關係之結合 - 高點法律網
使建物所有權人能對土地所有權人主張地上權。依§876I、II 之規定,法定. 地上權適用之基本型態為:. 1.設定抵押權(有可能是建物抵押或土地抵押)時,土地上已有建物存在. 於 lawyer.get.com.tw -
#79.地上權意思詳解!地上權住宅/使用權住宅怎麼分?地上權買賣 ...
也就是說,土地所有權人將土地出租或出借給使用者,而使用者可用來興建建築物、其他工作物,或是以不建造地上物的形式利用土地,並且擁有地上物的所有權,而地上物產生的 ... 於 168bank.com.tw -
#80.想買地上權住宅? 專家曝:這四點暗藏玄機 - 591新聞
最後,地上權持有成本亦十分重要,安桓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黃若盈指出,地上權住宅雖無土地所有權,不需負擔地價稅,但每年所需支付的房屋稅及高額地租, ... 於 news.591.com.tw -
#81.不動產估價~10分鐘搞懂地上權估價方法-12 - HS華信鑑價
民法第832條規定:「稱普通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土地所有權人除於地上權期限內定期收取地租外,於設定地上權時 ... 於 www.hunhsin.com.tw -
#82.地上權是否必須支付地租? - 法律知識庫聯晟法律
反之,地租未登記,地租支付債務既不隨同移轉,所以,未付之地租債務僅能向原地上權人請求。此外,於土地所有權讓與時,地租如已登記,地租收取權隨同土地 ... 於 www.rclaw.com.tw -
#83.只有地上權的房子可以買嗎?跟所有權、使用權又差在哪?
地上權 住宅與使用權住宅的差異,在於「是否可分割轉移」。 ... 買家可取得建物的所有權,擁有自由決定轉賣的權力。 ... 買家只能取得土地和建物的「使用權」, ... 於 applealmondhome.com -
#84.地上權產品估價與市場分析 - 臺北市首座
,且地上權人對土地開發建築投入相當高. 的成本。 • 常見的處理方式包括土地所有權人無償取. 得、或有償取得或地上物仍具有使用效益. 時 ... 於 www-ws.gov.taipei -
#85.地上权-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地上權 (英語對應詞:Surface Rights或Superficies),在法學上來說,是指以利用他人土地作營造(建築物)、工作物或竹木為目的,而取得的用益物权。地上權的取得主要 ... 於 zh.m.wikipedia.org -
#86.小心買房陷阱!搞清楚所有權、地上權、使用權三種類型住宅
屬於「產權不可分割過戶」的建物,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權人是建商,買家只是有期限的房屋使用人,等於跟建商長期租房,意即不買屋也不買地,只擁有房屋使用 ... 於 www.newloan.com.tw -
#87.小心!地上權買房陷阱:你以為買了房子,結果房子卻不是你的
自己也在京站買下辦公室的大師房屋董事長陳建慶指出,同樣是沒有土地的地上權,實際形式上分做兩種,一是「可分割過戶的房屋」,二是「不可分割過戶的 ... 於 www.thenewslens.com -
#88.地上權稅務成本- 文章專欄 - 財稅脈動
因此,地上權宅住戶依前述觀點,僅擁有房屋所有權,對土地則無,亦即住戶既然非土地所有權人,自毋庸繳納地價稅。 二、須繳納地租 地上權宅住戶雖毋庸繳納地價稅,但依前揭 ... 於 www.taiwantaxresearch.com -
#89.【名詞解釋】法規-地上權住宅 - 彰化代書地政士事務所
地上權 是指利用他人持有的土地進行營造建築物或工作物、使用而取得的用益物權,建物所有權不得進行銷售或預售。簡言之,地上權住宅為「買屋不買地」,購屋 ... 於 elands.tw -
#90.地上權 - lawsWIKI法律維基
以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權利。地上權的取得主要有兩種方式:透過直接與土地所有權人的設定行為而取得「地上權人」的法律 ... 於 lawswiki.one -
#91.房市情報- 淺介法定地上權-中信房屋網
林老師取得A地所有權後,主張小王的B房屋是無權占用A土地,要求小王拆屋還地;小王則主張自己不是無權占有,而是基於「法定地上權」。 於 buy.cthouse.com.tw -
#92.我想請教各位先進關於地上權人都市更新的權利問題 ... - 永慶房屋
1.Ans: 依都市更新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實施者擬定或變更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時,…略,應經更新單元範圍內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均超過五分之三,並其. 於 www.yungching.com.tw -
#93.別讓權利睡著了! 小心房子土地被人占有 - 理財周刊
但「時效取得」地上權,則不用經過「你」同意,只要「我(占有人)」,根據民法規定, ... 不過,法官最後裁定該名男子取得土地、房屋所有權,因為州法 ... 於 www.moneyweekly.com.tw -
#94.關於土地登記簿謄本備註欄註明「地上權不可以轉讓 ... - 營建署
二、按民法第838條規定:「地上權人,得將其權利讓與他人。但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者,不在此限。」,故土地所有權人於設定地上權時,以契約訂定「不得將地上權讓與 ... 於 www.cpami.gov.tw -
#95.他項權利登記-地上權設定登記(一) @ 曾炳煥地政士事務所
查土地所有權人設定抵押權後,於同一不動產上,得設定地上權及其他權利,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為民法第866條所明定。揆其立法意旨,在於抵押權不以移轉占有為要件, ... 於 blog.xuite.net -
#96.建物與土地所有權人不同, 土地所有權人有什麼權利?
問題二:)因土地有地上權,因為共同持有並未土地分割,家父可否依據哪條 ... 若登記名義人是您父親,為何當初房子所有權移轉時,地上權沒有移轉? 於 law.moeasmea.gov.tw -
#97.地上權-知識百科-三民輔考
地上權 ,包括普通地上權及區分地上權,為用益物權之一種。稱普通地上權者,指以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 於 www.3people.com.tw -
#98.解釋函令 - 中華民國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法規樹狀查詢
內容按地上權係以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物或其他工作物或竹木為目的,而使用土地之權。其設定對象,不以地面為限,亦即土地之上空仍得設定地上權。本案基地所有權屬於1、2層建物 ... 於 www.land.mo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