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領土認定原則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國際法領土認定原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許慶雄寫的 台灣建國學 和曾國祥,劉佳昊,梁裕康,賴芸儀,陳禹仲,陳正國,陳嘉銘,陳建綱,周家瑜,沈明璁,葉浩,許家豪,蕭高彥,萬毓澤的 帝國與文明:政治思想的全球轉向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國際法作為憲法解釋之界限 - 中央研究院也說明:法以虛構之大中國國家自居,將其唯一有效適用之領土臺灣不但未 ... 國際法域,基於國家主權平等性原則,不可能以某一國家之內國法 ... 前者認定有,而後者認定無。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獨立作家 和聯經出版公司所出版 。

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劉建宏所指導 洪翊傑的 論個人資料保護之界線 (2021),提出國際法領土認定原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個人資料保護法、隱私權、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而第二篇論文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 潘維大、許惠峰所指導 蔡昀昕的 論外國投資人與地主國國際投資仲裁機制中之反訴及相關義務 (2021),提出因為有 國際投資仲裁、國際投資協定、國際投資爭端、國際法義務、監管規制權、投資規則、人權規則、環境規則、爭端解決、反訴的重點而找出了 國際法領土認定原則的解答。

最後網站64 下列何者非目前國際法所承認的合法領土取得方法?(A)兼併 ...則補充:【評論內容】補習班答案: 國際法仍舊承認國家有戰爭權時,國家可以戰爭作為推行 ... 關係及合作之國際法原則之宣言」中,特別規定使用威脅或武力取得之領土不得承認為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國際法領土認定原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台灣建國學

為了解決國際法領土認定原則的問題,作者許慶雄 這樣論述:

  以「台灣地位」為核心,國際法學者許慶雄藉由本書來探究台灣獨立建國的可能性。全書先從「台灣地位未定論」、《中日和約》、《舊金山和約》等歷史文獻與理論,討論台灣地位的演變與爭議,認為中華民國已經被北京政府繼承,台灣維持中華民國體制,不可能成為獨立國家。並在法律層面,透過各國建國、與巴勒斯坦追求獨立等案例,鼓勵台灣人民應明確地向國際社會表達建國意志,宣布獨立才是建立「台灣共和國」的正確方向。許慶雄以跨領域的視角分析各方觀點,並提出有別於目前主流之建國理論,值得一讀。    本書特色   想要什麼請大聲說出來!台灣建國的可能就始於堅定意志的表達!   台灣憲法學會理事長許慶雄

帶你從歷史文獻、國際法理論與現況各層面,剖析「台灣建國學」! 各界推薦   廖宜恩(前台灣中社社長,中興大學資工系退休教授)

論個人資料保護之界線

為了解決國際法領土認定原則的問題,作者洪翊傑 這樣論述:

2010年5月26日修正公布「個人資料保護法」全文共計56條,條文皆於2012年10月1日正式施行(除第6條、第54條之條文外),主要係為擴大保護客體及普遍適用主體,新增有特種之個人資料、告知義務要求、資料之當事人得拒絕行銷、民刑事相關責任與行政處罰以及團體訴訟等之引進等,用以符合國際立法趨勢且更周全保護民眾之個人隱私,於現今資訊日益發達社會生活之中,全民皆應擁有個人資訊交換、分享之需求,在享受資訊自由利益之同時,應需注意不得侵害他人之隱私權益,所以對於資訊之運用及限制應該有所認識,因此,探究個人資料保護法對於個人資料之運用限制及程度,為本文之目的。本文首先探討個資法於日本、南非、美國、馬來

西亞、韓國、歐盟、奧地利等國家之立法情形及執行狀況,並探究保護之客體(個人資料)、範圍等,並分析個人資料之種類有哪些,以及我國個人資料保護與相關法規之關係,然後就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立法目的,亦即包含個人人格權及隱私權之保護,並同時探討資訊隱私權、資訊自主權之保護;以及,當資料管理者於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時,如何避免侵害個人資料擁有者之個人人格權,以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最後就他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以及保障個人資料隱私權相關規範,提供本國個人資護法立建議立法趨向為探究。第五章綜合結論並提出筆者建議,希望藉由本文可讓讀者喚醒自我個資權益保護之意識,進而尊重他人之個資隱私及自主權益,以及針對其

他國家個資法之優點提供本國個資法制及作業上之建議,進而對於本國之個人資料保護法運用及限制,能在生活或工作中正確運用他人之個資。

帝國與文明:政治思想的全球轉向

為了解決國際法領土認定原則的問題,作者曾國祥,劉佳昊,梁裕康,賴芸儀,陳禹仲,陳正國,陳嘉銘,陳建綱,周家瑜,沈明璁,葉浩,許家豪,蕭高彥,萬毓澤 這樣論述:

  從格勞秀斯到馬克思   以13位思想大家之眼,看近代歐洲帝國與政治思想的歷史全景。     ▍探討帝國與文明的悖論   帝國與文明這兩大主題,自15世紀歐洲列強著眼世界的劇變時代起始,始終是與現代政治發展並行的核心悖論。在邁向帝國化、全球化的過程中,人們的思想如何彼此激辯,又如何與現實碰撞呢?     《帝國與文明》試圖透過哲學、歷史的雙重視野,循全球政治思想的多重時空軸線,深入探索「帝國與文明」這兩個理念,在歷史實踐過程中激發的理論爭議、現實難題,由跨文化的角度,論述西方文明為軸心的世界秩序以及普遍價值,兼具哲學與歷史縱深。     ▍7大主題,定義時代的13位思想家   為了準確追

索在時代脈動中的文明與政治、世界秩序與普遍價值的流變,《帝國與文明》以格勞秀斯、霍布斯、洛克、盧梭、亞當•斯密、康德、柏克、孔多塞、邊沁、黑格爾、托克維爾、彌爾、馬克思等13位橫跨英、法、德三大政治哲學傳統的思想家為核心,並透過7大主題的聚焦:自然法的詮釋、商業社會、對人文主義的批判、理性法則的求索、自由帝國主義、帝國論述的轉向、全球資本帝國,來看個人價值與人性想像、民族與國家、歐洲精神與世界歷史之間的複雜關係。     ▍立足東亞,看「全球轉向」   《帝國與文明》以東亞學者視角為立足點,呼應英美思想界的「全球轉向」,除了意欲重新檢視近代歐洲政治與思想的文化、歷史影響,探尋型塑現代政治與價值

的關鍵,更期待能拋磚引玉,開拓華語政治思想研究的新視界。

論外國投資人與地主國國際投資仲裁機制中之反訴及相關義務

為了解決國際法領土認定原則的問題,作者蔡昀昕 這樣論述:

摘 要 晚近國際投資中越來越多加強地主國監管規制權以維護公共利益與保障人權環境的呼籲和行動,地主國、外國投資人、第三方法庭之友,紛紛在國際投資仲裁中提出人權或環境權等公共利益方面的意見,致國際投資仲裁庭需要面對相關問題;尤其是地主國人權抗辯、環境權抗辯與有關反訴的發展,表現出國際投資法律保護機制存在著某種程度的缺失而正面臨著改革挑戰,並因此衍生出投資規則與人權、環境權規則的適用衝突問題。然而除了與國際投資爭端有關聯的人權或環境權等公共利益爭端外,其實國際投資仲裁庭並非處理人權或環境權等類爭端的合理機構,惟國際人權法與國際環境法或可做為國際投資爭端的準據法,且與時俱進,國際投資協

定中建議也可訂定人權或環境權等公共利益條款。近期的國際投資仲裁裁決皆已承認國際投資仲裁庭對反訴具有管轄權,並肯認外國投資人得做為國際法義務下的義務主體,因此亦應遵循相關義務。惟單就國際法或地主國國內法課予外國投資人義務並不會構成國際投資協定的違反,仍須視其是否具有準據法規定對外國投資人課予相應義務。因此,若欲顛覆國際投資協定傳統的不對稱性,使地主國得就外國投資人在其領土內的不當行為請求負擔損害賠償責任,追根究底仍須透過修訂個別國際投資協定,在爭端解決章節中直接加入外國投資人的義務,或在準據法條款中增訂外國投資人有遵守國際法或地主國國內法的協定義務,地主國方有成功主張反訴的可能。雖然將外國投資人

的實質義務加入國際投資協定規範,可能削弱外國投資人進行國際投資的動機,進而對地主國經濟造成不利益,但近年來由於已開發國家外國投資人大量運用地主國與外國投資人間爭端解決國際投資仲裁機制,使國際投資協定的不對稱性已對經濟弱勢的開發中國家造成極大威脅,因此在經濟發展與重視人權、環境等重要非經濟價值的權衡下,增訂此類規範,使外國投資人盡其社會責任而負擔相關義務,實具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