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保障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同性婚姻保障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AnthonyReid寫的 東南亞史:多元而獨特,關鍵的十字路口(未來十年顯學,東南亞研究經典) 和法律白話文運動,編者/李柏翰的 公民不盲從:生而為人,如何有尊嚴地活著(特別簽名版)——國家能賜死人民嗎?能投票就是民主?防疫就能限制出入境?收入低就該餓肚子嗎?……30堂基本人權思辨課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亞洲首例!台灣男法官「同性結婚」 相關單位不願說明 - ETtoday也說明:婚姻平權運動歷經祁家威41年奔走,成功與台北市政府針對同性婚姻保障議題聲請大法官解釋,2017年獲宣告同婚應受《憲法》保障。(圖/鏡週刊提供,下同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八旗文化 和麥田所出版 。

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 吳志光所指導 盧旦雨靖的 同性婚姻之憲法保障 ——以台灣與美國發展路徑分析為核心 (2021),提出同性婚姻保障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婚姻平權運動、同性婚姻、大法官解釋、違憲審查制度、婚姻自由、平等權。

而第二篇論文國防大學 法律學系 鍾秉正所指導 江峰碩的 同婚專法施行對我國國軍人事法制之影響 (2020),提出因為有 同婚專法、同性婚姻、出櫃、性別平權、人事法制的重點而找出了 同性婚姻保障的解答。

最後網站婚姻平權缺口1》7對跨國同婚伴侶控訴台灣法規阻礙了他們的婚姻則補充:台灣自2019年5月24日起,正式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後, ... 育有一名如今已經3歲的女兒,她們的婚姻,依舊在法律面前得不到任何保障。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同性婚姻保障,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東南亞史:多元而獨特,關鍵的十字路口(未來十年顯學,東南亞研究經典)

為了解決同性婚姻保障的問題,作者AnthonyReid 這樣論述:

——安東尼•瑞德(Anthony Reid)—— 東南亞史研究權威、亞洲版的布勞岱爾、 美國亞洲研究學會傑出貢獻獎得主 ★★台灣首次出版!東南亞史最權威經典,未來十年顯學!★★ ★★台灣版作者新序,找回台灣人身上的東南亞性★★   ◆   弱國家性╳季風貿易╳多元性別╳外來文化挪用╳語言種族的多樣性   「東南亞」是超越國別史的大集合   是一塊多元而獨特、只能以「東南亞性」名之的   多元族群文明和濕熱叢林水域   東南亞何以成為「關鍵的十字路口」?   台灣位處十字路口的北大門,該如何與之交流?   ■東南亞「不是中國,不是印度」,始終保持自己的獨特性   長久以來,東南亞

地區在它的鄰居眼中就十分獨特,中國人稱之為「南洋」,印度人稱它為黃金之地「蘇瓦納德維帕」(Suwarnadwipa),阿拉伯人將它稱為「爪哇」,歐洲人則稱其為「更遠的印度」或「超出恆河的印度」。   由此可知,東南亞一直都是有著無窮多樣性的獨特區域——它有特殊的環境,包括濕熱的季風氣候、密集的叢林、廣泛的水系,還有火山和海嘯等周期性的自然災害。由於地形的破碎和水域的隔離,人群相互連結的方式主要是透過海洋而非陸地,使得東南亞沒有整合並統治廣大疆土的大帝國。一直到十九世紀初,外人眼中的東南亞依然是個連貫一致的整體,尚未形成民族國家的概念。   現代東南亞的基因庫與語言庫大多來自北方的中國,宗教

與書寫文化則是來自西邊的印度。但是這兩個巨大鄰居的文明對東南亞的影響是有限的,東南亞「不是中國,不是印度」,它始終保持著自己的獨特性。也由於東南亞位處東亞人南下及西方人東來的交會之地,隨著伊斯蘭文明及歐洲文明的進入,各種文明因地理、氣候、貿易等因素於此地邂逅、交匯和衝突,創造出多元燦爛的東南亞文化,使其終成關鍵的十字路口。   ■從無國家、弱國家到民族國家,看東南亞的千年轉變   東南亞地區最早的社會具有強烈的「無國家」(stateless)性。無國家的人們以採集、狩獵和遊耕為生,小心翼翼與更具階級性的王權展開貿易和交流,防止自己被其併吞。這種無國家的性質在東南亞的陸地區(如:今日的緬甸、

泰國和寮國和中國境內雲南等地),被作者稱之為「佐米亞」(Zomia,即高地生活)。   在十九世紀西方民族國家的概念進入前,東南亞的國家概念並不強,可以用「弱國家性」來形容,其中兩種代表的政權形態為:「納加拉」(nagara)和「內格里」(negeri)。前者「納加拉」於第十至十三世紀之間宰制著東南亞大陸區,例如吳哥、蒲甘以及爪哇島的滿者伯夷,它們自視為文明的焦點和神聖王權的中心,依賴水稻耕作取得穩固的糧食來源。後者「內格里」則是十五世紀持續到十七世紀商業時代的主宰者,類似港口城市國家,最著名的有麻六甲、馬尼拉、汶萊……等,因位於航運樞紐而興起,是一系列以海洋貿易為基礎的小型政體,接待國際貿

易商可說是它們存在的根本理由。   至於形塑現代東南亞民族國家的關鍵期是十九世紀上半葉,在此之前,東南亞地區除了區分大越國與中國的疆界之外,並無其他的固定邊界存在。隨著歐洲民族主義的進入,東南亞被納入了一個新的世界體系,荷蘭、英國、西班牙/美國、法國在這片區域上畫定邊界,現代化教育的引入,逐漸形成國語及國族的概念,導致民族主義獨立運動。現今的東南亞各國,便是在二戰後的民族國家獨立潮裡如雨後春筍般形成的。   由此可知,現今東南亞的民族國家、國族語言和邊界是近兩百年的產物。這段期間,在東南亞人生活之中,國家、民族與宗教的重要性變得越來越高,造成了原本是一個整體的東南亞的破裂與分歧。在回顧千年

的東南亞史時,便不能用已知的現代邊界來描述,否則會進入歷史的誤區;也因此,本書作者瑞德便使用島嶼或集水區等地理單位,詳細論述東南亞從無國家、弱國家、到民族國家的複雜歷程。   ■只有理解「東南亞性」,才能看懂東南亞諸國的歷史和本質!   如何保持「多樣性」與「獨特性」兩者之間的平衡,向來是東南亞的挑戰所在;本書正是以「關鍵的十字路口」為基準,橫跨上古至現代兩千年的幅軸,以探尋東南亞地區的多樣性與獨特性。假如我們用最少的詞彙描述何謂「東南亞性」,那就是:環境、性別和弱國家性。   ◎「環境」——指的是東南亞所處的濕熱氣候、季風吹拂的土地,以及板塊交界處不穩定的地質條件   在遠洋航行依賴

風力的帆船時代,每年風向固定交替的季風,對東南亞的海洋航行十分有利,進而成為全球商貿發展的搖籃;由於位處板塊交界處的不穩定地質條件,為東南亞帶來了火山爆發的災難、人口周期性減少,以及因火山灰的覆蓋而產生的稻作文明等特點。   透過日漸精密的定年技術,人們發現巨型火山噴發會導致全球氣候的短期波動,因此瑞德認為東南亞的環境影響是世界性的,東南亞劇烈的火山噴發往往是全球小冰河期的罪魁禍首。正是這樣的獨特環境,造就了東南亞物種和文明的多樣性,這正是東南亞的獨特性之所在。   ◎「性別」——指的東南亞歷史上的女性曾享有人類社會最大的自主性   在經濟方面,東南亞夫妻的財產是由雙方共同持有,各自有經

濟自主性。東南亞人認為應該由女性控制家庭的金錢收入並進行理財,女性的財產權有足夠的保障。因此,東西方貿易商人要和當地女性締結短期婚姻以取得貿易代理權。   東南亞女性的強勢地位,也導致了男性發展出獨特的性服務,以及多元的、跨性別的文化。即使儒家、伊斯蘭教、佛教、基督教將外來的男性主導模式帶進了東南亞,這種性別關係依舊維持某種東南亞的獨特屬性。直到十九世紀殖民主義進入,當地女性的地位才因此下降。   ◎「弱國家性」——指的是東南亞社會不存在統一的中央政府,沒有發展出官僚國家   高地無政府主義一直是東南亞的特質,然而他們依舊發展出自己獨特的文明,例如自給自足種植水稻的「納加拉」,和位於轉運

樞紐成為貿易港口的「內格里」。東南亞文明也因為缺乏政府的箝制而更有活力、更加平等、更重視貿易、更加多樣性。   ■東南亞性獨特而多元,東南亞史將成為未來十年的顯學   本書作者安東尼•瑞德是國際上研究東南亞的第一人,他的研究不是從決定歷史的所謂大事件出發,而是注重環境、地理和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等年鑑學派的研究方法,因此有「亞洲的布勞岱爾」之稱。此外,瑞德堅持全球史的研究視角,印度、中國、伊斯蘭、近代歐洲的力量在這個關鍵的十字路口相遇、交織和互相影響,正是東南亞在全球史中的重要特徵。   目前台灣出版的東南亞相關主題以國別史居多,且偏重民族主義視角。要探討長達一千三百多年的東南亞通史,若只依

賴殖民主義和民族主義的視角,將無法洞悉東南亞的本質;這是因為東南亞直到十九世紀末才出現所謂的「政治體制」,到二十世紀中葉才出現「民族國家」。   本書便是首部全方位、多角度分析東南亞的多樣性和獨特性的權威之作。行文上不以單一的時間線從古敘述至今,而是分為氣候、貿易、宗教、政治、人文等不同主題深入研究;不同時代所側重的描寫主題也不盡相同,甚至在不同的時代裡,東南亞的大陸區、半島區和群島區幾大區塊之間並非相互接續,有時可能會互相重疊,更能呈現東南亞地區乃至於東南亞史的多元獨特之處。   ■位處十字路口的北大門,台灣是泛東南亞文化的一部分   十七世紀以來,隨著大航海時代的開始,台灣再次涉入東

南亞的海洋網絡。作者就特別指出,台灣島乃是一個龐大語族──南島語族的誕生地,「如果沒有台灣,就不會有東南亞的語言地圖」。   台灣歷史的弱國家、強社會特質非常類似東南亞,事實上,台灣原本就是東南亞文化的一員——台灣社會文化底層的東南亞性非常醒目,不僅僅表現為原住民的南島語言,閩南族群也是泛東南亞文化的重要承載者。此外,台灣和東南亞國家一樣,都位在太平洋火環帶,地震與地熱活動相當活躍,原住民的文化十足珍貴,同時也瀕臨消失的危機,這是因為南島語族原住民在自己的國度當中也一樣被殖民者當成了少數族群。   一直到現代,台灣與東南亞各國都曾向對方學習,但台灣看待東南亞社會的歷史和未來的視角仍舊「從北

向南看」,以陸地思維看海洋世界,甚至出現抱持經濟殖民主義的新南向政策;作者瑞德便強調,「看東南亞,由南往北看的觀點至為重要」——對台灣讀者來說,東南亞絕非只是表層的新南向政策,而是應該透過東南亞看清自己的過去和未來,才是海洋國家台灣與東南亞正確的連結方式。  

同性婚姻保障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最近公投吵的沸沸揚揚,你知道婚姻平權公投到底在投甚麼嗎?
除了意識形態的差異,這些複雜文字背後又隱藏了甚麼含意?
#歧視永遠不會被消滅 #所以平等才珍貴 #別鬧了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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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鬧了主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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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巴特 https://goo.gl/RYGLVX
吳若權 https://goo.gl/uzya1D
丹妮婊姐 https://goo.gl/Ao3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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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鬧了給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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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protected]

同性婚姻之憲法保障 ——以台灣與美國發展路徑分析為核心

為了解決同性婚姻保障的問題,作者盧旦雨靖 這樣論述:

隨著2017年台灣之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的頒佈,台灣之同性婚姻最終實現合法化,結束了幾十年的婚姻平權運動。與世界上大多通過立法 途徑實現同性婚姻權的國家不同,台灣是繼2006年南非、2015年美國、2016年哥倫比亞後,第四個通過司法途徑實現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2015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通過Obergefell案,宣佈同性婚姻在全美實現合法化。2017年台灣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宣佈同性婚姻之合法,並在2019年5月17日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並於5月24日正式施行。台灣和美國,在各自的婚姻平權運動中,都經歷了漫長的嘗試和考驗,挺同團體最終選擇通過違憲審

查之方式實現婚姻平權的原因和基本情形,就有了可比性。對比台灣和美國婚姻平權運動的發展過程、最終路徑之選擇和審查依據,都能發現其中所存在之異同。其中的相同之處,使得兩國都有可以通過違憲審查來實現同性婚姻權的基礎,而其中的不同之處,則應考慮各自之國情、法律制度、社會背景等具體狀況,審慎考量其路徑之選擇。本文通過分析、對比、總結美國和台灣關於違憲審查實現婚姻平權之經驗,進而為未來他國同性婚姻平權提供一些思路,並也可為台灣之其他難以通過立法途徑實現之人權保障提供一條可行途徑。

公民不盲從:生而為人,如何有尊嚴地活著(特別簽名版)——國家能賜死人民嗎?能投票就是民主?防疫就能限制出入境?收入低就該餓肚子嗎?……30堂基本人權思辨課

為了解決同性婚姻保障的問題,作者法律白話文運動,編者/李柏翰 這樣論述:

人權不是特權。人權到底是什麼? 一本適合所有人閱讀的人生教科書 納稅者權利法跟我有什麼關係?家長有權利對「同志教育」說不嗎?歌手不能唱自己的歌?紅燈何時亮,幾時可尋芳?…… 最實用的人權讀本,30條基本人權的探索與思辨,幫助我們真正理解人權的意涵,成為一個更進步的世界公民。 ●特別推薦 一起讀判決 (人氣法律粉絲專頁)/李茂生(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李雪莉(《報導者》總編輯)/周威同(國教署兒童權利公約教育人員培力計畫種子教師)/林辰(知識型Youtuber、《臺灣吧Taiwan Bar》共同創辦人)/邱伊翎(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祕書長)/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張瑜鳯

(資深法官,《章魚法官來說法》作者)/許全義(台中一中社會科教師)/黃丞儀(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黃惠貞(歷史教師深根聯盟發言人、板橋高中歷史科教師)/蔡中岳 (地球公民基金會顧問)/錢建榮(最高法院法官)/蘭天律師(依姓氏筆劃排序) 人權並非國家所賦予的權利,而是先於國家、任何社會與法律制度出現前就存在了,而人權的內涵就在於體現對人之尊嚴的尊重,每個人都是有自主性的主體,而不會淪為被他人或國家所支配的客體。 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那是第一份全球性的人權保障文件,這一天也被

訂為人權日。 二戰結束後,世界各地的人們看盡殘暴的國家機器如何輾壓自己或其他國家的人民,因此聯合國成立時,各國即把人權保障視為這個國際組織最重要的目的之一,並迅速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 / 人權法典化是為了賦予人民對抗國家暴力和歧視的武器——雖然締約或修改條文都太困難,但我們能透過重新詮釋、擴充文義,讓人權法持續保持其活力和韌性。反之,若任由政府恣意排除或限制人權內涵,將失其最初捍衛個人尊嚴及促進社會正義的精神。這也是一開始想編輯這本書的主要目標,希望提供讀者有關人權與基本自由的基本認識,學習相關語彙後,用以觀察自己與其他人的生活處境,進而勾勒出心目中理想社會的藍圖。——法律白話文運動

本書邀請一群年輕有想法、寫過多部暢銷法普書的「法律白話文運動」執筆,以明確好讀的文字,把嚴肅的法律知識,轉化為一般大眾容易理解的常識。內容以聯合國特別為青少年編寫的《世界人權宣言》簡易版三十條為基礎,從每一則法條的核心精神作闡釋,並援引國內外的案例,輔助說明該法條我們應該具備的正確觀念,探索人權樣貌,傳達人權基本知識,幫助我們更確認與思索人權的重要。 也許我們對這些人權條文並不陌生,但我們對它的內涵確實為何,其實仍然一知半解,甚或明知故犯;在世界仍然到處充斥忽視人權、侵犯人權的情況下,我們如何理解並維護自身的人權,已是一個當代的重要課題。 作為自許尊重人權的台灣,其實我們還有許多可以努力的

空間,這本書深入淺出的書寫,提醒我們正視人權的重要,我們才能更往前成為一個進步的世界公民。 ●內容大要 美國知名歌手小甜甜布蘭妮為何害怕父親的監管?性工作者真的不配擁有工作權?反送中運動為何衍生出抗議者被受虐酷刑?維吾爾族被中國奴役生產棉花,引起許多名牌商品抵制,中國真的吃西方人權這套?跨國同婚是否是夢一場?棒球員曹錦輝的假球案如何引用「無罪推定原則」? COVID-19 核酸檢驗報告成了遷徙自由的絆腳石?新加坡少年余澎杉(Amos Yee)在網路上批評李光耀為獨裁者,他是否「傷害他人宗教或種族情感」?土耳其海面上漂浮了一名紅衣小男孩的屍體,他足以召喚難民的無辜嗎?原住民自傳統部落領域取回

木材,是否竊盜觸法?禁止穆斯林婦女穿罩袍是錯誤的法令?…… 全書談及的領域眾多,包括身心障礙者、遊民、勞工、維吾爾族、人權工作者、難民、愛滋感染者……;議題多元,包括反送中、八仙樂園火燒案、死刑存廢爭議、打假球、隱私權、出版管制、兒少言論權利、集會遊行示威、罷工、迫遷、恐同、受教育權、著作權、國際人權…… 從個人到社會,從台灣到世界,各式各樣的基本人權議題,在在凸顯人權脆弱的面向。當大眾被侵權時是否真能知法而保護自己的權利?「法律白話文運動」有條不紊地整理出人類與生俱有的權利,不僅讓普羅大眾閱讀本書而獲得啟蒙,更可以觀照自身本該擁有的權利,避免因為對權利的懵懂與知識的薄弱,進而喪失權利而讓

生命深陷恐懼的泥淖之中。 這本書每一章談論的都是人權的缺角,唯有把破碎的缺角拼圖起來,才能更接近人權的真相。 每章末附有「思辨與討論」,延伸引導讀者對該章作進一步思考;書末並有相關人權工作者的筆記(例如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身心障礙聯盟、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等),作為對照參考,豐富對人權的探討。 ●全書30章內容主旨(呼應《世界人權宣言》簡易版三十條) 第1章:我們天生自由而且平等 ﹝核心概念﹞:我們生來就是自由的。我們都擁有自己的觀念和想法。我們應該被同等對待。 ﹝內容要點﹞:以美國天后小甜甜布蘭妮(Britney Spears)爭取打破被監管的人生為例,談「

不能以監護為藉口,限制其他權利」,並擴及台灣的情況作闡述,儘管是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也享有基本人權保障。 第2章:不該有差別待遇 ﹝核心概念﹞:不管我們的差異是什麼,這些權利是屬於每一個人的。 ﹝內容要點﹞:從古亭「小作所」事件談身心障礙者的困境及反歧視法。 第3章:生存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生存的權利,並且可以自由與安全的生活。 ﹝內容要點﹞:身為遊民有罪嗎?從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提議向無家可歸的遊民潑水驅離案例談起。國家能賜死人民嗎?人權法中最難解的爭議之一——死刑存廢的百年論辯。 第4章:不要有奴隸制度 ﹝核心概念﹞:沒有人有任何權利把我們當奴隸。我們也不可以把任何人當成奴隸。 ﹝

內容要點﹞:國家、法律為什麼要管勞雇關係?紅燈何時亮?幾時可尋芳?探討性工作合法化之必要。 第5章:沒有折磨或不人道的待遇 ﹝核心概念﹞:沒有人有任何權利傷害我們或折磨我們。 ﹝內容要點﹞:從香港反送中運動談「酷刑」,看國家執法界線在哪裡。 第6章:不管到哪裡,你都有被視為人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和你一樣都是人,享有的尊重和權利都一樣。 ﹝內容要點﹞:新疆維吾爾族受中國壓迫,引起許多名牌商品抵制所產的棉花,中國說「不吃西方人權這一套」有理嗎?八里媽媽嘴咖啡店命案的判決,為何引發軒然大波? 第7章: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核心概念﹞: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律必須公平對待我們所有的人。 ﹝內容

要點﹞:外國人在台工作權益差很大,白領是人才,藍領的人權呢?跨國同性婚姻在台灣的演進情況。 第8章:你的人權應該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 ﹝核心概念﹞:當我們沒有受到公平對待時,我們可以要求法律的協助。 ﹝內容要點﹞:從八仙樂園火災事件訴請國賠,看國家對人民的保護義務。醫療人員於工作場所遭受性騷擾與暴力相對,法律能否保障他們的人權? 第9章:沒有不公平的拘留 ﹝核心概念﹞:如果沒有正當理由,沒有人有權利把我關到監獄裡裡,或把我從自己的國家驅逐出去。 ﹝內容要點﹞:從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入境中國被拘禁談「強迫失蹤」所帶來的傷害。 什麼是羈押?你說羈押就羈押嗎?縱使是重大刑案的被羈押人,因尚未被定罪

,其人身自由仍應盡量受到平等保護。 第10章:公平審判的權利 ﹝核心概念﹞:如果被審判,就應該公開進行。不該有任何人,告訴審判我們的人應該要怎麼做。 ﹝內容要點﹞:即便是犯罪被告,也應享有公平審判的程序權利;情節最嚴重的罪行一定會判死?從湯景華縱火案談起。 第11章:在被證明有罪前,我都是清白的 ﹝核心概念﹞:除非有證明,否則任何人都不應該被要求為某件事負刑事責任。當有人說我們做了壞事時,我們有權利去表明那不是真實的。 ﹝內容要點﹞:從曹錦輝假球事件談「無罪推定」原則。「無辜人被判有罪,沒有人是自由人。」被誤關了14年的鄭性澤案帶給我們的司法正義省思。 第12章:隱私的權利 ﹝核心概念﹞

:沒有人可以破壞我們的名聲。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沒有人可以進入我家、拆開我的信件、干擾我或我的家人。 ﹝內容要點﹞:祕密被人知道了是侵害我什麼權利?不想被Google不行嗎?——被遺忘權與言論自由的權衡。 第13章:行動的自由 ﹝核心概念﹞:在自己的國家裡,我們有權利到我們要去的地方,並且到我們想去的地方旅行。 ﹝內容要點﹞:防疫不外人權——可用提供檢疫報告當作國人入台的條件嗎?被陌生人跟蹤了怎麼辦?各國法規大不同,在許多國家甚至無能為力! 第14章:尋求安全居所的權利 ﹝核心概念﹞:如果我們在自己國家裡害怕被迫害,我們有權利跑到另一個國家讓自己更安全。 ﹝內容要點﹞:新加坡少年余澎杉(A

mos Yee)因批評李光耀為獨裁者遭判刑後,他尋求美國的庇護,什麼是庇護?阿拉伯之春到今日,世界上出現了許多難民,更別說以前歷史上不同時期的難民,我們對難民的認知有多少? 第15章:取得國籍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擁有權利,屬於某一個國家。 ﹝內容要點﹞:從越界者與無國籍人的眼中,看見人權法的極限。從難民到無國籍兒童到台灣的新移民,關於追求國籍保障,歸化移民應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的思索。 第16章:婚姻與家庭 ﹝核心概念﹞:每個成年人,當他們想要的時候,都有權利結婚並擁有家庭。男人和女人結婚或分居時,都擁有相同的權利。 ﹝內容要點﹞:婚姻平權里程碑:南非Fourie案。從通姦除罪化討論

背後暗藏的性別壓迫。防疫時期不讓中配孩子來台是否違反《兒童權利公約》。 第17章:擁有屬於你東西的權利 ﹝核心概念﹞:每個人都有權利去擁有東西並分享它們。沒有人可以毫無正當理由就拿走我們的東西。 ﹝內容要點﹞: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是什麼?跟我有什麼關係?原住民自傳統領域取回木材,是否竊盜觸法? 第18章:思想的自由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相信我們要相信的,有權利信仰某個宗教,或是當我想要的時候,可以改變想法。 ﹝內容要點﹞:曾經台灣有部法律控制你的思想。國家該管制宗教嗎?民主國家有辦法讓宗教歸宗教嗎? 第19章:表達的自由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自己做決定,去想我們所喜歡的東西,去說

我們所想到的,並且與其他人分享我們的觀念。 ﹝內容要點﹞:從《出版法》看台灣的民主進程。從烏克蘭感染愛滋病毒的女孩所寫的〈讓世界聽到我們的聲音〉,談兒童也有說話且被聽見的權利。 第20章:公眾集會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接觸我們的朋友,並且一起和平地保衛我們的權利。如果我們不願意,沒有人能命令我們加入任何團體。 ﹝內容要點﹞:遊行抗議沒錯,除非它造成危險或蓄意破壞法治。從香港反送中事件談「禁止蒙面」上街頭的合法性問題。 第21章:參與民主政治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參與我們國家的政治。每個成年人應該被允許選擇他們自己的領袖。 ﹝內容要點﹞:從日據時期台灣人推動「臺灣議會

設置請願運動」,爭取頭一次的民主成果談起。 能投票就是民主嗎?罷免案如何進行?2019年的香港議會選舉給台灣的提醒。 第22章:社會保障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負擔得起住宿、醫療、教育與兒童照顧,當我們生病或年老時,有足夠的錢去生活及獲得醫療協助。 ﹝內容要點﹞:生計出現困難時,人人都應受到來自國家的支持。礙知與愛滋的無間道:從不歧視原則談起。 第23章:工作者的權利 ﹝核心概念﹞:每一個成年人都擁有工作、公平的工作報酬,以及加入工會的權利。 ﹝內容要點﹞:談勞工的不合作運動——罷工權。「職業災害」哩干災? 第24章:休息和休閒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放下工作,休息和放鬆

的權利。 ﹝內容要點﹞:工作誠可貴,身體價更高——談超時工作的法律問題。最陌生的熟悉人:台灣長期照顧政策中的外籍家庭看護工應該有的保障。 第25章:良好生活條件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好好過日子。母親和孩子、老人、失業的或有障礙的人,都有權利被照顧好。 ﹝內容要點﹞:華光社區的迫遷安置難道是種恩賜,而非權利?從「恐同」現象談性/別少數群體的健康權。 第26章:接受教育的權利 ﹝核心概念﹞:受教育是一種權利。上小學應該免費。我們應該了解如何與他人相處。家長能優先選擇我們該學的是什麼。 ﹝內容要點﹞:學校與學生間的「特別權力關係」指的是什麼?家長有權對「同志教育」說不嗎?從英國「伯明

罕抗議事件」反思台灣現況。 第27章:著作權 ﹝核心概念﹞:著作權是用特別的法律,來保護個人的藝術及文學創作;其他人如果沒有得到同意,不可以複製。我們都擁有權利以自己的方式生活,並享受藝術及科學所帶來的好處。 ﹝內容要點﹞:歌手不能唱自己的歌?談林暐哲訴吳青峰案的合約問題。台灣第一起傳統智慧創作侵權事件——奇美部落提告原民會。 第28章:生活在一個在乎人權的世界的權利 ﹝核心概念﹞:好的秩序必須要存在,我們才能夠在自己的國家和全世界各地享受權利及自由。 ﹝內容要點﹞:人權保障不僅僅靠規範,更有賴健全的監督機制;良善的全球秩序,取決於良善的國內與國際環境。 第29章:責任 ﹝核心概念﹞:我

們對其他人是有責任的,而且我們應當保護他們的權利及自由。 ﹝內容要點﹞:從菲律賓的賈巴里被槍殺案,談「生命權」是一項不得減損之最高權利,即使在武裝衝突和其他威脅國家存亡的公共緊急情況下。對於女性生育與墮胎權利的探討。 第30章:沒有人可以剝奪你的人權 ﹝核心概念﹞:人權宣言是最低標準。不應該用保障某一人權當作藉口,合理化對其他人權的侵害。 ﹝內容要點﹞:從英國商人林克穎在台酒駕致死案,談台灣監獄的人權問題。人權不是特權:「反毒戰爭」的健康權爭議。 後記:人權工作者的筆記  

同婚專法施行對我國國軍人事法制之影響

為了解決同性婚姻保障的問題,作者江峰碩 這樣論述:

鑒於我國前於民國108年5月1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同婚專法,以下稱本法),促使我國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法制化之國家,亦是全球第二十八個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國家。根據內政部戶政司統計資料,截至去年5月底,也就是開放登記約1年以來,計有約4,021對同性伴侶登記結婚,其佔了期間人口總結婚對數中3.03%,與修法前之同性伴侶相比,雖已有所進展,惟仍顯示出有很大成長空間。綜觀現今社會制度,由於婚姻與家庭關係建構在社會制度之下,是一項重要社會機制,也是人與人之間互動關係,其所涉及面向涵蓋十分廣泛,可以探討領域也相當繁雜,因此同性婚姻之窒疑短時間難以獲得其解決之道。由於我

國軍人和警察因平時保家衛國、維護社會秩序,其所呈現形象皆強調陽剛、堅強的一面,平時形象若是呈現陰柔或展現出不一樣特質,就有可能遭受異樣的眼光,甚至影響其工作能力,因此同性婚姻在軍、警環境中,很難順利推展下去,在本法施行之下,更別說要其公然出櫃,恐怕須承受更大社會輿論壓力,這對當前的同性伴侶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之情況。其中針對國軍的部分,國防部雖然第一時間強調按照「依法行政」原則,本法之適用秉持著一切依法實施,且尊重國家當前重要政策,甚至破天荒開放同性人員報名軍種聯合婚禮,不過仍有同婚新人迫於社會輿論壓力,主動退出聯合婚禮,以避免引起不必要之紛爭,由此可見「性別平權」之部分,在軍、警團體中仍難以全

面落實執行,雖然同婚法律已通過,仍有執行面上之窒礙,相信仍需要經過磨合及調適期,故藉此探討該本法施行後,對於國軍內部管理及人事法制層面,所涉及個人權益等面向影響程度,進而探討現有國軍人事法制是否合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