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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附件十四稽徵機關名稱代號對照表(國稅)也說明:E05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高雄加工出口區稽徵所 ... E84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旗山稽徵所. E85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岡山稽徵所. 稽徵機 ... A03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信義分局.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政治學研究所在職進修碩士班 紀俊臣所指導 范美英的 行政組織改造之研究-以財政部國稅行政組織為範圍 (2008),提出台北市信義稽徵所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組織再造、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行政院組織法、臺北市國稅局。

最後網站臺北國稅局臺北市信義區001 北投區002 大同區004 中北區005 ...則補充:燕巢區820. 彌陀區820. 湖內區820. 北區國稅局. 基隆市. 仁愛區111. 中山區112. 安樂區113. 七堵區114. 暖暖區115. 中正區116. 信義區117. 新北市. 板橋區251.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北市信義稽徵所,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不動產疑難雜症解析(增訂版)

為了解決台北市信義稽徵所的問題,作者趙坤麟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我國目前不動產登記法令繁多,常令一般大眾難窺其全貌以致無所適從,又因時代變遷致有不少不合時宜之法令亟待修改,卻迭有緩不濟急之憾。尤其不動產登記攸關人民財產權益,常受現有法令限制致無法符合時代需求。加以公務人員過分拘泥於依法行政,造成一些個案無法順利依法完成,形成疑難雜症懸案,影響當事人權益至鉅。幸賴作者不畏艱難,秉持豐富的專業知識及實務經驗一一為人民解惑。   本書列舉諸多疑難雜症案例,內涵亦頗為感人,其中部分當事人因規劃錯誤所付出之龐大代價,實令人惋惜。作者在書中諄諄提醒,以免讀者重蹈覆轍,權益受損,用心可貴,洵屬難得。為家庭理財、從業節稅的實用工具書。 作者簡介 趙坤麟

82年國家特考合格土地登記事業代理人 88年普考合格不動產經紀人 經歷: .佳榮地政士事務所負責人 .台北市選舉委員會監察小組委員 .全國聯合會地政研究委員兼執行編輯 .台北市地政士公會理事 .全美代書聯誼會會長 .永然文化出版公司作者 .永汀文化出版公司作者 .世潮出版有限公司作者 .馥林文化出版公司作者 .稅務法令雜誌社節稅專欄作者兼顧問 .透明房訊雜誌社地政顧問兼講師 .國立中正紀念堂法律常識班講師 .台北市中山區民眾服務社顧問 .台北市信義區民眾服務社顧問 .台北市松山區民眾服務社顧問 著作: .不動產產權調查DIY .遺產稅DIY .贈與稅DIY .抵押權實務解析 .如何辦妥產權登記

與過戶 .如何辦理繼承與規劃遺產稅、贈與稅(CD光碟片同步發行) .生活法律百科──贈與繼承篇 .遺產稅節稅規劃 .贈與稅節稅祕訣 .不動產疑難雜症解析 .民法第一○三○條之一「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實務解析 榮譽: ◎榮獲前總統李登輝召見嘉勉 ◎民法第一○三○條之一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財政部核定公文86年2月15日台財稅第851924523號函釋原請釋代理人 ◎避免徵收補償費,造成領取人不諳稅法被課或罰逃漏贈與稅,財政部86年6月5日台財稅861055728號核准函原請釋代理人 ◎土地所有人權人持有多處自用住宅用地同時出售,申請一併申報得由任一土地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統一受理,財政

部90年3月23日台財稅第0900451813號核准函原請釋代理人 ◎依法應核退五年地價稅加計利息不應再循行政救濟程序擾民,再經財政部91年8月13日台財稅第0910454520號令原請釋代理人 ◎遺產中訂有三七五租約農地,可享全免遺產稅優惠,經作者多次請益,終被財政部採納,業經立法院89年1月26日修法公布 ◎民法第一○三○條之一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免再檢附「法院判決書」或「全體繼承人同意書」,財政部94年6月29日台財稅字第0940454028號令原請釋代理人 ◎權利人為金融機構,義務人為公司法人,申請抵押權設定或內容變更登記,免再提供法人或其代表人印鑑章,內政部95年2月24日內授

中辦地字第0950724967號函釋原請釋代理人

行政組織改造之研究-以財政部國稅行政組織為範圍

為了解決台北市信義稽徵所的問題,作者范美英 這樣論述:

校所名稱: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論文題目:行政組織改造之研究-以財政部國稅行政組織為範圍畢業時間:98年1月研究生姓名:范美英           指導教授:紀俊臣 博士論文摘要:為了因應當前全球化的來臨,增強我國的競爭力,政府行政組織必須改造,才能創造適應環境的彈性空間,與進步的動力。本文經蒐集政府改造相關文獻資料,就政府改造之理論形成予以研析,並就行政組織改造的政經環境,參考學者專家組織改造的政策規劃與設計方案相關論述,來探討我國行政院組織改造的規劃緣起,及相關法令配套措施之立法情形與執行績效。進而就財政部與臺北市國稅局組織改造取向與歷次的組織變遷情形,研擬最佳設計方案。

最後就臺北市國稅局稽徵所改制分局問題加以探討,將該局員額、稽徵規模及業務量與其他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加以比較,結果發現信義、中正、中北及中南4個稽徵所的稽徵規模及業務量,大都超出其他分局,員額卻因配合政府精簡政策,無法增加,影響組織效能與人員士氣,導致人員流動率偏高。從而提出長期修法因應策略,以及短期在不增加預算員額與不涉修正「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組織通則」之情形下,建議財政部核轉行政院,將上述4個稽徵所改制為分局;此外,本論文並以該局實施公務人力資本衡量之分析結果,檢視該局歷年之組織改造、人力運用及服務再造經驗的優勢與劣勢,提出建議供相關機關參考;務期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的組織架構更健全合理,符合

最適組織規模配置,以維持稅務機關專業形象及保有一定之服務水準,俾提升該局稽徵效益,間接提昇我國的競爭力。關鍵字:組織改造、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行政院組織法、臺北市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