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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台中市勞工局檢舉也說明: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受理勞工檢舉違反勞動基準法申訴書檢舉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地址縣市區路(街) 段巷弄號樓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行動電話電子信箱(e-mail) ...

國立中正大學 勞工關係學系暨研究所 藍科正所指導 戴婷君的 正義悍將-外國專業人員查察員-勞動檢查實施困境評析 (2010),提出台中市 勞工局 檢舉 電話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外籍勞工、外國專業人員、查察、外國專業人員查察員。

最後網站【勞動檢查專欄】第一次申請勞動檢查就上手(二)則補充:Q8:請問勞檢員於勞工提出檢舉後多久會來公司檢查呢? ... 如果美美是向台北市勞工局勞動檢查處申請勞檢,此案將函轉至高雄市勞工局。 ... 台中市政府.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中市 勞工局 檢舉 電話,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正義悍將-外國專業人員查察員-勞動檢查實施困境評析

為了解決台中市 勞工局 檢舉 電話的問題,作者戴婷君 這樣論述:

查察是保障合法、取締非法的關鍵手段,本研究探討白領外勞查察的困境。本文採質性分析,深入訪談全台所有29名外國專業人員查察員、勞委會職訓局長官2名,縣市政府勞工局長官1名,交差比對及驗證解釋不同層面之看法。 本研究結果發現,入場三階段各有其困境。入場前困境包括,檢舉案有時效性,重覆再訪次數多;人力、電子設備不足;各單位案件認定不一,可能錯失查獲非法的機會。入場中困境包括,門禁、阻擋、業者警覺性高;外國人以訪友、業務等因素不易蒐證;相片舉證之效力和倫理;惟有行政權,無司法警察權;聯合稽查比單槍匹馬較有效;女性夜間查察人身安全;跨單位合作困難,專業性、人口販運案件認定不同;非英語系語

言、民代關心電話、被限制自由、恐嚇、毆打、被起訴等。入場後困境包括,違法事實證據不足,製作談話紀錄時,雇主或外國人事後翻(串)供、筆錄作假;關說壓力;裁量基準採最低罰;裁處比例多採連帶處罰之雙罰制,但外國人如果出境,有無法強制執行之窘困;仍須撰寫訴狀書、出庭等,一案到底有「球員兼裁判」之矛盾情結。 不同類別外國專業人員的查察困境有別:補習班外師(D類)較易違法,因雇主便宜行事、故意或過失;外國人不懂法令、挾怨報復、申訴勞資爭議;侷限工作地點、素質參差不齊(無需相關工作經驗)。反之,專門性技術性(A類)、外僑投資事業主管(B類)、學校外師(C類)較不容易違法,因專業性高、審核門檻高(大學畢

業、2年相關工作經驗)、人員流動率低,工作地點較D類寬鬆。都會與否的困境有差異,如都會區關說有相當的影響力,但證據充足不易影響其個案;非都會區關說有可能會影響個案,而交通費時排擠查察的件數。對查察困境之影響,內在因素包括,個人特質,教育程度、工作年資、工作經驗、專業能力、相關教育訓練、語文能力、查察挑戰性高、諮詢較有成就感等;外在因素包括,中央外勞政策考量、組織改造員額不足;地方政府職場的環境與組織文化、跨科室溝通有衝突、國際、人權團體關心等。 本文最後提出查察可行的SOP及改善方針,包括檢視外國專業人員查察員人力需求、驗證查察之目的、維持公平正義的執法精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