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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勞工局退休金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李聰成寫的 人資人員常用法典(3版) 和的 人資人員常用法典(二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青年就業旗艦計畫 - 勞動力發展署也說明:(受理轄區: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臺東縣). 青年就業旗艦計畫須由事業單位自行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提出申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未委託任何單位協助辦理。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五南 和五南所出版 。

朝陽科技大學 幼兒保育系 蘇秀枝所指導 舒紀恂的 由六件司法判決探討教保員在安親班職場可能遭遇之勞資爭議 (2021),提出台中市勞工局退休金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安親班、課後照顧人員、勞資爭議。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鄭津津 博士所指導 林素鳳的 受僱藥師勞動條件相關法律問題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藥師、勞動契約、勞動條件、勞動權益、工作時間、工資、出勤紀錄、特別休假、勞工退休金、高薪低報、資遣費、勞動檢查、團結權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中市勞工局退休金的解答。

最後網站勞保局台中 - Maud Gatel則補充:(確診COVID勞保普通傷病給付申辦作業) 新投保申報及查詢作業.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相關連結-勞工保險局. 選擇地點. 訓練性質. 開課日期臺中市勞工大學TCLC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中市勞工局退休金,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人資人員常用法典(3版)

為了解決台中市勞工局退休金的問題,作者李聰成 這樣論述:

  本書共分為九大部分,共收錄54種就業服務與勞動法令常用相關法規。   目前人力資源領域唯一的國家證照是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該考試之相關法規本書皆已收錄,因此可做為該證照之重要法規工具書,所有法規皆為最新通過的法條,可幫助讀者在相關考試或使用場合上,迅速達到查閱之便。

由六件司法判決探討教保員在安親班職場可能遭遇之勞資爭議

為了解決台中市勞工局退休金的問題,作者舒紀恂 這樣論述:

有鑑於安親班勞動契約之相關問題層出不窮,為釐清雙方之權利與義務,因此透過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中之判決書,篩選出六個與安親班老師相關之勞資爭議判決進行分析,藉以幫助有興趣想投入此工作的安親班經營者及教保員,對相關規範有進一步瞭解,以改善安親班職場勞資關係。研究目的有:一、 透過司法判決書,描述有發生勞資爭議之安親班職場情況。二、 透過司法判決書了解安親班勞資爭議之類型。三、 分析安親班勞資爭議之裁判結果、原因與建議。研究結果有:一、 本研究發現有發生勞資爭議之安親班職場情況中,多數業者是以文理短期補習班立案;老師的職務以指導學生作業,輔導加強課業及協助家長照顧學生為主;六個個案中,三

個有簽任職合約書;安親班老師的工作年資介於一個月至十年不等;每個安親班工作時間都稍有差別;老師工作內容包括到校接回學生、指導檢查功課、準備點心、環境整理等;安親班老師薪資介於兩萬三到兩萬九間;招收兒童年齡以6至12歲為主。二、 本研究安親班勞資爭議之類型大致多為薪資、退休金、資遣費、加班費、片面終止僱傭契約、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書、給付違約金、特休假、失業給付、獎金等案件。三、 裁判結果、原因與建議1. 請求給付薪資:雇主應依規定主動清償薪資,老師勝訴。2. 請求給付資遣費:雇主擅自改變工作型態,逼迫老師離職,必須依法給付資遣費,老師勝訴。3. 請求給付加班費:老師加班應提出申請經過審核

許可始得申請加班,未經同意自行加班並無法申請加班費,老師敗訴。4. 確認僱傭關係:機構謊稱業務縮編、老師不能勝任工作之情形,雇主不合法終止勞動契約,僱傭關係仍存在,雇主敗訴,須給付老師薪資。5. 給付違約金:雇主並未因老師提前離職而有具體損失,補習班並無人才培訓損失,無法申請離職違約金,雇主敗訴。6. 請求損害賠償:特休假為法定必須給與,雇主未依法給老師休假,判決結果雇主敗訴。 本研究建議勞資雙方均應依勞基法行事,以避免勞資糾紛。雇主不應積欠工資、高薪低報勞工退休金、任意更改工作性質逼迫員工離職,任意請求違約金,解雇員工須依法給付資遣費並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員工加班須經雇主同意,不應任

意曠職,離職也應依法事先告知雇主。關鍵詞:安親班、課後照顧人員、勞資爭議

人資人員常用法典(二版)

為了解決台中市勞工局退休金的問題,作者 這樣論述:

  本書共分為九大部分,共收錄50種就業服務與勞動法令常用相關法規。     目前人力資源領域唯一的國家證照是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該考試之相關法規本書皆已收錄,因此可做為該證照之重要法規工具書,所有法規皆為最新通過的法條,可幫助讀者在相關考試或使用場合上,迅速達到查閱之便。 編者簡介   李聰成     現職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勞動調解委員   教育部人權專家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榮譽觀護人   勞動部勞資爭議調解人認證合格   勞動部共通核心職能講師/勞工教育講師/職業安全衛生講師   勞動部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監評委員   台灣性別平等推廣協會理事長   臺中市人力資源管理人員職業

工會副理事長   彰化縣人力資源管理人員職業工會副理事長   臺灣淺山產業旅遊協會常務監事   臺中市職業災害法律權益服務協會理事   台中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顧問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空中大學/臺中市勞工大學/中華大學/長榮大學/修平科大/中臺科大.勞動法講師   臺中市政府勞資爭議獨任調解人/調解委員   臺中市政府消費爭議調解會委員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工顧問」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民政顧問」   臺中市後備指揮部北區輔導中心輔導員   南投縣政府勞資爭議仲裁委員/獨任調解人/調解委員   金門縣金湖鎮多年國民小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金門縣政府縣政顧問     學歷

  朝陽科技大學碩士   國立空中大學學士     經歷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勞動調解委員   台灣重大工業意外防治協會研究員   台灣發展研究院副研究員   經濟部中小企業榮譽指導員   經濟部GSP優良服務認證評核員/訪查員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促進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輔導計畫」委員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顧問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齡化趨勢下勞動市場調查計畫」專家委員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多元就業開發方案諮詢輔導計畫」諮詢輔導委員   台中市中小企業榮譽指導員協進會副會長   臺中市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   臺中市政府勞工安全衛生專業輔導員   中華民國

全國商業總會就業服務法規諮詢暨研究委員會委員   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人力資源暨教育訓練委員會委員   金門縣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金門縣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委員   僑光科技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國立空中大學/臺中市勞工大學/中華大學/長榮大學/修平科大/僑光科大/中臺科大.勞動法講師     專長    人權議題、勞動法令、性別平等、人力資源管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企業管理     證照   教育部審定講師資格【講字第091198號】   交通部危險物品運送管理講師【交運管字第中現0102號】   內政部警政署保全人員種子教官【刑偵字第0950194082號】   勞動部全國

技術士技能檢定監評委員【勞中二字第0980203372號】   勞動部就業服務專業人員及格【就專字第05903號】   甲級職業安全管理技術士及格【001201】   甲級職業衛生管理技術士及格【000847】   乙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技術士及格【103-007818】   乙級就業服務技術士及格【195-002063】   乙級門市服務技術士及格【181-001108】   乙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及格【(88)環署訓證宇HB150470號】   單一級堆高機操作技術士及格【151-009221】     榮譽   101年榮獲經濟部中小企業榮譽指導員【績優獎】   107年當選台中市才藝教學服

務人員職業工會【優良才藝教師】   108年當選台中市【模範勞工】   108年當選台中市總工會【模範勞工】   108年當選臺中市職業總工會【模範勞工】   108年當選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市榮民服務處【榮民楷模】   109年當選臺中市後備指揮部【優良後備軍人輔導幹部】 壹、職業訓練 職業訓練法 職業訓練法施行細則 貳、就業服務 就業服務法 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設置準則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 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青年跨域就業促進補助實施辦法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聘前

講習實施辦法 雇主辦理與所聘僱第二類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之驗證程序 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 多元就業開發方案 參、就業保險 就業保險法 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 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肆、勞動基準 勞動基準法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勞工請假規則 勞資會議實施辦法 伍、勞工保險與職業災害勞工保護 勞工保險條例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勞工保

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施行細則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 陸、勞工退休 勞工退休金條例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 柒、性別工作平等 性別工作平等法 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 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捌、身心障礙者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視覺功能障礙者生活重建及職業重建服務要點 玖、其他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勞資爭議處理法 個人資料保護法 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 人力仲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勞動事件法 勞動事件法施行細則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受僱藥師勞動條件相關法律問題之研究

為了解決台中市勞工局退休金的問題,作者林素鳳 這樣論述:

我國受僱藥師自適用勞動基準法至今已有23年,然受僱藥師受到不合理的勞動條件,以致其勞動權益受損之勞資爭議情事頻傳。根據勞動部統計,2019年國內「醫療保健及社會福利服務業」即有903件,其勞資爭議案件之權利事項當中以「工資爭議」最多,其次為「資遣費爭議」。另由司法途徑受理有關受僱藥師之勞資爭議案件,以裁判案由來分析,爭議案件當中以「給付資遣費」最多,其次為「確認僱傭關係」。由此可見我國勞動法令在執行實務上,因勞資地位的不對等,致使受僱藥師面臨諸多勞動條件不足之困境。本文透由文獻分析法與深度訪談法兩種方式,實地瞭解我國診所受僱藥師勞動條件現況與問題、相關法規範與爭點。本研究發現不僅藥師對於自身

的勞動權益及義務相當薄弱;雇主對勞動法令亦存在誤解、因成本考量而不願守法、對法令概念仍然很模糊致遵循能力不足,甚至有知法犯法等執行層面之疏漏。毫無疑問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亦有勞動檢查人力不足與勞動檢查量能不足之問題,以致無法有效遏止這些診所「慣老闆」違法的情事一再發生。本研究提出之建議如下,期望將來能做為有關單位引用,或是主管機關、政府部門立法或修法之參考。1. 政府或立法機關應修法加重罰則。2. 政府或立法機關應修法,增加雇主故意違反之刑罰。3. 主管機關應增加勞動法的教育講習或課程。4. 主管機關應加強定期對診所實施勞動檢查。5. 勞動法令教育應加入高中職以上必修之通識課程。6.

受僱藥師應團結組織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