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檢查項目及罰則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勞動檢查項目及罰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陳月娥寫的 2022就業安全制度(含概要):架構清晰掌握焦點[十一版](高普考/地方特考/各類特考) 和陳月娥的 2021 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含概要):名師編寫.輕鬆駕馭勞工法規〔十版〕(高普考、地方特考、各類特考)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專技高考-工業安全技師歷屆考題彙編(電子書)也說明:(三)職業安全衛生法中並無針對違反第 5 條訂定罰則,但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36 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及勞動檢查機構對於各事業單位勞動場所得實施檢查。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千華數位文化 和千華數位文化所出版 。

國立中興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林炫秋所指導 賴昱安的 職業災害補償調解機制之困境與解決之道 (2021),提出勞動檢查項目及罰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調解、仲裁、職業災害補償、勞動事件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鄭津津 博士所指導 林素鳳的 受僱藥師勞動條件相關法律問題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藥師、勞動契約、勞動條件、勞動權益、工作時間、工資、出勤紀錄、特別休假、勞工退休金、高薪低報、資遣費、勞動檢查、團結權的重點而找出了 勞動檢查項目及罰則的解答。

最後網站臺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中心公佈欄則補充:公告日期 說 明 在項目上點左鍵可下載檔案 112.01.11 「高空工作車使用安全管理指引」 公文 · 高空工作車使用安全管理指引 111.06.15 植栽媒合條件說明表 111.05.23 跟蹤騷擾防治法於111年6月1日施行。 宣傳海報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勞動檢查項目及罰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22就業安全制度(含概要):架構清晰掌握焦點[十一版](高普考/地方特考/各類特考)

為了解決勞動檢查項目及罰則的問題,作者陳月娥 這樣論述:

  ◎名師精編脈絡清晰,考試必備用書   本書針對高考、普考、地方三、四等申論題型考試精心編寫,彙整重要必考觀念,並標示各章主題的頻出度,有助於規劃讀書進度,將時間做有效分配。課文並搭配圖表,將組織或數據統計以直觀的方式呈現,便於記憶,節省大量準備時間,學習吸收事半功倍。   ◎法規QR code‧即時掌握法律資訊   書末完整收錄最新相關法規條文,並有QR code設計供隨時查閱,搭配QR code,即可自動連結至全國法規資料庫,隨時獲取最新資訊,不怕錯失法規更新。即刻掃描、即刻查詢,快速熟習就業安全制度相關之政策及法規。   ◎收錄近年試題,立即測試自我實力   近年試題收錄

相關考題,名師輔以詳盡解析,教你怎麼破解考題,示範申論題的寫法。欲拿高分,惟有反覆閱讀並勤加練習,澈底瞭解立法重點以及法規罰則,相信必能取得更好的成績,於考試中贏得勝利!   ◎輕躍榜單的捷徑   一、首先,自我心理建設   「有志者事竟成」,是每一位參加任何考試者必備的座右銘。每一位參試者皆必須抱著「有考必上」的決心,衝刺到底,這也是維持漫長的準備過程中,最佳的充電劑。常發現很多朋友抱著汲取經驗、姑且一試、明年再來的心態,一再放任自己,為自己找藉口,臨到考期尚厚道的安慰自己,今年沒多大希望,只有當啦啦隊的份。試想,秉持如此寬大的心理,焉能嚐到歡欣勝利的甜果。既已決定參戰,就必須抱持必勝的

決心,盡全力做準備,短期的緊張與辛苦,換來甜蜜的代價,何樂不為呢?考前的心理建設得當,無疑已踏出勝利的第一步。   二、其次,瞭解考試內容、命題趨勢,進而收集資料   未曾參加同類科考試的朋友,不是相關科系畢業的人士,對於本類科的考試科目及命題內容,應是相當的陌生。當務之急在於,請具有本類科經驗的朋友指點迷津、提供資料或者可到圖書館的參考室,抑或上網到考選部皆可找到考畢的各科試題詳加瞭解。常見很多人非常用功的準備,所花費的心血之大,結果卻仍是敬陪末座;但有少數人,雖是輕鬆準備、愉快應考,成績卻很理想。兩者的差異在於:方向的正確性及資料收集的周全性。   三、接著,研擬讀書計畫,消化資料暨整

理重點   凡事擬訂計畫,按部就班的如期實施,即使不能擬訂相當詳細的計畫,最起碼對於研讀科目的進度及時間,應有概略的腹案。至於準備時間應該多長是因人而異的。若個人的讀書速度快,當不需耗費太多的時間。其次,個人有無工作、全心準備的時間有多少,亦是要列入考慮的因素。一般在考前三至六個月再開始準備即足夠,時間太長容易疲勞,無法維持衝勁到考前;而太短,又覺得時間不夠,容易急就章,匆忙上陣。而應如何安排科目順序,主要技巧在於,將個人咸認為最困難、最沒有把握的科目,排在前面先行準備,必要時可選取本科目較為淺顯的書籍或文章;接著,再以較深入或較充實的書籍作為探析的對象,至於時間上的安排,對於較難的科目可搭配

較容易或有興趣的科目準備,先以簡單易讀的科目為先,待自覺進度接近,再將難讀的科目拿出來,當可克服無法投入心情及延緩進度之苦。而重要資料,必須將其摘要在一本筆記簿或書卡上,以便可隨時作補充,同時可確實掌握應考內容,並可作為考前兩星期、記憶或複習的一個基本工具。   四、最終,臨場應考的周全準備,也是致勝的關鍵   在考前一天,可將第一天所要考的科目由後向前複習。   萬一時間分配利用不當,第一節的科目可在該天早上再複習即可,印象最為深刻。考前一天切記要按時休息,養足精神,準備隔天的大考,熬夜準備已來不及,於事無補,反而容易誤了大事,影響第一天考試的精神。另外,除了準備收集到的資料以外,報紙、雜

誌、期刊上的相關文章也不容忽視。尤其是本類科考試,舉凡有關的社會問題或立法上爭議紛紛的主題,各專家學者的高見,都可能是考試的範圍,皆可利用準備功課閒暇之餘,加以瀏覽及整理於筆記上。   五、別忘了,答題技巧也很重要   建議參考以下事項謹慎填答:   (一) 看清題目並靜下心思考擬答方向。   (二) 先在題目紙上簡單預擬項目標題。   (三) 倘遇無把握題目,先在題目紙上寫出腦海中閃過的方向與標題。   (四) 依序(建議不改變題目順序)在既定時間安排下寫出可以回答的內容。   (五) 有把握題目多寫些內容,以彌補其它題目內容較為稀少或單薄者。   (六) 倘時間不夠,切記以重點內容為主,

不再細述。   (七) 倘時間尚有剩餘,不急著繳卷,請再仔細檢查答案卷,有無嚴重錯字或漏字。  

勞動檢查項目及罰則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智翔的議會質詢-衛生局、勞動局(10/25)】

#電子菸無法可管

上次教育局的質詢當中,智翔詢問了電子菸的校園問題,今天則針對菸害防制的主管機關衛生局來請教,由於電子菸目前處於法律上的模糊地帶,即使要等《菸害防制法》、《藥事法》修法,桃園市應該也可以先以地方自治條例的修改來進行,內涵包括:

一、未滿18歲不得吸食或持有
二、不得販售給未滿18歲者
三、明定禁菸範圍
四、相關罰則

衛生局也表示會進行研議,期待後續發展。

#食品檢驗費時

現行的食品檢驗流程費時過久,以農藥殘留檢驗來說,需要多達20-30天的過程,這產生的問題就是常常檢驗完了,菜也賣完了,根本無法即時銷毀不合格產品。雖然衛生局也計劃從2019年下半年開始,規定送驗日期要在採樣日期的五日內,送至委外檢驗單位,那到底何者是自行檢驗?哪些項目是委外? 如何能有效地縮短取樣到送驗的流程,去及時把關食安?

且不合格品的複驗是以下一年度來做,是否太久?以環保局在稽查違法廠商時,會採取限期改善,並不定期的到工廠視察改善狀況,智翔認為在食品的檢驗上,應可參考其作法。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食用冰與冰品的不合格率在過去幾年都佔約近四成,為不合格品比率最高者,如果說像便利商店,或是品牌咖啡業者、速食店等都能確保冰品食用安全,那一般的冰品業者應該也能做到,是否請衛生局規定合格的做法,或是建立示範點來輔導業者?

#清大交大亞東到桃園設立醫院

據報載,桃園與清大與交大簽訂意向書,亞東醫院也有意願來桃園開設,想就桃園長期缺乏醫學中心等醫療資源,向衛生局詢問目前進度為何? 可能會規劃於哪個行政區?

局長則回覆,清大會在大園區,捷運A16站附近的機關用地;交大則是A19站,計劃上以學校為主輔以一些診所;亞東則是會在內壢開設,期程方面,還在等待土地取得,所以也希望衛生局這邊繼續努力。

#長照人力不足

照管人員人員配置不足,造成流動率高的惡性循環,依照規定超過每150-200人須配置一名照顧管理專員,所以想請問衛生局如何提供更多誘因,降低長照人力的負擔。局長也提到,會往加薪、增額的方式辦理,提升整體長照的環境。

#高空墜落與違章工廠的勞權保障

由於今日僅剩的時間不多,所以快速詢問勞動局,桃園在重大職災的案件數與高空墜落的比率在六都中屬於偏高,對於高空墜落有無預防方式? 勞檢處回答,從今年開始營造業的勞動檢查歸勞檢處,所以從今年開始檢查數量變多,職災的案件數也有下降。

而同樣與建管單位有關的違章工廠議題,上次消防局提到,只要建管單位提供名單,就會去稽查消防安全,所以這邊也希望勞動局可以跟建管單位合作,對於有勞動安全疑慮的違章工廠或是其他工作場所,可以有更積極的作為來保障勞工安全。

最後關於外送平台的事故頻傳,智翔希望勞動局可以研議外送員權益保護專案小組,以專案協助相關事故與勞動權益保障。

職業災害補償調解機制之困境與解決之道

為了解決勞動檢查項目及罰則的問題,作者賴昱安 這樣論述:

當勞工遭遇職業災害時,輕則住院,重則導致失能、甚至死亡,所以在整個勞動關係的議題上,職業災害對勞工及其家屬造成之衝擊,更甚於一般常見的勞資爭議。勞動基準法所規範的職業災害補償制度,對於勞工來說就是最即時的經濟上支持,惟當勞資雙方對於職業災害補償,產生認知上之差異時,司法訴訟雖然係屬最後的紛爭解決手段,但漫長的審理過程,勞工需要額外負擔經濟及時間上之成本,也使得勞工視司法訴訟程序為畏途。勞資爭議調解則係屬現行實務上最廣泛被使用的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希冀透過設置此制度,能夠使勞工權益能夠更快速及更便捷的獲得救濟,惟經統計每年仍有至少約6,000件權利事項之勞資爭議,於調解不成立以後,也未進入到司

法訴訟程序,導致勞工權利難以獲得填補。職業災害又可分成職業傷害與職業疾病2大類,其案件性質之特殊,也造成職業災害補償案件於勞資爭議調解程序中,更難以調解成立,故本文特別提出法令修正及行政措施調整之建議,期盼能夠使遭遇職業災害之勞工,權利能夠即時獲得救濟,並撫平傷痛。

2021 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含概要):名師編寫.輕鬆駕馭勞工法規〔十版〕(高普考、地方特考、各類特考)

為了解決勞動檢查項目及罰則的問題,作者陳月娥 這樣論述:

  ◎勞工行政權威學者編寫‧讓你輕鬆駕馭勞資法規   本書特邀勞工行政權威學者陳月娥博士編寫,陳教授除在大學任教外,並於勞工行政公務體系數十年,在教學及實務上經驗豐富。書中對高考、普考、地方三、四等申論題型考試精心編寫,內容涵蓋理論與實務,使讀者快速熟習相關之政策及法規。讓你上考場破題正確,更可答得漂亮完整,以爭取最高分數為目的。本書特色如下:   勞工行政其相關業務自以勞工相關法規最為重要,千華為使讀者順利過關,特聘名師精編相關用書,使讀者快速熟習相關之政策及法規。特別提醒的是,勞動法令的修正頒布,影響人資業務至鉅,建議時刻關心勞動部的修正重點與背景說明,除了可上全國法規資料庫查閱最新法

令之外,勞動部的網頁上,最新政策說明與立法重點懶人包,也是可以快速掌握修法重點的有利捷徑。同時若能多閱讀與勞工議題相關的報導,以及翻閱勞動部出版的〈台灣勞工〉(雙月刊)以及勞動力發展署出版的〈就業安全〉(半年刊),深信對於現況的瞭解會有更多的幫助,可有效應付部分時事題目的出現。   ◎考點式整理/掌握命題委員出題思路   全書架構包含第一篇:勞工行政;第二篇:勞工法規、第三篇:近年試題彙編。其中勞工法規則顯得較為繁瑣,為有利讀者準備,書中就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兩部分,依序編排,法規部分依性質不同,分為四大類:   (一)勞動條件類。   (二)勞工福利類。   (三)勞資關係類。   (四

)就業安全類。   隨時提醒讀者加深印象,同時將相關法規列於課文之後,以利隨時對照,相輔相成。   ◎收錄近年試題‧立即測試自我實力   近年試題彙編收錄國家考試相關考題,欲拿高分,惟有反覆閱讀並勤加練習,澈底瞭解立法重點以及法規罰則,相信會有更好的成績,於考試中贏得勝利!   ★輕躍榜單的捷徑   踏入公職之門的要領在於:   一、首先,自我心理建設   「有志者事竟成」,是每一位參加任何考試者必備的座右銘。每一位參試者皆必須抱著「有考必上」的決心,衝刺到底,這也是維持漫長的準備過程、艱辛的痛苦日子中,最佳的充電劑。常發現很多朋友三心二意、裹足不前,抱著汲取經驗、姑且一試、明年再

來的心態,一再放任自己、姑息自己,為自己找藉口、尋臺階,臨到考期尚厚道的安慰自己,今年沒多大希望,只有當啦啦隊的份。試想,秉持如此寬大的心理,焉能嚐到歡欣勝利的甜果。既已決定參戰,就必須抱持必勝的決心,勉勵自己,督促自己,盡全力做準備,短期的緊張與辛苦,換來甜蜜的代價,何樂不為呢?考前的心理建設得當,無疑已踏出勝利的第一步。   二、其次,瞭解考試內容、命題趨勢,進而收集資料   未曾參加同類科考試的朋友,不是相關科系畢業的人士,對於本類科的考試科目及命題內容,應是相當的陌生。當務之急在於,請具有本類科經驗的朋友指點迷津、提供資料或者可到圖書館的參考室,抑或上網到考選部皆可找到考畢的各科試題

詳加瞭解,本項工作關係著準備方向的正確性,更攸關能否事半功倍。常見很多人非常用功的準備,所花費的心血之大,令人咋舌,結果卻仍是敬陪末座;但有少數人,雖是輕鬆準備、愉快應考,成績卻很理想。兩者的差異在於:方向的正確性及資料收集的周全性。   三、接著,研擬讀書計畫,消化資料暨整理重點   凡事擬訂計畫,不慌不忙,按部就班的如期實施,即使不能擬訂相當詳細的計畫,最起碼對於研讀科目的進度及時間,應有概略的腹案。至於準備時間應該多長,才為足夠,是因人而異的。若個人的讀書速度快,摘取重點的功夫也到家,當不需耗費太多的時間,應可駕輕就熟的完成。反之,若離開書本已有一段時間,且以往讀書的效果及經驗也不是很

好,則可能要耗費較多的時間作準備。其次,個人有無工作、全心準備的時間有多少,亦是要列入考慮的因素。一般在考前三至六個月再開始準備即足夠,主要理由是,時間太長容易疲勞,無法維持衝勁到考前,往往半途而廢;而太短,又覺得時間不夠,容易急就章,匆忙上陣,均不適宜。待時間及讀書計畫大略底定,則應隨即進行消化工作。而應如何安排科目順序,是少數朋友的困擾之一,主要技巧在於,將個人咸認為最困難、最不熟悉、分數最低或最沒有把握的科目,排在前面,先行準備,必要時可選取本科目較為淺顯的書籍或文章,以克服不易瞭解的瓶頸;接著,再以較深入或較充實的書籍作為探析的對象,至於時間上的安排,對於較難的科目可搭配較容易或有興趣

的科目準備,可先以簡單易讀的科目為先,待自覺進度接近,且讀書情緒已建立時,再將難讀的科目拿出來,當可克服無法投入心情及延緩進度之苦。而重要資料,必須將其摘要在一本筆記簿或書卡上,以便可隨時作補充,同時可確實掌握應考內容,並可作為考前兩星期記憶或複習的一個基本工具,對於應考者而言,應是一必備的工具。尤在每一科目考前三十分鐘的休息時間,本項筆記更可發揮短時間、全部瀏覽與背誦的功用。常在考場看到很多朋友手握一本教科書,左翻右翻,但見汗淚俱下,真是急煞人也!倒不如一本筆記在手,悠閒地翻閱,來得輕鬆愉快。很多人也許會說,整理筆記,那多浪費時間,一字字的抄,多累人,但您要瞭解,筆記是大綱式的提要,內容並不

會太多,且抄寫有助記憶、思考,另外字體也不必太工整,只要自己看得懂即可,一般不會花上太多的功夫,但對考試的助益卻非常的大,您以為如何?   四、最終,臨場應考的周全準備,也是致勝的關鍵   在考前一天,可將第一天所要考的科目由後向前複習。   萬一時間分配利用不當,第一節的科目可在該天早上再複習即可,印象最為深刻。考前一天切記要按時休息,養足精神,準備隔天的大考,熬夜準備已來不及,於事無補,反而容易誤了大事,影響第一天考試的精神。   另外,除了準備收集到的資料以外,報紙、雜誌、期刊上的相關文章也不容忽視。「秀才不出門,能知天下事」在此得到印證,尤其是本類科考試,舉凡有關的人口問題或政策措施

上爭議紛紛的主題,各專家學者的高見,都可能是考試的範圍,皆可利用準備功課閒暇之餘,加以瀏覽及整理於筆記上,可幫助您提高各科得分。即使是國文科的考試,也可參閱各報的社論及考前國家重大施政方針的政策或實施,助益也相當宏大。   五、別忘了,答題技巧也很重要   建議參考以下事項填答:   1. 首要,看清題目並靜下心思考擬答方向。   2. 先在題目紙上簡單預擬項目標題(簡單少數幾個字即可)。   3. 倘遇無把握題目,先在題目紙上寫出腦海中閃過的方向與標題。   4. 依序(建議不改變題目順序)在既定時間安排下寫出可以回答的內容。   5. 有把握題目多寫些內容,以彌補其它題目內容較為稀少或單

薄者。   6. 倘時間不夠,切記以重點內容為主,不再細述。   7. 倘時間尚有剩餘,不急著繳卷,請再仔細檢查答案卷,有無嚴重錯字或漏字(字可加或不加均不影響內容者,不須多增加文字,以免破壞畫面)。   8. 認清題意的可行作法:   (1) 有細項配分比例者,請注意長度比重;無細項配分比例者,可自行按題意內容分配並調整長度。   (2) 明白要舉例者,務必舉例並將內容帶入。   (3) 關聯性與異同的回答方法,關聯性由其相互關係依序下標題回答;異同則由相同與相異點分別下標題詳細說明。   (4) 時事題的意見或看法,請綜合所知道的學者專家意見為主,最後再簡單補充個人的意見(不須太多),最好

能正反俱呈。   (5) 若題目是指   A. 應如何推動,宜由步驟著手。   B. 應如何改善,宜由鉅視制度面與微視人員面著手。   C. 應如何規劃辦理,宜由需求估量、設計依序著手。   看了以上的意見,也許您會覺得好緊張、好逼人的考試,但事實上就是如此,在考前的準備階段,一切的應酬和休閒應儘量避免,只允許疲憊之餘的些許鬆弛,才能使您一鼓作氣,直衝到底,您是否也引以為然!以上意見與心得,提供各位參考,也互相勉勵,祝您在來年也能帶著笑容,昂首闊步的邁出考場,迎接勝利的甜果,朋友們!加油! 作者簡介 千華名師──陳月娥   學  歷:東吳大學社會研究所(社會工作組)碩士、國立台灣大學

國家發展研究所博士   考  試:   七十年普通考試社會行政人員及格   七十一年高等考試社會行政人員及格   工作經歷:臺灣省政府社會處、勞工處   教學經歷:曾任教靜宜大學、暨南國際大學、中國醫藥大學、中山大學、大葉大學   專  長:社會行政、勞工行政   著    作:   《社會工作》   《社會工作大意焦點速成》   《社會工作大意看這本就夠了》   《社會工作(含概要)歷屆試題精闢新解》   《社會學》   《社會學(含概要)歷屆試題精闢新解》   《社會福利服務》   《社會研究法(含概要)》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社政法規大意焦點速成》   《社政法規

大意看這本就夠了》   《勞資關係(含概要)》   《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含概要)》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焦點速成》   《就業安全制度(含概要)》   《親職教育概要》   《人力資源管理(含概要) 作者的話 第一篇 勞工行政 一  勞工政策的意義與本質 二  勞動部中程施政計畫(106至109年度) 三  勞工行政的演進 四  勞動部組織職掌 五  勞動力發展署組織職掌及架構 六  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服務區塊 七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業務職掌 八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業務職掌 九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組織圖及業務職掌表 十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組織圖及業務職

掌表 十一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組織圖及業務職掌表 十二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組織圖及業務職掌表 十三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組織圖及業務職掌表 十四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組織圖及業務職掌表 相關法規 行政院組織法 勞動部組織法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組織法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組織法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組織法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設置準則 第二篇 勞工法規 第一章 勞動法規概論 焦點透視 一  勞動法的體系 二  個別勞動關係 三  勞動權益保障法令規範 四  勞動權入憲概念 五  勞動基本權入憲清單 六  勞動契約 七  勞工之義務 八  雇主之義務 九  勞動(僱傭)、承攬與委任契約的差異 十 

非典型勞動與勞動派遣 第二章 勞動基準類 焦點透視 主題一 勞動基準法 主題二 性別工作平等法 主題三 性別平等政策綱領 主題四 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就業、經濟與福利篇 主題五 友善職場 主題六 職業安全衛生法 主題七 勞動檢查法 主題八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主題九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主題十 勞工退休金條例 主題十一 ILO夜間工作公約 相關法規 勞動基準法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勞工請假規則 基本工資審議辦法 勞工退休金條例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 性別工作平等法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哺集乳

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 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職業安全衛生法 勞動檢查法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企業併購法(部份條文) 第三章 勞工福利類 焦點透視 主題一 勞工保險條例 主題二 職工福利金條例 相關法規 勞工保險條例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實績費率實施辦法 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 職工福利金條例 勞工教育實施辦法 第四章 勞資關係類 焦點透視 主題一 工會法 主題二 團體協約法 主題三 勞資爭議處理法 主題四 勞資會議實施辦法 主題五 國際勞工公約第87、98號 相關法規 工會法 工會法施行細則 團體協

約法 勞資爭議處理法 勞資爭議調解辦法 勞資爭議仲裁辦法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辦法 勞資爭議法令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 勞資會議實施辦法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勞動事件法 勞動事件法施行細則 勞動事件審理細則 第五章 就業安全類 焦點透視 主題一 就業服務法 主題二 職業訓練法 主題三 就業保險法 主題四 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相關法規 就業服務法 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職業訓練法 就業保險法 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 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就業保險延長失業給付實施辦法 人口販運被害人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私立就業服務機

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 因應貿易自由化勞工就業調整支援措施實施辦法 第三篇 近年試題彙編 105年  高考三級 105年  普考 105年  地特三等 105年  地特四等 106年  高考 106年  普考 106年  地特三等 106年  地特四等 107年  高考三級 107年  普考 107年  地特三等 107年  地特四等 108年  高考三級 108年  普考 108年  地特三等 108年  地特四等 109年  高考三級 109年  普考

受僱藥師勞動條件相關法律問題之研究

為了解決勞動檢查項目及罰則的問題,作者林素鳳 這樣論述:

我國受僱藥師自適用勞動基準法至今已有23年,然受僱藥師受到不合理的勞動條件,以致其勞動權益受損之勞資爭議情事頻傳。根據勞動部統計,2019年國內「醫療保健及社會福利服務業」即有903件,其勞資爭議案件之權利事項當中以「工資爭議」最多,其次為「資遣費爭議」。另由司法途徑受理有關受僱藥師之勞資爭議案件,以裁判案由來分析,爭議案件當中以「給付資遣費」最多,其次為「確認僱傭關係」。由此可見我國勞動法令在執行實務上,因勞資地位的不對等,致使受僱藥師面臨諸多勞動條件不足之困境。本文透由文獻分析法與深度訪談法兩種方式,實地瞭解我國診所受僱藥師勞動條件現況與問題、相關法規範與爭點。本研究發現不僅藥師對於自身

的勞動權益及義務相當薄弱;雇主對勞動法令亦存在誤解、因成本考量而不願守法、對法令概念仍然很模糊致遵循能力不足,甚至有知法犯法等執行層面之疏漏。毫無疑問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亦有勞動檢查人力不足與勞動檢查量能不足之問題,以致無法有效遏止這些診所「慣老闆」違法的情事一再發生。本研究提出之建議如下,期望將來能做為有關單位引用,或是主管機關、政府部門立法或修法之參考。1. 政府或立法機關應修法加重罰則。2. 政府或立法機關應修法,增加雇主故意違反之刑罰。3. 主管機關應增加勞動法的教育講習或課程。4. 主管機關應加強定期對診所實施勞動檢查。5. 勞動法令教育應加入高中職以上必修之通識課程。6.

受僱藥師應團結組織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