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人民團體申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內政部人民團體申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盧泰康,李建緯寫的 西螺福興宮太平媽南投陶香爐研究 和李建緯,楊朝傑,林仁政的 西螺福興宮「好義從風」匾研究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內政部團體查詢.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也說明:二、 以申請籌設全國性團體為例,若備齊申請文件向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 ...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為中華民國內政部的任務編組之一,主管人民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豐饒文化 和豐饒文化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吳必然所指導 吳盈容的 警察機關使用人臉辨識系統相關法律問題 (2021),提出內政部人民團體申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人臉辨識、個人資料保護、合憲性、合法性、系統誤判、目的正當性、資訊自決權、資訊安全風險。

而第二篇論文佛光大學 公共事務學系 柳金財所指導 黃子堯的 從宗教文化看地方宮廟信仰的發展–以孝威村艮安宮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宗教文化、地方信仰、文化資本、宮廟管理、艮安宮的重點而找出了 內政部人民團體申請的解答。

最後網站人民團體 -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則補充:人民團體 依法每年須至少召開1次定期會員大會,並得於理事會認為必要,或經 ... 理監事改選申請核發理事長當選證明書,應檢具(1)函報公文紙、(2)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內政部人民團體申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西螺福興宮太平媽南投陶香爐研究

為了解決內政部人民團體申請的問題,作者盧泰康,李建緯 這樣論述:

  本書《西螺福興宮太平媽南投陶香爐研究》,為由雲林縣政府文化處委託逢甲大學歷史與文物研究所教授李建緯執行「雲林縣一般古物『西螺福興宮好義從風匾、太平媽南投陶香爐』調查研究計畫」之成果之一。2021年西螺福興宮受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的支持,將調查研究的重要成果重新編輯,並於2022年4月進行出版。   福興宮肇建於康熙56 年(1717)虎尾溪北岸的西螺,漢人移民拓墾初期只能以茅草、竹造的臨時性建物奉祀媽祖,至雍正元年(1723)經營商舖的居民累積了一定經濟力後,於是捐建主祀媽祖的廟宇。   而由福興宮廟內所懸之乾隆庚午年(乾隆15年,1750)季春臺灣鎮標右   營游擊

羅佳雄贈「護國庇民」匾,可知福興宮不僅受地方居民供奉,也受官員敬重的事實。福興宮自乾隆35年(1770)遷建大街以來,歷經嘉慶15年(1810)、同治8年(1869)、明治41年(1908)三次大修,逐漸成為西螺街格局最為宏敞的第一大廟。在同治年間的大修,不僅留下石碑、石爐、匾額、龍柱等大量文物,其中的「太平媽南投陶香爐」便屬於此一時期重修時所獲贈之文物。   由於太平媽南投陶香爐具極高的文化資產價值,故於民國104年(2015)   9月15日經古物審議後,公告登錄為雲林縣「一般古物」(府文資二字第1047408514B),其正式登錄名稱為「西螺福興宮太平媽南投陶香爐」。   作為臺灣

文化資產古物類調查研究專著,本書希冀能發起拋磚引玉的作用,透過針對西螺福興宮太平媽香爐,進行藝術風格與型制、製作工藝、歷史源流、南投陶香爐產銷分佈,及其與背後的人群互動問題,期望能引起更多社會大眾對於臺灣文物研究之興趣,透過文物來發掘深化屬於臺灣自身的地方記憶。  

內政部人民團體申請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記得打開CC字幕 #宗教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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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節重點:
00:14 你有聽過《宗教基本法》嗎?
00:30 為什麼政府要制定跟宗教有關的法律?
01:00 五進五出的《宗教團體法》
01:38 《宗教團體法》和《宗教基本法》的不同
02:40 財務不用再公開透明啦!
02:55 超脫民法!主管機關跟法院不能干涉家務事
03:22 到底要怎樣做才能在職場中達成宗教歧視呢?
04:21 族繁不及備載的無雙護體
05:15 立委們的態度真的很神秘
05:35 取之社會,用之社會?
05:55 大到抓不住!
06:20 目前已撤簽但仍需要持續關注
06:58 掰比


【 製作團隊 】

|企劃:熬夜看完法條ㄉ土龍
|腳本:決定皈依88教ㄉ土龍
|剪輯後製:還在學習洞察宇宙真理ㄉPookie
|演出:77ㄉ教主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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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 宗教基本法草案:https://bit.ly/2D2XYv6

→ 【圖解】匪夷所思《宗教基本法》,宗教法人凌駕於法律與國家之上:https://bit.ly/2PhqI93

→ 律師呂秋遠解讀《宗教基本法》:https://bit.ly/2ApDgCR

→ 聯合聲明:反魔鬼法案《宗教基本法》:https://bit.ly/2PeSMdh

→ 宗教法惹議綠委撤簽 內政委員會暫不審:https://bit.ly/2D0RvRs

→ 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黃昭順臉書聲明:https://bit.ly/2qapD4Q

→ 堅決反對《宗教基本法》草案干涉學校教育,影響學生、教師權益-民間團體聯合聲明:https://bit.ly/2yWf4WY

→ 滅香只是假議題?《宗教團體法》為何讓住持不開心:https://bit.ly/2PnkF2E

→ 宗教團體法》小型宮廟土地產權亂糟糟,內政部擬免去轉移稅務解套:https://bit.ly/2PhJs8h

→ 政府為什麼要制定宗教團體法:https://bit.ly/2PklAkz

→ 宗教團體法草案修正 落實宗教自治精神:https://bit.ly/2D1rdhL



【 延伸閱讀 】

→ 宗教團體型態:https://bit.ly/2SgdrMt

→ 宗教自由的法建構-兼論「宗教團體法草案」:https://bit.ly/2Aru3u5

→ 【第一次監督國會就上手】立法院的法案是怎麼審的?:https://bit.ly/2ApArSw

→ 林靜儀委員解釋立法流程:https://bit.ly/2R9aZ9u

→ 如何申請成立宗教財團法人?:https://bit.ly/2z8v0FR

→申請設立(或變更)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規定:https://bit.ly/2q5Ov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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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機關使用人臉辨識系統相關法律問題

為了解決內政部人民團體申請的問題,作者吳盈容 這樣論述:

人臉辨識系統是我國警政科技發展重點項目之一,惟近年來警察機關使用人臉辨識系統所產生之負面效應,在世界各國掀起風起雲湧般之人權論戰,本研究從「科技建警」發想,以人臉辨識系統可能衍生之相關法律問題為研究主題,全文分八章:第一章緒論,主要在說明本文之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範圍與限制、研究方法及預期之研究結果;第二章介紹人臉辨識技術之原理及應用,內容包括其發展、分類、步驟、特點及應用五個部分;第三章介紹警政人臉辨識系統相關法理概念,內容包括法律保留原則、令狀主義、比例原則及毒樹果實理論;第四章是簡介我國警政人臉辨識系統概況,包括建置軌跡、可行運用及自評效益;第五章蒐集彙整各國警察機關使用人臉辨識系

統之爭議事件,內容除我國、美國、英國、德國、日本、中國等國家外,還包括香港、印度、國際特赦組織等;第六章則是從各國已發生之爭議中歸納出警察機關使用人臉辨識系統有關之法律議題,並分「技術面」、「管理面」及「法制面」三者論述;第七章針對我國警察機關使用人臉辨識系統所衍生之法律問題,參照現階段主管機關已提出之法制策略以及各國已採行之法制先例,分「研修《個人資料保護法》」、「儘速通過《科技偵查法草案》」、「修正《內政部警政署使用國民身分證影像資料管理要點》」及「訂定《警察機關使用人臉辨識系統標準作業流程》」四節提出本文研究意見;第八章結論,主要是就全文作摘要與總結。

西螺福興宮「好義從風」匾研究

為了解決內政部人民團體申請的問題,作者李建緯,楊朝傑,林仁政 這樣論述:

  「好義從風」匾是西螺福興宮的傳世文物,於2015年9月15日登錄(現改為指定)公告為雲林縣「一般古物」,後於2019年7月4日指定公告為國家「重要古物」(文授資局物字第10830070461號),成為了雲林縣第一件國家指定具文資身份之古物,意義非凡。     本書《西螺福興宮「好義從風」匾研究》,為由雲林縣政府文化處委託逢甲大學歷史與文物研究所教授李建緯執行「雲林縣一般古物『西螺福興宮好義從風匾、太平媽南投陶香爐』調查研究計畫」之成果之一。2021年西螺福興宮受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的支持,將調查研究的重要成果重新編輯,並於2022年4月進行出版。     『好義從風』匾懸掛於西螺福興宮內,

為清道光年間存藏迄今之古物,由清廷北路協副將葉長春褒揚西螺、布嶼保義勇助官平定『張丙事件』之贈匾,褔興宮為西螺保、布嶼東保民眾所共同奉祀之公廟,故此匾具有彰顯本地居民集體榮譽之意,反映出福興宮與兩地民眾於西螺溪(今濁水溪下游)南岸地區的特殊地位,並表現西螺地方社會集體之記憶。

從宗教文化看地方宮廟信仰的發展–以孝威村艮安宮為例

為了解決內政部人民團體申請的問題,作者黃子堯 這樣論述:

地方民間信仰在現代化的衝擊之下,信仰空間的變化,造成地方信眾重新面對民間信仰的認識,居民對土地的關懷、信仰的認同、生活的依賴與民俗信仰的影響,都成為新環境不可逃避的問題。本文從地方信仰的宗教結構、信仰類別、社會資本與現代化轉變,探討地方信仰文化與地方關係的建立、合作與發展。本研究主要探討民間信仰在地方宮廟文化推動之下,社區信眾共同參與宮廟公共事務發展與社區發展活動,在這些參與的過程中,藉由地方宗教信仰力量的認同,作為凝聚社區意識建立共識,透過地方宮廟信仰組織發展、活動參與、公益服務與地方發展,讓居民藉由信仰文化過程,探討在宗教文化民間信仰下,對社區居民、社區發展、社會服務及社區營造行

動帶來的影響。 本研究藉由宮廟在區域的族群融合、社會變化與區域發展過程中,觀察地方民間信仰透過宮廟文化所展現的信仰凝聚力、政策推動力、世代創新力與信眾參與力等面向,驅動宮廟民間信仰的社團化、社福化、市場化與功能化,更有效的帶動地方除藉由產業發展外,結合文化資源發展及新興文創集思,形成更多元的地方資源與特色,吸引青年世代返鄉參與地方發展。針對宮廟信仰文化的發展歷程中,從傳統地方型信仰祭祀的心靈活動,經環境變遷與社會結構的轉型下,在信仰文化管理、政策推動輔導、世代傳承發展與信眾凝聚共識等多面向探討,分別就宮廟文化的社會性、公共性、群聚性與參與性等特徵,討論民間信仰維繫下的宮廟文化對宮廟發展、

信仰環境、社群凝聚、社會服務、地方傳承與文化永續發展等課題,探討所面臨的問題及發展困境。 本研究運用「文獻討論」、「深度訪談」、「個案研究」及「參與觀察」作為研究方法的手段,以五結鄉孝威村艮安宮推動地方宮廟文化發展的關係人作為研究對象,參與關係人區分為管理單位、行政單位、青年世代與社群信眾進行訪談分析,作為本論文有關資料的蒐集、分析、歸納與討論的架構論述依據。通過對五結鄉孝威村艮安宮廟文化的發展,藉由祭祀圈形成地方信仰的探析發現,透過孝威艮安宮、地方非營利組織、孝威社區發展協會等在地組織文化形成地方認同,轉化為信任、規範、網絡的社會動能,做為社會的無形資本累積。 地方信仰文化透過社

會各型式資本的中介運作,影響地方生活、生產與生態的發展。本研究證實地方宗教信仰文化資源在地方發展中佔據重要位置,某種意義上對地方社會型態變化起部分決定性作用。尤其在 2019年起,作為台灣地方創生元年,對地方型社區發展工作尤為重要。研究發現文化資本在台灣農業型社區發展中的作用,區域性宗教信仰帶動地區文化結構的轉型發展,直接或間接影響地方治理發展的關鍵,再透過藉由地方社會資本功能帶來的轉變,俾利地方宮廟信仰的永續發展。研究建議如下:宗教信仰推動行政治理與發展的策進;加強宗教團體溝通輔導與行政效率;推動現代化經營管理及人才培育;地方節慶舉辦應建構在地特色之上,擴大教育宣傳釋放民間信仰的正向能量;建

立完備的宗教管理隊伍,提高專業能力與管理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