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令範圍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保護令範圍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蘇珊.利奧陶德麗莎.史威廷安寫的 你永遠都可以有選擇:面對無所不在的「道德困境」,我們要如何作出正確的判斷? 和呂秋遠的 呂律師寫給你的生活法律書【雙書版:幸福了,然後呢?+ 預見熟年後的自己】(贈:暖心叮嚀書籤組)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家暴法二十年:聲請保護令真能防範暴力再發生嗎?也說明:因此,《家庭暴力防治法》的適用範圍,原則上限於有親屬關係者或同居者間。特別的是,因為未同居情侶間發生家庭暴力事件亦時有所聞,故民國104年修法時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平安文化 和三采所出版 。

國防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林燦都、鍾秉正所指導 龔傳貴的 從憲法人身自由限制論國軍悔過懲罰制度 (2021),提出保護令範圍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人身自由、法官保留原則、軍人悔過懲罰、準用提審。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何佳芳所指導 蔡孟庭的 外國家事裁判承認與執行 (2021),提出因為有 家事裁判、承認與執行、1970年離婚公約、1980年兒童拐帶公約、1996年兒童保護公約的重點而找出了 保護令範圍的解答。

最後網站給說法/遇上恐怖情人《家暴法》當靠山| ETtoday法律新聞則補充:(法律,司改人權,給說法,家暴法,保護令,家暴,鄧如雯殺夫案,台灣司法人權 ... 家庭成員之範圍,常見的是配偶、前配偶、現(曾)有同居關係、直系血親、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保護令範圍,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你永遠都可以有選擇:面對無所不在的「道德困境」,我們要如何作出正確的判斷?

為了解決保護令範圍的問題,作者蘇珊.利奧陶德麗莎.史威廷安 這樣論述:

「道德」不是迂腐的教條, 而是現代人必備的生存法則!   一流公司都在學,世界級企業顧問權威親授!   21世紀必讀道德經典!改變人類發展的「道德決策學」!    AMAZON書店讀者★★★★☆共鳴好評!   【「跨世代領導」千萬首席講師】李河泉、【唯品風尚集團執行長】周品均、【華梵大學校長】林從一、【臺灣大學哲學系教授、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主任】孫效智 強力推薦!   我知道不對,但因為大家都在做……   我也不想,但我是不得已的……   人們總是不自覺的踏入「灰色地帶」,   而「道德」,正是引領我們走出黑暗的明光。   面對以下的情境,你會作出什麼選擇?   □雖然這種添加物不違

法,但只要不健康就不該加。   □只要合法,就可以心安理得的使用。   □政府不應該帶頭侵害人權,只要有人不同意就該尊重。   □為了公眾的利益,就算犧牲少數人也是不得已的。   □社群平台應該主動規範極端思想、仇恨言論。   □不管你喜不喜歡,言論自由就應該保障不同的意見。   我們生活在一個良知淪喪的時代,政客對選民不誠實,大企業將利潤置於人們的健康之上,社群巨頭們放任用戶的隱私權遭到侵害,甚至還成為幫兇。當周圍的人都在做壞事,我們該如何思考抉擇,如何保護自己?除了冷眼旁觀,我們還能做些什麼?   這也正是「道德」的價值所在,道德看似保守,實際上卻是足以改變一切的核心競爭力,它不只

可以維護你的聲譽、提供風險預警,引導你做出關鍵決策、節省時間金錢。甚至能還能提供更具變化性的思路,幫助企業度過公關危機,順利解決問題,創造致勝機會!   這本書透過「排序原則、評估資訊、權衡利益、審視後果」四大步驟,提供你一個最為簡單實用的道德決策思考,解決生活中所遇到的人性難題,並深入探討當今社會最具挑戰性的道德困境。或許你曾經因為群眾壓力,做出違背良心的選擇,但現在正是你擺脫桎梏、重拾道德的時候了!更理想的人生,就在我們的每一個更好的「選擇」中! 好評推薦   利奧陶德提出數個近來道德議題的研究案例,個個引人入勝,分析我們今天迫切需要的那種微妙差異。――《寇克斯評論》   能在瞬息

萬變的世界做出穩健的決定宛如汪洋中的浮木,而這正是倫理學家蘇珊.利奧陶德在《你永遠都可以有選擇》所提供的。本書的建議可立刻付諸行動,清楚凸顯道德兩難,而非讓你身陷難以抉擇的五里霧中。如果你想做出可讓你長久堅信不疑的選擇,本書是你非讀不可之作。──【前無國界醫生(Medecins Sans Frontieres)國際主席】廖滿嫦   二十一世紀道德決策的必備指南。――《財星雜誌》   哲學可能讀來抽象而令人受挫。在《你永遠都可以有選擇》中,利奧陶德並非在朦朧的哲學空間,而是從務實的觀點處理道德決策。光是閱讀就令人心曠神怡。──【《良善之地》製作人及創作者】邁克爾.舒爾   平易近人……讀者

會感謝利奧陶德合乎邏輯的指引。――《書單》雜誌   信任是道德的貨幣。二十年來,蘇珊.利奧陶德在多家企業擔任顧問,引導企業進行道德民主化、讓道德可為人人實際運用。本書萃取了她寶貴的經驗,既鼓舞人心,又切實可行,而且非常及時。──【萊雅集團道德長】艾曼紐.盧林   憑藉引人入勝的說故事本領,蘇珊.利奧陶德讓道德決策平易近人且易於應用。《你永遠都可以有選擇》是彌足珍貴的工具,為個人及企業充實做出道德決策的能力,來打造有競爭力和值得信賴的組織。――【前Twitter執行董事長、前Google資深副總裁】奧米德.科德斯塔尼   成效卓著、極具遠見,《你永遠都可以有選擇》強而有力地提醒我們,我們每

一個決定都會影響別人的故事。所以,現在就準備好,別讓道德難題困住你:當你自己人生的行動者,絕對不要當旁觀者。――【雅高酒店集團(Accor)董事長兼執行長】塞巴斯蒂安.巴贊   《你永遠都可以有選擇》是卓絕、迷人、非常及時的衷心吶喊,呼籲大眾採用新的道德決策架構。遵循它的指引,你會成為更好的決策者──以及更好的人。――【牛津大學法學系主任及教授】張美露   蘇珊.利奧陶德的著作為廣大群眾帶來迫切需要的道德討論。深入淺出又具說服力,這本書探究了許多今日與明日的道德議題……是部實用而務實的指南,引領個人和組織通過道德挑戰。――【麥肯錫全球研究院執行長】詹姆斯.曼尼卡   堪稱二十一世紀的道德

經典,《你永遠都可以有選擇》提供現代世界誠信挫敗的故事。蘇珊給我們一個務實的道德決策架構來因應愈趨複雜的環境。一部適合領導人閱讀和擺在手邊的佳作。――【前Airbub法務長、《Airbnb改變商業模式的關鍵誠信課》作者】羅伯.切斯納   作者簡介 蘇珊.利奧陶德(Susan Liautaud)   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社會政策、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   現為蘇珊利奧陶德有限公司(Susan Liautaud & Associates Limited)的創辦人兼常務董事。該公司為全球企業與非政府組織等客戶提供複雜道德議題方面的諮詢,她個人則在史丹佛大學教授前衛道德課程,並在2012

年至2015年擔任該校慈善和公民社會中心的訪問學者。她同時也是倫敦政經學院董事和非營利平台「道德孵育」(The Ethics Incubator)的創辦人。   蘇珊在數個全球非營利委員會擔任要職,包括無國界醫生組織、法國巴斯德研究所(研究微生物、疫苗與疾病),並擔任國際關懷組織(CARE International)的監管委員會成員,她同時也擔任英國政府的企業發展顧問。 麗莎.史威廷安(Lisa Sweetingham)   美國記者、作家,畢業於哥倫比亞大學新聞學研究生院,現居洛杉磯。曾為《紐約時報》、《Parade》雜誌、《Spin》雜誌、《Time Out New York》週刊

、《健康事務》期刊和許多其他出版物撰稿。此前,她曾為法院電視台在線報導備受矚目的謀殺案審判和最高法院提名聽證會。《化學牛仔》是她的第一本著作。 譯者簡介 洪世民   台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畢業,曾任職棒球團翻譯、主編雙語教學雜誌,目前為專職譯者兼家庭主夫,譯作涵蓋商管、文學、心理、親子、健康等領域,包括《挑戰Google的囧問題》、《一件T恤的全球經濟之旅》、《設計自然屋》、《告別施捨──世界經濟簡史》、《歌門鬼城》、《精微化成長》等。   前言、道德的邊緣 第一章、驅除二元 第二章、權力分散 第三章、接觸傳染 第四章、支柱粉碎中 第五章、界限模糊 第六章、事實受損 第

七章、當機立斷的道德 第八章、韌性與復元 後記、明日邊緣的道德 致謝 註釋   前言、道德的邊緣 這位年輕女性三十出頭,身材高大、一頭黑髮,眼神直接而堅定。當她沿著走道向我走來,我看得到她深深的疤痕和碎裂的臉骨。那些始終沒有完全癒合;有人,也許是伴侶,也許是家人,對她下了重手。我伸出手,表示歡迎。當時是一九八九年,我二十六歲,在哥倫比亞大學主修法律,並領導一個學生公益倡議團體,為非營利組織籌募及分配小額資金。在地一間鼓舞人心、協助受虐陷危婦女的機構是準受贈單位。我們已經讀過他們的計畫,而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那天晚上我們就是邀請這位勇敢的女性過來訴說她的故事。當我跟她來到眾人集聚的教室

門前,我停下腳步。「可以耽誤妳一分鐘嗎?」我說:「只是想確定大家都準備好了。」我進教室,向我們那一小群人解釋:那晚講者所受的苦難超出我們所能理解的範圍,也不適合我們隨便發問。我希望我的同學做好準備,承受她所受的傷害之重。接下來一個小時,我們仔細聆聽她細述她的故事。在法律的字面意義與執行法庭判令之間,法律制度辜負了她,甚至威脅到她的性命。我們得知,她求助的法律途徑,難以獲得針對施暴者的保護令,她必須先舉出曾數度遭受嚴重生理傷害,承受嚴重的情緒悲痛。必須證明自己受到傷害才能取得避免再受傷害的法律保護:這在我看來不合邏輯也不公正。我努力理解事情怎麼會這樣。從小我一直相信大致而言法律規範是在保護我們、

指引我們公正、有效,甚至富同情心。那時我才開始明白,就算法條清清楚楚、法院平易近人,法律制度仍有所不足。才開始認清,就算法律真的提供保護,我們每一個人仍要以更嚴格的標準來自我要求。那時我沒有稱之為「道德」,當然也沒有考慮發展道德的事業,但我一直在想方設法改善我們所做的選擇,包括個人及集體所做的選擇。多年來,我的座右銘一直是:道德決策把我們和全人類繫在一起,助我們時時刻刻把人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誠摯希望《你永遠都可以有選擇》能幫助每一位讀者做出以人為本、可引以為傲的選擇,包括現在與未來。

保護令範圍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早前 Apple 就公佈將會推出 AirTag 物件追蹤器,等用家使用後就唔洗再擔心遺失重要物品,就等我哋一齊睇下!

呢個 AirTag 外形上同一粒磁石相似,重量只有 11 克,支援 IP67 防水,同時機身帶有磁力。Apple 官方就話,佢內置嘅可更換式電池可使用 1 年以上,而用家只要將背面有 Apple 標誌嘅部份扭開,就可以自行換電。用家仲可以配合其他 Apple 推出嘅配件,將佢變成鎖匙扣或掛飾。

用家尋找失物嘅時候,就可以打開「尋找App」,利用 AirTag 將物品定位。如果用家使用 iPhone 11 或以上 Apple 手機時,喺一定距離約 50 米內,屏幕上仲會顯示 AirTag 嘅方向同距離,方便用家尋找失物。當AirTag 喺藍牙範圍內,用家仲可以利用「尋找App」,令 AirTag 播放聲音,更易定位。

安全上,Apple 就話 AirTag 所發出嘅訊息會每日不定時更換,而且傳送訊號都係以匿名方式進行,加上位置資訊等信息都會加密保護,令使用者更安心。佢仲有一個好貼心嘅功能,假如用家不幸遺失 AirTag,而附近只要有人拎住有 NFC 功能嘅手機,就可以輕掃 AirTag,顯示返物主嘅通知方式,等用家有更大機會搵返失物。

呢個AirTag香港將會於2021年4月30日正式發售,一個裝賣 HKD$239,而4個裝賣 HKD$799,購買時仲設有免費鐫刻服務,等用家可以刻劃自己風格嘅 AirTag,玩味十足。

從憲法人身自由限制論國軍悔過懲罰制度

為了解決保護令範圍的問題,作者龔傳貴 這樣論述:

近年來對於人身自由之保障越加提倡,於憲法第8條雖有較具體之規範,但仍存有未臻詳細空間,透過諸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解釋,明確說明限制人身自由須由法院依實質正當法定程序始得為之,不只係刑事上須遵守,於非刑事上亦同,然非刑事中亦有考量公益或急迫等狀況,未經法院審查即限制人身自由,於本質上雖係屬公益而非懲罰性質,但將人之身體限制於某一特定處所內,仍屬拘束之性質,而未經過法院審查究竟是否符合法官保留原則,尚有討論之空間,但對於帶有「懲罰」性質之拘束人身自由即應適用法官保留原則無疑議,於民國102年軍中因洪仲邱案所修正之陸海空軍懲罰法,將「禁閉」刪除,保留「悔過」處分,悔過之目的雖係以教育為主,惟現行制度

上仍屬拘束人身自由之懲罰,且不適用法官保留原則,僅於陸海空軍懲罰法內規範準用提審之救濟,雖似乎給予軍人得以由法院審查之機會,然在準用提審及適用提審法下係不盡相同,如開始係提出異議,而非聲請提審,且法院僅通知執行單位,而非發出提審票,對於悔過之執行並不會停止等等不同於提審法規範,在這些種種情況之下,準用提審對於軍人之人權保障是否足夠,又有哪些問題須加以改進,或應直接適用提審法更能即時有效的保障軍人之人身自由,本文針對兩者加以分析及探討,以增進軍中人權之保障,並提供爾後國防部可作為參考。

呂律師寫給你的生活法律書【雙書版:幸福了,然後呢?+ 預見熟年後的自己】(贈:暖心叮嚀書籤組)

為了解決保護令範圍的問題,作者呂秋遠 這樣論述:

這些人生難題,絕對都可能發生...... 760,000人FB有感追蹤,全台最會說故事的律師 呂秋遠 從婚姻問題、親子關係到熟齡生活, 將帶給你 情 · 理 · 法全解答! 呂律師寫給你的生活法律雙書套組 《幸福了,然後呢?:你該知道的家事法律》 《預見熟年的自己:老後自在的生活法律》 《呂律師跟你說的暖心叮嚀書籤》組 一次擁有滿滿的生活法律故事與解說, 以及四張暖心叮嚀的律師形象照書籤!   ────1.《幸福了,然後呢?:你該知道的家事法律》────   感情、健康與金錢都類似,   你不該急著去獲得,而是要經年累月的平衡。   婚姻與家庭是社會中重要的基石

,   但往往發現最親近的人可能帶來更深的傷害。   如何與伴侶、家人相處,是一生都必須面對的課題。   本書主題根據民法中的家事法,是每個人都可能遇到的人生法律難題,   呂律師將用他最擅長的方式,寫出人人有感易懂並深思的一本生活法律書。   【內容簡介】   愛,不該以任何暴力與控制的形式存在     當關係尚未破裂,我們該如何在陷入困境中,更有智慧的面對伴侶、家人之間相處的難題。   本書有關於婚姻、親情、財產對應的法律問題共30大篇,   每篇從故事、呂律師觀點到QA答問,這些問題也有可能是你將面對的問題。   那些被網友們喻為「家庭鬼故事」的家庭關係百態,   請看從呂律師的視角

如何解讀這些家庭與婚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   【關於婚姻,呂律師說】   * 面對婚姻的困境,可以不必忍受,困難的點在於要不要決定改變。   * 婚姻的本質是信任,騙得到的人,都是最相信你的人。擔心錢會被分走,那就乾脆不要結婚,其實也是一種選擇。   * 在離婚訴訟裡,並不是先提離婚就先贏。什麼是贏?當然是得到你要的東西才叫做贏。   * 時間到了,所以要結婚,時間到了,也會想離婚。   ★ 這些法律你要懂→ 侵害配偶權、剩餘財產分配、免除分配額、家庭生活費用、保護令、離婚協議……     【關於親情,呂律師說】   * 這個世界裡,沒有天生的父愛或母愛,因為不是每個人都適合當父母。你不

必體諒這一點,但是你得體會這件事。   * 人跟人之間,不會有無緣無故地愛與恨,不要被血緣綁架了自己。特別是談到錢的時候,優先照顧自己才是真的。為了別人,毀了自己,一點也不值得。   * 跟家人的物質界線,永遠都是在自己能力範圍內,給予家人「即使不還也不會犧牲自己生活品質」的錢,超過這個限度,不能給也不該給。   * 久病床前無孝子,並不是罵人的話,而是血淋淋的事實,這種責任真的太累,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   ★ 這些法律你要懂→ 監護權、扶養義務、改姓、探視權、借名登記、跟蹤防制、監護宣告、撤銷贈與……   【關於財產,呂律師說】   * 感情、健康與金錢都類似,你不該急著去獲得,而是要

經年累月的平衡。   * 人生最怕的不是死,而是沒死,但不能由自己決定事情   * 許多人在爭取遺產,要的並不是錢,而是愛。   * 遺產沒有公平可言,因為在遺產之前,叫做親情。   * 錢這種東西,沒用完的叫做遺產,用完的叫做財產。     ★ 這些法律你要懂→ 遺產分配、拋棄繼承、自書遺囑、特留分、分割遺產、偽造、侵占、意定監護……   本書特色   1. 人人都需要一本了解自身權益、不讓家庭失和的生活法律書。   2. 從故事到呂律師法律觀點,再到QA法律問答,多重呈現各種婚姻家事難題。   ────2.《預見熟年的自己:老後自在的生活法律》────   當法律只能保護懂法律的人時.

.....這些法律問題,別再說與我無關!   未來是老年化社會,許多與老年相關的法律問題將會越來越受重視,   儘管老後充滿未知,但我們到底該怎麼過生活才能自在舒心?   遇到生活問題、生病問題、親子問題、財務問題、遺產問題時,又該如何面對與處理?   以故事為起點,輔以呂律師法律觀點解析,   呂律師將未來的老後生活可能狀況,化為一篇篇值得細細思考的人生法律問題,   40篇與熟年有關的自我、婚姻、親子家庭關係、財務規劃、繼承等法律思考,   給現在的父母,未來的自己,一本最實用的熟年生活法律指南。   【內容簡介】   留下自己的愛,才是最好的方式,但是,愛不等於錢!   關於 熟年

的自己   ☆ 我該離婚嗎?伴侶生病了我該怎麼辦?與同居伴侶分手財務怎麼分?我無婚無伴,該寫遺書嗎?我生病了可以指定監護人嗎?   關於 熟年的親子關係   ☆ 我想再婚孩子卻關心財產?我的兒子成年了住在家裡卻不工作該怎麼辦?為何我辛苦拉拔長大的孩子會不聽我的話?我的孩子被地下錢莊威脅、我打了媳婦她要告我、我生了一個跨性別的孩子……   關於 熟年的財務規劃   ☆  伴侶在外欠債跟我有關嗎我需要代他償還嗎?我未婚但有孩子,我的財產以後有可能被孩子的生父拿走嗎?房子借名登記給孩子,我想要回來可以嗎?離婚後的財產到底該如何協議?過戶給媳婦的房子可以要回來嗎?   關於 熟年的死亡問題   

☆  繼承人有負債時該如何處理?拋棄繼承也有無效的時候?兒子太不孝,該如何剝奪他的繼承權?我的孩子去世了,我跟他的未亡人要怎麼分遺產?我該怎麼寫遺囑?我可以決定我過世後要如何安葬嗎?   本書特色   1.故事:40篇故事代表著可能發生在許多家庭中的熟年生活困境,值得大家思考並預習老後的法律問題。   2.呂律師聊天室:呂秋遠律師用一貫幽默的口吻,解析難懂的法律,也因處理過太多親人間的官司,讓身為律師的他有許多的感悟並提出建議。   【套書限定《呂律師跟你說的暖心叮嚀書籤》組】     尺寸:5×15cm   紙張:凝雪映畫 240g   數量:一組共四張   印刷:全彩  

外國家事裁判承認與執行

為了解決保護令範圍的問題,作者蔡孟庭 這樣論述:

於跨國訴訟案件中,當事人一方獲勝訴判決對其而言未必代表案件完全終結。當事人仍需向外國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始得實現其以判決國法院裁判為基礎之權利,因此外國裁判之承認與執行遂成國際往來及內國主權上之重要問題。外國法院裁判之承認與執行相互區別卻又互相連結,訴訟當事人之一方獲得外國法院所做出之民商事或家事勝訴裁判後,仍須於獲得內國之承認及執行許可,才能確實保護其合法權益。此外,於承認外國所為之家事事件裁判時,因家事事件具弱勢者利益保護、情感糾葛等特性,且往往牽涉一國之文化、風俗、家庭觀念、民族意識等諸多事更具特殊性。 本文期能透過理解海牙體系公約中《1970年離婚及分居之承認公約》、《1

980年關於國際兒童拐帶民事問題公約》及《1996年關於兒童保護之親權責任的管轄權、準據法、承認、執行與合作公約》三項公約與裁判承認、執行相關之條文規範及解釋,探討我國與家事訴訟、非訟事件裁判承認與執行相關之學說及實務案例,研究並分析我國對於外國法院所做之家事裁判為承認與執行之理論、效力,及民事訴訟法第402條、非訟事件法第49條、強制執行法第4條之1與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8條等規定之各項承認與執行要件內容。最後,本文將參照海牙體系公約之規範,觀察有無我國法規得借鏡之餘,並嘗試檢視、省思我國現行相關法律之規範,以因應國際立法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