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廟監督條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寺廟監督條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釋淨耀,釋法藏,釋宏安,釋常露,釋見引,李永然,仉桂美,彭堅汶,周志杰,吳威志,陳贈吉寫的 宗教基本法×宗教基本權保障:宗教自由覺醒四週年紀念 和釋淨耀,釋法藏,釋宏安,釋常露,釋見引,釋見輝,高思博,李永然,周志杰,李建忠,吳任偉,鍾亦庭的 破天荒的國際宗教人權影子報告:台灣如何落實聯合國宗教人權保障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宗教團體法QA-澎湖縣政府民政處也說明:答:內政部考量目前的監督寺廟條例只規範佛、道二教,違反宗教平等,所以擬定這部適用各宗教的專法,讓各宗教團體都能有平等基礎取得宗教法人的資格,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永然 和永然所出版 。

國立高雄大學 政治法律學系碩士班 廖義銘所指導 黃崇貴的 社區人民團體治理革新之研究-以社區型宗教寺廟設立、經營實務及法規範衝突與調和為例 (2011),提出寺廟監督條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民間信仰、「神聖性」、「功利性」、寺廟設立、宗教行政、非營利組織、人民團體、「寺廟監督條例」。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吳威志所指導 瞿國申的 我國宗教團體運作法制之研究 (2008),提出因為有 宗教教育、宗教團體法草案、宗教自由、宗教法律、宗教團體、宗教團體運作、宗教的重點而找出了 寺廟監督條例的解答。

最後網站寺廟解釋函令<會計及賦稅>_參考法令則補充:寺廟 解釋函令《會計及賦稅》. 寺廟及其他公益團體帳簿憑證之保存年限 · 適用監督寺廟條例之寺廟其收支款項及興辦事業應按期報告及公告 · 寺廟應監督寺廟條例第9條規定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寺廟監督條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宗教基本法×宗教基本權保障:宗教自由覺醒四週年紀念

為了解決寺廟監督條例的問題,作者釋淨耀,釋法藏,釋宏安,釋常露,釋見引,李永然,仉桂美,彭堅汶,周志杰,吳威志,陳贈吉 這樣論述:

  民國106年7月23日,因《宗教團體法》草案訂定、減香、滅香等議題造成軒然大波,令宗教界發起「眾神上凱道」活動,這一天,宗教界訂為「宗教人權覺醒日」,這一年,也被訂為宗教自由覺醒元年。四年過去了,宗教界期待的《宗教基本法》在立法院一讀通過後,因種種原因,仍毫無進展。隨著《國土計畫法》的施行,宗教用地何去何從,令寺院、宮廟忐忑不已。《宗教團體法》草案雖停滯不前,但對宗教團體的管理,政府一直放在心上。有對宗教界友善的《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立法,也有憂心宗教界財務的資恐、洗錢研討會。本書邀請宗教師、人權專家、法律學者、律師,探討宗教團體的財務、用地

及未來,並針對台灣宗教自由覺醒日四週年、《宗教基本法》訂定之必要性,加以分析與論述。

寺廟監督條例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記得打開CC字幕 #宗教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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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節重點:
00:14 你有聽過《宗教基本法》嗎?
00:30 為什麼政府要制定跟宗教有關的法律?
01:00 五進五出的《宗教團體法》
01:38 《宗教團體法》和《宗教基本法》的不同
02:40 財務不用再公開透明啦!
02:55 超脫民法!主管機關跟法院不能干涉家務事
03:22 到底要怎樣做才能在職場中達成宗教歧視呢?
04:21 族繁不及備載的無雙護體
05:15 立委們的態度真的很神秘
05:35 取之社會,用之社會?
05:55 大到抓不住!
06:20 目前已撤簽但仍需要持續關注
06:58 掰比


【 製作團隊 】

|企劃:熬夜看完法條ㄉ土龍
|腳本:決定皈依88教ㄉ土龍
|剪輯後製:還在學習洞察宇宙真理ㄉPookie
|演出:77ㄉ教主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 宗教基本法草案:https://bit.ly/2D2XYv6

→ 【圖解】匪夷所思《宗教基本法》,宗教法人凌駕於法律與國家之上:https://bit.ly/2PhqI93

→ 律師呂秋遠解讀《宗教基本法》:https://bit.ly/2ApDgCR

→ 聯合聲明:反魔鬼法案《宗教基本法》:https://bit.ly/2PeSMdh

→ 宗教法惹議綠委撤簽 內政委員會暫不審:https://bit.ly/2D0RvRs

→ 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黃昭順臉書聲明:https://bit.ly/2qapD4Q

→ 堅決反對《宗教基本法》草案干涉學校教育,影響學生、教師權益-民間團體聯合聲明:https://bit.ly/2yWf4WY

→ 滅香只是假議題?《宗教團體法》為何讓住持不開心:https://bit.ly/2PnkF2E

→ 宗教團體法》小型宮廟土地產權亂糟糟,內政部擬免去轉移稅務解套:https://bit.ly/2PhJs8h

→ 政府為什麼要制定宗教團體法:https://bit.ly/2PklAkz

→ 宗教團體法草案修正 落實宗教自治精神:https://bit.ly/2D1rdhL



【 延伸閱讀 】

→ 宗教團體型態:https://bit.ly/2SgdrMt

→ 宗教自由的法建構-兼論「宗教團體法草案」:https://bit.ly/2Aru3u5

→ 【第一次監督國會就上手】立法院的法案是怎麼審的?:https://bit.ly/2ApArSw

→ 林靜儀委員解釋立法流程:https://bit.ly/2R9aZ9u

→ 如何申請成立宗教財團法人?:https://bit.ly/2z8v0FR

→申請設立(或變更)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規定:https://bit.ly/2q5Ov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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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人民團體治理革新之研究-以社區型宗教寺廟設立、經營實務及法規範衝突與調和為例

為了解決寺廟監督條例的問題,作者黃崇貴 這樣論述:

民間信仰在台灣社會傳承著重要文化歷史背景,每一社區所敬祀的神明都有其特殊的「神聖性」典故,多元的祭祀文化與「功利性」的本質,則是民間信仰的主要特徵之一。社區型民間信仰宗教寺廟的設立、經營實務中所遭遇宗教行政法律適用性的問題,行政機關經常出現不當的管制措施,大法官釋字573號文強調:「人民之宗教信仰自由及財產權,均受憲法之保障,對行政機關宗教行政作為有明確性的指示必需符合憲法精神。」。非營利組織之宗教慈善團體中-「法人」的監督與管理與自民國十八年實施的「寺廟監督條例」法律行為效果不一,宗教寺廟設立、經營實務的方向也就不同。本文研究探討由非營利組織團體成立的概況與宗教行政所面臨的衝突,再由社區民

間信仰寺廟的經營實務所遭遇的爭議問題做法律分析,並對法規範衝突與調和提出探討與建議。

破天荒的國際宗教人權影子報告:台灣如何落實聯合國宗教人權保障

為了解決寺廟監督條例的問題,作者釋淨耀,釋法藏,釋宏安,釋常露,釋見引,釋見輝,高思博,李永然,周志杰,李建忠,吳任偉,鍾亦庭 這樣論述:

  因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73號解釋,宣告《監督寺廟條例》第8條、第2條第1項違憲,導致宗教團體管理缺乏法制化,而宗教相關法規也遲遲未能訂定,政府與宗教團體一直未能取得共識。政府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第6條提出第三次「國家人權報告」,宗教團體及民間團體也分別對此提出「平行報告」(或稱:影子報告),提出建言,為宗教法制化及落實兩公約的宗教人權而努力。本書邀集宗教界人士、專家、律師、學者,共同探討此樁國內宗教人權發展之大事,與讀者一起見證我國宗教人權發展的這段歷史!

我國宗教團體運作法制之研究

為了解決寺廟監督條例的問題,作者瞿國申 這樣論述:

摘 要「宗教」是什麼?往往因不同的人而有不同的看法,有宗教信仰的人或不同宗教團體之間都可能有不同的解說。宗教是人類社會自古以來即存在的社會現象,對於宇宙與人生提出一套整體性的闡述,並有一套提昇人性的修養方法,使人肯定生命的意義與價值;經由人存在的基本處境,以信仰為中心進而對社會生活的功能及影響,因而所為的宗教行為與活動,最終即集結而成為宗教團體等相關態樣與形式的群體。本文係探討宗教團體運作之對於政治與社會的相互關係,進而找出交互運作下的意義與影響。我國目前規範宗教的法律為「人民團體法」及「寺廟監督條例」,前者為一般性立法;而後者及其子法「寺廟登記規則」,分別制定於民國18年及25年,是否已

經過時,且該法係專對內地(邊疆地區不適用)佛教及道教之寺廟的管理,對於其他宗教,如:基督教、天主教及回教等(見該規則第13條)則不適用之,所以也有牴觸憲法平等權之虞。故並非全面針對宗教所為的立法。政府立法規範宗教事務本為美事,如何杜絕不法之徒利用宗教來斂財犯罪,本是理所當然;但是在不違反宗教自主與宗教平等原則之下,如何找出較適合我國宗教團體運作法制的基本原則與未來發展的方向將刻不容緩,並可因此而解決了我國宗教團體目前所面臨之問題與困境。因此,在這樣的研究動機之下,更期望由此理解傳統宗教關於真諦與俗諦之間的種種思考,跳脫於僵硬的法理的框架,在一個符合我國環境與國情的耍求下,如何取得人民與政府間的

共識,並以不限制宗教團體運作的原則下,如果可以在不用重新立法而以現有法令修法的方式來進行的話,或許將更可以節省立法的時間與費用,值得我們大家一起來努力嘗試的。 本論文計分為六章進行分析探討,內容無法對相關國內外的法律條文作太深入的發掘與了解,也無法對國內所有的宗教團體運作部分作太過詳細的分析,所以文中只能對大原則與概略作法來討論,但是希望在此限制下能夠適切的提出看法,畢竟在我國的宗教法仍在討論而尚未立法通過之際,即早提出而是否能有所幫助,才是本論文的最重要的目的。至於對整體我國宗教團體運作的影響,相信絕對是正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