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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fe複數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王旭寫的 發現英語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人稱代名詞(Personal Pronouns) - 實用基礎文法也說明:人稱代名詞You, 單數、主格。 I now pronounce you husband and wife. 我現在宣布你們成為夫妻。 人稱代名詞you, 複數、受格。 第二人稱無論是單數或複數、主格或受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台灣文化研究所 謝欣芩所指導 楊軒豪的 台灣當代文學中的東南亞家務移工與「家」的關係 (2017),提出wife複數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移工文學、東南亞、家務移工、家庭、家屋、家鄉。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王泰升所指導 蔡玉芳明的 越南女性法律地位發展史(1428-1945):法律的儒教化與現代化 (2016),提出因為有 越南女性、儒家思想、法律儒教化、法律現代化、法國殖民帝國、複數法制的重點而找出了 wife複數的解答。

最後網站wife - Yahoo奇摩字典搜尋結果則補充:wife · 查看更多. IPA[waɪf]. 美式. 英式. n. 妻子. 牛津中文字典. wife. 妻子,太太,老婆. PyDict. wives. KK[waɪvz]; DJ[waivz]. 美式. wife的名詞複數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wife複數,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發現英語

為了解決wife複數的問題,作者王旭 這樣論述:

  英語從西元五世紀發展到現在,歷經一千五百多年的演變,吸收來自法語、拉丁語等許多語言的因素,可說是最多采多姿的語言,內容豐富。本書從語言學與歷史文化的角度檢視英語各種現象的來龍去脈,包括語音變化,新詞構成,詞彙關係,綜合語及分析語的演變,文字結構,詞典使用等,使讀者進一步了解英語。     英語裡的一些特殊現象,例如woman的複數women同樣的“o”發音卻不同;busy, bury的“u”發音也不同;wife的複數形是wives,而chief的複數形卻是chiefs;number有b而 numeral卻沒有 b;island的“s”沒發音;noble 的反義詞為什麼是

ignoble;為什麼不定冠詞在子音前用a,在母音前用an;love, son為什麼母音拼成“o”?在本書裡都提供了詳盡說明。        整體而言,英語是從綜合語朝向分析語發展的語言,本書對這個發展傾向也做了一些討論,並闡述這種發展傾向產生的一些結果,例如形容詞比較級more與最高級most的使用,助動詞do的發展等。本書最後一章「英語詞典」除了介紹常用的詞典之外,還介紹詞典的網路資源,包含一些可以下載的詞典電子檔,例如《KK發音詞典》。   本書從語言學角度觀察英語的各種現象,尤其是一些特殊現象形成的原因,是一本老師、學生都應擁有的入門及永久收藏的參考書籍。英語是個很特殊的語言,它的語

音、字詞結構及文法都有規則,然而幾乎每條規則都有例外,弄得學習者常會很困擾。作者以剝絲抽繭的方式從歷史及時代的演變、語言的接觸、借字和印刷術的發明等因素,把這些演變以清楚的脈絡整理出來,道出其中奧妙的真相,讓讀者有「原來如此」之嘆。――施玉惠(台師大英語系前系主任、文學院院長)   王旭教授 《發現英語》    想在英文上更上一層樓的讀者必讀   許多人花費不少時間、精力鑽研文法,卻往往不知英語所呈現的各種現象風貌背後的根源。其實只要好好讀一下王旭教授《發現英語》,許多問題如「詞彙構成」、「新詞的構成方式」、「實義詞和功能詞」、「不規則複數形」、「不規則動詞」、「比較級與最高級」、「不規則

的拼音」都可以用更科學的方式去理解,舉一而反三。本書透過許多實例,讓讀者對某些英語的特殊現象能深入了解其來龍去脈,譬如英文原來只有23個字母,而u、v、w是同一來源,因此讀者如果看到歷史悠久的大學建築上的University是Vniversity,就不會大驚小怪了。――蘇正隆(台灣翻譯學會前理事長、台師大翻譯所副教授)  

台灣當代文學中的東南亞家務移工與「家」的關係

為了解決wife複數的問題,作者楊軒豪 這樣論述:

根據勞動部統計資料庫顯示,截至2018年的三月底為止,台灣共有將近六十八萬名外籍移工,但多數民眾對移工的了解卻僅止於片面。其中家務移工又由於其工作場域在雇主的私領域「家」,相對於在公領域工作的產業移工或醫院的醫療看護,工作場域可能更是外力難以介入的封閉空間,其形象對於未雇用家務移工的民眾來說亦更顯陌生。因此本文透過顧玉玲《我們》和《回家》、四方報的《逃》和移民工文學獎等文本,分別從家庭、家屋和家鄉三個角度切入,探討家務移工與家的關係是如何被再現的。首先在家庭的部分,家務移工因為工作脫離了自身家庭,但其工作性質卻是在毫無血緣與婚姻的雇主家庭,負責媳婦、妻子和母親的孝順持家責任,本文將分析家務移

工在雇主家庭裡所扮演的多重角色與其和雇主間的關係;其次家屋部分,家務移工因為工作必須離開屬於自己私領域的住屋,進入對雇主是私領域、對自己卻是工作公領域的雇主住屋,有關雇主家屋、移工租屋處以及原鄉家屋空間的布置與安排,亦是值得探討之處;最後家鄉部分,本文將探討家務移工在離鄉和返鄉過程中的轉變。藉由此三個層面的分析,釐清台灣當代文學所再現的家務移工與不同「家」之間的情感與想像。

越南女性法律地位發展史(1428-1945):法律的儒教化與現代化

為了解決wife複數的問題,作者蔡玉芳明 這樣論述:

本論文以越南女性為主體,主要分為兩大部份,講述其法律地位在家庭關係中的演變過程。第一部份主要透過越南「傳統性」法典及法律書契釐清越南傳統法律文化對於婚姻家庭及女性法律地位的觀點;第二部份則探討越南女性法律地位在法屬時期的變遷,亦即殖民統治者如何面對及改造被殖民者固有的傳統法律文化。地理上被劃入東南亞的越南,在文化上卻屬於「東亞文化圈」的文化共同體,共享儒家思想的觀念及價值,並深受漢字的影響。因此本論文的第一部份主要探討越南「法律儒教化」(Legal Confucianism)的過程。所謂「法律儒教化」,意指儒家思想的道德倫理(即「禮儀」或「禮」)內化成法律的一部份。本論文將以越南兩部「傳統性

」律典(15世紀《國朝刑律》及19世紀《皇越律例》)及若干法律書契,透過描述越南傳統婚姻家庭觀及女性法律地位,探討儒家思想對越南傳統法律文化的影響。第二部份則主要探討越南法律在法屬時期的「法律現代化」(Legal Modernization)。所謂「法律現代化」,無涉進步與否的價值判斷,而是指法律制度及實務在時間脈絡上的演變。殖民統治者在殖民期間,將西方社會進入近代後所發展出的觀念、價值及其法律制度,引進「落後」的殖民地,並希望「開化」根深蒂固受儒家思想影響的越南。為了統治的方便,法國殖民統治者將越南分成三大地區(北圻、中圻、南圻),並以不同手段直接或間接影響越南法律制度,形成「複數法制」(L

egal Pluralism)的狀態。在引進西方私法的過程中,卻意外採取「尊重舊慣」而非與殖民母國一致的法律制度。然而,在「權利化」越南固有的「傳統性」法律時,仍不免勉強套用歐陸法的概念,導致若干失真或扭曲。例如,深受儒家思想影響的越南傳統社會,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要求妻子必須要順從丈夫。羅馬時期的西方傳統家庭亦存在類似觀念,即給予丈夫支配妻子的權力,並要求妻子服務及服從丈夫。兩者雖然有若干交集,但仍有不同之處。法國人在「權利化」兩性在法律上的權力時,雖然相當注意保留越南既有的「風俗習慣」,仍不免以西方社會所發展出的概念以理解當地情況,導致新制定法律規範悖離越南社會實踐的情形。反而使越南女性的法律

地位受到更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