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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v沒有三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江亦瑄寫的 OTT TV的創新服務、經營模式與政策法規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國立交通大學 客家學院傳播與科技學系碩士班 魏玓所指導 陳迺云的 海市蜃樓或活血靈丹-反思OTT對台灣電視劇產業的影響 (2018),提出litv沒有三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Over The Top、OTT、台灣電視產業、台灣電視劇、台灣電視劇產業、台劇。

而第二篇論文世新大學 傳播研究所(含博士學位學程) 陳清河所指導 涂敏怡的 台灣OTT影視平台生態系統之研究 (2017),提出因為有 OTT、多邊平臺、平台商業模式、商業生態系統、競合的重點而找出了 litv沒有三立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litv沒有三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OTT TV的創新服務、經營模式與政策法規

為了解決litv沒有三立的問題,作者江亦瑄 這樣論述:

  本書由十位國內傳播界的產官學者合著而成,內容主要針對OTT TV的創新服務、經營模式與政策法規加以分析。首先概論OTT TV的定義、發展現況,其次探討國內外OTT TV對既有媒體帶來的影響,並聚焦於國內外影音使用最新趨勢,同時分別深度剖析美國、英國、韓國、日本、中國大陸與台灣各具特色的市場經營模式與政策法規,最後以OTT TV之監理與境外侵權網站管制作為結尾,並提出未來之發展模式。希冀將國際觀察與國內發展現狀加以對照,可作為我國OTT TV產業發展及政策擬定之借鏡。

海市蜃樓或活血靈丹-反思OTT對台灣電視劇產業的影響

為了解決litv沒有三立的問題,作者陳迺云 這樣論述:

台灣的電視產業過去被形容成奄奄一息的重症病患,NCC主委喊出OTT將成為電視產業的救命良藥,本論文基於此觀點,透過Raymond Williams的科技與社會之理論,輔以文獻查證和深度訪談,重新反思何謂OTT、過去電視產業及電視劇產業面臨的困境、及OTT帶給電視劇產業的影響。研究結果顯示,過去電視產業面臨的困境,多與資本主義和社會脈絡的國家機器有關,像是電視節目為廣告而生、資本壟斷影響內容、公廣媒體無法脫離商業邏輯、政府政策不明等,而OTT興起後,注入新的資本、改變閱聽人觀影習慣、引入新的商業及產製模式、改變節目展演模式,同時也塑成新的資本戰場和法規考量。OTT雖然讓產業的困境有些鬆動,但冰

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脈絡下的困境與整個產業生態有關,因此OTT是否能成為救命良藥,尚需看未來整個電視產業的政策方針、產業鏈生態走向、及電視產業的社會變遷而定。

台灣OTT影視平台生態系統之研究

為了解決litv沒有三立的問題,作者涂敏怡 這樣論述:

OTT產業近年來在台灣迅速發展,因4G頻寬成熟及用戶度大增、智慧型裝置的普及,讓許多台灣的新舊媒體業者紛紛跨足OTT領域。台灣OTT影音市場的持續成長值得深入探索,然而少有相關研究探討台灣OTT影音平台的商業模式與生態系統內的互相競爭/共同合作關係,因而引發本論文的研究動機,針對平台商業模式與生態系統策略進行分類、解讀、以及分析。 本研究首先依照OTT平台的服務特性,歸納出台灣三大類型OTT平台:利基型、加值服務型與新興型OTT平台。接著,用以下方法分析台灣OTT平台的商業模式,包括:(1)商業模式圖外在環境分析(含:市場力量、產業力量、關鍵趨勢、總體經濟力量)(2)全台各OT

T平台營運現況(含:提供內容分析、收費/免費方案分析、易用性比較);(3)與產官學專家、及所選八家個案平台的高階經理人進行訪談,以驗證台灣OTT個案的平台商業模式(含:個案的價值主張、價值網路與價值融資策略三大面向)與商業生態系統。 筆者亦歸納出台灣三大類型OTT平台的商業生態系統架構,並深入探討這三類平台之間的競爭,以及平台與利益關係人(stakeholder)之間的競爭與合作。此外本研究亦分析OTT生態系統關鍵物種的特質、內容業者在OTT生態系統中面臨的挑戰與機會、以及台灣OTT平台生態面臨外在威脅衍生的管制議題。 主要貢獻有以下幾點:第一、台灣現有OTT平台眾多,三大類型OT

T之間呈現激烈的競爭關係,但是也有部分平台業者開始進行策略聯盟。第二、 境外非法網站和OTT網站造成的潛在威脅之外,市場主導者(SMP)在網路廣告市場的壟斷也是隱憂。第三、台灣OTT業者與整體電視生態系統乍看之下似乎新舊交織錯綜複雜,但OTT平台在IPTV平台上與既有IPTV服務產生互補,猶如共同演化。第四、透過業界人士深度訪談與台灣OTT產業個案分析,發現台灣產官學界仍然習慣用「產業鏈」思維探討台灣電視產業遭遇問題,因而無法洞悉產業問題的根源是整體生態環境的問題。 研究建議如下:第一、台灣業者應該以「生態系統」角度,思考如何經營OTT服務,儘量增加利益關係人,使平台成長規模持續擴大。第

二、建議政府正視並積極徹查盜版影音網站,並立刻開始研擬境外網站對台灣OTT業者不公平競爭的因應方式。第三、學術研究者進行生態環境中的破壞者(如盜版)對網路媒介商業生態系統的危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