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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使用音樂庫中的音樂和音效- YouTube說明 - Google Support也說明:YouTube 工作室的音樂庫提供免權利金的製片音樂素材和音效,可供創作者在影片中運用。 ... 使用音訊播放器上的控制項可暫停、跳轉和播放上一首或下一首曲目。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大是文化 和聯經所出版 。

最後網站Itunes 下載apps則補充:要是你無法下載App,你可以利用瀏覽器使用我們的網路播放器聽音樂。 ... 意思就是說如果想要透過iTunes下載APP已經無法,只能使用iPhone 或iPad 打開內建的App Store才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iphone內建音樂播放器不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工匠之魂,讓口袋與腦袋同時富裕:我該做哪一行,才能擺脫現狀?關鍵不在專業,而是現在就動手的「實作主義」

為了解決iphone內建音樂播放器不見的問題,作者亞力克.福奇 這樣論述:

每一種「讓你狂熱投入的興趣」,都能成為大生意, 上這種班,讓你的口袋與腦袋同時富足!     ◎美國國父華盛頓,他的偉大不是因為政治成就,而是他在農業和開鑿運河的貢獻   ◎布蘭登堡愛聽音樂,討厭笨重的播放器,從書呆博士成為MP3之父   ◎鄉下小孩麥克唐納,為了解決家鄉雨後道路泥濘的困境,成為美國高速公路網之父,號稱真正統一美國的奠基者。     他們的成就,與專業無關,而是多數人誤以為修修補補、看似不務正業的行徑,從愛迪生到賈伯斯,他們的共同之處就是都有著「工匠之魂」。   只有七%的人能適應現今的學校教育,你還指望學歷能給你美好未來?   什麼是工匠之魂 (The Tinkerers

) ?絕對不要以為就是拿著搥子敲敲打打而已,   美國投資公司Brookside Research LLC創始人、暢銷書作者亞力克‧福奇,   要打破一般人對工匠職人的錯誤印象。他認為   工匠之魂有三樣基本特點:   1.這些人身邊有很多精通某個領域的專家,但自己卻是個通才。   2.他們所注重的,常是一般人視而不見的小玩意(誤以為是個小玩意)。   3.會利用現有的產品或技術,替許多人解決正面臨的問題。     工匠之魂的關鍵是想法,而不是技藝:   ◎要有開國「工」臣的精神:沒人做出來過,我就自由發揮   第一任總統華盛頓,抱著既然沒人做出來過,我就自行發揮的摸索精神,利用不同肥料做

實驗,找出最佳組合比例的肥料;甚至自己打造新犁取代傳統耕具操作;從來沒學過土木,邊做邊學建造內陸運河,奠定美國生存和繁榮的關鍵。   ◎用現有的技術,解決目前的問題,迪恩‧卡門十六歲就這麼做了:   電動代步車賽格威 (Segway)、世界第一台藥物注射幫浦的發明者迪恩‧卡門,從小唸書成績並不出色,但對電子設備有著狂熱,他十六歲就想到用現有科技,改造學校禮堂燈光設備,創造出新的致富條件——不需要開發高科技,用現在已經有的科技零件來組裝解決問題,還在念大二就賺得比父母多。     ◎工匠魂的兩極:極隨性的愛迪生、極理性的蘭德公司,都能讓人狂熱忘我的投入,   但是「富裕的工匠」不能只是隨性製造

,也不能單憑量化理性分析。   ‧愛迪生發明了留聲機、電影攝影機、鎢絲燈泡和直流電力系統……,拿下的專利數超過1,500項,但他眼中最好的接收器,成了不實用的電話機,完全賺不了錢。   ‧二戰期間,美國知名智庫蘭德公司將量化分析應用在戰爭策略上,大膽推論越戰將可在三至四年就結束,於是發動攻勢,沒想到分析失靈,導致更多美軍戰死沙場。因為,科學總給極端方案,但人性並非如此。   越戰的結束是人性因素,不是戰爭武器使然。   ◎我不是工匠,那也可以集資開一家聘工匠、賣發明的公司   前微軟執行董事梅爾沃德,不是工程師出身,卻成為微軟技術長。   離開微軟後創建了全世界第一個籌募「發明資本」的高智投

資,該公司唯一的產品就是聘請工匠來「發明」,販售發明衍生的專利,我們可以學學梅爾沃爾如何「聘工匠」、「買專利」,為工匠們帶來獲利。   ◎我如何擁有工匠之魂 ?   ‧不要急著商業化:MP3格式開發出來,經過了六年才露出實用價值。這期間,開發者在教書。   ‧且戰且走,伺機一役成名:憤怒鳥成功前,芬蘭設計師艾薩羅已畫了好幾百種人物角色。這段期間,開發團隊先替別人打工賺生活費、磨練技術。   ‧組個工匠團隊:組織要扁平開放,但管理要嚴謹。甘恩建築師工作室透過坐位安排,讓員工能發想創意、隨時與主管溝通想法,主管也能隨時調度。   ◎只有七%學生能適應學校,自己如何翻轉?   年輕人抱怨找不到工

作,企業抱怨找不到員工,美國電腦科學家陶利於是創辦了「東敲西打探索訓練營」,從小做起。他在TED大會上提倡:   孩子必須從小親身經歷某些危險!   這樣教可以打造出正統教育出來的孩子學不會的競爭力。           老覺得自己做哪行都不對,或是不論生在哪個組織都沒發揮影響力?   工匠之魂,不論在實體或虛擬,你都能成為解決問題的那個人!   讓口袋與腦袋同時富裕。 各界推薦   《BE THE CHANGE 成為更好的自己》作者;   財團法人漣漪人文化基金會董事長 朱 平   故宮南院景觀工程承包商,松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莊正賢 作者簡介 亞力克.福奇(Alec Foe

ge)      美國作家,現居於康乃狄克州,畢業於哥倫比亞大學,主修英文。曾任《滾石》雜誌特約編輯、《人物》雜誌資深撰稿人。   著有《下一步困惑:音速青年的故事》(Confusion Is Next: The Sonic Youth Story)、《右輪轉:高清視頻興起與商業電台之衰》(Right of the Dial: The Rise of Clear Channel and the Fall of Commercial Radio)。現仍時常於《紐約時報》、《人物》、《廣告周刊》、《財富》、《企業法律顧問》、《綜藝》、《Mediaweek》、《Small Business》、《S

pin》等雜誌發表作品。現為美國投資公司Brookside Research LLC 董事兼創始人。 譯者簡介 李宛蓉   主修新聞與傳播,曾任職雜誌採訪編輯及報社編譯。現專事譯作。譯作有:《誰說偉大的事都被有錢人做完了!》、《破案高手教你推理心理學》、《壞公主寫歷史》《珍奧斯汀的神回與已讀不回》(大是文化出版)、《我的探險生涯》等書。 推薦者簡介 朱平   一九四九年於成都出生,成長於台灣,一九七四至一九八八年定居於美國。肯邦、肯夢、肯愛、漣漪人基金會、紅房 (Red Room)及向前台灣(Forward Taiwan)創辦人。曾出版《生意人。悅日人。漣漪人》、《BE THE C

HANGE 成為更好的自己》等書。   朱平是一位不斷挑戰自我的創業人。二○一○年創立以幫助微型企業為概念的漣漪人基金會,支持更多年輕創業人圓 夢;他亦對永續發展的社會創新有熱情,目前正積極推廣連結設計創新及年輕創業人的商業模式,共同創造台灣新的可能。二○一三年更號召幾位朋友改革不合時宜 的移民政策及法規,讓喜好台灣的國際人士可以根留台灣,與台灣人共同打造後資訊時代的新世界。 前言 唯有工匠之魂,能讓口袋與腦袋同時富裕 第一章    開國「工」臣的精神:沒人做出來過,我就自由發揮 富蘭克林:樂在實作,不當宅男 國父華盛頓:從好農夫轉行好工匠 麥克唐納:不循傳統思考,設計出

現代高速公路 第二章    十六歲的迪恩‧卡門:用既有技術,解決目前的問題 迪恩‧卡門:怕無聊、怕麻煩,乾脆動手 用現成科技,做出價值三千萬美元生意 你願意「親吻青蛙」嗎? 賽格威:未完成的匠心獨具產品 這一代被休閒娛樂迷惑,不知手做之樂 其實工作機會很多,但適任的人變少 第三章    工匠魂的兩極:極隨性的愛迪生、極理性的蘭德公司 愛迪生:成功的工匠團隊、失意的商人 留聲機:研發電話過程中的意外「發現」 他發明留聲機,徒弟律師賺大錢 蘭德公司:愛迪生式工匠團隊的極致發揮 科學總給極端方案,人性並非如此 第四章    不是木匠,我集資開一家聘工匠、賣發明的公司 梅爾沃德,書呆子成為技術長

玩到極致的工匠,有錢就是任性 發明,高智投資公司只生產這個 志在「工匠保鑣」,不做「專利訟棍」 第五章    金融的工匠行為:創新為何導致毀滅? 工匠精神從製造業轉入金融業 衍生性金融商品:為解決風險而生,卻造成最大災害 發揮工匠精神:複雜到同業無法仿製 風險都轉給別人,銀行更投機貪婪 第六章    孕育自己的工匠魂:怎麼成為那個解決問題的人? 烏賊實驗室:學材料工程搞機器組裝 「怎樣才能刺激年輕人投入創新?」 世界任何地方都可造就工匠 第七章    富裕的工匠:埋頭試做實作,抬頭面向市場 帕羅奧多中心,誕生第一台個人電腦 牆內開花牆外香 創新總有風險相伴 第八章    保有工匠之魂

的三種方法 MP3之父布蘭登堡:不必急著商業化,卻又能分紅 憤怒鳥:工匠團隊如何且戰且走,伺機一役成名 甘恩的「創新工匠」:組織扁平開放,但進度管理嚴謹 第九章    只有七%學生能適應學校,自己如何翻轉? 孩子該做的五件危險事情 實作是最好的速成教育 各做一點點就能獲得非凡的名氣和財富 翻轉教育,TED一砲而紅 只有七%的學生能適應現行教育 結語 群眾募資,召喚工匠之魂 前言     唯有工匠之魂,能讓口袋與腦袋同時富裕   一天,我將一款已經壞掉、淘汰的舊款黑莓機翻找了出來。兩年半前,我還對它時髦、新穎的設計和最尖端的「全球通」功能讚不絕口,如今看來卻顯得厚實而笨重。以往它標榜

不必換Sim 卡,也可在外國通話,當時它的這項功能對我來說重要無比,但現在無所謂了,因為這種性能,如今市面上幾乎每一台手機都做得到。   我上谷歌(Google)搜尋故障手機的型號,希望能找到價格比較公道的零件,沒想到竟然意外找到一段 YouTube 短片,影片中的那雙手在短短幾分鐘內,將一部黑莓機拆開,並且換上新的螢幕。配音的男子有著一口簡潔的英國腔,一步一步指導觀眾該怎麼做。   我看的目不轉睛。     繼續在谷歌上搜尋之後,我發現一個賣手機螢幕零件的網路零售商,這一款價格在四十五美元左右;他們也賣專為修理智慧型手機而設計的小型工具組,裡面包含一支迷你扭力起子,和一把可以撬開黑莓機脆

弱機殼的塑膠小工具。沒多久,快遞公司就將我訂購的東西送到了。我把手機拆開來,將零件一一卸下,並在書桌上一字排開。我將螺絲輕而易舉的取了出來,隨後機殼應聲彈開,手機裡的零件其實很少。我一絲不苟的按照YouTube 上的影片說明動手,把損壞的螢幕從插頭上拔下:一條膠帶狀的數位連接器,將螢幕連在一個六腳插頭上,再插進電路板。沒有費多少工夫,新螢幕就卡進塑膠框中,順利裝進機殼裡,之後再用迷你扭力起子將細小的螺絲鎖回去。   這段過程從頭到尾只花了十分鐘,我就把手機修好,並且完整如新。   手機既然修好了,我這則修理軼聞,也就告一段落。不過經由這次鍥而不捨找對策的經驗,我發現了現代機械,沒有原來想像

的那麼複雜,未來大可壯膽多加嘗試。   事實上,只要隨便在網路上搜尋一下,就能找到幾位大膽的黑莓機工匠。其中甚至有一位發表過《如何把黑莓機內建相機改裝成網路攝影機》,還有另一位則展示如何逆向操縱黑莓機,再將其功能變成完整的家用自動化控制系統。   這股智慧型手機的改裝風潮日益盛行,最好的例子也許是霍茲(George Hotz)令人拍案叫絕的故事。二○○七年,十七歲的霍茲,因為駭破蘋果公司生產的 iPhone 智慧型手機,而一舉成名。   霍茲是美國電信公司 T-Mobile 的用戶,希望用自己的 iPhone 搭配該公司的門號合約,可是當時蘋果公司只和另一家電信公司 AT&T 合作,所以

iPhone 不能安裝其他電信公司的 Sim 卡。然而,霍茲僅用一支修眼鏡用的螺絲起子、吉他撥弦片和電銲槍,就移除了 iPhone 的基頻處理器也就是被用來設定手機接受哪一家電信業務的電腦晶片。接著,霍茲在個人電腦上替自己的手機編寫新代碼,允許手機使用任何電信公司的無線網路。就這樣,霍茲成為世界上第一個破解 iPhone 的人,還就此聲名大噪。   二○一○年一月,霍茲再接再厲,這次他破解了索尼(Sony)的PS3電玩遊戲機,因而引發一波大規模駭客攻擊,索尼遭受匿名網路駭客集團猛烈圍攻,不得不暫時關閉PS3的線上遊戲網。     我無意舉霍茲的例子來證明駭客肆虐的現象,而是想要凸顯這類工匠

,看似無害的行為,其實卻是對於當時的社會,造成了很大的衝擊。值得注意的是,霍茲認為他所做的這兩件事,是對社會的貢獻。   霍茲很早就開始玩實做技藝,對他而言,這證明了他為社會服務的說法。高中時,他發明了一種個人交通工具,稱之為「神經領航員」(Neuropilot),使用者只需透過「意念」,即可操縱該設備。在高三那年,他自製的3D顯示器在科學展上,贏得了一萬五千美元獎金。二○一一年五月,霍茲更受邀,訪問索尼公司的美國總部,向該公司的工程師解釋,他是如何破解對方的系統。   什麼是工匠之魂?   工匠和駭客的有何區別?工匠在當今社會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對美國的工業和社會有何影響?工匠的實做手藝

,若想在世界經濟體系中揚名立萬,如今還有能擔此大任的實力嗎?本書將探討美國工匠對國家發展的影響,以及未來可能扮演的角色。至於針對某些指控美國工匠之魂的日漸衰敗,本書也會提出一些相關的新論點。   我相信這些問題的答案,就落在企業的規範與個人巧創新思間。我靠自己修好手機,就是個完美的例子。我購買黑莓機時,這家手機的製造商(Rim)早已快速衰敗,但也因此造成了改造這些智慧型手機的風氣,日益興盛。   然而誰也無法保證,這些改造過的手機,能夠成功的被製造出來,也就更遑論最後能順利推出市面販售了。畢現在竟有太多人不敢拆解這類產品,以看看它們的構造和運作方式。當然啦,大型廠商都希望我們能直接扔掉舊手

機,再買其他更新、更炫的款式來替代。而這正是資本主義的本質。   美國身為世界經濟與文化領袖,有能力透過多種新興管道,讓才華洋溢的工匠們找到方法,打造出新奇的產品,並且推入主流市場。本書的宗旨就是將這些管道供諸於世。   我認為,現金手機店員無法動手修理東西的可悲,以及我成功修好手機的成就感,都顯示我們的文化正在滋生一股理念:回歸傳統!而這項重要傳統,在現今的生產方式,早已淪為高效率的犧牲品。受到後工業化時代的影響,動手琢磨、搗鼓身邊的機械設備,幾乎稱得上是一種成年儀式,對很多人來說,更是一種生活態度。這種傳統,將我們和機器綁在一起,並且能再次證明,我們對現代文明的關係。不管是大人還是小孩

在探索機械設備時,都能帶給他們無窮的快樂,同時也為那些喜愛鑽研新東西的人,省了不少修理費。此外,摸索的過程還可以帶來許多新穎的點子,進而推動令人驚喜的革新。   賈伯斯(Steve Jobs,蘋果電腦創辦人)念高中時,和當時已經上大學的死黨沃茲尼克(Steve Wozniak)共同發明了「藍盒子」,這是一個可以重複複製的數位音調,藉此便能撥打免費的長途電話。這個藍盒子,顯然是違法的,但這對「盜線飛客」(phone phreaks,飛客意指利用科技,非法盜用電話線路的人)仍照樣將它賣給一群大學生和其他膽大、無畏的玩家。賈伯斯和沃茲尼克,就是這麼喜歡研究電子產品,這種單純的愛好,促成了藍盒子的誕

生,也教會他們順應市場需求。   賈伯斯和沃茲尼克日後合力創辦蘋果電腦公司,但當時並沒有打算一輩子當電話駭客,而是希望從事美國歷史悠久的工匠事業。換句話說,就是從組裝身邊的小東西開始,並從中探索出未來創新的潛力。賈伯斯很幸運,小時候隔壁住了一位在惠普(HP)上班的工程師,對方經常邀請年輕的賈伯斯去他的車庫,看他改裝電子設備。後來這個工程師還將賈伯斯引進「惠普先探俱樂部」(Hewlett-Packard Explorer Club),使他能夠近距離接觸該公司的新發明。   可惜的是,直到近日,「工匠」(tinkerer)這個詞還帶有輕微的貶義,暗示這些人漫無目標,欠缺重心,不然就是衝勁不足,

創造不了真正新潮的發明。在大多數人眼裡,「工匠行為」像是專指退休或沒有正職工作、閒著沒事幹的人才會做的事,但其實他們誤會了,至少從「工匠」這個詞的傳統意義來說,並非如此。從歷史著眼,美國工匠是一群不拘一格,純靠自我意志,結合拼命三郎的精神,利用不斷的發明、創新,進而改變了世界的人,例如美國政治家、科學家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機械工程師和機械製造商惠特尼(Eli Whitney)、比恩公司(L.L.Bean)總裁兼執行長麥考米克(Cyrus McCormick)、發明家與藝術家摩斯(Samuel Morse)、硫化橡膠發明者固特異(Charles Goodyear)、美

國發明家、通用電氣公司創始人愛迪生(Thomas Edison)、飛機發明者懷特兄弟(Wilbur Wright & Orville Wright)等人。   很多人以為,十九世紀後期開始,工匠和馬車一樣,已經是過時的產物,但我可不這麼認為。美國的工匠傳統,一直都是使這個國家不斷進步、茁壯的關鍵。   既然如此,如果用今天的語言來表達,我所說的工匠究竟是什麼?工匠行為具有三個特點,從最基本的層面來看,工匠行為是拿已經很普遍的東西,創造出嶄新的物件。其次,工匠行為一開始並沒有具體目的,就算有也和當時定好的目標不太一樣,他們的動力源自於單純的熱情與執迷。第三,工匠行為是一種破壞的行為。若從歷史

為基點,工匠的實做精神就是展開一趟新的旅程,最終造就創新、發明、啟蒙的成果。   可惜的是,近年來美國工匠已逐漸變成貪婪與媚俗的副產品。美國這個國家和全球經濟體,也許稱得上功成名就,但其中卻存有矛盾。現今的美國,持資本主義的嚴謹手段,發明了現代企業和令人讚不絕口的高科技產品。也許我們的生產過程,確實變得越來越機械化、越來越有效率,也能夠製造出比過去成本更低廉的新產品。然而,當這些優秀公司的規模日漸龐大、效率日益提升的同時,他們也聯手操控許多工匠作品的銷售管道,甚至打擊當初自家公司得以熬出頭來的管道,還有其中的創造力與智慧。儘管如此,美國工匠依然穩占上風,因為經濟繁榮固然讓許多美國人變胖、變快

樂,但也給了其他美國人有充足的閒暇時間,追求那些看似徒勞無功的事。   工匠有什麼特徵?他們雖然沒有受過專業訓練,但十分聰明與專注;他們的身分可能是某大企業或機構的員工,不過和工作比起來,他們更樂於追求自己的興趣和嗜好。他們的身邊都是精於某個領域的專家,而自己卻是個樣樣都行的通才。工匠可能是發明家,也可能不是,因為發明家有明確的工作目標,譬如發明一輛續航力媲美燃油引擎的電動汽車;他們也可能是受過專業訓練的工程師,對於研究在生活中或大、或小的物件上興致勃勃。工匠所注重的,是那些一般人視而不見的「小玩意」,他們利用既有的產品和技術再創造。就像霍茲一樣,替許多人解決他們自己都不知道需要解決的問題。

  換句話說,任何人只要有好點子,並且有時間去努力實現,就可以被稱為工匠。   工匠可能沒有十分明確的目標,但也正因為如此,他們對工作總懷抱著熱情。工匠不求甚解,他們是不屈不撓的樂天派,會將自己的樂觀精神,投入具體的研究之中。   其實,拆卸黑莓機的零件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困難,儘管跟著網路教學影片一步步拆裝,和我們自己鑽研、拆解的過程不太一樣,但這種勇於嘗試的想法,以及不被強大勢力鎮懾的勇氣,正是美國精神的本質(以這個案例來說,手機製造商總是警告用戶不要拆開產品,否則將會喪失保固維修的權利)。當然,我並不是說其他文化沒有這種元素,只是美國人荒唐的樂天、高調和瘋狂的行徑,為這些元素提供了工

匠得以發展壯大的溫床。在這樣的文化背景下,工匠的那種不上不下、含糊不清、遊手好閒、修修補補的作風,反倒應該贏得人們的敬重,因為他們能在恰當的時機,幫助人們解決難題。   工匠之魂的未來   本書將闡述工匠的實作精神,對現代社會存續的重要性,以及未來工匠之魂在美國社會中所扮演的角色。本書不是另一本從白領階級的眼光,讚揚勞工階級美德的書。   工匠文化曾經在美國發揮重要的作用,可是哪怕是富蘭克林和愛迪生,有時也會因為創造新的事物,而遭到質疑與取笑。   事實上,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現在。因為工匠總會挑戰現狀,往往被認為具有破壞性。對於個體(或一小群人)而言,如此背棄傳統智慧,會因此大幅增加個

人、或研究團隊的失敗風險,是一項吃力不討好的挑戰。即便是天性樂觀的美國人也不例外。   美國社會中的工匠之魂,並沒有讓人們喪失自己與工作間的聯繫,反而更使他們堅信,自己可以解決任何問題,或是實現自我設定的任何目標。而所謂的成就,正是透過這樣的理念來詮釋的。   在當今商業社會中,工匠大多出身工程業,部分原因是工程師能夠取得最好的「玩具」。儘管,就傳統觀點認為,工程師是值得尊敬的行業,然而在現代的美國社會而言,對於商業領袖與企業家反而有更高的推崇,使得工程師的地位相形削弱。一九七五年,電腦科學家布魯克斯(Frederick Brooks)在著作《人月神話》(The Mythical Man

Month and Other Essays on Software Engineering)中指出,高階經理人常被視為「超出價值」,以至於找不到時間和精力解決技術問題,因而違背了創新的初衷。布魯克斯談到某些實驗室(例如貝爾實驗室,The Bell Labs)怎樣透過去掉職銜、官職,來解決這項問題;他認為不論管理人員還是技術人員,所有員工一律稱為「技術團隊成員」,如此一來,大抵消弭了特定職位,是用來考慮如何執行工作的價值觀。另外IBM則採用管理技術,這兩個大致相平衡的組織結構來解決同一問題。布魯克斯認為,管理團隊和技術團隊應該要有可互換的訊息性質,藉此技術團隊也可進一步了解管理團隊。   布

魯克斯的言外之意是,任何人都能掌握發展所需的創新工程技術,然而管理者卻只被教育如何創造未來。他的這項創新理念,與傳統歷史經驗所教給我們的,兩者相互牴觸。   管理者、技術人員或工程師,擁有不同的價值體系,工作績效的高低也取決於不同的誘因。坦白說,管理者渴望秩序和可以衡量的生產力,工程師則需要有彈性的上班時間,以及在歡慶成功之餘,也同時允許失敗的工作環境。當企業將這些差異需求抹除後,僅存的只剩視工匠貢獻多寡,而決定一切的勢利環境。   美國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也是逐漸僵化。儘管在這個網路時代,有許多公司高舉創新的旗幟,但對於工匠這種思想自由的煉金術士而言,執行和落實創意,仍然非常困難。  

 谷歌早期將自己定位為創新搜尋引擎,嘗試建立「兩成時間」的制度,以解除軟體工程師的作業束縛。谷歌的這項獨特制度,允許公司員工騰出兩成工作時間,來完成與自身職位無關的計畫;這項制度背後的理念是,工匠有時也會在專業領域外,獲得令人側目的創新成果。但很顯然,即使是谷歌也有其極限。於二○一一年七月,谷歌實驗室關閉;也就是原本允許用戶評論的開放平台。   想要鼓勵真正的工匠自主精神,絕少不了龐大的資金支持,而如今的美國公司(尤其是大型上市公司)卻很難找到冠冕堂皇的藉口予以支持,即使管理者明白箇中好處,卻只有很少數投資者能夠理解。   康乃爾大學經濟學家巴卡拉克(Samuel Bacharach),在

二○○五年撰寫的管理指南中,一針見血的描述現今社會如何看待工匠:「工匠的目標往往是漸進的改善組織現狀,然而他們所促成的改變,通常不能從根本上改變組織。工匠關注的營運模式和特定規則,都傾向於規避風險。」巴卡拉克將工匠形式,與他所謂的「全面改革方式」做了一番比較,發現後者是當代大思想家,較為青睞的「廣泛目標涉獵」的改革方式。巴卡拉克對工匠的評述,深深加重了外界認為他們是「不知輕重的瘋子」的印象。   這種對工匠的誤解,也使得本書需要用另一種方式,來介紹工匠與當代實作精神。我將在書中發掘並探討近代工匠的工作內容與心態,或許,有些工匠認為自己是現代富蘭克林和愛迪生,然而另一些則將自己定義為默默無聞的

小咖。事實上,低調的工匠們普遍認為自己沒什麼了不起,不過是利用個人所知道的最好方法,把工作做好罷了。   我在書中分析兩類工匠:表象型和深耕型。那些擔憂未來社會會欠缺創新人才的有識之士,常抱怨,如今年輕人已不像前輩那般銳意創新。在我看來,許多出名的匠士,唯一的創新動力就是自己的好奇心,對於其他的刺激則毫無反應。真正有熱情的工匠,純粹只是為了好玩,才埋頭鑽研。我將在後面探討加州舊金山工匠學校創辦人吉佛‧陶利(Gever Tulley)的故事,他就是因為意識到這點,才著手打造這項有實驗課程的教育計畫。根據他的研究結果,有些工匠言行張揚,為的是實現個人野心,另一些則默默耕耘不以飛黃騰達為目的,算是

隱形工匠。表象型工匠通常大肆宣揚他們的方法、工作過程,以及他們所創造出來的先進產品;至於深耕型工匠則專注於創新思維,不計較中間創造的歷程,但卻能改變大眾的思考模式。   本書還透析了人力創新與數位創新(或譯虛擬創新)的相對價值。美國近代史中,有很多只在企業財務報表、和虛無的電腦世界中創新的工匠,看似毫無用處,然而事實上,這類新時代創新對經濟的影響力,已經超越了傳統的創新技術。   這些改變,並不像某些人大肆渲染的「我們什麼東西都不生產了」那般令人擔心,並且使似是而非的謬論四起。的確,許多製造業者已將工廠,遷移至最低工資遠不及美國的國家,然而至今美國國內的製造業,依然比世界其他國家更為龐大。

根據聯合國的統計,二○○九年美國製造商,一共生產出價值一兆七千萬美元的商品,比中國多了四○%,既然如此,為什麼還有人擔心美國製造業逐漸勢微呢?   答案很簡單,但解決方法卻很複雜。美國製造業之所以能夠保持龍頭,是因為找到削減生產人力的方法。在過去的三十年裡,創新造就了生產力快速提升,並於一九七九年美國製造業就業人口達到最高峰,共計一千九百六十萬人。自此之後便直線下降,至今已經減少了約八百萬名工人。在此同時,製造商還放棄了利潤較薄的行業,譬如製鞋、電子消費產品、玩具製造等,而中國和印尼等新興經濟體,則趁勢而起,賺取利潤。   現在美國製造業,主要集中在昂貴商品和專業產品上,像是製造電腦晶片、

飛機、醫療設備、工業設備等,這些需要技術純熟的工人。除此之外,美國本土企業也製造許多需要快速周轉的產品,例如高科技工業車床的專用零件(這些車床也留在美國國內製造)。另外,也拜便利的公路、可靠的電力、充足的淨水系統所賜,美國產品的品質堪稱世界一流。   當然,在二○一一年就一千四百萬美國失業人口而言,再卓越的生產力,仍安慰不了他們。只不過當時的美國,在全球經濟中所處的地位中,卻是比以往任何時刻,都還要穩固的。換句話說,只要美國能繼續供應受教育、訓練有素的人力,全球對美國產品的需求,就會持久不衰。美國從十九世紀的農業經濟轉變為二十世紀的工業體系。同樣的,二十一世紀的美國也將再次轉型,變成高科技經

濟體。對很多人而言,這樣的轉變或許極為痛苦,但就長遠來看,這是最能維持穩定成長並降低失業率的辦法。   我們並非呼籲人人都投入創新,但備受保護的創新環境,是使美國回歸正軌且能經得起時間考驗的不二法門,然而這樣的實踐案例卻屈指可數。我們唯一能夠肯定的是,未來一定與今天不同,除此之外,我們都對未來一無所知。工匠看似隨性的風格,卻也與此看法不謀而合,也就是匠士們沒辦法預言什麼是進步,可是當他們看到的時候,卻立刻就能夠辨別出來。   創新是一種心態,是一種探索發現的模式。一直以來,美國人在解決世界問題時,我們的動機總是五花八門;就誠如我將在本書所述,這番討論是攸關民族意識危機,而非系統性失敗。

推薦序 好奇!是你成功創新的秘訣 《BE THE CHANGE:成為更好的自己》暢銷書作者 財團法人漣漪人文化基金會董事長/朱平   一開始,就被這本書的英文書名「The Tinkerers: The amateurs, DIYers, and Inventors who make America great」所吸引,尤其現在台灣沒有人不談創新、創造及創業精神,而Coder、Maker、Hacker更是得到特別的關注。因為Tinker本身現在已經是一種心智模式、一種態度,許多人對這個字也有不同的定義,特別是中文,更難去找到精準的翻譯名詞。   舉例來講,我的小女兒Brandy在她(4歲)

上幼稚園時,有一天偷偷摸摸的拎著我的工具箱,爬上書桌,被我逮個正著。她想把電話機拆開(她知道她在做不該做的事),用很無辜的眼神看著我說:「爸爸,我只是想知道,怎麼會有人的聲音從這盒子發出來。」弄得我哭笑不得,(電話已經完全被破壞)Brandy所做的就是Tinkering。因為天生的好奇心,想知道東西是怎麼做出來的、或自己動手把壞的東西修好、或弄得更好,這就是Tinkerer的精神。   在美國一直有這種精神。我的美籍鄰居,在每個週末,就在他的車庫替人修東西、做木工。我相信那種把東西修好,及發現新奇可能的成就感,讓他樂此不疲。   時代在改變,正如本書所談的:沒有人修手機了,甚至從設計開始,

就不需修理,而是鼓勵換新的,比找人修還便宜。因此傳統Tinker的機會愈來愈少。但我相信,只要我們有不信邪的好奇心,敢挑戰現有的模式,並親身不斷實驗、實作、不放棄,不管您是Coder、Maker、Hacker、Business Maker,您都可以被Tinkerer的精神所啟發。我同意作者最後提醒我們在教育下一代時,一定要把因為好奇而動手(不是要創業、要申請專利、要做生意而動手而已)的Tinker精神找回來。   不管您是表象型或是深耕型的Tinkerer,重要的是您要真正的因為好奇而動手,也就是這本書書名所強調的:美國的偉大是因為有一群業餘者、自己動手者及發明者所組成的。   Get o

ut of your comfort zone and start tinkering.(離開你的舒適圈,開始實作吧) 憤怒鳥:工匠團隊如何且戰且走,伺機一役成名2000年代末期最成功的電動遊戲,非「憤怒鳥」(Angry Birds)莫屬,這是芬蘭赫爾辛基大學(University of Helsinki)如培育室般的工匠環境裡,創造出來的作品。2003年,29歲的尼可拉斯‧赫德(Niklas Hed)和兩位朋友參加芬蘭手機公司諾基亞(Nokia)與惠普(HP)聯合贊助的一場比賽,其任務是替諾基亞的第一支智慧型手機,設計多人在線的遊戲。當時讓他們贏得頭獎的遊戲名稱為「捲心菜世界之王」,這是

最早問世的多人在線即時遊戲之一,遊戲玩家透過電話線,就能同時遠距玩電動遊戲。當時有一位比賽評審是HP的員工維斯特貝加(Peter Vesterbacka),他很欣賞這支團隊的作品所表現的精緻與原創水準,對赫德的程式設計能力印象猶為深刻。維斯特貝加建議賀德朝程式設計發展,也鼓勵他們三人創辦自己的電動遊戲公司。於是赫德在2004年邀請大他4歲、當時正在商學院念研究所的堂哥麥可(Mikael),擔任他新開的瑞魯德公司執行長,不過1年後因公司一直無法順利籌募資金,於是赫德又向叔叔卡傑(Kaj Hed),也就是麥可的父親求助。麥可‧赫德的叔叔是事業有成的網路創業家,最近才賣掉自己創辦的一家公司,他同意出

資100萬歐元。不久,由於麥可與父親在營運計畫方面意見不合,他便離開了瑞魯德,留下赫德獨自經營公司,現已改名叫羅維歐(Rovio)公司。公司成立的頭幾年,赫德和他的團隊並沒有替自家公司設計遊戲,而是替別的公司代工,例如Real Networks、Namco、EA等遊戲公司,因為惟有這樣才能達到收支平衡。他們在這段期間不斷蓄積實力,想辦法增加人手,不過一般公司的營運模式主要是靠射擊遊戲衝人氣,但羅維歐連一款射擊遊戲也沒有。到了2006年底,羅維歐仍無前景可言,並且已在破產邊緣苟延殘息,公司的50名員工大都被赫德資遣了,只留下一支12人團隊。2007年1月9日,情勢突然完全大逆轉。當天的麥金塔世界

「Macworld」年會上,賈伯斯站上舊金山會場的講台,他推出第一台蘋果iPhone手機,以及伴隨而來的應用程式(App)專賣店,赫德靈光一閃,明白挽救自己公司的黃金機會降臨了。他力邀堂哥麥可回來,兩人著手替蘋果的新設備設計遊戲。同時,他們仍為其他公司開發遊戲,只是把剩餘時間貢獻給研發iPhone的遊戲,本來預算是25,000歐元,到最後卻膨脹了4倍。

簡單:打破複雜,創造絕對優勢

為了解決iphone內建音樂播放器不見的問題,作者肯恩.西格爾 這樣論述:

  簡單,是一種設計概念  也是打造成功企業的核心價值觀!   設計人都推崇的iMac、稱霸行動通訊的iPhone  蘋果(Apple),受到世界媒體關注的品牌  它的成就,在於「簡單」!   本書《簡單:打破複雜,創造絕對優勢》作者西格爾以與賈伯斯共事的貼身經驗,分享蘋果產品稱霸IT產業的關鍵故事:  .開好會議的原則:把最不需要的人請出會議室。  .精英小團隊:品質重於數量,務必個個是精英。  .打破層級制度,摧毀僵化體制:基層人員的提案容易出現另類創意。  .簡化目標:堅信顧客只是要買一個很棒的商品,沒有其他多餘的需求。  .行動派的思維:將創意思考專注在明確的目標上,降低外在的干擾。

  《簡單:打破複雜,創造絕對優勢》分享:如何善用簡單思維,打造非凡成就!   是一本適合各領域職場的員工、老闆一起共讀的工作進化書!   「簡單比繁複還難!  你必須努力讓自己有清楚的思路,才能把事情變得簡單。  但值得這麼做,因為一旦達到那個境界,連高山都能被你移除。」──1998年5月25日,賈伯斯接受美國《商業周刊》採訪時表示   堅持「簡單」:  .簡單至上是蘋果成功背後的堅持。  .簡單魔杖代表的是蘋果內部的核心價值。  .簡單是精緻的最高境界。  .簡單往往是原創。   打破「複雜」:  .當「添加」沒有賣出好成績,反倒是「刪減」吸引了顧客的注意。  .如果有選擇的話,任何頭腦清

楚的人都會捨繁就簡。  .直率(blunt)是簡單,委婉(meandering)是繁複。  .有疑慮時,就精簡化。   創造「絕對優勢」:  .夠好了就是還不夠好(good enough is not enough)。  .另類思維(think difference)。  .棒到極致(insanely great)。 作者簡介 肯恩.西格爾(Ken Segall)   曾任NeXT和蘋果的廣告公司創意總監,與賈伯斯密切合作12年。是蘋果的經典廣告《另類思維》(Think Different)創作小組成員之一,負責蘋果最受歡迎的產品「i」系列產品。   西格爾也曾以創意總監身分服務過IBM、In

tel、Dell和BMW。並在kensegall.com/blog部落格裡發表諸多與科技及行銷有關的文章,常悠遊在scoopertino.com網站。歡迎上推特持續追蹤西格爾的動態:@kesgall。 譯者簡介 高子梅   東吳大學英文系畢業。   曾任華威葛瑞廣告公司AE及智威湯遜廣告公司業務經理和總監,現為專職譯者。   譯作有:《你的第一份經營企畫書》、《說故事的領導》、《策略校準》、《預見5種未來科技》、《賈伯斯在想什麼?》、《世界咖啡館》等。 推薦一 簡單與素華∕李仁芳推薦二 簡單而豐富:硬體簡單化,軟體豐富化∕林榮泰自 序前 言 簡單魔杖Chapter1 無所顧忌

的思維Chapter2 小而美的思維Chapter3 講究精簡的思維Chapter4 行動派的思維Chapter5 圖像化的思維Chapter6 長話短說的思維Chapter7 不拘形式的思維Chapter8 人性化的思維Chapter9 好懷疑的思維Chapter10 備戰的思維Chapter11 另類的思維致謝 推薦一 簡單與素華∕李仁芳(政治大學創新管理教授)   西格爾一直盛讚賈伯斯時代的蘋果,對「簡單瘋狂的設計思維」(insanely simple)之堅持,並再三論述這個堅持,是蘋果巨大成功背後的主因。   西格爾隱含未明白點出的,是蘋果對組織量體(organization si

ze)的哲學思維。西格爾再三致意的「小而美」、「精簡」、「行動派」、「長話短說」、「不拘形式」等等蘋果的組織風格與企業文化,背後其實都隱示:   賈伯斯是將蘋果當成一家「小型」的、創業家主控的簡單結構(simple structure)在經營!   一般人會問:蘋果難道不是一家大型企業?公司巿值全球排行第一,蘋果從量體上看,是巨大公司無疑。但從組織結構或流程上看,蘋果其實不折不扣是一家small is beautiful的小公司。   至少在賈伯斯時代,有關產品創新的業務,蘋果是扁平化而直達天聽的組織,是極簡結構的專權傳道式構型(simple structure-missionary form

)。每週一早上九點整由賈伯斯親自主持的ET(Executive Team)會議,以及「直接負責人」(DRI, Directly Responsible Individual)制度等,就是強大的證據。   蘋果一切事務都會在兩週內決定。而且它的組織是依功能別來分管,而不是依據產品別或巿場別等其他組織架構概念。   大型企業很少能夠依據功能別來組織。這也就是為什麼公司在超過一定的規模之後,就會分成不同的事業部別。由一群「諸侯」分別就其事業部「封地」的利潤產出,向中央執行長負責。然而,依據「功能」、不依據「產品」來管理,正是蘋果巨大成功的背後關鍵。   眾所皆知,賈伯斯在世時,他就是公司的最PM(P

roduct Manager)頭頭。這方面,與我們的ASUS、hTC倒很相像。台灣這兩家公司的執行長,都親任公司大PM,親自帶領公司的產品創新團隊。台灣的ICT產業,產品創新執行力最強者也首推這兩家。   像華碩的執行力這麼強,是因為很中央集權:晚上十一、二點,施崇棠和沈振來還親自在關渡總部十六樓的「戰情室」與開發同仁再三檢驗產品。也只有這樣做,影響公司盛衰命運的創新業務,才可能在「小而美」的核心精英團隊內以「不拘形式」、「長話短說」、「行動派」、「精簡有力」的方式,如迅雷般急行軍地執行。   蘋果是這樣做,ASUS、hTC也是這樣做──但除了ASUS與hTC,現在台灣ICT業界第一線的CEO

們已經很少有人這樣奮戰了。這點,當然是我們ICT業的一大危機!   賈伯斯重回蘋果的所有行誼,不禁讓我們再次對彼得杜拉克的組織智慧讚嘆拜服再三。他曾斬釘截鐵地論斷:「企業的職能有而且只有兩項:創新與行銷。其他的一切都只是費用而已!」二度降臨的賈伯斯,完全緊緊掌控蘋果的這兩項企業職能,而且毫不含糊地兩手抓緊「簡單瘋狂的設計思維」。   這位創業家一直運作這家「小型」功能別組織載具,拒絕大企業組織(如西格爾屢屢拿來對比的lntel、Dell、IBM等)的「委員會」、「流程」等等繁文褥節。當然有關既有產品的作業性產銷運作,蘋果也有科層化或標準化的一面。持平地說,蘋果是典型的雙元化組織(ambidex

trous organization)。這種既有作業性強大肌肉、又有創新性敏銳靈魂的雙元組織,執行硬體+平台+內容+服務一條龍式整合生態系平台,橫掃了手持移動裝置(MID)全球巿場。   蘋果強調簡單的設計思維與組織哲學,其產出卻很不簡單。從iPod開始,歷經iPhone到iPad。從外表看,蘋果每次發表的新產品都很簡單。單一的產品設計,頂多黑白兩色,極簡得不得了。與Sony、Nokia、Moto等一向的「機海策略」,針對各巿場區隔,提供不同款式、不同規格設計,蘋果作風大相逕庭。   但蘋果的硬體「端」看起來簡單,背後的內容「雲」卻豐富的不得了。不用說iTunes上幾千萬首歌曲任你挑選,我自己

的iPod上就帶了一萬四千多首歌曲隨身行走天涯海角。不論身在何處、在天空、海上,只要一戴上耳機,眼睛稍閉,立刻就可進入自我的心靈獨處空間。   App Store上現有七十一萬款應用服務程式,類型包含遊戲、教育、娛樂、生活風格、旅遊、商業、工具程式等應有盡有,隨時等著伺候持用iPhone的老爺小姐們。截至二○一二年三月五日,這些老爺小姐們至少已下載了兩百五十億次app服務程式在他們的iPhone上了(第兩百五十億次下載,出現在中國大陸山東青島。下載人傅春莉還獲得蘋果公司頒發一萬美元iTunes禮物卡)。   每支蘋果頁面打開後,每人手機上顯示的icons組合保證每人不同,完全針對每位蘋果顧客的

獨特需求,個別量身打造。單從外表看,每支蘋果都「簡單」一致長一個樣;但再透視進其硬體「端」,看進去其平台+軟體+服務的軟體「雲」,那就是風姿氣品,璀璨萬千,一人一機一個樣,一點也不「簡單」!   西格爾說蘋果的簡單是精緻的至高境界,美學家也說極簡的風格就是素華的風格。對照賈伯斯在蘋果的一生行誼,我們心中只有一句結論:旨哉斯言。 推薦二 簡單而豐富:硬體簡單化,軟體豐富化∕林榮泰(藝術大學設計學院院長、台灣創意設計中心董事長)   設計的目的在於改進人類生活品質,提升社會的文化品味。金融風暴後,消費者的購買行為被改變了,簡單而豐富成為消費的核心價值;蘋果的iPhone是最典型的簡單而豐富的感質商

品。就硬體而言,iPhone並沒有新科技,就內容來看,它豐富了生活。未來的科技產品將以「硬體簡單化,軟體豐富化」為基本理念,營造「簡單而豐富」的核心價值。以科技為基礎,展現「硬體簡單化」,創造顧客心中所需要的感質商品,實現商品核心價值與獨特風格的「軟體豐富化」。   未來的設計必須回歸到人文美學的觀點,科技只是技術輔助的工具,不能用來主導產品設計。未來的設計乃是藝術、文化與科學的整合,以解決社會的問題,並重新定位生活型態,最終目的在於形成生活文化,營造人性化的生活環境。誠如本書中所提到的:科技這種東西是「簡單、不可思議,以及簡單到不可思議」(simple, amazing, and amazi

ngly simple)。單憑這個論述,就值得把這本書《簡單:打破複雜,創造絕對優勢》推介給所有愛好「簡單而豐富」的讀者。又如本書中所提到的:蘋果從來不說第一代iPod是一個6.5盎司的音樂播放器,有5G硬碟。它只說:「你的口袋裡有一千首歌。」這就是人類溝通的方式,也是蘋果溝通的方式。不特別強調科技的硬體功能,因為那是工程師應該做的事;特別強調的是豐富的內涵,這才是消費者在意的核心價值—─簡單而豐富。   本書的內容,聚焦於蘋果公司如何利用「簡單」的概念,「打破複雜」,以「創造」簡單而豐富的「絕對優勢」。茲摘錄書中的經典論述,分享讀者。   對於「簡單」的敘述:  簡單至上是蘋果成功背後的堅持

。  簡單魔杖代表的是蘋果內部的核心價值。  簡單是精緻的最高境界。  簡單往往是原創。   對於「打破複雜」的敘述:  當「添加」沒有賣出好成績,反倒是「刪減」吸引了顧客的注意。  如果有選擇的話,任何頭腦清楚的人都會捨繁就簡。  直率(blunt)是簡單,委婉(meandering)是繁複。  有疑慮時,就精簡化。   對於「絕對優勢」的經典論述:  夠好了就是還不夠好(good enough is not enough)。  另類思維(think difference)。  棒到極致(insanely great)。   當我們說台灣經濟發展的型式從OEM→ODM→OBM的時候,它其實就

是一個設計的演化過程(design evolution),也是一個潛移默化的過程(adaptive process)。過去,台灣以製造為中心,談機能(function)和使用(use);其產品設計的思維,一切為「功能」(use);未來創意產品的設計思考,其主體則是「人」(user)。當我們從use談到user時,文化、科技與藝術都必須被考慮進來。人性設計的概念已經普遍應用在生活產品設計中,如何應用創新的設計思考,經由「掌握科技,賦予人性」,結合科技與人性是設計未來的趨勢。   因此,我們必須改變的是從使用到使用者(From Use to User)的思維。過去「生產思維」是利用科技提供產品的「

功能」(function)讓我們過舒服的日子,強調的是「普遍性」;「設計思維」則透過人性提供設計創意的「感質」(feeling)讓我們過快樂的生活,強調的是「獨特性」。因此,從功能到愉悅性(From Function to Feeling)是另一個我們要面對的思維轉型。   就設計思維而言,既要設計創意內涵的「獨特性」,又要生產製造功能的「普遍性」。消費者需要的是「親人性」的生活產品,而不是冷冰冰的科技世界。產品價值因而也從過去追求「高科技」(hi-tech)的品質,變成訴求「高感受」(hi-touch)的品味,這也是美學經濟的重點。因此,從高科技到高感受(From Hi-tech to Hi

-touch)的思維,正是文化創意產業的核心價值。   「文化」是一種生活型態,「設計」是一種生活品味,「創意」是經由感動的一種認同,「產業」則是實現文化創意的媒介、手段或方法。因此,文化創意產業是設計透過文化創意,經由產業實現一種品味,形成一種生活型態。文化創意產業的商業模式就是把藝術(Arts)變成產業(Business),過程需要創意(Creativity)與設計(Design),然後把ABCD的成果,透過電子商務(E-business)行銷出去。即所謂「始於文化,形於設計,用於生活,成於品牌」的ABCDE的文化創意商業模式,設計與創意在這個產業鏈中扮演極重要的角色。   另一方面,所謂

「簡單而豐富」是一種生活的意義與情感的滿足,透過感性價值的五大感質力:魅力(Attractiveness)、美感(Beauty)、創意(Creativity)、精緻(Delicacy)與工學(Engineering)的呈現,建構出獨特性,進而引發顧客心靈上的喜悅與感動,即所謂「硬體簡單化,軟體豐富」的ABCDE感質產品的內涵。   當我們面臨如何把「文化」與「創意」變成「產業」的困境時,本書提供了我們如何利用「簡單」的概念,「打破複雜」,以「創造」簡單而豐富的「絕對優勢」。假如您同意上述的觀點,那您不能錯過本書。 自序   人生是本事與運氣的結合。我不敢說我在專業領域裡是最有本事的人,但我絕對

是運氣最好的其中一個人。從NeXT到蘋果,我和賈伯斯合作了十年以上。   這並不輕鬆,可能也不是那麼有益健康,但絕對刺激有趣。我永遠欠賈伯斯一份情,因為我從他身上學到許多。   賈伯斯在我完成這本書之前離世。雖然他的死早在意料之中,但我心裡仍多少不願相信。我暗地裡希望,也許他的身體狀況比外表看起來來得好。我不願去想沒有他的世界。   所以這本書除了原始的商業目的之外,也有私人的意涵在裡頭。我希望能向賈伯斯表達我的敬意──包括他對這世界的貢獻,以及他不吝給我的機會。    這本書裡的觀念不是我發明的,只是我的觀察心得而已。謝謝你,賈伯斯,謝謝你簡化了每件事。 前言 簡單魔杖   蘋果的包裝設計小

組剛向史帝夫.賈伯斯提案回來,光看他們的表情就知道怎麼回事。沒有明顯的大屠殺痕跡,只是帶著那種事情與我們當初計畫有點出入」的表情。   我為他們感到遺憾,因為我知道他們已經全心投入這計畫好幾個禮拜,試圖解決棘手的包裝問題。當時我正在那棟大樓裡忙著另一個不相干的計畫,但曾幾次受邀到他們那間高度戒嚴、對外隔絕的密室裡參加動腦會議。   我在創意組的茶水間裡遇見那位專案負責人,當時小組已經和史帝夫開過會,正在減壓當中。   「好吊人胃口哦,」我說。今天早上的情況怎麼樣?」   只能說,」他說。史帝夫拿簡單魔杖打醒了我們。」 意思是:史帝夫否絕了他們的作品——不是因為作品不佳,而是就某方面來說,點子不

夠精粹,畫蛇添足了點。   以這個案來說,史帝夫覺得問題不在於創意成果,而在於案子本身。當初專案負責人指示小組成員為同樣產品設計兩種不同包裝。史帝夫卻認為這很愚蠢。他說:把它們結合起來就行了,一個產品一個盒子。」沒必要去多想第二種包裝。   他說得沒錯。簡單一點、快一點、好一點。短短幾分鐘,談話結束,留下一群設計天才在那裡冗自納悶,自己當初怎麼沒想到這一點。   簡單魔杖代表的是蘋果內部的核心價值。有時會被拿來當作靈感的來源,有時則被當成穴居人的棍子一樣揮舞。但不管怎麼樣,它提醒我們蘋果何以能傲視其他科技公司,何以能在一個複雜的世界裡脫穎而出:這是對簡單至上的力量一種近乎宗教式的深沉信仰。  

 正如那些曾與蘋果共事的人即將證實的,比較簡單的設計不見得最容易設計。通常需要耗掉更多時間、更多金錢和更多精力。甚至可能必須得罪一些人,但多半會有更好的顯著成果。   名字都叫史帝夫的賈伯斯和沃茲尼克(Wozniak)在公司草創期,就堅持以簡單至上的概念做為蘋果的設計動力,進而得到靈感,創造出一台電腦,可以確實幫人完成一些神奇的事情,不再只是被不知名的大企業放在黑漆漆的地下室裡處理資料而已。   於是,簡單至上這個概念,理所當然成為麥金塔電腦(Macintosh)的指引明燈,進而有了電腦史上的一大躍進:一個受滑鼠控制的圖形用戶界面。(好了,別再對我賣弄那些高深的科技用語來說明誰是真正的發明人。

反正麥金塔是第一台大眾化的電腦。)   一九八四年,當賈伯斯對外宣布麥金塔電腦時,他使用了一個會在未來數十年不斷回響的字眼,他說它棒到極致」(insanely great)。   就是這種瘋癲的元素造成人們在街頭巷尾大排長龍,只為一睹這項科技上的里程碑。當賈伯斯被放逐了十一年之後重回蘋果時,長龍現象又開始出現。他先是為電腦重新注入生命(iMac),接著發動音樂革命(iPod和iTune),然後是智慧型手機(iPhone),最近又在電腦領域裡捲土重來(iPad)。   蘋果的每項革命性產品都是該公司秉持簡單概念下的心血結晶。每項推陳出新的裝置不是創造出新的市場,就是顛覆了既有市場的範疇。正如 i

Mac的一則舊廣告所言,科技這種東西是簡單、不可思議,以及簡單到不可思議」(simple, amazing, and amazingly simple)。   曾在英特爾(Intel)、戴爾(Dell)、IBM以及蘋果這些公司擔任過行銷主管的我可以向你保證,蘋果對簡單概念的堅持是絕無僅有的。它超越了激情、超越了狂熱,直達著魔的境界。   儘管蘋果對於簡單概念的熱愛始於賈伯斯,如今卻深植於該公司的DNA裡,被當成全球眾多員工的工作指南。這種堅持成功了,因為它在市場上不斷帶來亮眼的革新,另外從較傳統的角度來看,它也成功地為蘋果賺進了大把鈔票。   你只要觀察比較蘋果的獲利和任何一家競爭對手的獲利,

即可領會這一點。而更好的方法是去觀察比較蘋果的獲利和所有競爭對手加總起來的獲利。二O一一年第三季,蘋果在智慧型手機市場上的四%佔有率便相當於整個產業一半以上的獲利。而在個人電腦(PC)市場裡,蘋果的低市場佔有率(大概只有五%的全球市場佔有率)也一樣不成比例地瓜分了整個產業的獲利。   我的意思並不是「堅持簡單至上」是蘋果成功背後的唯一因素。或許領導、願景、人才、想像力,還有在工作上的全力以赴,也都或多或少助了一臂之力。不過這當中還是一條主線貫穿,那就是簡單至上。拜它之賜,蘋果才有了現在的成果與表現。蘋果對簡單至上的堅持讓它與顧客之間有了牢不可破的關係,也使得顧客起了好東西想與朋友、家人、同事分

享的念頭。   堅持簡單至上。不僅促使蘋果徹底改革,甚至帶動蘋果反覆改革的風潮。世界在變、科技在變,公司本身也在適應市場的改變,唯有簡單至上的信仰始終不變。就是這套價值觀讓蘋果得以將科技轉換成各種難以抵擋的裝置。   蘋果毫不隱晦它對簡單至上的堅持與熱愛。舉目所及,處處可見痕跡。它就在該公司的產品裡、廣告裡、內部組織裡、商店裡,以及它的顧客關係裡。在蘋果內部,簡單至上是一種目標,一種工作風格,也是一種衡量的魔杖。   然而這一切會帶出一個好問題:如果大家都看得出來蘋果奉簡單至上為圭臬,也看得出來它在財務上的亮眼表現,那麼同樣也想有好成績的其他家科技公司為什麼不乾脆模仿蘋果的方法呢?   最直接

的答案是:這並不容易。   簡單至上這個概念並非一種壓條法,不能讓你隨意嫁接在任何一家公司上,也沒有預先準備好的整套包裝供你使用。它不是讓你按一個開關便能運作。但它是存在的,任何人都可以好好利用它,前提是只要他們有那個決心和那種知識。   簡單至上這種東西不是靠分子、水和陽光的正確組合便能自動活起來。它需要一個伯樂──一個願意堅守此原則的人,意志堅強到足以抵擋它的邪惡雙胞胎:繁複。   過程中必須有個人願意以理性和感性來引導。   你可以想見,揮舞簡單魔杖要比被魔杖鞭策來得好玩多了。只要稟持簡單至上的觀念,你就會是促進改革、導正同儕方向、證明自己對公司的價值與日俱增的那號人物。   無可否認的

事實   既然這本書是在談簡單至上,那麼當然得明白告訴你,這裡頭讀到的每樣東西幾乎都源自於一個簡單的事實:人都喜歡簡單。   也許在書裡說得這麼簡單,未免太早了點。那就換長一點的說法好了:如果有選擇的話,任何頭腦清楚的人都會捨繁就簡。   若是這句話還是太了無新意,那表示你正開始懂得領會簡單一個最顯著的特性。它看起來、聽起來還有在行動上都是再自然不過。你的頭不由自主地點了起來。   但其實一般人都迫切需要這種明確性,而且反應良好,所以千萬不要忽略。我們當中有大多數人都是住在一個日益複雜的世界裡,簡單變得可遇不可求,於是出現了基本的供需現象:簡單越來越罕見,自然也就越來越珍貴。換句話說,如果你有

能力保持事物的簡單,不讓它們變得複雜,這種能力反而顯得彌足珍貴。   人們對簡單的喜愛是不分年齡、宗教、文化和政治信仰的。事實上,不只人類喜歡簡單,連所有活細胞的基本線路也都如此內建。如果是很普通的決定,大部分生物都會同意:比較簡單的路徑最具吸引力。   無論你是人、狗、魚,還是阿米巴變形蟲,你都會對比較簡單的對策有較正面的反應——即便不是有意識的反應。生意人若能了解、接受和好好利用這一點,成就註定大過於那些做不到的人。   既然天地萬物都對簡單有某種內建式的偏好,何以所有事物(還有人生)仍然那麼複雜?只能說自然界有所謂的「平衡」。既然有簡單這麼棒的概念存在,自然也會有如烏雲罩頂的繁複概念。繁

複的勢力很龐大、很誘惑人心,絕對不容小覷。   繁複吸收到的成員,其行為和樣子與他人無異。你在日常工作裡常會遇到他們。這些人不是認定複雜的辦法比較精巧,就是一直被人牽著鼻子走。有時候可以點醒他們,至於其他時候,頂多只能試著拔除他們的毒牙。荒誕的是,其實我們也該感謝這些繁複的代理人。因為有他們的存在,簡單才會如此無與倫比。   不管是透過個人或組織來運用,簡單都是一種力量。問題在你有沒有那種洞察力和本事把它轉化成你事業上的商業優勢?相信你很快就能辦到。   這是一本行銷用書嗎?   這本書談的是蘋果成功背後的堅持:簡單至上。   但想真正了解簡單至上是什麼──要想領會它在蘋果是如何落實、維繫和強

制執行,要想學會如何利用它來達成公司的目標──便得研究它的脈絡。在賈伯斯一手建立的組織裡,行銷幾乎是一切的脈絡。行銷是蘋果成功的關鍵要素,重要性不亞於該公司製造出來的眾多裝置,這句話一點都不誇張。   所以,我會在這本書裡多次提到行銷的故事嗎?那當然。如果你在行銷界工作,這本書對你很有幫助嗎?如果沒有幫助,我會覺得很不安。你一定得從事行銷,才能領悟這本書的精妙嗎?完全不用。   這本書談的是點子和流程,談精彩作品的創作過程,如何給它最好的機會存活下去;如何更有效率地從A點移到B點,成果更令人滿意。這些原則適用於各行業──當然不只行銷。   如果你得面對客戶、管理階層;按期限完工;或者必須協調各

小組解決棘手問題,無論從事何種行業,這本書都能協助你激發點子、增長見識,使你的事業更上層樓。   要是你對行銷不熟,相信我,書裡的案例並不難懂。它就像你從影集《廣告狂人》(Mad Men)和其他上百種電視節目及電影裡看到的行銷生態一樣,很容易理解。至於在蘋果世界裡所發生的真實故事,絕對都跟好萊塢作品一樣頗具娛樂效果。   在本書裡,你將在有賈伯斯與會的會議室裡化身為牆上的蒼蠅。當他半夜急電時,你會在話筒的另一端收聽。雖然我筆下的對話,大多是各種切面的行銷話題,但在在說明了蘋果之所以為蘋果,靠的就是簡單至上──這個概念可以幫助你事業亨通,而且靠的是很蘋果的方法。   在這趟旅程裡,你謙卑的導遊是

一位廣告創意總監,曾在蘋果和NeXT的工作環境裡待了十七年,與其他同儕齊心協力地創作出許多有助界定這兩家公司的行銷活動。我的責任是把複雜的點子化為有趣又搶眼的故事,我會試著將這些經驗複製在這本書裡。   極致簡單的存在理由   隨著蘋果傳奇的坐大,以它為主題的書開始在坊間大量出現。其中許多作者都是記者,不然就是旁觀者,他們會先做好分內的研究,再從內部挖掘出各種故事整理成冊。   但本書並非如此。   這裡的運作原理是:雖然蘋果在很多方面都做得不錯,包括硬體、軟體;製造、策略、產品發表、公關、行銷、零售以及其他許多成果,但簡單至上一直是這其中的串連主線。   如果你能弄懂簡單至上是如何幫助蘋果成

為全球最有價值的公司,你就可以透過上百種不同的方法將它運用在你自己的事業裡。你可以利用簡單這個概念讓你的公司從一群競爭對手當中脫穎而出,就像蘋果當初靠它在市場上勝出一樣。   老實說,蘋果不是本書唯一的靈感來源。身為作者的我多年前就患了科技熱,曾為包括IBM、英特爾和戴爾在內的這些指標性公司效力多年,創造各種廣告活動。我之所以強烈領悟到簡單至上的力量,是因為我看到了蘋果文化和其他公司文化之間的鮮明對比。我在這一頭看見有家公司乘著簡單的羽翼展翅高飛,又在另一頭看見別家公司日復一日地與繁複糾纏不清、敗下陣來。放眼望去,每家公司都對簡單至上的概念躍躍欲試,但只有一家堅持到底,也只有一家攀爬到難以想見

的地位。   我不僅有機會拿蘋果與其他公司比較,甚至能把現在的蘋果拿來和以前的蘋果比較。因為我除了曾為賈伯斯效命之外,也曾於史考利(John Sculley)在位的那段黑暗期,在蘋果的廣告公司裡擔任過創意總監。此外也有幸曾與兩個不同時期的賈伯斯共事:一個是NeXT,另一個是蘋果。   我從這些時期裡精挑細選出一些經驗,淬鍊進這本書裡。我的目的是要以這些精選故事來說明蘋果成功背後的執著是什麼,希望貴公司也能靠它來揚名立萬。   簡單至上的工作原理是什麼?   概念這種東西理當要一清二楚,但簡單至上這個概念卻很難說得清楚。它可以是一種選擇、一種氛圍或一盞指引明燈,你甚至可能以為它是一種精神,因為當

你去過一個對它深信不疑的地方,又去過另一個完全不甩它的地方,你就會很快分辨出這兩地的截然不同。    簡單,是商場上兩大力量腦袋與常識,結合下的愛的結晶。   既然大部分的人與生俱來這兩樣東西,你一定認為這世界必定是簡單的天下。很不幸,事實並非如此。舉例來說,當微軟為了iTune商店一較高下而打造出Zune商店時,常識建議它應該學蘋果,按單一歌曲的平均固定價格收費。結果它反而提供所謂的點數卡「Microsoft Points」,要求顧客必須購買以百為單位的點數,再以八十點兌換購買單首價值美元九毛九的歌曲。這項配套的設計師似乎少了常識這個基因,至於通過配套的那些人,在腦袋這部分好像也有點問題。

  所以真相是,在這個世界上,腦袋和常識經常不告而別,即便是在聰明人一手創建的公司裡,譬如微軟。同樣的,這也是因為簡單有它的剋星──繁複,同樣強大的相對力量。所以如果從平衡的角度來評定我們現在眼中的世界,可能會一面倒地認定繁複目前佔了上風。   就因為繁複的存在,再加上它在我們四周提供了避風港,以至於那些即便立意最良善的人(雖然具備了腦袋和常識)仍難免會放棄簡單。   自有文明以來,簡單和繁複便打得你死我活。不巧的是,繁複也是人類的狀態之一。它長住在我們每個人的心裡,沒錯,包括賈伯斯在內。所以在你讀完本書之前,你會看見連簡單的捍衛者賈伯斯都曾短暫失足落入繁複的手裡,成為受害者。   繁複可以變

得很醜陋,不像簡單總是以優雅的姿態呈現。更糟的是,繁複永生不死。不過好消息是,簡單也一樣。它能打敗黑暗面裡的任何挑戰,只是需要有人代為出征。   值得慶幸的是,你不必從零開始。你可以在這個以簡單起家的公司身上學到經驗。你可以像蘋果一樣利用簡單的力量讓自己在繁複的世界裡受到矚目。   你的競爭對手也許規模比你大或資金比你多,但你將擁有那根簡單魔杖。   開始備戰   多年來,我和賈伯斯及他的蘋果行銷小組開過大小無數的會議,我的工作環境顯然很特殊,於是我養成了一個習慣,每當發生值得紀念的事或做了重要決定時,我都會在筆記本上星號註記。我想把蘋果和其他共事過的公司的不同之處標示出來。   結果等我回頭

再看這些筆記時,發現星號未免多得離譜。可是等到收成時間一到,我才明白這裡頭的每個片段都反映出蘋果對簡單的執著。雖然蘋果是透過各種不同方法在實踐它,但這些被我記錄的時刻卻隱約形成一種模式。簡單至上的十大核心元素似乎呼之欲出。   這些元素並沒有被蘋果或任何人登記為註冊商標。它們屬於我們大家的。蘋果也許是全球最偉大的簡單實踐者,卻仍有許多空間供大家發揮。   如果你準備要和繁複打一場仗,別擔心找不到對手。你有打不完的仗。除非你的工作環境十分罕見,否則一定有繁複住在你組織的層級裡和目標裡,甚至可能住在你的同事當中。萬一你的公司即將倒閉,可以確定的是,這絕非簡單的錯,因為簡單不見了。   我會利用本書

的各章節來說明簡單的其中一個核心元素,告訴你這個被賈伯斯和蘋果奉為圭臬的元素是如何帶領他們一路走來。等讀到書的結尾時,你就會明白何以這些元素能夠組合起來,變成配備在你身上的強大武器,供你揮軍前進,拓展事業。   你要明白,簡單至上不只是一種目標,也是一種技巧。要想有效地運用它,得先精通才行。這需要練習。但這也是它詭異之處。因為諷刺的是,要想對簡單熟能生巧,其實不是那麼簡單。你不能只學會它,還得把它變成你的第二天性。   重要的是,你必須明白簡單不是任你隨意挑選的自助餐。要嘛你全部買單,要嘛你一概不買。因為如果你的領會或技巧不夠完整,根本對付不了繁複,畢竟繁複太了解書裡的所有把戲。 i系列的蘋

果產品雖然你可能以為只有那些產品製造商才必須學會產品命名的技巧,但這觀念其實是錯誤的。在任何一家組織裡,只要能了解並善用產品命名原理,絕對有助於人與人之間的交流。或許這關係到你如何幫一篇報告下標題,或者如何為一場會議訂定主題。最終目的無非都是要吸引人們注意,確保他們能了解你想要他們領會的意義。產品命名是簡單至上的最終練習,你必須用一或兩個字去捕捉一項產品或一家公司的神韻和精髓,甚至為它創造出一種個性。雖然簡單喜歡這樣的挑戰,但不幸的是,繁複也是如此。事實上,放眼望去,你會發現在產品名稱上,繁複已經打贏了這場仗。在產品名稱裡放進Mac這個字,這件事本身比你想像中要來得更具革命性。那時候,麥金塔M

acintosh還沒被簡化成較口語的Mac。而就簡單至上和精簡主義的角度來看,「iMac」似乎再完美不過了。當然,除此之外,iMac這名稱也還有另一個小小的優勢,那就是它奠定了一個有趣的基礎可供蘋果日後為其他消費性產品命名。也許、或許、可能、說不準,蘋果會有機會創造出另一種「i」系列的產品?我向賈伯斯逐一介紹我們推薦的五個名稱。我從後來落選的MiniMac(這比Mac mini更早出現)很快地一路介紹下來,最後極力推薦iMac。我在會中強調「iMac」不僅簡潔有力,容易牢記,而且「i」另有其他意涵,它會令人聯想到網路(Internet),同時也有「個人」(individual)和「想像力」(i

magination)的意思。不幸的是,即便提案結尾理得如此面面俱到,賈伯斯仍然不買帳。「我全都討厭,還是MacMan比較好。」這真是夠讓人沮喪了。我們本來以為可以凱旋而歸,沒想到卻是舔著傷口回家,還得再重新作業一次。「現在你們只剩下一個禮拜的時間了,如果想不出來,MacMan就拍板定案了。」賈伯斯如此說。一週以後,我們又想出一堆名稱。我們把以前的全丟了,但留下了「iMac」,將它混在裡頭,即便賈伯斯曾說他討厭。這次提案,我巧妙地運用了一個理論,這是很久以前我從廣告界的一位前輩那裡學來的。「只要你能提出新的點子,舊的還是可以搬出來。」再回到庫比蒂諾的第二次提案現場,我先跟賈伯斯大概介紹這些新名

稱,報告完之後,他還是一個都不喜歡。於是我再搬出「iMac」,告訴他我們還是最推薦這一個。這次賈伯斯很有禮貌地重新審視它。「我這禮拜沒這麼討厭它了,」他說。「不過我還是不喜歡它,現在我們只剩下幾天時間了,我還是覺得MacMan是目前聽到最好的名稱。」我們雖然像上次一樣沮喪,但至少這次多了一點希望。賈伯斯說他不再討厭iMac了。對我來說,這像一劑強心針。雖然我很想告訴大家這一刻突然峰迴路轉,iMac過關了,我們興奮地彼此擊掌歡呼,但是沒有。第二天,我和蘋果內部的一名主管閒聊時,才知道蘋果內部正如火如荼地展開某項作業。賈伯斯正在公司內部輪流請教大家對「iMac」的看法,還把「iMac」絹印在一台模

型上。我不知道他展開這項動作,基本上這純屬賈伯斯的私下作為。顯然當他拿回模型時,很滿意看到的結果,也從他的公司內部調查裡得到了不錯的回響。「iMac」就此拍板定案。當然,這件事告訴我們,賈伯斯在做事方法上有他趣味的一面。他很有自己的意見。他的意見會打得你落花流水,甚至連踹你好幾次,但這不表示他這個人不講道理,或是如果真有人真心誠意地給他建議,他仍會固執己見。這對蘋果來說是關鍵的一刻,蘋果對簡單至上的熱愛在這一天大獲全勝,甚至從此走上康莊大道。賈伯斯打定主意要給這個傑出的產品一個傑出的名稱。他懂文字的力量。在這事件裡,證明了賈伯斯懂單一文字的力量有多大。這個小小的英文字「i」,於是成了蘋果品牌中

最重要的精髓。一石二鳥的產品命名方式簡單會以很多方式來呈現:產品、策略、企業層級制度、流程、廣告、演說,以及上百種其他形式。但最精髓的呈現方式,莫過於新產品的命名。你只有幾個文字和數字可以運用,但你想表達的內涵卻猶如一篇論文那般深邃。這個名稱會為這項產品創造出一個獨特的身分,注入個性,當然也希望能順道建立公司的品牌。蘋果在為產品命名時,都會充分運用自己的常識。它不會找一個很亮眼的名稱。iPhone這名稱不會令大家亢奮地想跳起來狂叫,它十分務實。它跟在 iMac、iPod、iPhoto和一堆i系列的產品後面,讓人一眼看出它是蘋果的產品。至於Phone這個字則是精準指出它準備革命的產品類別。除了常

識之外,蘋果的命名也很講究前後一致。它的電腦全都是Mac系列:iMac、Mac Pro、MacBook Air和MacBook Pro。i系列則全屬蘋果的消費性裝置,而且一定會跟一個敘述產品或產品類別的字眼連在一起。蘋果上下主要產品線的命名結構,對現有顧客和潛在顧客來說很簡單。每次提到蘋果產品的名稱時,你就知道它是屬於蘋果的。這是一種相當厲害的概念,再簡單不過。少有其他公司的產品名稱能有這樣的成績。以戴爾公司來說,產品名稱完全來自於不相干的世界:Inspiron、Vostro、 XPS、OptiPlex、Precision等等。每次戴爾將一個新產品加到它的產品組合裡,就得費一番功夫才能把產品名

稱擠進顧客腦中的詞彙庫。事實上,有些副品牌早已獲得市場的肯定,可是它們的名稱總是互不相干,再不就是跟戴爾沾不上邊。對顧客來說,反正不像蘋果網站上的產品那麼一目瞭然。手機製造商在這方面表現得尤其糟,而這更突顯出蘋果的簡單方法有多出色。只要看看摩托羅拉(Motorola)和諾基亞(Nokia)的產品世界就知道了。這幾家公司飽受產品不斷增生之苦,每當要為產品命名時,只得掏錢了事。由於實際支援的機型多達幾十種,以至於手機公司被淹溺在永遠變化萬千的產品名稱大海裡,譬如Enlighten、Breakout、Astound、Curve、Citrus等等。這些產品與品牌之間的關係就像從字典裡隨便挑出一個字一樣

。這些手機大廠的產品命名之所以出現窘境,不是沒有原因。它們必須和所有通信公司達成協議,其中許多通信公司都會要求你得配合它們的通訊行取個響叮噹的名稱。如果你想要它們推銷你的手機,就得遵守它們的遊戲規則。這是手機製造商無力打破的宿命,除非它們改名蘋果。蘋果徹底革新了這個產品類別,創造出一個可以實際自我推銷的商品名稱。為什麼會有這麼多普通又平庸的商品名稱?那是因為繁複占領了命名流程。一個產品名稱要通過,得經過層層利害關係人的核准。在多數公司裡,如果一個名稱能克服所有法律障礙,便被視為一大勝利。我曾經參與過幾次命名計畫,最後都是因為快沒時間了,再加上「這是目前核准通過的名稱裡最好的一個」,才拍板定案。

這種說法在庫比蒂諾絕對站不住腳。蘋果絕不在商品名稱上妥協。每個名稱都必須是最完美的。簡單,講究單一性人類天生喜歡用一個單字來識別產品。你再多問他們幾個,恐怕會失望。他們會說「我用我的 iPhone查查看」,但絕不會說「我用我的蘋果 iPhone查查看」。當然這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於 iPhone已經打造出屬於自己的強勢品牌地位。此外,也是因為蘋果刻意維持產品組合的精簡性和方便控管性,而且一定會為它的產品取個好名稱。自二○○七年以來,iPhone每年都會推出新機型,可是每一代產品都取同樣名稱。為了區分這些機型,雖然會有不同型號(3GS, 4, 4S等),但這些型號只是用來方便對話。同樣的,人們還是

會說「我用我的 iPhone查查看」,而不是「我用我的 iPhone3GS查查看」。這也是當初的用意,因為 iPhone是個品牌,而型號只是供人參考。蘋果也在電腦領域追求同樣的單一性。所有產品線包括iMac、Mac Pro、MacBook Pro和MacBook Air在內,無論設計上的變動幅度有多大,都仍維持類似的名稱。用同一個名稱來代表差異頗大的機型,也許會混淆後台作業,但如果這能帶給它的顧客一點方便,蘋果樂於為顧客多費點力。形狀各有不同的iPod,也有它自己的命名故事。iPhone的各種機型都有類似用途,但iPod不一樣,不同機型有不同用途。iPod touch可以像 iPhone一樣收

發電子信件和下載apps;iPod nano外型輕巧,方便攜帶,功能齊全;iPod shuffle像羽毛一樣輕,沒有螢幕,最適合健身運動時使用。但即便不同機型有不同名稱,iPod的命名卻是建立在常識的基礎上,再利用一些小綽號來形容各機型的尺寸或用途。這其中沒有晦澀難懂的數字和字母組合,只有簡單的touch、nano、shuffle。這些名詞本身都會成為顧客口中的詞彙,因為單字就是很容易牢記的。相較之下,蘋果競爭對手的多數手機名稱都很難記住,因為機型多達數十種,再加上本身名稱與品牌名稱毫不相干,也看不出手機功能何在。人天生會受單名的吸引,他們不會說「我的H T C Thunderbolt」或「我

的Motorola Citrus」。雖然這方面的市場調查尚付之闕如,但我想如果這些品牌的手機持有者都把它們稱之為「我的手機」,其實並不令人意外。蘋果不是只為了建立品牌才刻意保持命名的簡單性。它這麼做是為了不想混淆大眾。說穿了,這才是簡單最厲害的地方,它清楚明白地告訴顧客你是誰,以及你賣的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