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公港5號碼頭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國立陽明大學 科技與社會研究所 傅大為、陳嘉新所指導 鄭兆庭的 重構飛安:台灣飛航事故調查的科技法律爭議 (2020),提出馬公港5號碼頭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飛航事故調查、飛安會、不羈的科技、實驗者的迴圈、科技研究與法律。

而第二篇論文開南大學 人文社會學院法律碩士在職專班 黃鼎佑所指導 曾福祥的 我國推動數位身分識別證(eID)合憲性之研究 (2019),提出因為有 數位身分識別證、資訊自決、基本權、隱私權、合憲性的重點而找出了 馬公港5號碼頭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馬公港5號碼頭,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重構飛安:台灣飛航事故調查的科技法律爭議

為了解決馬公港5號碼頭的問題,作者鄭兆庭 這樣論述:

我國不論是科技與社會研究(STS)有關空難社會成因的研究,或是法學上有關飛航事故調查的比較法研究,均未檢視飛航事故調查本身的社會建構。本論文將飛航事故調查視為法定的知識生產過程,以文獻分析的方法,研究調查權的歷史、飛安會建構調查結果的程序及爭議、法院如何對應飛航事故的證據等三個層面的問題。首先,本論文指出區別原因與責任的調查權限,並非引進外國法所確立,反而是調查單位與檢察官透過一次次事故調查的實作與協商,才形成的劃界。其次,從飛航事故調查的程序、參與的問題以及調查結論的不確定性,指出影響調查的社會因素,並以GE222及GE235為例,討論飛航事故調查所生的有關「規則與實作的差異」(unrul

y technology)以及「實驗者的迴圈」(experimenters’ regress)等爭議及其完結。最後,本論文整理歷來判決及GE222的刑事審判筆錄發現,飛安會調查報告作為重要的證據,不但是法院認定事實的基礎,更成為責任歸屬、證人憑信性及法庭上科技爭議的依據,更強化原因與責任並非二分的結果。基於上述認識,就飛安會的組成與程序、調查報告的撰寫方式、調查報告流用為法庭上證據等三方面提出建議。

我國推動數位身分識別證(eID)合憲性之研究

為了解決馬公港5號碼頭的問題,作者曾福祥 這樣論述: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自1947年5月發行第一個版本後,時至今日已更迭6代,而新一代國民身分證換發計畫業於2019年6月6日由行政院核定。預劃自2020年10月起全面換發為數位身分識別證(New eID),且將結合自然人憑證功能,取代目前已使用近15年的紙本證件。未來在數位身分識別證版面上公開之個資,將採最小化設計,晶片所儲存的個資與現行紙本身分證相同,將不再儲存其他資訊,另個人的其他隱私資料(如父母及配偶姓名)將加密保護儲存,使用時需當事人同意並輸入自行設定的密碼,並經權責部門申請後始可讀取相關欄位,計畫將遵循個人資料揭露最小、個人隱私保護、個人資訊自主等原則進行研發。然而數位身分識別證就像是

一把可開通個人隱私資料的鑰匙,開啟自然人憑證功能,所串接的服務將是整合健保社福、育兒津貼、通信傳播、就學教學、貿易產業、國民年金、生前契約、車駕籍資料、交通監理、護照簽證、公投連署、防災資料、工商登記、不動產交易、稅務通關及勞保等16類項目。但時至今日卡片的資安管控及侵害隱私的疑慮卻未曾減少,遑論卡片具備無線射頻辨識功能,衍發政府監控人民的質疑聲浪。本文將先探討國內、外身分證制度及數位身分識別證運作原理,接續就戶籍法、個人資料保護法、資通安全管理法及電子簽章法分項研究,最後實施合憲性的型式及實質審查,探討本項政策是否有違憲之虞,綜據研究內容,以客觀角度出發,就法律面、政策面及功能面研提爭點及策

進作為,俾取得個人隱私保護與政府公益效能的平衡界線,促進公共政策良性推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