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版稅計算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音樂版稅計算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Muzikland寫的 香港流行音樂專輯101.第三部(1990-1999) 和Muzikland的 香港流行音樂專輯101.第三部(1990-1999)(連音樂CD)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我國音樂著作強制授權規定之探討著作權法第69條也說明:關鍵字:音樂著作、強制授權、使用報酬計算公式、數位音樂、電腦伴唱機、載 ... 格,1998 年立法當時所蒐集之唱片版稅價格為錄音著作批發價. 格乘上5.4%,時至今日,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非凡出版社 和非凡出版社所出版 。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 財富與稅務管理系碩士在職專班 陳柏青所指導 李佳雯的 音樂偶像明星的社會經濟評價 (2015),提出音樂版稅計算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偶像明星、社會評價、粉絲經濟、明星股東、經濟鑑價。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陳榮傳所指導 吳佳龍的 從國際私法之觀點論網路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2008),提出因為有 網路侵權行為、點對點傳輸、國際裁判管轄權的重點而找出了 音樂版稅計算的解答。

最後網站被告應給付原告詞曲版稅87萬元。則補充:娛樂法(音樂著作權詞曲著作詞曲版稅) 齊秦v. 環球音樂出版公司: ... 臺灣地區以外之任何收入,亦以乙方所實收之淨額為計算給付甲方版稅之基礎。」.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音樂版稅計算,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香港流行音樂專輯101.第三部(1990-1999)

為了解決音樂版稅計算的問題,作者Muzikland 這樣論述:

  香港流行樂壇曾光輝一時,影響力遍及東南亞及各地華人社區,幾多天皇巨星誕下,多少專輯被奉為經典。     本書作者投身音樂工業多年,從碟評人角度出發,結合相關創作人乃至歌手專訪,於浩瀚的唱片名單中挑選101張由1974年至千禧年之間,近四分之一世紀香港流行樂壇最具代表性的專輯。本書不單針對較成熟樂迷,新一代欲接觸廣東歌者,也可透過本書作為門檻。     本書為三部曲的最後一部,選錄1990至1999年25張香港流行樂壇經典專輯,見證黑膠過渡到CD世代。雖然CD比黑膠輕巧得多,但專輯封面文案、整體設計愈來愈講究,包裝不再限於小小一正方體,大有突破前代之風。此外亦見樂壇後浪推前浪,四大天王各

領風騷,王菲、彭羚、鄭秀文相繼上位……來到最後一部,我們一同見證新一代的天王、天后在九十年代承先、啟後。     ‧重點歌曲評論   ‧歌手現身說法   ‧幕後製作人員專訪   ‧專輯地位和重要性     特別附錄:   ‧數不完的巨星唱片   ‧說不盡的好歌   嚴選101張經典香港流行專輯,重塑樂壇光輝歲月。   好評推薦     泰迪羅賓:   「我很欣賞Muzikland的認真態度,被他訪問時,肯定他做過很多的資料搜集!也會感覺到他熱愛音樂的初心!」     葉麗儀:   「我期待在這本書中讀到一些我已忘記了或我不知道的音樂歷史,相信這會是一個很有趣的記錄,為我們帶來很多快樂的集體回憶

。」     陳潔靈:   「本人深信《香港流行音樂專輯101》作者所面對的挑戰,可能有『百分百兼加零一』的難度;但相對上,這份對整個香港樂壇音樂人的尊重及敬意,則非任何文字、數字可以形容!」     區瑞強:   「要在浩瀚的唱片名單中挑選101張經典專輯,實不容易,難得Muzikland並不僅僅限於介紹專輯,還會談及歌手背景、唱片公司的變化和策略,以至尋訪相關創作人甚至歌手本身。其一絲不苟的態度,令本書內容顯得更全面和詳實,而絕非僅僅一家之言。」

音樂版稅計算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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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回饋問卷:https://goo.gl/xTDgOp

全文請見: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233839/

從卡帶、CD、mp3到網路付費下載,我們聽音樂的方式一直在改變,現在更興起一股串流音樂的大革命,除了KKbox、Spotify,最近蘋果、Google、Youtube都加入了這場戰局,其中,包月制的付費機制,讓我們一個月只要花不到150元的月費,就能把串流平台上的音樂都「聽到飽」。但我們都還記得,2014年,流行天后泰勒絲,因為不滿版稅的分配,先是大舉宣佈退出Spotify,後來卻又加入了Apple Music,到底串流音樂包月制的商業模式,對音樂產業是幫助,還是破壞?


要了解串流音樂平台,我們可以先從這個產業的營收分配模式來看,根據Spotify公佈的拆帳公式,營收的30%是平台的營運費用,剩下的70%,則是依照單曲點擊率佔總點歌曲擊率的比例,分配給歌手、唱片公司以及版權公司。
螢幕快照 2015-10-19 下午3.16.50

而串流音樂本來的構想,是希望能夠讓好的音樂,能夠更快的傳播出去,因為在月費固定的情況之下,多聽幾首歌也不用多付錢,大家也更願意聽聽看以前沒聽過的新歌,新人也有更多的曝光機會。雖然歌曲被聽到的機會變大了,但是音樂人真的能從串流音樂平台,獲得合理的收入嗎?螢幕快照 2015-10-19 下午3.17.20

「包月制串流平台」跟以往「單曲付費下載」或是「專輯購買」的消費型是,最大的差異在於,過去單曲或專輯付費下載,是有多少人買你的音樂,你就換賺到多少錢,但是包月制,則是看單曲點擊數佔總歌曲點擊數的比例來分配,所以雖然有2000個人聽你的歌,但跟你競爭的,還有點擊率更高的天王、天后,所以就算聽你的人很多,但和其他人一起計算,如果你只佔總點擊率的0.01%,你就只能分到「所有歌曲收入」的0.01%。而隨著總歌曲點擊數的增加,每一次收聽的成本就越來越低,稀釋了每首歌的價值。螢幕快照 2015-10-19 下午3.18.11

包月制的串流音樂,能讓消費者用很少的月費,聽歌聽到過癮,獨立樂團也增加了曝光的機會。但稀釋每首歌的價值,也可能讓小樂團、新歌手難以維持,大家也可能會對「音樂有價」的觀念更為薄弱。串流音樂,就像是音樂產業的兩面刃,要怎麼取得平衡,往更好的地方發展,都需要大家一起來努力。

音樂偶像明星的社會經濟評價

為了解決音樂版稅計算的問題,作者李佳雯 這樣論述:

人類藉由音樂來表達情感與情緒,音樂可以作為社會文化象徵的展現。音樂娛樂產業透過視聽的體驗過程,讓閱聽者感官獲得滿足。流行音樂藉由偶像明星本身的獨特魅力吸引群眾注意,偶像明星是音樂文化創意產業的實體象徵,更影響影視娛樂發展趨勢。偶像崇拜是個體認同,投注相當程度的關注參與。偶像名人的言行舉止具有示範效果,影響了社會評價。藝人經紀公司協助塑造形象及安排演出,創造明星成為娛樂公司的經營指標,音樂經紀公司將一般素人發掘訓練為演藝人員,除了自己本身的素質才華外,更要具備獨特的氣質和性格特徵,再透過媒體傳播的宣傳效果,才能夠製造出偶像明星及流行歌曲,明星誕生的選秀節目為現在最受歡迎的流行趨勢。藝人品牌化及

產業娛樂化成為當今流行音樂產業的重要趨勢,數位匯流之演化建立音樂內容產業的新商業模式,串流媒體崛起改變影音視聽消費模式。明星在粉絲心中地位昇華成偶像,粉絲為了寄託情感並表現忠誠,願意投注心力跟金錢在偶像相關的產業。明星的無形魅力帶動粉絲經濟,結合社群網路的發展,實現經濟效益及社會效應。藝人從表演身分到明星股東角色,影視公司以股權作為明星片酬,透過股權留才與增進合作關係。音樂偶像的衍生商品使得明星的培養及角色日趨多元,專輯銷售、演唱會場次、廣告代言成為音樂偶像歌手身價的評估標準。音樂產業募集資金對象針對其特性以嚴謹標準衡量產業狀況,增加有形和無形資產評鑑價值公信力及透明度,金融業從投資與融資相關

措施,支持台灣音樂文創產業有更好的發展。

香港流行音樂專輯101.第三部(1990-1999)(連音樂CD)

為了解決音樂版稅計算的問題,作者Muzikland 這樣論述:

  香港流行樂壇曾光輝一時,影響力遍及東南亞及各地華人社區,幾多天皇巨星誕下,多少專輯被奉為經典。   本書作者投身音樂工業多年,從碟評人角度出發,結合相關創作人乃至歌手專訪,於浩瀚的唱片名單中挑選101張由1974年至千禧年之間,近四分之一世紀香港流行樂壇最具代表性的專輯。本書不單針對較成熟樂迷,新一代欲接觸廣東歌者,也可透過本書作為門檻。   本書為三部曲的最後一部,選錄1990至1999年25張香港流行樂壇經典專輯,見證黑膠過渡到CD世代。雖然CD比黑膠輕巧得多,但專輯封面文案、整體設計愈來愈講究,包裝不再限於小小一正方體,大有突破前代之風。此外亦見樂壇後浪推前浪

,四大天王各領風騷,王菲、彭羚、鄭秀文相繼上位……來到最後一部,我們一同見證新一代的天王、天后在九十年代承先、啟後。   ‧重點歌曲評論   ‧歌手現身說法   ‧幕後製作人員專訪   ‧專輯地位和重要性   特別附錄:   ‧數不完的巨星唱片   ‧說不盡的好歌   嚴選101張經典香港流行專輯,重塑樂壇光輝歲月。   ※※※   隨書連精選音樂CD   《The Best Of香港流行音樂專輯101 by Muzikland》收錄:   鐵塔凌雲│許冠傑│1974   陌上歸人│區瑞強│1979   上海灘│葉麗儀│1980   究竟天有幾高│林子祥│1981   懶洋洋的夏季│

羅文│1981   月亮神(Phaedra)│葉振棠│1983   漫步人生路│鄧麗君│1983   天外人:鄉愁(I) (edit)│泰迪羅賓│1984   霧之戀│譚詠麟│1984   快樂老實人│盧冠廷│1985   我的故事│陳百強│1987   愛煞│達明一派│1988   人生何處不相逢│陳慧嫻│1988   夜│Cocos│1987   灰色軌跡│Beyond│1990   情不禁(Remix)│張學友│1991   如風(Autumn Version)│王靖雯│1993   ──從101張專輯精選17首Best of the Best!   極罕見收錄:   張學友.情不禁 (

Remix)   王靖雯.如風 (Autumn Version)   泰迪羅賓.天外人:鄉愁(I) 名人推薦   泰迪羅賓:   「我很欣賞Muzikland的認真態度,被他訪問時,肯定他做過很多的資料搜集!也會感覺到他熱愛音樂的初心!」   葉麗儀:   「我期待在這本書中讀到一些我已忘記了或我不知道的音樂歷史,相信這會是一個很有趣的記錄,為我們帶來很多快樂的集體回憶。」   陳潔靈:   「本人深信《香港流行音樂專輯101》作者所面對的挑戰,可能有『百分百兼加零一』的難度;但相對上,這份對整個香港樂壇音樂人的尊重及敬意,則非任何文字、數字可以形容!」   區瑞強:   「要在浩瀚

的唱片名單中挑選101張經典專輯,實不容易,難得Muzikland並不僅僅限於介紹專輯,還會談及歌手背景、唱片公司的變化和策略,以至尋訪相關創作人甚至歌手本身。其一絲不苟的態度,令本書內容顯得更全面和詳實,而絕非僅僅一家之言。」  

從國際私法之觀點論網路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為了解決音樂版稅計算的問題,作者吳佳龍 這樣論述:

網路世界的興起,改變大家的生活習慣。這其中又以網路下載對於人們的生活影響最為重大。網路世界的傳輸往往於一轉瞬間完成,其中所生的法律效果為何,有其重要性存在。所以,本文試圖從網路著作權所生之相關問題,就國際私法上的角度來加以討論。在本文中首先先對於網路與著作權之間的關係為何加以探討,主要是針對網路法的問題作討論。有關於此部份是在國家管理、網友自我管理、或是用國際條約來加以拘束討論,並且對於其優缺點都有加以介紹與說明。在文章的第二部份則是對於網路著作權的管轄權部份作討論。有關於管轄權,先就美國法上面的相關判決作討論。之後在從這些判決中得出原則,來探討這些原則的可行性。然後再回到我國法上面來討論我

國有關於這方面管轄權的規定,是否有引進美國法理論之必要。在這個部份,主要是針對有關Zippo標準的合適性作討論,並且將正反兩說的看法加以羅列,而對於此標準在我國適用的可能性加以研究。在第三個部份則是針對準據法的部份作討論。相同的也是從美國法的部份先討論起,討論有關美國法對於此種網路著作權侵權行為之處理方式為何,主要是討論有關於域外效力之問題,另一方面也有提到有關於實體法方法的看法。從這些看法中再回頭過來看我國現行法的困境為何,以及修正草案的規定是否可以有效的解決這樣的問題。在最後結論的部份,主要是對於國際裁判管轄權與準據法的相關問題提出看法,並且以修正草案為基礎的前提底下,來對於本篇論文做出結

論。希望在最後的地方可以總結前面的幾個章節相關問題,企圖解決有關於網路著作權侵權行為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