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式住宅是什麼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集合式住宅是什麼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江中信寫的 都市更新叢書II: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和駱紳,朱迺欣,曾思瑜,劉豊志的 創齡(2022年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詹氏 和立緒所出版 。

國立屏東大學 不動產經營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張桂鳯所指導 蔡紹豪的 高雄市透天型集合住宅導入物業管理服務項目優先次序之研究 (2021),提出集合式住宅是什麼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物業管理、透天型集合住宅、層級分析法。

而第二篇論文亞洲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蔡佩芬所指導 張哲維的 物業管理問題與現行法令衝突性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物業、管理、物業管理、集合式住宅、公寓大廈的重點而找出了 集合式住宅是什麼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集合式住宅是什麼,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都市更新叢書II: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為了解決集合式住宅是什麼的問題,作者江中信 這樣論述: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   臺灣都市更新機制解說最權威、最詳盡之叢書 本書特色   本書近390頁,叢書約1100頁   都市更新條例權利變換機制逐條白話解說   都市更新條例為基礎,輔以完整函釋分類   著重實務操作,兼顧官方、實施者與地主觀點   旁徵博引,相關函釋與會議紀錄最完整   引用資料與出處文號最正確   穿插大量圖解與表格,艱澀法規不再難懂   近140頁,8篇專題深入解說權利變換原理與機制   穿插13個爭點思考,可作為延伸課題演練   適宜做為地主權益參考、業界工具書、大學教學用書   搭配另書「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都市更新公共利益」,   完整呈現

實務與理論全貌

集合式住宅是什麼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新聞稿 8.22

陳麗娜今(22)針對興仁棒球場、大林蒲遷村在都市計畫委員會提出質詢,她認為興仁棒球場用地變更不應將公園綠地拿掉,大林蒲遷村更應拿出具體時程、不能讓各種謠傳滿天飛。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王啟川答詢表示,原興仁棒球場用地將要求捷運局適當退縮用地,大林蒲目前尚處於籌備規畫階段,用地協調及經費評估等都在同步進行,目前中央核准的是約2.7億的先期規畫費。

興仁棒球場原屬高雄市前鎮及苓雅部分地區(原文小61用地)細部計畫範圍內,面積約1.5公頃,由於近年人口結構變遷,生育率持續下降,考量已無開闢學校之需求,教育局於民國102年辦竣變更管理機關為捷運工程局,以利捷運土地開發。而103年細部計畫規劃時,擬將原文小61用地重新劃為商三用地1.04公頃、兒童遊樂場用地0.3公頃、停車場用地0.16公頃共計1.5公頃,爾後卻規劃為商五用地及停車場用地,原兒童遊樂場用地取消併入商五,並在民國105年7月7日發布計畫至今。

陳麗娜質詢指出,這裡有忠純里所在之君毅正勤社區、獅甲社區、純邦社區等大型集合式住宅,人口眾多密集、年齡層偏高,社區內卻缺乏綠地空間。陳麗娜認為此地已高密度開發,不適合再以商五開發,否則將造成人口過度擁擠,希望整體變更為公園用地,再開闢地下停車場使用。

大林蒲遷村在陳菊市長時年年炒作,但自第一次民意調查至今七年過去,林全院長下來道歉過,普查了好幾次,地上物調查也已經進行,但遷村計畫書還是連個影子也看不到。市府不斷強調大林蒲遷村分為意願調查、規劃籌備及遷村啓動三階段堆動,說目前還是遷村籌備階段,但遷村預定地之一的77期重畫區已在招標,許多石化業者傳言三年後就將遷至大林蒲遷村所改設的循環經濟專區,讓人弄不清市府到底在想什麼?

遷村計畫書都還沒看到,但今年7月民政局竟要大林蒲、鳳鼻頭公廟公廟主委簽「授權書」、「同意書」,強行啟動公廟地上物調查,而同意書內容提到應發之補償或救濟金,甚至還有放棄其權利義務,絕無異議等拋棄權利字眼,實在離譜。

高雄市透天型集合住宅導入物業管理服務項目優先次序之研究

為了解決集合式住宅是什麼的問題,作者蔡紹豪 這樣論述:

  高雄市隨著時代演變,人口結構改變,加上土地價格及營造成本上漲 導致房價飆漲,導致透天型式個案推案量逐年減少。由於透天總價偏高, 在高房價、長期低薪、購買力不足等因素,購屋需求消費者對透天住宅的 購買力相對減少;單身、小家庭以及高齡化等結構因素的變遷,造成住宅 的需求面積變小,不利於透天住宅的市場發展。因此,從早期透天住宅逐 漸轉變為大樓式集合住宅,並且將物業管理制度導入大樓管理。然而,隨 著人口結構及生活模式等改變,住宅納入物業管理之必要性、需求性及依 賴性增高。  自從 COVID-19 疫情爆發後,改變了人們的生活習慣,也就是「防疫 常態化」,防疫成為新的行為模式,目的是讓疫情不再擴

散,讓人們回到 安心有保障的生活。新的行為模式,影響消費者的購買決策,產生新的經 濟邏輯,因此對於不動產市場帶來新的改變。購屋需求消費者提高對住宅 健康安全之重視,成為疫情之下不動產新常態。  透天住宅的優點在於其獨立性,沒有與其他人共用空氣管道、給水管 道、電梯梯間、公共設施等。因此,回到家隔絕了接觸其他人的機會,這 樣的建築型態形成一個防疫堡壘,減少了許多病毒傳染途徑。再加上自我 防疫,增加了宅在家的時間,也讓人們對居家空間舒適度有了新的標準。 為了避免追等垃圾車群聚之接觸,具有環保室的社區更有價值。因減少外 食及購物之次數,進而提升對於外送平台及網購宅配之依賴,讓具有物業 管理集合式住宅

建案,更能滿足購屋需求消費者的使用需求,因此許多開 發業者在設計透天型集合住宅時,將維護及管理服務項目納入其規劃考量,以增加住戶的生活便利性。  本硏究以高雄市透天型集合住宅為硏究對象,透過問卷以瞭解開發 業者與購屋需求消費者的想法,並依據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項目及對應 的相關文獻比較分析後,透過層級分析法建立四個主構面及 16 項研究 項目,四大構面分別為社區安全、生活服務、環境維護及設備維護,問卷 發放對象為開發業者及購屋需求消費者。總計發放問卷數 130 份,問卷 有效率 90%。  研究結果發現,受訪者最重視社區安全(A),其優先重視之評估項目, 前三者為(A1)保全巡邏權重值 15.0

6%、(A3)門禁管制權重值 13.51%及 (B4)代收服務權重值 11.68%。此外,不同族群對各個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的權重值有所不同,優先次序也有差異。希望本研究可對透天型集合住宅 之物業管理服務提出調整之建議做為未來開發業者產品定位規劃之參 考,貼近購屋需求消費者的真實需求。

創齡(2022年版)

為了解決集合式住宅是什麼的問題,作者駱紳,朱迺欣,曾思瑜,劉豊志 這樣論述:

  全方位探討老年議題:台灣趨勢與美國、日本社會的他山之石   .台灣未來將超越日本成為全球最「老」的國家   .台灣老化地圖很快就會畫到你家門口   .由老人照顧老人的高齡社會   .居家醫療照護商機,銀髮產業革命   .專為老人服務的京王百貨、東京的高齡者銀座   .日本銀髮族再就業,活到老工作到老   .老人舒適生活空間安排   -----   「創齡」運動正在發生——「創齡」一詞來自日本,以全然不受限的精神年齡,正面思索人生課題,繼續築夢、追夢,開創充滿挑戰的第二人生。   「老人潮」來襲, 老人倍增所形成的「銀色風暴」正在席捲全球。經建會預測,台灣將會超越日

本成為全球最「老」的地區,加上台灣世界最低的生育率,人口老化的程度恐將侵蝕國本。台灣少子化現象甚至是國安層級的問題了!   高齡、少子化早已是台灣社會常態,當執政者面對敬老傳統式微、長照政策未明,仍在尋思對策,如何重新定義這一代的老人,並輔之相應的社會政策,成為今天台灣社會的新課題。   值此同時,日本介助服務協會NCSA(Nippon Care-fit Service Association)已將Gerontology理念從「老人學」轉換為「創齡」一詞,以正面角度思索人生課題,鼓勵健康的老人能多外出、過快樂的生活,以建立一個活潑開朗的高齡社會為目標。   坦然面對身體的老化,並與之共存

,繼續築夢、追夢,開創充滿挑戰的第二人生,是現今高齡者共同的願景。   (本書前版書名:與老共舞)  

物業管理問題與現行法令衝突性之研究

為了解決集合式住宅是什麼的問題,作者張哲維 這樣論述:

台灣因人口成長及土地之減少,居住環境也隨著改變以集合式住宅為主流,早期的村落概念也在都市中形成,伴隨而來的物業管理制度,以及集合式住宅的住戶與管理組織,在這近三十年來的時間也迅速的發展開來,民國八十四年六月二十八日通過施行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集合式住宅正式終於有了法制的管理依據。現行物業管理業的產業依服務的範疇可大約分為三大類別,第一類:建築物與環境的使用管理與維護,主要是針對建築物本身外觀、結構、設施設備以及生活環境的管理維護;第二類:生活與商業支援服務,主要是針對商業型物業以及住宅型物業,在生活類別事項的服務;第三類:資產管理是針對物業資產的租賃管理區塊的服務。我國現行物業管理在法律

適用的部份,有區分為適用社區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以及適用物業管理業者或物業管理人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辦法、保全業法。但無論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或是保全業法,其條文含概之內容範圍,又或是主管機關解釋函等,常常介於模稜兩可之間,也有各自解讀的問題產生。對於集合式住宅的管理組織、區分所有權人、以及實際使用的住戶,在進行管理的過程及認知上,是否有其適法性模糊境界之問題,然而物業管理業與行政主管機關對於法條之認知,是否亦有不同解讀而產生的問題,這些都是值得我們來探討。物業管理包含了廣義的建築物本體,及附屬的設施設備等修繕維護外,也包含了使用者生活中的衣、食、住

、行、育、樂等需求,然而除了這些之外尚與社會、治安、人文、經濟等,均有相當之關連性,如若未能充分了解其管理責任與法律關係,其牽涉層面之廣難以想像,本文以『物業管理問題與現行法令衝突性之研究』為題,主要是希望能為現行物業管理區塊的各種亂象,找出不適合或待加強的法規或觀念問題來注入新流,以期台灣集住合式住宅之使用者、管理者、業者與行政主管機關,能有新的思考方向,對於可能不合宜的法條,能有修改之建議,也希望能對疏漏未立法的部份得到立法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