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海運財務人員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陽明海運財務人員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張力 曾金蘭訪問、紀錄寫的 池孟彬先生口述歷史 和李文智的 中級會計學(下)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九州出版社 和華泰文化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謝哲勝所指導 陳奕澄的 船舶油污染侵害國際商港之民事責任 (2021),提出陽明海運財務人員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國際商港、船舶油污染、公共信託理論、污染損害、責任限制、責任保險、直接請求權、外國判決承認與執行。

而第二篇論文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海空物流與行銷系 呂曜志所指導 吳永棪的 海運公司海上運輸風險管控對於選擇委運意向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海事安全、海上運輸風險、委運意向的重點而找出了 陽明海運財務人員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陽明海運財務人員,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池孟彬先生口述歷史

為了解決陽明海運財務人員的問題,作者張力 曾金蘭訪問、紀錄 這樣論述:

記載了池孟彬先生作為軍人和商人的人生歷程。青少年時期,承先祖「讀書報國」之庭訓,1931年考入馬尾海軍學校。海校畢業后時值抗戰爆發,擔任長江中游的布雷游擊工作。1943年秋參加海軍赴英留學考試,進入皇家海軍學院學習並受訓,接收靈甫艦自英回國。后被蔣介石親批接任太康艦艦長,國共台海危機期間參加台山列島、大陳島作戰。1956年任海軍總部人事署署長,后升任國民黨海軍副總司令,1976年軍職停役進入台灣航運和海運界。張力,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曾金蘭,曾任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

船舶油污染侵害國際商港之民事責任

為了解決陽明海運財務人員的問題,作者陳奕澄 這樣論述:

臺灣規範船舶油污染民事責任的主要法源為海洋污染防治法(簡稱海污法),經比較法的觀察,與1969年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國際公約之1992年議定書(簡稱CLC1992)存在下列差異:例如地理要件、船的要件、油的要件、責任主體、排他條款、免責事由、污染損害的定義、強制保險及直接訴權、時效、管轄權及外國判決之承認與執行等,此等差異皆是海污法未來修法所需注意之事項。國際商港之客體性質為公共信託財產,屬於民事客體,可為物權之客體。商港水域所有權在實質上屬於全體國民,名義上為國家所有;透過制定法之授權,將商港水域經營權轉化為港務公司私有,並課予公共信託義務之限制。海污法修法時應明確污染損害之定義,包含清除油污

染、復原及預防措施費用、財產損害、環境損害、純粹經濟上損失及懲罰性賠償。至於非財產損害應非海污法污染損害之求償範圍,如適用民法第195條第1項,宜引入「觸碰法則」而限制之。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之制度設計考量從一開始鼓勵航海之特權,轉變成為務實考量-部分賠償優於完全無法受償。因此,有必要將限責基金之設立作為行使責任限制之要件。此外,宜授權主管機關以法規命令定期檢討限責金額。強制責任保險之直接請求權應定性為被害人的特別權利,其行使要件、抗辯事由及時效等,有待立法補充。此外,縱使CLC1992明列抗辦事由,但妨訴抗辯是否屬於CLC1992所列抗辯事由仍有爭議,海污法修法時應特別釐清。CLC1969、C

LC1992及燃油公約,對於外國判決之承認與執行均以自動承認為原則。相較而言,臺灣非公約締約國,臺灣船舶油污染民事責任判決在外國之承認與執行將遭遇較多的法律實務阻礙。

中級會計學(下)

為了解決陽明海運財務人員的問題,作者李文智 這樣論述:

  本書作者以多年來從事會計學研究和教學的經驗,將學理和實務相結合,內容涵蓋關鍵的會計概念,並配合各類會計準則和範例詳細解說。下冊第10章介紹金融資產;第11章為負債;第12章為股東權益與每股盈餘;第13章為所得稅;第14章為租賃;第15章為員工福利;第16章為現金流量表。本書內容深入淺出,能幫助讀者學以致用,更能藉此累積實力,為將來的職涯發展做好完善規劃,創造競爭優勢。   我國自2013年起分階段採用國際會計準則(IFRS),本書除依據最新會計公報內容之外,並以IFRS規定為藍本,同時引用與說明國際會計準則適用公報段落,以容易理解的方式將IFRS的觀念融入內文中,並於章首提供詳細國際會

計準則(iGAAP)與U.S.GAAP之比較,讓整體學習架構更為連貫和完整,使初學者建立會計準則的概念。   將會計學中較複雜難懂的觀念以清楚的圖表、範例、重點觀念等方式呈現,幫助讀者深入瞭解各式財務知識和實務運作。   每章均有範例,提供詳細解題要領和步驟,協助學生透過練習加強理解能力。另外,每章附有習題,針對相關主題從各層面分類編排,以加強讀者的學習效果。 作者簡介 審定:李文智 現職: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商務經營研究所教授  中信金控獨立董事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商學研究所會計組博士 經歷:  高雄銀行獨立董事、  高雄應用科技大學管理學院院長、會計系系主任  教育部技職司第四期職

校評鑑會計組評審委員  教育部93年度專科學校評鑑行政支援組評審委員  考試院公務人員高等、普通暨初等考試閱卷委員  研究領域與專長:財務會計、財報分析、管理會計 作者:呂瑞芳 現職: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會計系助理教授 學歷:  Nova Southeastern University  商學研究所會計組博士 經歷:  億光電子會計經理  陽明海運(英)子公司資深會計經理  光寶電子會計副理 研究領域與專長:  財務會計、公司治理、  企業評價與分析、國際會計

海運公司海上運輸風險管控對於選擇委運意向之研究

為了解決陽明海運財務人員的問題,作者吳永棪 這樣論述:

海運公司所屬貨櫃輪是海上運輸過程重要角色,須面對海上運輸的各種風險,我國身為海運業重要發展國家,對於建立風險管理之組織文化、風險管理部門運作、危機發生處置,自政府至企業界管理層級均能積極應對,資本額1億元以上海運公司,具備應對風險的組織效能及對風險管控的策略與措施,在內部管理與外部環境風險兩者並行良好的策略,降低風險發生,而要安全、順利地完成每一航次的海運任務,就必須保持高度良好的風險管理效能。然除上述業者的營運概念外,更要評估消費者或委運者(以下均稱消費者)重視的風險構面與選擇的意向,對消費者而言,能夠選擇具有完善安全管理策略的海運公司,提升對該公司的信心,形成正向委託循環,風評與信譽愈高

的業者,愈能得到消費者青睞,因此海運公司與消費者之間對於海上運輸風險管理的看法與期望,成為值得研究的課題。本文運用文獻回顧探討風險對於海運公司與消費者間之觀念認知,兩者均有避險的良好觀念,在實務上分析出海運公司在海上所遭遇之兩船碰撞、觸礁或擱淺、失火等等,是業者極須避免的風險,同時投保額度的適切性與數位化的風險管理亦是海運公司著重投資的項目。另以消費者之年齡、教育程度與工作年資等因素,將進行海運風險及安全進行差異性與影響性分析,對於海運公司所經營的策略、風險管控、保險保障等因素,是否會有選擇上的影響,將是探討的課題。研究結果顯示,海運公司與消費者均具有良好的海運風險觀念,各家業者願意投資風險管

控成本,各年齡、教育程度及工作年資消費者,80%以上同意選擇具有風險管理制度的公司,尤其針對發展數位轉型、增加海上保險、強化人員訓練等項目,均能增加對業者安全信賴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