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傷病喪葬補助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重大傷病喪葬補助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鄭正一寫的 勞保實務教戰100% 和黃文平的 二代健保、勞保年金、就業保險完全解答(2013年新版):搞懂法規,聰明節費,再把屬於你的給付和津貼放進口袋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個案型補助也說明:三、緊急危難補助:列冊登記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境清寒而其家庭負擔生計主要成員,遭受死亡、失蹤、殘廢、重大傷病、失業等變故者。 四、喪葬費用補助:列冊登記之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永然 和高寶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鄭津津所指導 黃愛珍的 從我國司法判決探討通勤災害法規範未來應有之發展 (2011),提出重大傷病喪葬補助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通勤災害。

而第二篇論文銘傳大學 公共事務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席代麟所指導 游光燦的 退輔會榮譽國民之家組織變革之研究 (2006),提出因為有 委外化、去任務化、地方化的重點而找出了 重大傷病喪葬補助的解答。

最後網站轉知: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急難救助辦法(教務處)則補充:1.本協會以辦理「急難救助、喪葬補助、關懷弱勢心理輔導、災害急難補助、兒童罕見 ... 4.備妥證明文件(身障手冊、重大傷病卡、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重大傷病喪葬補助,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勞保實務教戰100%

為了解決重大傷病喪葬補助的問題,作者鄭正一 這樣論述:

  勞工保險條例、各項給付標準與請領手續複雜多端,常使得勞工在難以理解的情況下,無法獲得應有的保障,勞工保險的社會救濟功能從而大打折扣。本書作者教授勞工保險業務經驗豐富,以上課精闢的內容為基礎,將勞工保險法律規定分成六章,依序為:導論、勞工保險概論、勞工保險給付、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就業保險法,並蒐集大量實例深入解說,以淺顯文字配合完整的圖表、證明書、申請書、行政函釋,幫助讀者突破法條深奧的外殼,實地運用,爭取自身權益。

從我國司法判決探討通勤災害法規範未來應有之發展

為了解決重大傷病喪葬補助的問題,作者黃愛珍 這樣論述:

我國職業災害救濟制度,係由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及民法建構而成,惟其適用範圍雖有重疊卻又不盡相同,勞工依法得請求之項目及給付標準各異,又因補償與賠償本質上的差異,而有過失責任之要求不同、抵充問題等問題,若再加上勞工安全衛生法、勞動檢查法等對於雇主課以行政和刑事責任,不僅造成勞工、雇主雙方當事人之爭議,亦徒增法院審理時在認事用法上之困難。除此之外,對於職業災害中業務起因性之論證及事實調查上,亦受到醫學鑑定與行政機關之解釋與政策之影響,加上職業災害發生原因複雜,可能受到個人生活、工作或社會環境、意外事故等複雜因素之影響,涉及層面廣泛,因此不易釐清影響程度及事故責任,就一般職

業災害之認定仍有所爭議,對於通勤災害與過勞死等非典型職業災害之認定則更顯困難,加上日新月異的職業災害類型及日趨複雜的勞資關係,使得我國法院更不易形成較為一致之見解與標準,對當事人之權益亦有重大影響。在本研究搜尋我國職業災害之司法判決時,發現我國因勞動基準法之職業災害補償責任屬個別雇主責任,因此就雇主是否應為「通勤災害」負勞動基準法第59條之職業災害補償責任,這個實務爭議因個別法官在法律見解上之差異,以致於司法實務判決之結果迥異,在各類職業災害案件類型中尤為嚴重,不僅嚴重影響勞資雙方之權益,甚至影響我國司法威信。又「通勤災害」除前述司法實務在法律見解上之爭議外,以2010年勞工保險職業傷害現金給

付人次觀之,勞工因上下班交通事故所致傷病、失能、死亡之比例均遠高於非上下班交通事故,足見上下班交通事故對於勞工身體健康、勞動能力及生命安全之威脅及嚴重性。是本研究在職業災害案件類型中,選擇以「通勤災害」為研究標的,擬從判決評析之觀點彙整實務上的案例,分析勞資雙方當事人提出之事實上與法律上之主張,並就法院所採認之事實與適用法律之見解,對於通勤災害之爭議問題加以類型化,再歸納、分析各級法院對於通勤災害之爭議問題如何認事用法,以瞭解我國司法實務對於通勤災害相關爭議問題之見解及其發展趨勢。本研究以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設定自200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為研究範圍之起迄日,以關鍵字「通

勤災害」或「應經途中」,搜尋各普通法院(含所屬簡易庭)該年度民事案件及各行政法院該年度行政案件,最後進行研究之案件數量為最高法院3件,高等法院共32件,地方法院共108件;簡易庭共46件;最高行政法院14件;高等行政法院共64件。總計共267件作為本論文之研究範圍。就本研究範圍對於通勤災害是否適用勞基法上職災之意見分佈,從年度區分,自2001年起,採取肯定說之件數即高於採取否定說之件數,尤其在2008年後,否定說在有表示意見之案件中僅佔10.91%;而2008年以前,否定說在有表示意見之案件中佔22.58%,足見近年來普通法院以肯定說為多數說。再以各級法院來做區分,則有下列趨勢:(一)最高法院

雖自200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均採取肯定說,但件數僅有3件,且迄未有相關之判例見解出現,尚難推論最高法院即採取肯定見解。(二)高等法院大致上仍以肯定說(68.75%)為多數說,但未表示意見者占18.75%。(三)地方法院約有57.41%採取肯定說,但值得注意的是未表意見者占26.85%,因此在地方法院之通勤災害案件有五成七之案件可能被認定為勞基法上之職業災害,而其他四成三之案件則採否定說或未表示意見,故在判決結果之預測具有較高之不確定性。(四)簡易庭約有73.91%採取肯定說,在各級法院中是比例最高的。最後,本研究以上開判決評析之分析結果為據,並綜合關於通勤災害之學說見解、期

刊論文、行政函釋等資料,導出通勤災害相關法規範之修法建議,及依通勤災害之爭議問題建立實務判決標準,以作為未來立法或修法與擬定政策,及各項輔導措施之參據。倘能從司法判決出發,尋求突破現行通勤災害法規範之困境,進而能引發行政主管機關的重視與討論,逐漸形成社會大眾對通勤災害爭議問題之共識,再推動修法或是立法,以及政策與措施之健全,必能逐漸消彌通勤災害之爭議,提高司法判決之可預測性與正確性,並保障勞資雙方權益。

二代健保、勞保年金、就業保險完全解答(2013年新版):搞懂法規,聰明節費,再把屬於你的給付和津貼放進口袋

為了解決重大傷病喪葬補助的問題,作者黃文平 這樣論述:

  搞懂法規才能聰明節費,把屬於你的理賠和給付放進口袋!   你是否也對於人人都有的這三種強制險一問三不知,長期多繳了不必要的保費和漏掉申請應有的津貼和給付?從現在開始搞懂法規政策,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二代健保和補充保費會對我們造成那些影響?哪六種所得要被徵收補充保費?  ◎哪些人不需要繳交一般保險費?哪些人不需要繳交補充保險費?  ◎出國看病也可以用全民健保?國外醫療費可是超級貴,沒申請可就虧大了!  ◎股票族注意!股利也要繳稅?該怎麼計算?  ◎SOHO族注意!要怎麼樣才能省掉2%的補充保費?   ◎育兒津貼、失業補助金,該怎麼領最划算?  ◎兼差有二份工作,每份工作都要加入勞

、健保嗎?兼職所得那些情況不需要繳補充保險費?  ◎「低底薪、高獎金」或「高底薪、低獎金」健保費負擔有何不同?薪資結構調整後對其他權益有何影響?  ◎勞保老年年金如何領?勞退新制月退休金如何領?一次領或每月領較划算?  ◎如果選擇領取年金給付,但領沒幾年就過世了,會不會很吃虧?   保險理財麻瓜必看,保險專家Case by Case教你,讓你對於這些社會保險不再似懂非懂,求助無門。本書教你各式給付的領取須知,把權益放回你的口袋! 作者簡介 黃文平 經歷:  社區大學勞動法令講師  多家保險公司勞動法令講師  多家企業之勞動法令輔導顧問 學歷:  大葉大學人力資源暨公共關係學研究所  東海大學經

濟系 著作:  《輕鬆搞懂健保、勞保、汽機車強制保險》、《勞退新制完全搞定》   【相關演講或課程邀約請洽出版社或上網】  E-mail:m185086@yahoo.com.tw  部落格:tw.myblog.yahoo.com/morgan-blog

退輔會榮譽國民之家組織變革之研究

為了解決重大傷病喪葬補助的問題,作者游光燦 這樣論述:

論文提要論文題目:退輔會榮譽國民之家組織變格之研究 論文頁數:106頁校所組別:銘傳大學公共事務學系(所)畢業時間及提要別:九十五學年度第二學期碩士學位論文提要研究生:游光燦 指導教授:席代麟博士論文提要內容:目前台灣政府改造與社會福利政策擬定所面臨最急迫的問題,當屬人口急遽老化以及國家財政困窘的難題,在筆者觀察台灣逐步成為完善社會福利國家的同時,考量政府財政有限,如何將資源效益極大化,即成為政府、民意機關以及學術界不可忽視的議題。尤其退輔會高齡榮民也屬於台灣整體高齡人口的一部份,如何將其與其他身份的高齡人口做整體性社會福利與社會安全網的政策

思考,成為筆者關注的焦點。總言之,本文的研究重點有二︰一、基於台灣社會快速的變遷,個人壽命的延長、生活水準的提高、生命型態的改變、以及高齡社會的趨勢與潮流,在在影響退輔會榮家制度的延續,目前考量榮家制度所具有的社會福利功能,其制度設計的良善與否,應與社會正義意涵之融入一定的關聯,實有必要從更宏觀、整體的觀點,針對榮家制度進行深入批判性與歷史性探討,而為榮家制度的存廢興革進行反思及注入新生命力。二、尤其,台灣財政負擔日益加劇,政府正積極推動政府再造,如何藉由探討當代政府再造、組織變革、組織精簡、民營化與公共服務委外等理論要旨(詳如第二章有關理論建構),了解退輔會榮家安養制度改造的意義、內涵及可能

變革方向,甚至探究退輔會其功能與定位之重新檢視,實有必要進行更深層的學術討論。綜上發現,不論是去任務化或者是委外都存在必須克服的困難點,但筆者相信只要有完善的配套措施,這些問題的負面衝擊都可以降到最低,因此是可行的變革途徑,至於去任務化和委外孰優孰劣,可依據不同的環境需要略做調整,當然,在推動組織改造過程中,為減少推動阻力等實際需要,也可分階段執行四化調整作業﹙如先「委外化」再進行「去任務化」﹚,亦即去任務化、地方化、行政法人化與委外化彼此間具有可替代性,並非單一、互斥的選擇方式。 如此一來也能將榮家制度的變革順利變軌。筆者最後強調榮家制度的變革有其必要性與迫切性,關鍵係在於是否有足夠的相關配

套措施,主政者的信心與決心是否全力支持,如果使然,台灣榮家制度應當可做為未來國家整體安養護體系中最溫馨、合諧的頤養照護環境。關鍵字:委外化、去任務化、地方化